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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摊的经济学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李霞 上官鸣

  [摘要]摆地摊是司空见惯的现象,虽然给城市的发展和市场的规范带来了一些问题,但地摊在一定程度上活跃了市场、满足了城市居民的需求,对整个社会福利的改进和提高也有着重要的意义。政府不应该取缔地摊,而是规范管理来减小地摊的负面效应。
  [关键词]地摊;产权;经济学分析
  
  地摊交易源远流长,从远古时代发生在“共同体”边界的以物易物到现在最发达的市场经济体系,地摊交易绵延几千年,表现出了旺盛的生命力。时至今日,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能够使地摊交易销声匿迹。为建设文明城市,我国很多城市的执法部门对地摊交易反复“扫荡”和“清剿”,其结果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执法人员可以在几分钟之内赶走水果摊端掉蔬菜点,装车拉走地摊上的交易器具,把摊主撵得“作鸟兽散”。但过不了半小时,随着执法人员踪影的消失,地摊交易又恢复了正常。
  
  一、我国地摊发展的现状
  
  在全国各地,摆地摊的小商贩和城管这对“天生冤家”已经“斗智斗勇”了几十年,地摊几经打击但表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在全国各大中小城市顽强的生存下来并表现出健康的发展势头。就以西安市为例来说明地摊在我国的存在情况:西安市全市辖9区四县,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为3个“城内区”,都较为繁华,新城区是市政府所在地,也是西安最繁华的地方之一。这三个区分别都有自己的地摊集中地,所卖的东西也都有各自的地方特色。主要的集中地为各个区的菜市场门口,医院和学校门口,天桥上下,另外还有住宅区附近、火车站和汽车站广场等。
  哪里有需要哪里就会有地摊,对地摊有需求是其存在的基本条件。如菜市场门口一般会卖些廉价的水果、蔬菜等,因为正规的菜市场里面的东西较贵,同样的东西比较起来人们更愿意去买价格便宜的地摊货物;医院门口最多的是一些卖小吃的摊子,因为赶着去医院排队挂号或者从医院刚做完长时间的治疗可能还没来得及吃饭的人很多;学校门口则是一些文具书籍、小件饰品,还有各类小吃等;住宅区附近白天基本只有一些卖快餐小吃的,偶尔也有卖水果和摆盗版书集的,但一到晚上,更多的排挡、烧烤及其他夜点都纷纷上场;天桥上,火车站人流量大,人群复杂,为了迎合各种人群的喜好,这里出售的东西种类繁多,有手机套、饰品、报刊杂志、旅游地图,另外还有卖魔术扑克的,各种小东西应有尽有;东、西、南、北四大街都是西安最繁华的商业街,白天在这些地方地摊并不算多,一到晚上就会出现更多的地摊,种类五花八门,商品应有尽有。所谓民以食为天,不管在哪里吃的东西都会有容身之处。
  像西安这样的地处西北部中心的大都市都有大量的地摊存在,在其他的一些中小城市中的地摊就不言而喻。在温州、郑州、南宁、榆林等的一些高校附近、天桥、路边、车站等处,地摊是非常之活跃。地摊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不少方便,也为很多人的就业提供了机会。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地摊交易也不例外,它在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很多负面的问题,如污染环境,阻塞交通,产生脏、乱、差,损害城市形象等等。
  
  二、地摊存在的原因
  
  以现代化为准则的城市规划拒绝任何游离于秩序之外的东西,但是地摊在低收入人群的生活中占据的地位是不可忽视的。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只要不存在外部经济,任何自愿的交易都会带来社会福利的改进,这就说明地摊的存在是有其价值的。经济学关于外部效果的问题认为,因为人们议定契约的权利无法严格界定,没有严格界定的这种权利,就不可能有产品的市场,所以就产生了外部效果。赵英军教授的观点认为:地摊市场的存在是产权界定不完全的产物,是摊贩和政府博弈后的一种纳什均衡,它的存在符合帕累托改进的要求。实践证明,凡是能够顽强生存下来的东西,总是有它生存的依据和理由。地摊这种原始的交易方式,其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政府打击成本高
  正如赵英军教授所讲,政府掌握着公共产品的控制权,为了优化市政建设、美化市容市貌而禁止地摊的存在。而作为地摊摊主的目标很简单,只要期望收益大于期望的机会成本,他就会继续摆地摊。并且他发现,由于过高的打击取缔费用,政府没有太高的积极性追查非法摆摊的小贩,当然,偶尔打击一下是必要的,至少可以增加一点表面成绩。赵教授通过对政府和小贩对于摆地摊的博弈,认为这个博弈中,摊贩处于优势地位,最后的均衡状态是:摊贩摆摊,政府则不再过问。政府要禁止摆摊,那就不是一种纳什均衡。事实上,现在的状况就是这样,政府只能默认地摊的存在。
  
