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浅析新职工薪酬准则的变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陆 敏

  【摘要】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企业会计淮则第9号――职工薪酬》,同年11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发布,对企业职工薪酬的确认、计量和披露进行了系统规范。随后《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于2008年l月l日起在全国实施,劳动用工制度、薪酬福利制度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对企业职工薪酬构成产生重大影响。在新的会计准则及劳动法律法规的多重影响下,如何准确、全面、及时地进行职工薪酬核算,对企业加强成本核算,全面反映会计信息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职工薪酬准则 社会保险 职工福利
  
  一、新准则中职工薪酬会计核算方法的变化和影响
  
  1、规范了职工薪酬的定义和内涵。新准则明确定义了职工薪酬的内容,即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以及辞退福利,共计八项内容。与以往相比,职工薪酬的内涵大为增加,涵盖了企业给以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它相关支出。既有传统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也包括以往包含在福利费和期间费用中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各类社会保险,更增加了诸如辞退福利、带薪休假等新增加的职工薪酬形式。
  2、统一了会计处理原则和方法。新准则统一了各类职工薪酬会计的处理原则。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还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予以分配。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或劳务成本;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或无形资产成本。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新准则明确了职工薪酬的概念,融合了所有与报酬有关的项目,据此设置“应付职工薪酬”一级科目,不论是否支付,工资总额和全部薪酬都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这就使得单位的薪酬和福利的核算更为完整、集中和透明。
  3、改变了企业职工福利费处理方法。新准则规定企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应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进行计算。要确认为应付职工福利的负债,并计入相关成本或确认为当期费用,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用则冲减企业职工福利费负债的余额。而以往则是各类企业不尽相同,有的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并保留余额,有的则据实列支不留余额,新准则统一了对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方。
  4、新增了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新准则规定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即当职工终止为企业提供服务时,职工薪酬无法按受益对象进行分配时,辞退福利费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科目。
  5、信息披露的变化。新准则统一了关于职工薪酬的披露原则,首次明确规范了披露的范围和内容,即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各类社会保险福利费、住房公积金、支付因解除劳动关系所给予的补偿以及其他职工薪酬等项目的金额以及期末应付未付金额。同时规范了对于因接受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补偿计划建议的职工数量不确定而产生的或有负债,应根据《或有事项》准则规定进行披露。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新准则的一些规定对企业的当期利润会产生影响,有可能会成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手段。比如福利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再比如职工薪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二、新会计准则中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中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的变化比较大,下面我们主要以市某公立医院的相关数据为例,具体进行说明。
  1、社会保险费的账务处理。关于企事业单位当期社会保险的计提与会计处理,现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例加以说明。该市某公立医院2008年1月份职工工资状况如表1所示。
  
  假定医院按照当期工资总额的22%计提养老保险费,则编制计提基本养老保险费计算表,如表2所示。
  
  财务部门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医疗支出――养老保险费594000元;药品支出――养老保险费49280;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6600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养老保险费709280元
  假定医院按照当期工资总额的12%计提医疗保险费,则编制计提医疗保险费计算表,如表3所示。
  财务部门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医疗支出――医疗保险费324000元;药品支出――医疗保险费26880;管理费用――医疗保险费3600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医疗保险费386880元
  2、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账务处理。假定人民医院按照当期工资总额的2%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按工资总额的1%缴纳生育保险,则如表4所示。
  
  财务部门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医疗支出――失业保险费54000元、工伤保险费54000元、生育保险费27000元;药品支出――失业保险费4480元、工伤保险费4480元、生育保险费2240元;管理费用――失业保险费6000元、工伤保险费6000元、生育保险费300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失业保险费118480元、工伤保险费118480元、生育保险费32240元
  3、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核算。企业分别按照工资总额的2%和1.5%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依据计提的金额,财务部门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4、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住房公积金住房的核算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上缴和使用。医院2008年1月31日职工工资和计提住房公积金情况如表5所示。
  
  财务部门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医疗支出――住房公积金189000元;药品支出――住房公积金15680元;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21000元;应付职工薪酬――工资22568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住房公积金451360元
  此处借方应付职工薪酬――工资225680是指工资内个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
  2008年1月31日计算应付职工工资时:
  借:医疗支出(人员支出)――工资2700000元;药品支出(人员支出)――工资224000元;管理费用(人员支出)――工资30000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3224000元
  2008年2月15日实际发放职工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322400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225680元,银行存款(库存现金)3249680元
  2008年2月20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住房公积金451360元
  贷:银行存款451360元
  
  三、职工新酬准则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尽管新准则在建立完整职工薪酬概念、统一会计核算等方面与国际准则接轨,具有积极指导意义,然而受我国劳动工资立法相对滞后,尤其是对工资方面的立法滞后的影响,当前职工薪酬存在会计核算、劳动工资、统计等三者之间不一致的地方,新会计准则的职工薪酬核算仍然有局限性,需要在今后的修订过程中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相协调,并予以完善。
  1、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辞退福利的核算。新准则及应用指南对辞退福利做出了一些规定,但这些规定仍然不足以涵盖所有的辞退福利,如在一定条件下,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也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及相关福利(注:《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后存在不同标准的终止劳动合同补偿相关规定),还有存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对经济补偿金、工资、福利等支付标淮产生劳动争议,引起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而须支付的辞退福利。本文认为对于终止补偿可与解除补偿一样作为辞退福利直接计入当期费用,而对于存在劳动争议,尤其是大宗、团体性的劳动争议,引起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即以预计负债或或有负债进行确认、计量与披露。
  2、建议规范非货币福利的计量。虽然新准则明确规定了非货币福利属于职工薪酬的一部分,但如何确定非货币福利的价值没有统一的标准,会给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带来困难,因此要更加规范非货币福利的计量必须统一计量标准,才能达到恰当规范非货币福利的会计处理。
  3、建议增加企业预支待退休和退养人员等职工薪酬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鉴于初级阶段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我国存在待退休和退养人员等职工薪酬的问题,因此建议增加对于企业预计支付待退休和退养人员等职工薪酬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即企业与职工协议停止其服务,但并未解除劳动关系直至职工法定退休,企业承诺按期支付给这部分职工在停止服务日至法定退休日这一期间内的每期工资,并为其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此项职工薪酬己构成企业预计负债应予以确认并计入当期损益。若企业已提取专项款项,可作为一项基金按《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年金》进行单独核算。
  
  【参考文献】
  [1] 任冀波:新会计准则下职工薪酬福利会计处理探讨[J].财会研究,2009(2).
  [2] 吕淑娟、田秀琴:对职工薪酬准则的初探[J].商业经济,2009(2).
  [3] 卢燕玲:浅析新会计准则下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J].会计师,2009(3).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44817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