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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公立高校办学体制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黄夏青

  摘要: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随着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而进入了关键时期。经济全球化以后,随着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将对长期以来由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教育思想和办学模式及管理体系带来极大的冲击。公立高等学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主力军,它的改革和发展已成为影响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立高校;办学体制
  
  自上个世纪70年代末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也在变革与转型中前进。经过20多年的探索,有关国有企业改制问题已经取得了理论上的共识和实践中的阶段性成果。而行政机关的改革也随着公务员制度的逐步实施而愈加深入与科学。相比而言,我国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才刚刚起步。公立高等学校是我国事业单位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公立高等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已成为关系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经济全球化以后,随着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将对长期以来由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教育思想和办学模式及管理体系带来极大的冲击。
  
  一、高等教育市场化趋势
  
  市场经济的大潮深刻影响着我们习以为常的生活模式和组织机构,一向被人们称作“象牙之塔”的大学,在这股潮流的冲击下,也逐渐发生着变化。大学与市场究竟如何接轨?大学在资本市场、科技市场所带来的种种机遇与挑战面前能否维持自身的传统?它该如何有所选择地适应市场的要求?这些都成了当今高等教育所必须面对的问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1997年将“高等教育市场化”定义为:“把市场机制引入高等教育中,使高等教育运营至少具有如下一个显著的市场特征:竞争、选择、价格、分散决策、金钱刺激等。它排除绝对的传统公有化和绝对的私有化。”高等教育市场化的实质,是一个引入市场机制,使高等教育机构更具竞争性、自主性和广泛适应性的过程。
  大多数学者认为,大学市场化的本质,即为通过引进市场机制使大学的办学和管理呈现某种程度的市场特征,例如大学将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调整、配置和使用高等教育资源,并逐步形成以市场筹措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经费来源格局等。它是21世纪大学步入知识经济时代所面临的必然选择,也是高等教育发展到今天的基本趋势。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教育活动旨在传授知识的本质、以及人才商品所具有的特殊性,我们决不能简单地把大学等同于企业,给一切大学活动都不加分析地贴上“市场化”的标签。
  正因为市场经济对高等教育的有力介入,竞争机制和效益观念已日渐成为传统大学与现代大学的主要差别。例如在如何提高规模效益、如何降低教学成本、如何建构既有激励作用又有效益的教师薪资制度等方面,许多高校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随之而来的便是“经营大学”这样一个崭新概念的提出。所谓“经营大学”,就是要通过引入战略管理手段,如塑造高校品牌形象、提高教学质量并改善服务意识、增强毕业生的社会职业选择能力和竞争能力等,使大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加入WTO对中国高等教育的影响
  
  高等教育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从哲学角度分析,上层建筑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而经济基础也始终影响着上层建筑。尤其是在现代社会,高等教育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先导作用,而生产力、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在改变着高等教育的内容、规模与类型。所以,在中国加入WTO这一重大经济变革中,高等教育也必然受到重大冲击和影响。
  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长期以来作为独立于经济体系以外的“圣地”,在经济全球化以后,作为服务产业成为“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调整对象。将市场机制引入到“高等学府”,高等学校同企业一样成为世界经济的竞争主体。这将对长期以来由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高等教育产生深远影响,其影响会导致教育思想和人才培养观念的大转变。并将对正在进行着的我国高等教育的各项改革添加“催化剂”。
  WTO是世界上唯一处理国与国贸易之间贸易规则的国际组织,它的法律规则核心就是开放贸易,促进资源的自由流动。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第一次以国际公约形式,确定了教育可能作为“商业存在”的属性,从而认定教育产品性质。我国正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WTO规则就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遵循WTO规则与我国进一步推进改革的方向相一致。我国规定的教育服务贸易不含法定年制的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服务(如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教育等),对于高等教育来说,就属于承诺范畴,这对高等教育的管理产生重大的影响,高等教育资源的配置将采用市场机制来调节。对大学而言,面向社会自主办学将是基本的要求。大学的使命在于发展学术,创造和传播知识,追求科学、真理。WTO将教育纳入服务贸易,使之成了一种产业、一种商品。知识在获得交易性之后,利益的追逐将不可避免地渗入大学的教育与研究活动,在经济全球化环境下,高等教育作为一种产业的发展是必然的,否则大学将难以生存。但是,承认教育具有产业属性并不等同于教育产业化。当前“教育产业化”出现了不正常现象,降低了教育质量,损害了群众利益,败坏了社会风气,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出现这种问题主要有两种原因:一是当前的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及投资体制的改革没有到位,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还没有危及到学校的生存;二是当前高等教育正处在“卖方市场”时期,要求接受高等教育的人较多,这种现状被那些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人钻了空子。他们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超出办学条件和能力的限制,用钱买分数,任意扩大招生人数,对教育质量严重不负责任,给社会带来了极大危害,对这种现象要坚决制止。
  
