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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民营企业发展的障碍及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张洁平 刘安炉

  [摘 要] 中小型民营企业已是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成为推动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动力。但是,目前我国中小型民营企业的发展还存在很多障碍,如所有权结构单一、家企不分、产权不明晰以及政策歧视等,只有对症下药,克服影响中小型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障碍,才能使其得到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 民营企业发展;障碍;措施
  [中图分类号] F27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8)08-0023-03
  [作者简介] 张洁平,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企业经济;
  刘安炉,中共九江市委党校教授,研究方向为经济学。(江西 九江 332000)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小型民营企业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促进市场竞争、增加就业、方便群众生活、推进技术创新、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目前,我国中小型民营企业的发展还存在很多障碍,本文仅就目前存在的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性地提出较可行的建议。
  
  一、中小型民营企业发展现状
  民营企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后产生的非公有制企业,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自党的“十三大”召开以后,“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使民营企业步入蓬勃发展时期,特别是自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后,民营企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据统计,我国目前以中小型民营企业为主的各类中小企业已超过800万家,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其工业产值、实现利税和出口总额分别占全国的60%、40%和60%左右,并提供了75%的城镇就业机会。1976年至2006年,从农村转移出的2.3亿劳动力大多数在中小型民营企业就业。
  中小型民营企业规模小、竞争压力大,在夹缝中求生存,因此,更具有进取精神。由于有灵活机动的经营机制,能对各种信息作出迅速反映并集中力量进行研究,从而创造出比大企业更高的创新效率。并且,很多中小型民营企业在不断细化的市场分工中做大做强,成为产业链配套的“配角经济”。
  随着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对外开放,民营企业要做强做大,在内外制度上应有大的突破,但是现行制度环境成为制约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主要瓶颈,创新制度环境是突破这种瓶颈的关键。
  
