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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城乡收入差距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吴艳美

  一、山东省城乡收入差距的演变及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山东省城乡差距经历了由迅速缩小到逐渐扩大,由逐渐扩大到逐渐缩小,再由逐渐缩小到加速扩大的发展过程。
  (一)山东城乡绝对收入差距变动分析
  根据1980~2005年山东统计年鉴,做出山东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城乡居民家庭人均可配收入绝对差的折线图。从图1可以看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都在逐年增加,同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绝对差值的总体趋势也是在增加。从1980~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的增长速度基本相同,但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直处于高水平的增长上,而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一直处于低水平的增长之上。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的绝对差值呈逐渐增大的趋势。
  (二)山东城乡相对收入差距的变动分析
  衡量城乡收入差距除了用绝对收入差距指标外,还可以用相对收入差距指标,即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比值来反映,其数值的变化更能直观地表明山东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的历史变动轨迹。山东省城乡相对收入差距的变化可以划分为如下几个阶段:
  1.从1980年到1983年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快速缩小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慢于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80年的448.21元增长到1983年的537.03元,年均增长率为6.3%;而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由1980年的240.98元增长到1983年的500.68元,年均增长率为28%,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值从1980年的1.86下降到1983年的1.07。
  
  2.从1984年到1993年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扩大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快于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84年的638.64元增长到1993年的2515.08元,年均增长率为16.5%;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984年的554.61元增长到1993年的1413.69元,年均增长率为11%。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值从1984年的1.15增长到1993年的1.87,城乡差距由此拉大。
  3.从1994年到1997年为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逐步缩小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速度慢于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速度。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94年的3444.36元增长到1997年的5190.79元,年均增长率为14.9%;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994年的1975.12元增长到1997年的3468.72元,年均增长率为2l%,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值从1994年的1.74下降到1997年的1.50,城乡人均相对收入差距缩小。
  4.1998年到2005年为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逐步扩大阶段
  这一阶段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速度快于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速度。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98年的5190.79元增长到2005年的10744.8元,年均增长率为10%;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998年的3561.87元增长到2005年的5676.98元,年均增长率为7%。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值从1998年的1.51增长到2005年的1.89。城乡人均相对收入差距拉大。
  
  二、山东省城乡差距拉大的原因
  
  (一)经济原因
  1.城乡收入差距是由城乡的产业特性决定的
  虽然现在的农村包含了多种产业,但农业在其经济结构中的重要地位,是其与城市区别的一大特征。由于农业劳动生产率较低、农产品的需求收入弹性小等特点,决定了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农村自然处于劣势。
  2.诱发的生产要素外流
  这里所说的生产要素包括资本和劳动力。长期以来,由于金融资本的逐利性,金融资本不断从农村流向城市,从农业流向非农产业,导致农村的资本空洞化。资本的匮乏必然影响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影响农业先进技术的引进以及影响农村发展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不仅使农村陷入了贫困恶性循环,而且也使农业的产业态势弱化。同时,由于农村的投资不足及城市的吸引力,使得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进而加大了农村的贫困。
  
  3.以家庭为主体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难以适应全国乃至全球统一的大市场需求,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从而影响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以及我国加入WTO,农业生产的社会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小农户生产供给对国内乃至国际大市场的需求之间产生了一定的不适应性。而且因农业生产规模小,难以应对市场风险,使农业生产在市场占有方面处于劣势。
  (二)制度和政策原因
  1.政府对农产品价格的收入转移
  我国一些经济学家使用“剪刀差”的概念来描述农产品国家收购价格和其“实际价值”之间的差距。剪刀差的产生和存在有其客观必然性,是由于新中国在当时经济发展水平下,为了实现工业化,不得不有意识地从农业中抽取部分资金来发展工业。虽然剪刀差的存在有其合理性,但是过大过久的剪刀差会使农业发展缓慢,农民负担过重,城乡差距拉大。
  2.在税收和国民收入再分配方面存在着城乡的差异
  从原则上说,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的调节,即通过收入的再分配,应该缩小收入的差距。但在计划经济时代,山东对农村实行净税收的政策,对城市则实行净福利、净补贴的政策,被人们称之为逆调节的政策,其结果是扩大了收入的差距。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再分配仍沿袭计划经济体制的运行模式,对农村实行净税收的政策,对城市则实行累进所得税和高福利、高补贴的政策,这就使所得税变成负所得税,失去了本来应有的意义。财政支农投入是国家对农业支持和保护的重要方面,可我省的财政支农资金不但不足,而且结构不合理。同时,山东财政对农村的投资总量是不断增加的,但财政投资的城市偏向十分突出,财政的农业投资占总支出的比重极低。这必然是对农业发展的削弱,必然拉大城乡发展的差距。
  3.土地征用制度对农民不公平
  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土地等资源被占用,但因土地征用补偿制度的不合理造成农村财富转向城市。其主要表现是,由于土地征用的法律制度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因而造成农民的土地征用补偿安置费用严重偏低,严重影响了农民的收入和生活保障。
  4.城乡分离的二元社会结构
  城乡隔离是城乡差距扩大的又一制度原因。我国城乡差距的扩大,不仅在物质基础上有差距,最主要的是城乡间人口流动的限制,使城市人均的资源总量快速增加,而农村人均资源很难增长。一方

面,产业不断地向城市聚集,各种物质和文化成果向城市聚集;而另一方面,人口向城市的聚集被严格控制,城乡之间人均经济和文化成果的占有差距就不可避免地要扩大。
  
  三、山东省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对策
  
  (一)制定一定的战略目标和计划,有步骤、有计划地缩小城乡差距
  城乡收入差距是山东省几十年工业化的结果,同样,缩小城乡差距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不能指望短期内就能发生显著变化。从国际经验来看,韩国开展新村运动经历了30年的时间,日本的新农村建设行动也用了30~40年的时间。因此,我们要充分地估计到解决城乡差距问题的困难,制定一定的战略目标和战略计划,分阶段地实施这些计划、实现这些目标,在实现每一阶段目标的过程中,要善于总结经验,摸索规律,有步骤、有计划地缩小城乡差距。
  (二)因地制宜,提高农业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
  山东属农业大省,各地土地状况、历史基础不同,因此要因地制宜,提高农业土地产出率。具体来说,东部地区发展集约经济,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的蔬菜和水果的生产和出口,对蔬菜实行专业化经营和专业化管理,延长产业链;同时,要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了解国外市场,处理好质量和产量的关系,综合提高农民收入。西部地区发展适度农业规模经营,实现农业产业化。
  (三)通过价格手段和收入支付手段,提高农民收入
  政府应制定一定的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对农产品进行保护性收购,稳定和提高农产品市场价格,以此提高农民收入。同时,政府应对农民进行收入补贴。政府应根据各个地区当年的收成、农民的种植习惯和农产品的市场供求情况对农民进行适当的补贴,以此稳定农民的收入。
  (四)对农村提供一定的服务支持,提高农民整体素质
  政府要加强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主要内容包括提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市场信息服务、支持农民组织发展、加大农村教育投资和师资引进,以此提高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提高农村的造血功能。
  (五)合理有序地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
  城市应尽可能多地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同时,加强农民工的权利保障、加大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能够适应城市生活,胜任城市提供的工作。
  
  (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人口・资源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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