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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路桥工程实验室检测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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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对检测实验室来说,其质量控制就是对影响检测质量的各个环节、各个因素制定计划和程序,并在其实施过程中进行连续评价和验证,对发现的不合格情况及时处理并采取纠正措施。
  关键词:质量控制 检测过程 检测结果
  
   质量控制是指为达到质量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活动,其目的为监控检测、校准的有效性,保证检测结果可靠。对检测实验室来说,其质量控制就是对影响检测质量的“人、机、料、法、环”等方面制定计划和程序,并在其实施过程中进行连续评价和验证,对发 现的不合格情况及时处理并采取纠正措施。
  1检测标准、方法的控制
  1.1 实验室应定期到标准库对在用标准进行查新,确保检测工作所依据的标准版本现行有效。遇有标准变更,应及时收集新标准,并按程序的要求做好新标准的培训工作。对新、旧标准应加以分析比较,做好仪器设备改造、设施配置等基础工作。如该标准所涉及到的参数已通过计量认证,应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更改申请,并登记备案。
  2人员
   2.1 实验室的人员配备应满足建设部令第141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规定,还应满足各省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中对检测人员的要求。检测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2 实验室应制定培训计划,对检测人员应进行适时培训,使知识和技能不断更新。培训可采用技术交流、座谈、研讨会等形式,其内容可包括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廉政建设、作风纪律的教育;标准知识、质量控制、监督管理、计量理论、误差理论、数据处理、数理统计、抽样方法和理论、外语、质量体系文件和质量方针目标、计算机理论和操作的学习等。
   3仪器设备的管理与控制
   3.1 仪器设备是完成各项检测工作必备的基本条件之一,其运行的精确度、稳定性和安全性直接影响检测能否正常进行及结果的准确性、有效性。 坚持“专人管理、定期维护、责任落实到人”的基本原则,并列入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对仪器设备的使用进行授权,授权使用人员范围应为已取得使用该仪器的检测项目上岗证的检测人员。
   3.2 坚持仪器使用记录制度。仪器使用记录的主要内容有:使用日期、使用人、检测项目、运行状态(包括停电、停水及工作异常等情况)、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众多检测项目需要携带仪器到现场进行检测或抽样,除了遵守在固定场所使用的仪器的规定外,还应做好领用时检查、运输中防护、按规范使用及入库时检查工作。
   3.3 按规定周期定期进行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对使用频率高、易损坏、性能不稳定以及长期工作环境恶劣的仪器设备还应进行期间核查,以保证其能正常使用。 发现设备运行有问题时,应停用报修,对所涉及的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有影响时,应对检测项目进行重新检测,对已出具的检测报告如需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修理期间的仪器应粘贴禁用标志,对影响精度的仪器修理后,经检定合格后,更换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所有的仪器设备都要有唯一性标识和检定/校准状态标识。
   4环境条件的控制
   4.1检测人员应在试验开始前对环境条件进行检查,达到标准要求环境条件后方可开始检测;达不到标准要求环境条件时,经调整达标后再开始检测。遇环境条件有较大变化、危及到检测结果时,应停止检测,待影响因素恢复正常后再进行检测,必要时重新进行检测。实验室应配备环境监控设备,并按规定对检测时的环境情况(如温度、湿度等)进行监控和记录。
   5标准物质与标准材料的控制
   5.1 标准物质和标准材料的采购,应选择有资质和能力的服务方,并获得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的证明性文件。对一些长期、重要供应商建立合格供方名录,以这些供应商作为固定用户,从而保证试验用材料的相对稳定性。如水泥胶砂强度试验用的标准砂、外加剂混凝土性能试验用的基准水泥等。
   6样品的质量控制
   6.1 样品要有代表性,抽样应采取随机抽取的方法进行。检验批的组成、样品数量、样品的规格要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检测人员应认真做好抽样工作记录,现场抽样时,抽样点的描述应尽可能的详尽。接收样品时,应记录样品的异常情况或偏离。当样品与所提供的说明不符合时,或对所要求的检测规定不够详尽时,实验室应在开始工作之前询问委托方,以得到进一步的明确,并记录讨论的内容。
   6.2 收样后,样品应按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存放或放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养护,并应对存放条件进行监控和记录。样品应规定保存期限,以及保存期满后的处理程序。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污染环境的样品的处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
   7检测结果质量控制
   7.1 实验室应制定质量控制计划,选择的监控方法应与工作类型和工作量相适应。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或次级标准物质进行内部质量控制;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或次级标准物质进行内部质量控制;进行实验室间的比对试验或能力验证;进行实验室内部比对试验利用相同或不同方法反复进行检测;参加国家实验室认可委或其他组织举办的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活动。
   7.2 实验室应分析质量控制数据,在发现质量控制数据超出预定的判断依据时,应采取有计划的措施来纠正出现的问题,并防止报告错误的结果。
   8检测记录和报告
   8.1 检测记录的基本要求
   检测记录应做到:如实、准确、完整、清晰,项目应完整,空白项应划上斜线。根据不同的检测对象不同的要求,合理编制检测记录的格式和内容。 详细记录试验过程的各项信息(主要仪器设备、环境技术条件、检测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和处理记录等)。检测记录的更改应采取"杠改"的办法,即在错误的数字上划一水平线,将正确的数字填写在其上方或下方,旁边签注更改人姓名。更改只能由原检测记录人进行,他人不得代替更改。不允许用铅笔记录,也不允许用涂改液更改。检测记录应由检测人和校核人本人签名,以示对记录负责。
   8.2 检测报告的基本要求
   检测报告应做到:完整、准确、清晰、结论正确,易于理解。检测报告的格式应统一,其内容应依据检测的要求,包括检测结果相关的、必须的全部信息。 检测报告应由检测人编制,经审核人员审核后,由实验室授权签字人批准。 如有分包给外部实验室进行的检测项目,其检测结果应在检测报告中注明分包实验室的名称或加以说明。对已发出的检测报告进行修改、更正时,应由原报告编制人员按规定履行报告的审批手续,经批准将更正后的报告发至原报告的发放范围,并注明要替代的报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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