  二、中小型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障碍
  1.内部障碍――家族管理现象
  中小型民营企业向规模发展的内部瓶颈是家族式管理现象。我国中小型民营企业基本上是以家族和血缘关系创办起来的,虽然有些企业有了一定规模和效益,但仔细分析还是家庭作坊式的。由于“一人升天、仙及鸡犬”和“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旧观念,从而产生企业股权结构单一、财产家企不分、企业内部的家族式管理和唯亲是用的用人机制等诸多制度弊端,这些弊端随着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及原始积累阶段的结束逐步显现出来,严重制约民营企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1)所有权结构单一,增加了资金筹措的难度。由于中小型民营企业最初是从社会的“夹缝”生长起来的,为了发展有时不择手段,导致经营中出现了许多问题,给企业的诚信度蒙上了一些阴影,使其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得必要的资金支持。创业初期可以凭借血缘、地缘的关系突破资金的阻碍,但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在实现规模效益时,内部筹资已无法满足企业规模高速扩张的资金需求,不得不寻求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而中小型民营企业单一产权结构管理上的非规范性、非科学性及信用缺失又往往影响自身商业信用水平,使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对民营企业的信任度偏低,造成从银行渠道贷款及通过资本市场融资难度巨大。
  (2)产权不清晰,易导致内部纷争,削弱了企业竞争力。中国的中小型民营企业大多是由父子、兄弟姐妹投资几百元、几千元开始共同创业的,内部产权不明晰,企业治理结构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但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资产的增值,特别是企业需要选择继承人的时候,产权不明晰所带来的问题就会变得十分突出。一些人“共患难易、同富贵难”的劣根性,使得他们在权力和利益面前,一方面为争夺继承权而展开争斗,另一方面也会因在企业中的职位安排、报酬分配感到不满意而出现内部纷争,使得企业难以实现真正的规模效益和资产的连续有效积聚,甚至有可能被分解成几个小企业,削弱整体竞争力。
  (3)家企不分,易导致“内部人控制”。由于家族制中小型民营企业未实行家庭产权与企业产权的分离,为了牢牢将企业掌握在自己手中,不至于财产外流,往往任人唯亲,把重要岗位和部门都安排给自己的家人或亲属,对外来的经营管理人员则不够信任。当企业利益与家族成员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家族成员往往凭借自己在企业中的特殊身份,通过自己手中的权力来实现自己的利益,导致资产流失、管理混乱等“内部人控制”现象,影响中小型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4)家长式管理模式,易导致企业战略决策失误。有些中小型民营企业创业者,凭借胆识和特殊机缘赚到第一桶金后,就开始飘飘然,以为自己理所当然成了企业家,过分相信自己的经验,抵制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在制订战略决策和进行战略选择时,以经验直觉为基础,信息收集、处理、利用无规则,只凭“大概”、“可能”、“大致”等非理性判断进行,没有进行深入的市场调查和研究分析,凡事个人说了算,缺乏有效的监控、反馈和制约,使得决策的正确性和准确性大打折扣,导致企业战略决策失误。
  (5)任人唯亲的用人机制,难以留住优秀人才。中小型民营企业是以血缘、亲缘关系为纽带的,往往把重要岗位都安排给家族成员,以保证企业资产的安全管理。这种任人唯亲的用人机制,难以引进企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即使引进来了,外来优秀人才也难以真正融入企业。由于外来人才在企业得不到所需的信任感和成就感,因此,为老板打工的心理十分强烈,缺乏对组织目标的理解和认可,造成只关心眼前利益,不会将企业的发展作为自己的事业,行为日趋短期化,使得企业不能形成稳定的优秀人才队伍,企业也因此失去了进一步发展壮大的有效动力。
  2.外部障碍――国家政策上的歧视现象
  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小型民营企业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尽管党的“十五大”已把非公有制经济定性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在扶持发展中小型民营企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先后出台了不少相关政策,但就现状而言,仍存在着政策不完善、不配套、不落实的问题。特别是在财税、融资政策等方面,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相比,还不能一视同仁,投资待遇和机会平等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完全解决。
  (1)资金融通环境欠完善。由于我国中小型民营企业大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行业,盈利水平普遍偏低,不能满足贷款或担保条件,虽然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就发布了《改善对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通知》,各级政府也陆续采取了一些措施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但迄今为止中小企业信贷环境并没有得到实质性改善。中小型民营企业仍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得必要的资金特别是长期信贷资金的支持。
  (2)财税政策显失公平。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相比,税费负担仍然过重,如对所得税的重复征收,民营企业除与国有企业一样要缴纳33%的企业所得税外,税后利润还须缴纳20%的个人收入调节税;国家对外资企业实行免三减二的优惠政策,对民营企业则从其开办起征收企业所得税,这种极不合理的税收歧视政策,严重制约了民营企业投资扩张的积极性。

  (3)市场准入歧视,造成民营企业的产业范围狭窄。我国民营经济由于受政策的制约,目前进入的产业范围非常狭窄,主要局限在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传统产业,如纺织、服装、制造加工、餐饮等行业,而在电信、铁路、金融、石油、天然气等许多产业上禁止民营企业进入。
  (4)投资环境差,企业投资愿望弱化。民间投资及民营企业在工商登记、广告宣传、劳动用工、土地使用、职称评定、户口申报以及享用各种社会服务等方面,都不能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甚至缺乏企业合法经营和正当权益的法律保护,容易造成中小型民营企业的一些“自暴自弃”行为,特别是有些部门对中小型民营企业的过分“关照”,使得一些中小型民营企业家们在生产上采取短期行为,投资愿望严重弱化,从而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壮大。
  
