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长三角区域半导体照明产业集群协同创新路径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半导体照明技术是21世纪最具发展前景的新兴高技术领域之一。作为新型高效固态光源。半导体照明光源具有节能、安全、绿色环保、长寿命、色彩丰富、微型化等显著优,最,将成为人类照明史上继白炽灯、荧光灯之后的又一次标志性的飞跃,是世界照明工业的一次全新的革命。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着重论述了长三角区域半导体照明产业集群协同创新的现状与问题,分析问题的内因,在此基础上提出长三角区域半导体照明产业集群协同创新路径,勾画出长三角区域半导体照明产业集群演化关键技术创新路线图,并提出若干对策建议。
  关键词:半导体照明;产业集群;协同创新;技术路线图
  
  世纪之交,美国、日本、欧盟、韩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相继推出了半导体照明国家或地区发展计划,大力培育和发展本国或本地区的半导体照明产业。在微观层面,以美国GE、荷兰PHILP、德国OSRAM三大世界照明生产巨头为代表的跨国公司,纷纷与上游半导体公司合作组建半导体照明公司,积极创造竞争优势,并正在中国抢占专利制高点,对我国的半导体技术发展形成了合围之势。因此,长三角作为中国半导体照明产业化的重要基地,有责任形成产业联盟,通过产业集群协同创新,共同应对跨国公司的竞争。
  长江三角洲地区的LED产业集中在上海,江苏的南京、扬州和无锡,以及浙江的杭州等地区,开始呈现向园区聚集的发展趋势,且整个半导体照明产业链的投资都比较活跃。2007年,长三角的半导体照明产业规模约占国内总体规模的40%左右。截至2007年,在中国半导体照明联盟的73家会员中,长三角地区的半导体照明企业和机构有26家,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同时,长三角拥有中国六大半导体照明基地中的上海基地和扬州基地。其中,上海已经在半导体芯片制造和封装应用等方面呈现出良好的产业发展态势,并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产业链和企业群;江苏在LED封装及应用方面已经初具规模;宁波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和经济区位优势,是国内主要的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发展潜力巨大。
  
  1 长三角区域半导体照明产业集群协同创新的现状及问题
  
  1.1 协同创新现状
  1.1.1 组建战略联盟,实现共同发展江苏奥雷光电(镇江)已形成了从大功率高亮度LED外延片和芯片制造―器件封装一应用三个领域的产业布局,无论从技术实力还是产业布局上都已处于国内领先地位。2005年江苏奥雷光电与上海宇体光电合作,在大功率高亮度LED外延和芯片进行研发和生产,并已签订协议,拟组建宇奥光电集团公司,共同发展LED芯片产业。
  1.1.2 依托跨区产学研联盟,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江苏日月(盐城建湖)照明公司、伯乐达集团(盐城)、盐城豪迈照明科技公司,分别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形成一定规模的封装应用生产线。此外,扬州市开发区先后引进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中科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等国内一流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落户,合作建立了扬州一南京大学光电研究院、中科院半导体研究中心、江苏省半导体照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半导体照明检验中心、扬州一南京大学半导体照明研究院、扬州半导体照明和太阳能光伏应用研究与检验中心等研发机构10多家。
  
  1.2 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虽然长三角的LED产业发展较快,但由于均缺乏高新技术和知识产权体系作支撑,目前仍在低附加值领域徘徊,LED照明产业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第一,在产品的应用开发上,低水平重复,缺少具有产业支撑度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企业产业规模小,不能引领产业链的延伸和产业集聚。产业整合不够,绝大部分企业还是混战于低端市场,缺乏规范和约束,过度竞争导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行业整体声誉,另外对封装前沿技术的研发广度和深度不足也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第二,标准评价体系尚未建立,检测方法与手段缺乏,市场不能有效规范,市场竞争无序,产业管理部门需要加强合作。后应用领域本土市场规模巨大,但无标准、无规范的现象更加严重,产业高度分散,器件应用随心所欲,因设计、生产、安装不规范导致应用产品早期失效的现象比比皆是,给半导体照明产业的健康发展已经带来一定损害。
  第三,基础性研究与产业化人才缺乏,结构不合理,核心装备与配套材料国产化的问题急需解决。
  第四,行业发展缺少必要的政策支持,政府对半导体照明产业的扶持力度有待加强。
  第五,缺乏长三角半导体照明联盟和合作平台,交流信息不充分,也是阻碍长三角产业聚集的重要原因。
  
