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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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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我国企业经营模式不断转变,财务会计管理在企业经营与发展中具有重要职能。为了使财务会计工作更好的适应现代企业运营环境,满足其发展需求,政府部门对会计准则重新规划与修订。新会计准则实行,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工作和税务核算方法等都有所调整,由于新准则实行时间较短,很多内容还需要深度探究,以保证会计工作有效进行。因而本文对新准则下政府补助会计核算的调整以及新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和涉税处理方法进行探究。
  【关键词】新准则 政府补助 会计核算 涉税处理
  一、新准则下政府补助会计核算的调整
  新会计准则当中,针对政府补助会计核算的范围、内容和分类等方面进行了调整。首先,在新准则当中有说明,政府从企业当中购买服务或产品,当归属于正常的交易行为,不纳入政府补助当中。而且政府对企业进行补助,企业不需要进行回报。也就是说,政府部门对企业进行补助所提供的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企业可以合理利用,不需要向政府部门支付与补助价值相等的东西。而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产品、服务交易是企业经营收入会计核算内容,需要与政府补助划分。
  其次,新准则对政府补助分类有了进一步的明确。政府补助可以分为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补助,货币资产补助直接按照企业收到的资产金额、应收的资产金额进行核算。对于非货币资产就按照政府部门补助名义当中说明的资产价值金额进行核算,若政府补助说明中未表明补助的价值金额,就按照市场正常的公允价值进行核算。还可分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如果政府补助的内容无法完全清晰的划分,可以将这部分内容统一归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核算当中。
  另外,新准则当中添加了一些新的政府补助分类标准。可将政府补助分为与日常活动无关和有关两类政府补助。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将作为企业其他收益进行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作为营业外收支进行核算。其中“其他收益”是新准则当中提出的新名词,属于政府补助会计核算中新的核算结构和内容,这样一来政府补助会计核算分类更加的具体和清晰。
  二、新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探究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
  新准则当中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核算方法进行了调整,以往该部分政府补助只采用总额法进行计算,新准则当中可以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进行计算。相对来说,净额法核算后能够减少企业相应资产核算的账面价值金额数量,从而降低企业项目资产经营成本,这对企业的经济效益非常有利。
  举例来说,某企业收到政府补助货币资产金额2000万元,补助资金全部投入企业空调设备采购当中,政府补助资金于4月15日到账。7月15日空调设备全部安装完成,设备工程投入使用的总价值3600万元。空调设备系统使用年限为8年。对于这种情况政府补助会计核算工作若利用净额法进行核算,方法如下:
  (1)4月15日收到政府补助核算账面:
  借:银行存款2000万元
  贷:递延收益2000万元
  (2)7月15日设备安装完工并使用:
  借:固定资产3600万元
  贷:银行存款3600万元
  (3)7月15日重建资产账面价值:
  借:递延收益2000万元
  贷:固定资产2000万元
  若采用总额法进行政府补助会计核算,4月15日与7月15日设备安装完工并使用的核算账面是一致的。7月15日重建资产账面价值不需要计入账面,直接在企业会计核算的末尾阶段,将递延收益的余额,归入到相应的政府补助类别中核算。该案例当中企业空调设备的采购与安装,是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需将其归入其他收益中核算,账面信息为:
  12月30日,分攤5个月的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136万元
  贷:其他收益136万元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核算可以纳入企业该阶段经济支出与收入当中,核算方法需要根据实际政府补助的使用情况和特点进行确定。同样的,采用净额法核算可以冲减账面相应的成本金额。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核算可以分成两类,一种情况是政府补助应用于过去式,指的是已经发生的支出和收入活动;另一种是未来式,指的是补助拨付后才开始的相应活动。
  举例来说,某企业生产制造先进科技材料,根据国家规定的增值税规范,需要先按征税规定进行纳税,然后税务管理部门在次年会根据征税金额,返还其中的70%。因而企业在2017年缴纳增值税200万元。2018年企业收到税务管理部门拨回的140万元。该政府补助类型就属于过去式,在这一背景下企业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需采用总额法,计算方式如下:
  借:银行存款140万元
  贷:其他收益140万元
  再比如,某企业与政府部门进行合作,合作的项目运行需要吸纳更多的管理和技术人才。为了更好的招贤纳士,政府部门制定了人才吸纳鼓励策略,政府将每年拨付企业100万元的人才吸纳奖励金,此政策执行期限为2年,一次性拨付。这部分政府补助属于未来式的补偿策略,在后期资金应用期间会产生递延收益和相关的成本费用。利用净额法可以冲减账面价值。此项政府补助属于与日常活动相关的种类。核算方法如下:
  (1)政府补助拨款
  借:银行存款200万元
  贷:递延收益200万元
  (2)每年人才薪资实际支付
  借:递延收益100万元
  贷:管理费用100万元
  三、新准则下政府补助的税务处理探究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明确规定,财政拨款为不征税收入,税法所指的财政拨款是指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拨付的资金。新准则中政府补助主要有四种形式,包括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等。其中财政拨款指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明确了资金用途。但是,税法与会计准则中出现的两个财政拨款并不等同,企业从政府收到的拨款只有符合了以下三个条件才能作为不征税收入:一要提供专项拨款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要政府部门对该专项资金有专门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要企业对资金支出进行单独核算。
  在税法与新会计准则的综合规定之下,政府补助可以分成不征税收入和征税收入两种。首先,如果是不征税收入的政府补助类型,这部分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需要与应纳税会计核算的内容进行分隔,将这部分政府补助的资产利用会计核算单独进行,不参与企业的纳税金额核算。注意不征税的政府补助明确需要有相关的证明,税务处理人员需要掌握其规划标准,避免造成纳税管理风险。
  其次,对于征税收入范围内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就需要进行税务处理。税务处理与政府补助会计核算方法和政府补助类型相关联,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处理。举例来说,本文笔者探究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所举的案例中,企业采购安装空调设备的总价值为3600万元,其中政府补助2000万元,当期资产折旧金额与递延收益、其他收益相同,对应税收的影响就为零。根据税法规定,政府补助的金额就是应税的总金额,因而应纳税所得金额就为2000万元。
  结语:我国新会计准则是在2017年才修订完成并在企业中执行实施的,执行时间尚短,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人员与税务处理人员对新会计准则都还在学习和摸索阶段,新会计准则当中很多内容落实的还不够完善和成熟。关于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在新会计准则中均有调整,需要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人员和税务管理人员对其新准则规定进行详细的明确,保证政府补助核算和纳税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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