  (二)摆地摊的成本低
  摆地摊的小贩不用购置固定资产,不用购买或者租赁店铺,也不用跑去各个部门办理各种证件,地摊涉及的费用都极低,基本无需贷款或支付利息,也不用缴纳税款,只需少量流动资金就可做小本买卖。小贩们在路边、天桥、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摆摊,由于这种公共产品的产权界定不清晰,只有政府对其有控制权,摊主们才会积极的寻租。
  
  (三)消费者有需求
  地摊大多设在行人较多的路边、道口、居民区的适当部位、工棚区等,而且最佳销售时段掌握得特别好。由于它比较灵活,时间、地点可以随机应变,卖什么东西也都由地摊主自己做主。这样可以使工作既充满乐趣,新鲜感,还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在短时间内变换自己所销售的商品。在一些没有或很少有商店的地方也有地摊存在,地摊为这些地方人们的生活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消费者可以在晨练结束或下班时以较低的价格顺便买回蔬菜、瓜果、粮油及其他各种小商品。对于消费者来说,以较低的付费获得了较大的效用。
  
  (四)适合了低收入阶层
  地摊商品的一个特色是价格便宜,有时候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却也能满足低收入阶层的需求。城市的高消费让一部分中低收入者望而却步,地摊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低收入者阶层的价格需求弹性较小,地摊商品相对较低的价格正好适应了他们的要求。低收入者阶层购买力低,只能多消费低档次商品,这也是地摊生意之所以红火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五)缓解了就业压力
  摆地摊小贩的大多数人都是一些下岗职工或者进城务工人员,他们的生活水平都很低,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是没有什么一技之长,靠摆地摊来维持生计,因为摆地摊所需要的资金很少,这正好符合他们的经济条件。如果在一些地方适当地允许地摊经营,这样也解决了他们的就业问题,减少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减轻了政府的负担。自发的、非正规的地摊式的就业方式不仅有充足的存在依据,而且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三、改进地摊交易的措施
  
  小贩通过摆地摊攫取了政府落在公共领域里对道路、天桥、广场等的一部分权利,这种权利掌握在政府手中与掌握在摊贩手中是不一样的。在赵英军教授看来,它对摊贩产生的效用大于政府,要不然就不是一种纳什均衡。在这种情况下,地摊产生的利益大于其外部不经济产生的负效用,所以这个均衡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就是一种“帕累托”改进。

  
  (一)改变名义产权,使其向实际产权靠拢
  改变权利所产生的外界条件(博弈的支付矩阵),使实际产权按照人们的愿望趋向于名义产权。例如政府加强对地摊的打击(使摊主被逮住的可能性增大或加重对其处罚),并且达到使摆地摊的净值为负的程度,即(摆地摊收益-处罚×被逮的概率)<0,这个时候,如果摊主还有理性的话,就不会再摆地摊了。
  
  (二)政府收取部分管理费,使地摊合法化
  摆地摊这种行为具有外部性,是外部经济的,对于整个社会福利的提高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有人认为“公共领域”实际上是“外部性”的源泉。产生外部性的权利有时候需要重新界定以消除“外部性”。对于摆地摊的问题,政府通过对摊贩收取少量的管理费来使其合法化,并加强对地摊的管理。看作将“摆地摊的权利”卖给摊贩。此时,摊贩将自己承担摆摊的外部成本。并且,由于政府的管理(这时是有收益的),地摊对市政建设的影响将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采取限地、限时、限品种的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扼制地摊交易的负面效应,采取限地、限时、限品种的管理办法是比较合理的。限地,即对交易场所加以限制。什么地方允许交易,什么地方不允许,应有明确的规定。限时,即限制交易时间,有很多地摊交易场所,不需要也不宜全天候开放,在什么时段开放,既要考虑到方便消费者的需要,也要考虑到不同时段上空间价值的差异。限品种,即对特定场所的交易品种加以限制。什么场所适合交易什么种类的商品,应有一个大体的分类和规定。要消除地摊交易的某些不良之处,与其进行“行政清剿”,不如进行“经济招安”。
  
  (四)政府应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通过对西安的地摊进行调查研究发现,在本次调查中发现87%的地摊主是外来人口,就算是本市人口,也是本市下属的小农村,小乡镇的居民。他们大多是没上过学或者学历很低的,这就限制了他们的就业渠道。政府应该为他们的就业提供更多的机会,提供一些相关的就业培训及就业指导,为他们的吃穿住问题想更多的方法,让他们有生存的机会。可以使一部分下岗工人实现再就业而不去摆地摊,也可以使部分低学历群体有就业的机会。
  地摊在中国有其存在的价值,为中国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虽然对市容市貌等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摆地摊这种行为产生的社会利益是大于外部不经济的负面效应,摆地摊对整个社会福利的改进和提高有积极的作用。政府不应该对地摊进行“清剿”,应当对地摊进行规范管理。
  
  参考文献
  [1]赵英军,黄华侨,地摊背后的博弈[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0(10)。
  [2]张维迎,博羿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7。
  [3]宫希魁,解析地摊经济[N].云南经济日报,2006-08-15。
  [4]张广辉,给予城市地摊经济生存空间[J].辽宁经济,2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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