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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我国农村空洞化问题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李 中 詹 玲

  【摘要】本文阐述了我国农村空洞化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及其产生的社会背景,分析了农村空洞化给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来的严峻挑战,并提出了治理农村空洞化问题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空洞化 表现形式 社会背景
  
  一、农村空洞化的主要表现形式
  1、农村人口空洞化。它是指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入城市,导致农村人口减少和农村青壮年人口比例下降,农村剩下的人口大多数是老人、妇女和儿童,村里几乎成了养老院和托儿所。人口城市化和农村人口空洞化作为中国现代化过程中两个并行的趋势,所带来的历史性机遇和挑战是同样重大的。
  2、农村住宅空洞化。一方面,外出打工相当比例的农民赚了钱后闲置旧房盖新房,而新房建成后实际只有户主的父母和子女居住。另一方面,在农民新建住宅过程中,由于村庄规划严重滞后、基础设施不配套等原因,新建住宅大部分集中在村庄外围尤其是公路沿线,而村庄内却存在大量空闲宅基地和闲置土地。
  3、农村金融空洞化。由于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农村经济发展缓慢。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分支机构大规模收缩,金融机构惜贷现象严重,农村资金大量流向城市外流,农村中稀缺的金融资源在向工业和城市净转移,使得破解“三农”问题缺少资金的支持,造成了农村金融空洞化。
  4、农村科技空洞化。由于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的转移,有些农村地区科技的推广和传承出现了断档,成为科技创新扩散的真空地带。很多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形同虚设,农民从农技服务部门和科技部门直接得到的信息服务甚少。
  5、农村资源空洞化。由于集中财力发展工业和城市,导致所有资源都向城市集聚,农村医疗、教育、文化等资源配给能力严重不足。农村的医疗、教育和文化人才队伍处于培养――提高――流失――紧缺――再培养――再流失――加剧紧缺的恶性循环中,这不仅难以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而且严重制约了农村社会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农村空洞化问题产生的社会背景
  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极大地释放了农村的生产力,激发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连年大幅度增长。与之相伴随的是农村富余劳动力问题显性化,而有关方面并没有适时改革,严格限制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人口的户籍制度。农民只好就地办起了乡镇企业,自发地向第二、三产业转移,于是就有了“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农民工。20世纪80年代中期,经济体制改革扩展到城市,城市的第二、三产业大步发展,于是“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的农民工就大量出现了。
  2、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我国存在着较为落后的农业生产部门和相对发达的现代化工业部门。农业生产难以产生足够的农业剩余以支撑大规模的非农化的物质需求,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从二元社会结构来看,它以户籍制度为核心,包括住宅制度、粮食供应制度、副食品和燃料供应制度、生产资料供给制度、教育制度、医疗制度等等,这造成了城乡经济结构偏差和收入差距的扩大。部分农民率先离开了农村,进入城市或其他地区寻求就业机会。从1984年开始,国家允许农民进入城镇务工经商,限制城乡人口流动的就业管理制度开始松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流动进入一个较快增长的时期。2006年3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适当的放宽农民工落户条件,大城市要积极稳妥地解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户籍问题。这种社会制度的松动对农村空洞化问题的出现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3、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动作用。任何一个国家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化的现代化过程中,都必然经历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历史过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城乡二元体制开始受到冲击,城市化进程加快。2008年底我国城市化率提高到45.68%,但与中国工业化已经到了中期阶段的水平不相适应。这说明了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中第二、三产业的转移幅度与力度远远落后于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将有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涌入城镇,这也是农村空洞化产生的现实背景。
  三、农村空洞化问题给新农村建设带来的严峻挑战
  1、浪费农村土地资源。一是“空心村”占用的土地,耕不能耕,用不能用。农民建新不拆旧,造成土地大量闲置,许多村庄出现无处建房现象,土地管理部门被迫在有限的耕地指标中切出一部分来解决缺房户的建房问题,农村附近的水田、旱地不断地转化为建设用地,使土地面积不断地减少。二是导致“空心――实心――空心”的恶性循环。当人们从村中心移居到村周时,村中变“空心”,村周变“实心”;当人们不满足于现状又移居时,原有的“实心”变“空心”,“空心”依然是“空心”。如此循环往复,被浪费的土地越来越多,被侵占的耕地越来越多。
  2、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由于土地、劳动力、资金等资源的外流,给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农村空洞化问题也使农民居住分散,村落分布面积过大,村庄外延拉得过长,增加了水、电、路、通讯、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统一建设的难度,在相当程度上延缓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3、造成农村人力资本匮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大量优秀的农村人才外流,农村劳动者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各类职业学校受过培训的人数比重较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无法真正实施,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农村的发展环境和空间虽然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与城市相比,生产生活条件仍相对艰苦,缺乏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一些大中专毕业生宁愿在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苦苦找工作,也不愿回到农村发展。
  4、带来农村环境恶化。空心村里旧房、破房随处可见,不少旧房年久失修成危房,存在安全隐患,遇到灾害性天气村干部就要动员搬移。许多农村从外部看新房一排排,但一进村残墙断壁随处可见。这些废弃房屋由于无人居住,不少村民将老房用于圈养禽畜,致使村内垃圾成堆、杂草丛生、蝇蚊乱飞,严重影响了村民的居住环境和身心健康。同时,由于空宅、空院问题难以解决,农村规划长期无法实现,道路网络、给排水系统等农村基础设施难以按规划实施,严重影响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提高以及村容村貌的改善。
  5、增加农村不稳定因素。一些村民划新不交旧、超占宅基地,个别农户违规占有数处宅基地,一些农户确需新划宅基地却迟迟落实不了,造成宅基地纠纷增加,邻里关系紧张,甚至发生冲突流血事件,形成农民群众上访等不稳定因素。此外,农村空洞化问题使农村的传统文化、特色文化、风俗习惯等受到冲击,不利于弘扬和发展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不利于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
  6、导致农村社会问题突出。农村空洞化问题进一步引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从农村流失,农村家庭承载的教育子女、赡养老人的功能开始弱化,婚姻、情感生活也面临新的挑战,传承千年的家庭伦理定律被打破,传统模式的家庭因为城镇的吸纳正在发生改变。大多留守儿童出现家庭教育缺位。同时,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凸现,农村“留守妇女”要承担起家庭劳动、生产劳动、赡养老人、教育子女的责任。