  三、我国公立高校应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一)扩大办学自主权
  所谓办学自主权具有两层涵义:一是具有对自我办学行为的决定权,也就是我们通常表述的高等学校自我发展、自我管理和自我激励的原则;二是责任制,及办学者必须为自己所决定的行为后果负责,也就是我们通常表述的高等学校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内容。在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实践中,自主权之所以不能很好地落实,一方面与整个高等教育体制有关,另一方面则与决定权与责任制的不统一有关。因此,在有效解决管理体制的前提下,扩大办学自主权可以通过以下途径:(1)落实高校自主决定权。决定权必须由具体的决定内容为支撑,否则决定权只能是一句空话。应切实把《高等教育法》所规定的高校所拥有的自主权真正归还给学校。同时,要对学科与专业设置的体系进行修改,鼓励高校在学科与专业设置上的创新,以利于学术活动的健康发展;(2)实行校领导任期制。要求学校领导必须有一定任期,在相应任期内必须负责地完成好应有的职责;(3)实行委托任命制。委托制和任命制在形式上都表现为上级对下级的任命,但实质有很大差别。委托制是一种责任委托,在任命下属的时候将责任同时交给对方,而任命制则往往只有任命这一层含义。我国现行的任命制度,通常在“党管干部”这一原则下由各级党委来任命相应的高校领导。作为具体的任命组织,组织部门又很少介入高校的工作,并且对高校的办学行为不负多少责任,这种方式不利于责任的形成。因此应将任命的权力交由举办代理者承担,以此将责任与任命统一起来。
  (二)将大学办学推向市场
  市场的第一法则是主体性原则,即进入市场的行为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的行为能力,拥有独立自主的做出有关组织和个人行为活动的一切决定的权力,否则,市场经济就不会存在。因此,在将公立高校推向市场的过程中,首先,应对大学的法人地位进行明确;其次,要促进交换行为的发生。市场的本义就是交换,促进大学行为的市场化,就是要促进大学与其他社会主体间形成真正的交换行为。在以往的制度里,大学的交换行为不是直接发生在大学与其他主体间,而是通过政府的中介来实现的。大学从政府那里获得资金和其他资源,然后又将产品通过政府转向社会。由于政府行为服从的是公共利益,而不是组织利益,因此,它体现的交换就不具有市场交换的特点,与市场经济要求的交换相比,这种交换只是一种有限交换。要促进大学与其他社会主体交换行为的发生,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1)将全额经费投入改变为部分经费投入。我国公立高校的所有办学经费都是由政府提供的,大学缺乏与社会其他主体交换的动力。政府如果只提供部分办学经费,就实际上把不足部分的经费来源交给了社会,大学要获得这些经费,就必须直接与其他社会主体打交道,从而实现大学与社会的直接交换。(2)转变政府的投入行为,代之以合同式的投入或第三者代理式的投入。合同投入方式,从本质上讲是一种交换式的市场投入方式,而第三者代理,是一种市场中介,其反映的行为是市场行为。(3)转变评价方式,由政府或大学自身评价为主,改为社会评价为主。社会对大学的投入是建立在获得利益基础上的,只有获得的利益被认为是有价值的利益,新的投入才能开始,交换才能往复。将大学的评价置于社会主体之下,实际上就是将利益的评价权交给了社会,这种评价转换必然促进大学交换行为的健康化。

  (三)管理机制准企业化
  我国公立高校投资主体单一化,产权体系封闭、分配制度创新高度的有限性决定了难以建立效率激励和成本节约的内在机能,只靠外部(上级)输入的有限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竞争市场非常强调生产效率,势必导致大学的运作日趋企业化。大学管理的企业化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有比较成熟的模式。早在20世纪初,美国高等教育社会学家索斯坦・维布伦在《美国的高等教育》中写道:“大学将会最终成为学习的公司和处理标准化学识的商业企业,其高级管理者必须统筹考虑这些不同的业务。”根据威廉姆斯(G.Williams)的研究结果,市场逻辑使英国高等教育机构在管理方式上产生了一些显著的变化:(1)所有活动必须严格计算成本;(2)所有活动都必须分摊经常费用;(3)各项契约在确定价格时必须涵盖所有经常费用;(4)所有教师与学生的成绩考核都必须做成档案;(5)所有后勤都必须社会化;(6)开拓能增加收入的商业活动;(7)创造能强调学校特质的标志。克拉克(B.R.Clark)在研究欧洲五所大学之后发现,这些大学除了都必须积极扩展经费来源之外,在管理方面也有若干相同之处:(1)强化全校各层次的行政能力;(2)拓展与校外特别是企业界的关系;(3)加强各教学院系的自给自足能力,提升其独立性;(4)将企业精神引入学校的每一个角落,以便和学校文化融为一体。阿瑞摩陀(Arimoto)对日本的大学研究后也认为,日本的国内大学也无法逃避企业管理浪潮,以往权力有限的国立大学校长也被认为必须具备领导的能力,以协助学校迅速、弹性、理性的回应社会变迁。企业的泛管理思想已经渗透到大学管理之中。此外,由于市场化后大学必须与其他机构竞争,所以会经营得更好。大学要注重内部协同性,使其更具市场导向,讲求效益。在与办学者的关系上,应更加有企业态度,更加努力的想方设法提高生产过程的效率及产品质量,以较少的成本来完成公共任务,增加额外收入,通过经营商业活动来满足市场需求,这样也可以提高教职工的积极性及收入等。但是,高校毕竟不同于企业,高等教育的特殊性决定了即使是民办或私立的高校也不能完全按照企业的经营模式进行经营管理,只能借鉴企业管理的成功经验,鼓励竞争,讲究成本,注重效益,走准企业化经营的道路。准企业化管理既可以满足市场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发展的需求,又可以兼顾到高等教育的特殊性,是实现市场与高等教育相结合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戴晓霞,莫家豪,谢安邦.高等教育市场化[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2、马敏.树立大学经营的新理念[N].中国教育报,2005-10-21.
  3、王凌皓,苗淼.高等教育准企业化[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00(1).
  4、埃里克・古尔德.公司文化中的大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作者单位:浙江温州大学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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