  1.3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1.3.1 缺乏产学研联合创新,影响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长三角地区在半导体照明产业领域还没有很好的形成产学研联合创新局面,表现在研究室、实验中心和各企业间各自为战,没有形成实质意义上的产业联盟。造成长三角地区半导体照明领域产学研联合创新缺乏的原因有:一是合作的积极性不高,高校、研究所更加关注这一领域的基础研究,例如照明材料的研究,而它又很难在短时间内获得突破,企业则是关注应用研究:二是高校、研究所管理机制与产学研合作要求不一致,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定与论文挂钩,而企业更强调技术的应用开发;三是知识产权以及合作创新的成果归属问题目前国家还没有明确的规定,致使在合作过程中时有发生知识产权的纠纷问题。
  1.3.2 企业规模偏小,标准建设滞后,产业集中度不高,阻碍了产业的集群发展长三角地区从事半导体照明的企业规模相对偏小,都是新成立的企业,资金薄弱,企业管理也相对薄弱,竞争不规范,今后很难在国际上规模竞争,至今还没有看到长三角地区有一家半导体照明企业上市融资。并且,中小企业融资难,也是制约长三角地区半导体照明企业规模不大的重要原因。此外,缺乏有影响力和有实力的企业制定技术标准,造成半导体照明行业没有统一的标准。短期看。没有统一的标准,将使半导体照明领域的竞争陷于无序状态。长期看,缺乏标准,必将使长三角地区的半导体照明产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1.3.3 各地行政壁垒的存在,阻碍了产业链的有效整合上下游产业有机结合,专业化协作和分工是产业健康发展和成熟的标志,因为半导体照明产业的上下游产业的技术关联度相对较高,范围经济的属性较强。但由于行政壁垒的客观存在,长三角地区各个城市在制定半导体产业发展规划时,很少站在长三角的角度来考虑,在发展选择上几乎雷同。这样使企业集中在比较专业的领域,很少有企业能够在产业链条上进行垂直整合,没有一家企业形成了包括“衬底―延―芯片―封装―应用产品”的完整LED产业链,而长三角地区至今没有极具规模的封装厂。而以国外的发展经验来看,基本上都是走产业链垂直整合的发展道路,如美国的GELCORE的公司。
  
  2 长三角区域半导体照明产业集群协同创

新的对策建议
  
  2.1 发展战略
  2.1.1 做强做大的集群发展战略 培育长三角的半导体照明产业的龙头企业,培养一批品牌企业。龙头企业是产业集群的支撑,产业集群的发展,必须要有龙头企业的牵动和带动。在培育龙头企业上,长三角各地政府要对获得全国驰名商标、中国品牌产品等的优势半导体照明企业实施重奖,并通过项目投资、土地、贷款上的政策,鼓励一些相关大企业集团通过收购、控股等资本运作方式进入半导体照明领域。同时积极引进和培育关联性大、带动性强的大企业,鼓励龙头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发挥其辐射、示范、信息扩散和销售网络的产业龙头作用;重点扶持关键性核心企业的技术自主创新项目,提升龙头企业带动力和产业集群竞争力。通过又强又大的龙头企业带动,在其周围聚集一大批配套企业,最终形成产业的集群发展。
  2.1.2 协作融合创新发展战略一是加强长三角的科技和经济部门积极与上海世博局开展协调和合作,在世博会展览区一些照明、装饰、装备。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建立半导体照明示范区。二是加强半导体照明产业链内部之间的整合和协作,形成合理分工体系。三是加强与第三产业融合,形成专业化的半导体照明市场。
  2.1.3 技术标准发展战略“一流企业做标准、二流企业做技术、三流企业做产品”。作为规范国际秩序的依据和准则,标准成为企业竞争的制高点,同时,标准也不再仅仅是技术和经济层面的问题,而上升到政治层面,国际上一些国家经常利用标准来保护本国的产业。因此,在半导体照明产品还缺乏国际公认的技术标准背景下,长三角地区完全可以在培育龙头企业的同时,积极参与国家层面的半导体照明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为我国未来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在国际上获得更多的话语权。
  
  2.2 路径选择
  根据长三角地区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的现状特点、存在的问题以及半导体照明技术发展趋势,制定长三角区域半导体照明产业集群演化关键技术创新路线图,见图1。创新路径分三步走:
  
