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新时期计划生育经费投入问题的探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余荷伊

  【摘 要】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为了控制人口数,减轻人口对社会、环境的压力,从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制定的计划生育所取得的成效是显著的。本文对新世纪计划生育的经费是否增加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新时期;计划生育;经费
  一、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财力保障凸现问题
  新时期,全国各级党委、政府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时期,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了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投入的规定,各级财政投入计划生育经费大幅度增长。但是,各级财政逐年加大的投入并未能缓解计划生育经费不足的问题,全市计划生育经费短缺的问题依然突出。主要是: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远远无法与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相适应,计划生育基础设施薄弱,设备不足,手段落后;乡村计划生育人员工资报酬不能足额落实,不少地方合并中心户长,由村民小组长兼任;计划生育的优惠政策标准低,没有吸引力;不少乡镇计生办负债逐年加大等。
  二、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存在问题
   1.计划生育经费来源从原来的多渠道变为现在的单一渠道,实际用于计划生育工作资金总量没有增加。国家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乡统筹、村提留、义务工等。原乡统筹按比例提取计生经费改为从中省财政转移支付中按比例定额列支,原乡统筹计生费减少,实际用于计划生育的部分低于以前;村提留计生费(据调查数目不小但未统计)和计生义务工取消;同时,“一法三规”实施后,取消了二胎生育调节费;社会抚养费全额上解财政。尽管各级财政逐加大对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并逐年落实中省转移支付资金,实际用于计划生育工作的资金总量较之已往没有增加。
  2.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必然形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成本加大。过去的计划生育工作主要靠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和强迫命令的措施来开展,使得工作成本低,投入少。进入新时期后,国家颁布了一系列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在明确广大育龄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同时,也明确了他们享受的权利,增加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计生优质服务、建立利益导向制度等工作内容;进一步规范了避孕节育技术免费服务等一系列工作项目和各项工作质量标准,扩大工作范围,取消了无法律依据的各项计划生育收费。
  3.财政投入成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来源的主渠道,投入的增长幅度与实际工作需求不相适应。新时期各级财政投入计划生育经费大幅度增长,还应考虑财政投入增长幅度的内在因素:(1)计生事业人员工资性经费增幅远远大于财政投入的增幅因素。计划生育人员工资增幅最大,所占财政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的比重最大。(2)物价因素。依照各省财政厅、省计生委、省物价局等部门制定的1990年和2003年节育手术费标准,因物价上涨,提高幅度很大。同时,由于经费不足原因,在80年代就发放独生子女户保健补助费每户每月5元,2007年仅增加到10元;1990年给农村每户绝育的“双女户”办理500元的养老保险的标准至今也未提高,实质降低了标准。(3)虚报因素。近几年省市党委政府把各级落实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后,一些县乡财务报表的水分不可忽视。
  三、建立和完善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体系的对策与建议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完善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配套投入政策和措施。一是落实财政投入主渠道应承担的经费。要研究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落实各级财政投入计划生育经费的总体水平不低于农村税费改革前总体水平的规定,落实“三个确保”即确保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确保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工资报酬发放兑现,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优惠政策落实。二是落实财政逐年增长的经费。要研究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的资金,主要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三是拓宽人口与计划生育资金的筹集渠道。要研究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吸收社会资金,弥补法律法规取消的二胎生育调节费等计划生育收费,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金,主要健全奖励扶助项目和提有关优惠政策的标准,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2.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投入问题的调查研究,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投入问题是各项事业持续发展的共同问题。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时期,资金和物质保障问题更为突出。因此,计划生育部门要加强对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发生重大转变、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和国家颁布“一法三规”等重大变革涉及人口与计划生育财力保障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资金需求和各级财政投入情况的调查研究;加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方向和重点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反映情况,当好参谋,积极争取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投入政策和措施。
  参考文献
  [1]毛况生.人口学原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45~57
  [2]吴瑞君.独生子女成年后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N].中国人口报.2007:(2)26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6086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