  三、促进中小型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基本对策
  1.强化服务意识,为中小型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和环节、规范政府职能部门的收费行为、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在市场准入、经营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发放、能源和原材料采购等方面,对各种经济成份要一视同仁,机会平等,不应当按所有制不同实行倾斜政策,另外,在税收、土地资源、人才引进和使用等方面,私营企业也应享有同等待遇。
  2.积极构建与中小型民营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体系。(1)建立产权主体多元化的财产组织形式。制度经济学认为,最有效、最关键的激励方式是产权。产权主体多元化是形成强烈的责任心、创造性行为、合理决策和科学管理的基础和前提。首先,产权多元化可构成既相互监督又相互支持的风险共担的多元化投资主体,有利于企业的迅速壮大和扩张。其次,产权多元化可以改变公司所有制结构,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增强融资方式,改善融资环境,促进公司转变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第三,产权主体多元化可以克服“家族情结”困扰,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避免家族企业做大后产生在财产分割和转换过程中“内耗”现象。
  (2)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企业决策制度。规范化、制度化的企业决策制度是实现企业低风险、高效率运作的重要条件。对于企业的重大事项,必须建立一套相对科学的、缜密的决策制度。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决策要体现出资者的意愿而非管理者的意愿。要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方案和思路,在广泛征求相关利益人的意见后,作出决策,以实现成本、收益和风险的最佳配比,从而实现企业长期、健康、快速发展。
  (3)建立权责分明的管理理念。管理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石,企业管理理念是管理的灵魂。权责分明,一是可以解决企业效率问题,通过权力的下放和责权利的统一,使每个层面都能自主行使判断和决策权,而不需要自下而上的信息传递和自上而下的指令传递,从而大大提升企业运行速度和效率。二是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内部摩擦,防止部门之间、个人之间发生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的事情。
  (4)建立强有力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是使企业既富有活力又可实现较高利润的保证,因此,中小型民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建立,尤其是激励机制的建立。激励的途径可以是产权式的,也可以是非产权式的。
  3.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外部环境。(1)构筑低成本优势。“苏南模式”、“温州模式”之所以短短十几年内就显示其旺盛的生命力,与其地域环境的低成本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就江西而言,作为沿海地区的“后花园”,在用地、交通等因素上的低成本优势十分明显,有利于各种形式的经济活跃发展。所以,城市和地区定位是构筑低成本优势的关键环节。经济学家樊纲就指出:“中国经济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需要不断地利用现有成本比较的优势――过于豪华的城市成本过高,不利于吸引投资。”一个地区的经济是这样,活跃的民营经济更是如此。上海市就敏锐地意识到这一点,数年前就在宝山、嘉定、青浦、松江等地设立了众多的工业园区,出台了许多优惠措施,构筑了上海大都市外围的低成本优势,收到了很好的成效。
  (2)完善投融资渠道。首先,要激活资本,允许民间资本组建股份制商业银行,为民营企业借贷增添新的渠道。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使用担保体系。扩大现有担保公司的基金规模,广泛吸引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入股,以解决现有担保公司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要筹措民营企业贷款担保资金,开展担保业务。再次,要赋予基层商业银行适当的贷款审批权,以减少信贷审批程序的环节,适应民营企业贷款金额较小、笔数较多、时效性较强的特点。
  (3)规范税费征管。要敢于破除现行税费征收政策中各种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歧视与不合理规定,完善适合现阶段经济发展的税费征收制度。如统一平衡税收起征点,适当降低某些工本费、注册费、验资费等收费标准,完全杜绝巧取豪夺式的“赞助费顾问费”等。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增加税费征收的透明度,并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发现“三乱”要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4)消除不合理规定。各级管理部门要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市场经济公平、公正的原则,废除或修改体现所有制差别和不适应中小型民营经济特点的政策与管理规定,构建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的政策与管理平台。取消对中小型民营企业在劳动用工、土地使用、职称评定、办理证照、收费等方面的不公平待遇。按照多服务、少干预,多帮忙、不添乱,多设路标、不设障碍的要求,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管理与服务。
  4.积极培育适应市场竞争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和精神支柱,是一种战略性的软体资源,它对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中小型民营企业文化的发展史显示,如果企业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不规范、不系统,产生的文化力就不强,对物质生产力的推动作用也就较弱。只有将企业每个员工的思想和个人发展目标有机地与企业总目标结合起来,形成被企业全体员工认同的企业的价值观、行为规范、作风和宗旨,才能产生强大的企业文化力,为中小型民营企业的持久、快速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
  
  参考文献:
  [1]全国工商联.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分析报告(2006)[R].中国中小企业河南网,2007-02-02.
  [2]熊责森,易艳.中小民营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创新[J].会计之友,2006,(6).
  [责任编辑:李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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