  第一步,加强要素交流,通过引进发达地区的生产设备,建立半导体照明产品的企业,生产半导体照明的应用产品。但是,引进不是简单的引进。把技术和设备引进之后必须继之以消化、吸收和创新。同样的设备,别人制造出了一流产品,我们做不出来,原因很简单,我们没有掌握引进的设备,没有掌握工艺技术。同时,这个阶段的创新主要是集中在半导体照明下游产品的研发上。此外,在半导体的上游技术也要加强,为后续创新打下基础。
  第二步,加强产业资源整合,通过市场机制推动有实力的企业兼并。国外都是大公司在发展半导体照明技术,他们的技术与研发资金雄厚,而国内的半导体照明企业规模偏小,市场竞争混乱,不利于产业技术创新的增强和产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国家可以出台一系列的鼓励政策,在长三角等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鼓励一些大型上市公司,通过资本运作,来兼并相关半导体照明企业,加强在产业链上的垂直整合,加强半导体照明中游产品研发,强化半导体照明技术的集成创新。
  第三步,加大融合与协同创新,在产业层次上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从技术路线角度考虑,国内可以分几个梯队进行研究,第一梯队主要围绕国际上主流的技术路线去走,在主要技术路线上创造新的知识产权。而第二或第三梯队就要研究国外也没有实现批量生产的新方法,走出国际三种技术路线的包围。例如开发直接发白光的芯片,开发受激发后直接发白光的白光荧光粉。从产业链角度考虑,长三角应当重点发展封装和应用技术,但上游技术领域也不能放弃。
  
  2.3 发展对策
  2.3.1 建立专利诉讼预警机制,增强企业的应诉能力 由于长三角地区的半导体照明企业的规模相对较小,还没有引起国外半导体照明大公司的注意。但到了上海2010年举办世界工业博览会之后,半导体照明产业可能做大后,国内企业由于缺乏半导体照明的核心专利技术,导致被诉讼的概率会更高。因此,长三角应该建立一个产业联盟,建立专利诉讼的预警机制,以应对长三角的半导体照明企业在遭遇国外专利诉讼而处于的不利地位,做到未雨绸缪,变被动为主动。一是要建立该领域国外专利诉讼的信息共享机制,成立专家顾问中心,聘请各领域专家对联盟成员提供指导,为联盟的对外交涉提供咨询,及时发出预警信息。二是诉讼经验的共享机制,一旦遭到起诉,而可作到有备而来。
  2.3.2 合纵连横,形成专利联盟 随着半导体照明产业国际竞争加剧。国外一些知名企业纷纷组建战略联盟,采取专利相互授权,共同打击专利侵权行为。因此,在国外大公司采取专利相互授权的联合包围的策略之时,长三角乃至国内的企业也要采取合纵连横和建立联盟的反突围的策略,众人拾柴火焰高,共同抵御国外大公司的专利包围,寻找突破口。所谓合纵,就是要联合长三角地区半导体照明产业的上中下游的企业,采取交叉授权,建立专利战略联盟,形成专利池效应。所谓连横,就是要长三角地区半导体照明产业同一产业链上企业,采取相互授权的方式,增加彼此的专利拥有数量,增强专利拥有的质量,这样一旦有企业在国内或国外遭到专利诉讼,可以增加谈判的筹码,同时可分担高昂的律师费,互通信息,减少单独应诉带来的风险。
  2.3.3 联合制定技术标准。促进产业集群发展长三角地区的半导体照明技术和产业在国家中具有一定地位,应该在标准之中有所作为,联合起来,制定标准。主要工作有:尽快完善测试方法、试验方法等基础标准:器件标准应与已有的半导体器件标准协调:研究、制定较成熟产品门类,如芯片的通用规范;对于尚不成熟的产品,应密切关注、研究,适时制定标准;注意产业链上中下游之间的协调;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强强联手,共同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适时提出国际标准提案。
  2.3.4 建立长三角半导体产学研合作交流平台长三角有条件、也有能力利用联合、整合、复合的优势,建立半导体照明公共研发和服务平台,并以该平台为纽带,形成合力突破瓶颈,为长三角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服务。因此,非常有必要依托相关机构,实现对半导体照明技术的跨行政区联合研发,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发挥整体整合优势,变分散为集中,少花钱办大事,节约投入资本、提高竞争能力、促进沟通以及标准建设,推动长三角地区半导体照明产业实现快速发展。
  2.3.5 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组织跨区技术攻关 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设立长三角半导体产业发展基金。基金来源为江苏、浙江和上海的政府财政投入。基金用于长三角跨地区合作的半导体照明技术攻关项目投入。同时,成立长三角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协调小组,加强各地政府之间联系,加强政府公共资金采购对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4850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