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火电工程纯凝机组供热改造项目经济性评价方法探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在国家节能减排、大力推行热电联产的大背景下,各地区很多纯凝机组实施供热改造。但是作为决策的一个重要方面,投资改造的决策机制经济评价方法却出现了不同的声音。为推进科学决策,有必要寻找更为科学的方法,进行改造工程项目的评价分析。本文对供热改造工程项目的特性分析,并通过不同方法的对比分析,用实例说明供热改造工程经济可行性评价的方法选择及注意事项。
  【关键词】 火电项目 供热改造 经济评价 有无对比 实例
   在目前热电联产供热改造工程项目经济可行性评价时,由于没有明确统一的评价方法及准则,一般只作新增投资额的回收分析及供热价格预测。笔者在编制和评审供热改造工程中,使用和接触到,目前对于供热改造工程项目经济性评价方法基本上存在以下几种方式,下面通过一个例子来说明各种评价方法:
   项目背景:东部某台135MW纯凝发电机组,实际测量运行数据如下:纯凝工况下全年平均发电运行负荷率为75%,实际设备可利用率为75%,年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为4139小时,每小时发电量为101250Kwh;发电上网电价0.46元/Kwh,成本电价0.35元/Kwh,发电标煤耗362g/Kwh,发电厂用电率9.0%,年供电用水量252.69吨,水价为2元/吨,全年平均标煤单价为800元/吨(含税、含运费)。
   由于连年亏损,现计划实施供热改造。根据当地城市供热规划的要求,全部为采暖负荷,年采暖负荷为160吨;采暖期供热时间为110天,按当地物价部门的初步核定,暂定热价为46.74元/GJ。经设计初步核算,改造静态投资估算需8200万元,改造后供热厂用电率为11.5Kwh/GJ;改造工期4个月;供热改造后供热因素使得发电功率降低为91MW,供热时发电运行负荷为97%,年设备利用小时数约增加800小时,每小时发电量为88270Kwh;每小时排气供热量为530 GJ,供热增加用水量为23.04万吨,供热标煤耗42kg/GJ,供热时发电标煤耗330g/Kwh。其他原始数据如下:资本金为20%,长期贷款利率5.94%,短期贷款利率5.31%,贷款年限为10年;全部形成固定资产,按10年折旧。供热材料费及维修按1元/Mwh计算;大修率2.5%,增加供热人工5人,人工工资5万元/年;福利系数60%,项目运营期按20年考虑;其他数据按常规电力经济评价原则记取。
   方法一:仅考虑供热改造成本增加,不考虑对发电上网电量的影响,在基准收益7.5%和预期资本金内部10%的情况下,核算合理的供热单价;利用电力工程经济评价软件(热电)计算结果如下:项目动态投资8226万元,测算不含税热价为41.87元/GJ,含税热价为47.32元/GJ;总投资收益率为6.74%,所得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为9.73年;当含税热价为46.71元/GJ时对应的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8%,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9.9年,总投资收益率为5.89%,项目净现值430万元大于零,项目财务上可行。
   方法二:仅考虑供热改造成本增加,不考虑对发电上网电量的影响,在给定供热单价46.74元/GJ、基准收益7.5%基础上,计算投资收益:利用电力工程经济评价软件(热电)计算结果如下:项目动态投资8226万元,投资方内部收益率为8.09%,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9.87年,项目净现值为454万元。总投资收益率为5.92%
   方法三:按考虑发电收益增加800小时的情况下,设定热电分摊比85%;在基准收益7.5%和预期资本金内部10%的情况下,以固定的供热单价;利用电力工程经济评价软件(热电)计算结果如下:项目动态投资8226万元,计算的不含税上网电价282.8元/Mwh,对应的含税上网电价为330.87元/Mwh小于核定上网电价,总投资收益率6.76%所得税后净现值972万元,投资回收期9.42年,说明项目财务上可行。如按固定的上网电价及供热热价,测算内部收益率46.09%,总投资收益率为16.88%,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5.48年。
   方法四:按有无对比原则计算仅计算供热期纯凝与供热有无对比;利用简化计算Excel表格计算。
   供热期无项目情况时为纯凝工况,假设纯凝工况下机组正常运行110天,由于当期运行负荷率为75%。
   此时供电量为135×110×24×0.75×(1-9%)/1000=243.243(Gwh),相应的供电收益为:243243000×0.393/10000=9563.4万元)
   相应的消耗标煤成本362Kg/MWh×243243/(1-9%)/1000×683.76元/吨=66162395.38元=6616.24(万元);
   供热改造后:项目动态投资8226万元,供电量(88270-11.5×530)×110×24/1000/1000=216.942(Gwh)相应的供电收益为:216942000×0.393/10000=8525.82(万元)
   供热收益为:530×110×24×41.36/10000=5787.09(万元)
   供热改造后供热期年度收益为8525.82+5787.09=14312.91(万元)
   燃料消耗:(330Kg/MWh×233032.8+42kg/GJ×530×110×24)/1000×683.76元/吨=92763913.68元=9276.39(万元);
   流动资金增加额为301万元。
   从而构造出一个差额现金流量:
  
   简化计算静态投资回收期为5年;设定基准收益率7.5%情况下,税后动态投资回收期为5.92年;项目运行十年的税后内部收益率11.94%,对应的项目净现值3957万元;项目运行二十年的税后内部收益率15.73%,对应的项目净现值8916万元。
   综合分析以上四种项目评价方法可以看出:
   1、仅考虑供热收益而忽略发电收益情况,对项目财务生存能力的要求最苛刻,该方法适用于核定项目生存的售热价格,方法一与方法二的效果是一样的只是方法二更简单直接。
   2、在考虑改造对已有项目经营效果改善的情况,分析改造后的项目项目整体效益的变化。按照《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基本原理,采用“有无对比”法,针对改建项目的特点进行财务分析,以“增量”数据进行折现现金流量分析,进行财务盈利能力分析,方法三与方法四原理相同,但是关注的角度和计算数据存在差异,从计算繁简上看方法四更能反映真实情况。
   笔者认为单纯看改造后机组的经济可行性,还很不够。仅从项目盈利能力进行评价,还不能确定项目是否可行,这是由于我国的火力发电300MW及以下纯凝机组普遍运行时间已经超过十年,项目本身的使用寿命已不足十年,保守估计项目改造可行的前提条件应是项目动态投资回收期不应大于8年较为合理。基于这种考虑,如项目改造不考虑发电效果的改善,方法一与方法二计算出的核定热价就没有盈利能力,所以应进行多角度比较,以确定机组改造的必要性和机会收益即资金的有效利用性。
  注:文章内所有公式及图表请以PDF形式查看。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57128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