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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经济学中的平等与效率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崔跃文

  摘要:平等程度的提高一定会导致效率受损,或通过降低平等程度来提高效率总是有效的。即使不考虑机会不平等,仅结果不平等对效率的作用也是正负双向的,而正负两种作用综合所得结果不一定总是对效率有利。只有当刺激效果超过破坏效果时。增大不平等指数或牺牲一定程度的平等才能使效率提高。因此,在一些情况下,平等与效率的两难冲突并不存在。
  关键词:平等 效率 关系
  
  效率与平等的关系是伦理学与经济学等领域中受到普遍关注的问题,二者都是人们追求的理想,但看起来又不可兼得。根据对二者重视程度的不同,在分配原则上存在着平均主义、按需分配,按贡献分配、按劳分配等各种主张;而在对于平等的理解上,也存在着收入平等、机会平等之类的不同观点。但现实可行的原则并不完全满足其中的任何一个,而是这些原则的不同程度的综合。
  
  一、平等与效率的关系
  
  平等与效率都具有相当广泛的内涵。在奥肯这里,平等与效率的含义有着明确的界定。“所谓效率,即多多益善。但这个‘多’须在人们所愿购买的范围内。”即在资源一定的前提下,提供的产品越多越符合消费者需要,说明资源配置越有效率。而平等,包括权利平等,经济平等和机会均等三个方面。权利平等又包括政治权利,法律权利、公民权利、生存权利等基本权利的平等。经济平等包括财富和收入分配上的平等,主要是收入平等。在此基础上,奥肯以超越经济领域的视角对权利平等、收入平等、机会平等与效率的关系进行了价值分析和判断。
  1、权利平等与效率。奥肯认为基本权利的分配应当是广泛的、平等的、无偿的,它不能用来进行额外的奖励或处罚。这些权利作为一个整体维护了每个社会成员都必须的尊严,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条件,保护了金钱无法标明的某些价值,抑制了官僚主义,由此获得的利益和价值远远超过由此付出的经济上的非效率代价。总而言之,权利平等是现代民主社会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追求。就整个社会而言,权利平等无疑对经济效率具有优先权,是对效率所需要的自由参与和公平竞争的前提保障。
  2、收入平等与效率。在有效率的市场经济中,市场按照对产出的贡献付给报酬。这种按贡献分配的方式和制度必然反应为收入上的不平等,市场的自发作用还会强化这种不平等,而收入不平等目前确实在各方面起着推动效率的作用。“购买效率的代价,使收入和财富以及由此决定的社会地位和权利的不平等。”也就是说,效率的提高必然以牺牲平等为代价。反之,社会如果追求平等的目标,就必须对市场进行必要的干预,对生产和分配进行调节。但是,这种干预和调节会阻碍市场机制自发调节功能的发挥,削弱或放弃用物质奖励来刺激生产的机会,这样就会导致非效率。这就表明了收入平等与效率在同一层面上是一对矛盾,两者之间存在着此消彼长的交替关系。但是,奥肯还认为,市场制度产生的巨大收入差距也在某种程度上损害了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从而影响了效率,而且,“收入分配上的平等与权利分配的平等一样,会成为我们道德上的选择。”这种超越经济领域的变量增加了收入平等与效率关系的某种复杂性,这种复杂性更增加了现实抉择的难度。
  3、机会平等与效率。奥肯不仅强调了机会均等对效率和收入平等的重要作用,认为:对平等是好的事物,对效率肯能也是好的。“机会不均等就是非效率。”“更大的机会均等会带来更大的收人平等。”“机会的不均等肯定增加收入的不均等。”而且,对于许多机会不均等的状况,社会可以用增进效率和收入平等两方面的公共政策来减轻。可见,在奥肯也看到机会均等于效率的关系还有另一方面。市场机会均等的幌子往往掩盖了,市场中的个体由于拥有财富和收入等资源的巨大差异而形成的大量事实上的机会不均等,尤其是接受教育、发展潜能等实质的深层的机会不均等,这种机会不均等在形式的表层的机会均等下愈益强化,其极端形式表现为垄断的市场格局,使权利平等大打折扣,是社会的经济福利大幅度减少,成为效率提高的巨大障碍。因此,“源于机会不均等的经济不平等。比机会均等是出现的经济不平等,更加令人不能忍受(同时,也更可以补救)。”其实,这也从事实角度反证了机会均等干效率实质上的一致性。
  
  二、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对策
  
  1、效率优先原则
  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应该是效率优先。因为公平与效率总的来说是一致的,所以,实行效率优先原则就意味着是公平的,合理的所谓效率优先原则就是指分配制度、分配政策要以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经济效率为首要目标,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我们必须把效率作为优先考虑的价值目标。
  效率优先原则意味着人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实现生产力的发展为目标,这样,效率提高了,生产上去了。社会财富增多了,人们享有的社会公平就更多了,生产力的发展是衡量一切社会进步与否的标准,由于效率属于现实生产力范畴,而公平属于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范畴,因而从效率与公平在社会发展因素的序列中的一般关系来看,效率优先是必然的,兼顾公平是必要的,因而是合理的。人类社会进步的因素中,生产力的作用是巨大的,生产效率的提高推动社会的进步,随着社会由低级向高级的进步和发展,社会公平实现的越来越充分。宏观地看,生产效率越低下。社会公平实现的就越不充分。人们就越缺少自由、民主、公平。反之,生产效率越高,社会财富越丰富,在社会物质文明增强的基础上构建的人类社会秩序就越完善,人们所享有的自由、民主、公平就越充分,能实现自我、完善自我的机会也就越多。为社会创造的财富就越多,产生的效率就越大,所以,在二者的关系中要以效率为先,兼顾公平。
  当今,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行社会主义经济市场体制要改变的是我国原有的经济体制中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中,资源的配置是通过国家的行政部门用计划调节的,它导致了我国社会经济运行的低效率,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经济运行以市场为轴心,实行竞争机制和优胜劣汰的法则使生产效率得以提高。如果一个企业效率好,就会发展壮大,如果效率不好,就会日益衰落乃至被淘汰出局。优胜劣汰,适者生存,效率有限原则是符合这一市场经济规律的。
  市场经济充满活力,其重要原因就是在竞争中机会公平,效率优先,对于企业来说,在竞争中,在同一市场条件下,效率是决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以应以效率为先,企业在制定发展战略时要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营销战略,在企业内部,要尽可能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充分挖掘人力资源,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效率。企业的效率好,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
  
  2、兼顾公平的原则
  我们坚持效率优先原则,并不否认公平,更不能牺牲公平只顾效率,正确的做法是,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同时,必须兼顾公平,因为只有坚持公平才能够调动效率的创造者,即主体参与创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果主体的努力被社会所认同就能够激发他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反之,不公平会使主体失去工作热情,降低公平效率,所以,只有兼顾公平才能促进效率的提高。而且,公平所反映的秩序的合理性会促进社会整体效率的提高,社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只有个体被认同和肯定,个体才能有效的发挥作用,而整个社会整体才能够处在一种有序的状态下发展,个体间相互协调形成很好的团队精神,能够提高社会整体效率,产生巨大的凝聚力、向心力,创造高效率。
  总之,兼顾公平是非常必要的,因为由于种种原因,社会上存在着弱势群体,对这些弱势群体,出于人道主义关怀,政府应当兼顾公平,通过种种措施,如向高收入者征收个人所得税,把这部分资金转移给弱势群体,如发放失业救济金。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帮助失学儿童重返课堂。只有这样,才能使这部分人得到应有的帮助,以获得应有的教育机会和参加职位竞争的机会,挖掘这部分人的潜力,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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