  四、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治理农村空洞化问题的对策建议
  1、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建议精心编制村庄规划和旧村改造规划,对村庄的道路、供水、排污、电力等做出全面部署。在村庄规划中,应该鼓励乡镇村社进行有专家和农民参与的新农村发展规划的制定,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并使农民焕发建设新农村的主人翁精神和动力。要规范宅基地占用标准,开展对宅基地占用情况的大清查,对多占宅基地者全部收回由集体管理;要建立严格的宅基地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新建房用地,擅自占用耕地、扩大建设用地等违法行为;要加强旧村址的改造,对于已撂荒的旧村址,合理开发,宜耕则耕,宜养则养,充分利用;要加大对《土地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自觉节约用地,有效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2、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吸引人口在农村居住,就必须改善村庄内部的居住环境,统筹资金,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把农村建设成广大农民的美好家园。必须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以增强农村的吸引力,让更多的农民愿意呆在农村创业,提高人口的聚集程度。当前,主要是要加强对道路、交通、排水等农村基础设施的改造,尤其要优先解决远郊农村、贫困落后农村的交通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对农村娱乐休闲设施以及农村科技、教育、卫生、医疗等公共设施的投入。
  3、培育新型农民。应该加强普及农村九年义务教育,重视提高务农劳动力的素质和劳动技能,培养合格的农业经营者,重点扶持农业专业大户,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持。当前,随着“村官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西部阳光行动”、“三支一扶”等活动的展开,为新农村建设注入了新鲜活力。此外,应完善和强化农业推广服务功能,提高农村人口综合素质。面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推广应该向体现农村教育和信息服务的现代农业推广转变。
  4、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问题。建议将“未成年人保护人委托制度”增加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去,落实好儿童的监护责任主体,从法律上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同时,政府应该努力解决好打工农民子女的教育问题,让留守儿童真正能和打工父母生活在一起,让留守儿童体会到亲情的关爱。建立针对农村流动人口家庭的帮助支援机制,开展社会支援行动。鼓励企业、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展各种形式的帮扶行动,解决好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减轻留守妇女的生活和工作负担。
  5、加大管理力度。治理农村空洞化问题一项十分复杂、繁重的社会系统工程,牵涉面广,涉及到多方利益,没有政府的投入与领导,没有农村群众的参与支持,没有村干部的具体执行,就很难得到很好的治理。要切实把解决农村空洞化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议成立建设、国土、交通、水利、农业、电力等部门组成的专门整治机构,并吸收村老协、妇联、企业家以及具有影响力人士。同时,要加强领导,真抓实干,不能把对“空心村”的治理当作一项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不切实际地大拆大建。
  
  【参考文献】
  [1] 周祝平:农村人口空洞化及其挑战[J].人口研究,2008(3).
  [2] 刘国良:谨访部分农村“空洞化”[J].江苏农村经济,2003(12).
  [3] 张茜、张俊:农村“空心村”现象的经济学解释[J].生产力研究,2008(8).
  [4] 许树辉:农村住宅空洞化形成机制及其调控研究[J].南方农村,2003(4).
  (责任编辑: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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