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2010日本历史建筑考察报告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唐玉恩

  上海是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自元代至元年间立县以来,上海已有700多年的历史。虽几经沧桑,尚留存丰厚的历史建筑遗产。既有宋代古塔、元代佛寺大殿,明清时期的园林、古民居等江南传统木构建筑,又有自1840年被迫开埠后陆续兴建的各类西式或中西合璧的教堂、洋行、文教、医院、工厂等公共建筑,以及各类里弄、公寓等大片居住建筑,他们成为独特的上海城市历史文化的见证者,阐述者。
  1990年之后,上海城市建设进入了快速“大变样”阶段,在城市公共建筑设施、居住标准迅速提升、大批高层建筑改变城市面貌的同时,如何保护优秀的历史建筑和环境、延续城市文脉、并使其得到可持续利用,为当代做出贡献,已成为各界人士共同思考与努力的目标。
  在“十一・五”期间,2008年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员会将上海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等技术研究列为重大科研课题。2009年,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与上海房地产科学研究院共同承担了“上海地区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技术研究”这一重大课题。
  其中,现代集团的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与历史建筑保护设计研究院合作进行子课题“上海地区优秀历史建筑可持续利用设计技术研究”。
  历史建筑的妥善保护与利用是城市传承历史文化、维系城市或民族记忆的需长期坚持的重要工作之一。这不仅需要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及城市各管理,规划部门的规划与严格管理:需要现状调整、检测,需要建筑专业在历史考察,确定重点保护部位的前提下所作的整体性保护、原真性修复以及结合新功能所必要的调整等设计,并在改扩建时遵循可识别性、可逆性原则等,还需要结构专业的修缮加固设计、设备专业结合新功能的系统更新,包括节能、消防,先进设备等配置,当然还需精心施工等。在力求综合性的整体保护历史建筑的前提下,只有通过各方努力,才能让这些无比珍贵的历史的见证者,在相匹配的优雅的环境中,立足于今天、并得到恰当的可持续利用,延续其寿命,有尊严地走向未来。
  有鉴于此,有关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设计技术研究的课题组由相关多专业人员共同组成,赴日本考察的成员也涵盖建筑,结构。设备等各专业。2009年12月完成课题中期报告后,集团组织课题组一行八人,赴日本专题考察,成员有:上海院建筑总师唐玉恩,张皆正,历史院副总师陈民生、郑宁博士四人,还有上海院结构总师李亚明、给排水副总师徐凤、暖通副总师何焰、以及电气主任工胡戎。
  本次考察着重了解日本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情况,时间一周。除了实地考察广岛、神户、奈良、东京、横滨、镰仓等地的众多重要历史建筑――国宝、指定重要文化财等,还与日本同行“株式会社日本设计”、“株式会社JRE建筑设计”进行有关项目保护与利用的设计技术交流。“日本设计”的野正人先生介绍了东京几个重要保护项目保护与利用设计案例,并陪同考察“国指定重要文化财――三井中央信托银行”老楼及新楼,赠送简介;森一朗先生陪同考察横滨港红砖仓库等项目,“JRE设计公司”的米川龙夫,田原幸夫先生作了东京丸之内车站保护修复、扩建的技术介绍并赠送有关资料。正是通过交流使考察得以深入。
  日本的历史建筑类型众多,有从受中国建筑影响的“唐风”传统木构到逐渐演变发展的“和风”木构,受西方建筑影响的各种风格,功能类型、各种结构与材料的近代建筑等,在城市现代化发展过程中,这些历史建筑构成丰富的文化遗产。考察日本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技术有借鉴意义。
  长期以来,针对不同情况,日本相继出台保护制度,注意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以在大众社会生活与文化教育中持续发挥作用。
  1950年,日本制定了《文化财保护法》,并在1975年进行修订。此次修订,创立了以历史街区为保护对象的“传统建筑区保存地区制度”。
  1996年,日本再次修改《文化财保护法》,引入登录制度。该制度的运行,扩展了建筑保护的范围与数量。现行的日本文化财体系中关于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方面,主要包括:“有形文化财”、“纪念物”、“传统建造物群”等。其中,属世界文化遗产和有形文化财中的重要部分,被指定为“重要文化财”;而价值特别高的部分,则被指定为“国宝”。纪念物指“史迹”、“名胜”等。传统建造物群,则由市、町,村条例决定“传统建造物群保护地区”、或选定“重要传统建造物群保护地区”。
  此外,日本产业建筑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也得到重视,这类建筑大部分被列入都或市选定历史的建造物以及近代化产业遗产的保护名录之中。
  考察后,我们曾在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内进行了讲座交流,经进一步整理、查阅参考书等工作,现汇集成涵盖各个专业的关于日本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考察报告,作为课题研究的附录成果之一。
  同时提交到特别关注建筑文化考察的《建筑创作》杂志发表,也是我们向同行的汇报。本次关于日本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考察报告分成三部分:之一,日本传统木构建筑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之二,对话与共生――日本近代建筑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之三,日本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结构与设备特点。
  因考察时间较短,深度尚不足,敬请各位专家与读者指正。
  
  注释
  1 日本的建筑界,[日]尾岛俊雄,浙江大学编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0
  第296-312页。
  2 历史城市保护学导论――文化遗产和历史环境保护的一种整体性方法,张松,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8,第133-134页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63019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