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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现状及其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胡支向 黄阳成 翁春英 李翔 韦江峰

  摘 要: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广西柳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现状,为柳州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可靠的管理依据,柳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开展了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2001-2010年共监测3 674份蔬菜样品,检测结果显示,柳州市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逐年上升,表明柳州市采取的蔬菜安全监管措施效果明显,为广大市民蔬菜食用提供了安全保障。
  关键词:柳州市;蔬菜;农药残留;对策
   柳州市位于广西中部偏北地区,处于中亚热带向南亚热带过渡的气候带,夏长炎热,气候高温多湿,蔬菜生长旺盛,极易发生病虫害。为防治病虫害,菜农长时间使用农药,致使蔬菜农药残留超标。
   柳州市于2000年成立蔬菜检测中心,2003年正式更名为柳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全市主要市场及基地蔬菜开展正式的农药残留监测工作。通过对2001-2010年柳州市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比较,就如何加强农药管理、提高我市蔬菜质量安全水平提出相应对策。
  1 监测内容
  1.1 监测对象
   监测的蔬菜品种有瓜果类、叶菜类、豆类、根茎类等四大类蔬菜,包括菜心、小白菜、大白菜、油麦菜、芥菜、生菜、上海青、苦瓜、黄瓜、番茄、茄子、甜玉米、辣椒、节瓜、扁豆、四季豆、豇豆、芹菜、葱、萝卜、莲藕等20多个蔬菜品种。抽样地点有柳州市柳邕农贸批发市场、东环农贸批发市场、黄村市场、广雅市场、世纪联华超市、南城百货等18个主要农贸市场和超市,以及柳州市辖属的6县4城区蔬菜生产基地。抽样工作严格按照抽样标准NY/T 789-2004执行。
  1.2 监测项目
   监测的农药为在日常蔬菜生产中使用的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主要包括甲胺磷、甲拌磷、对硫磷、氧化乐果、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乐果、毒死蜱、百菌清、三唑酮、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水胺硫磷等45种农药。
  1.3 监测依据和方法
   样品的检测过程严格按照GB/T 19648-2006《水果和蔬菜中50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1]标准执行,通过GC-MS(Agilent6890系列)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等农药残留按照GB 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进行评价。
  2 监测结果分析
  2.1 蔬菜合格率逐年上升
   监测的数据显示,柳州市近10 a来的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明显提高(图1),表明我市开展的一系列关于确保蔬菜质量安全实施方案取得良好的效果。柳州市于2000-2002年制定并实施《柳州市蔬菜生产销售管理办法》和《柳州市开展“无公害”蔬菜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的措施,并于2003年率先在全区出台实行柳政通字[2003]5号《关于加强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管理的通告》(柳政通字[2003]5号,以下简称《通告》),为柳州市蔬菜的食用安全提供了政策依据。此外,柳州市从2000年起,先后通过财政支农项目《检测中心及蔬菜监测网络建设及维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与维护》,以柳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为技术依托,在柳州市成立市、县(区)、乡镇、基地(市场)的四级蔬菜农药残留监测系统,从蔬菜生产的源头把关,推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为柳州市蔬菜的生产和食用提供更安全的保障。
  2.2 叶菜类蔬菜农药超标比重最大
   从我市蔬菜残留农药监测的结果来看,叶菜类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远远大于其他类蔬菜,超标比例高达70.47%(图2),瓜果类蔬菜超标比例占15.44%,列居第二。叶菜类蔬菜生长周期短,但病虫害尤其是虫害发生严重,使用化学农药防治时稍有不慎就出现农残超标,因此,防治叶菜类蔬菜病虫害除选用政府推荐的中低毒农药外,还要掌握病虫害的发生与防治适期,才能有针对性地施药,在减少病虫害为害的同时,避免农残超标事件的发生。 2.3 禁用农药超标比例明显下降
   表1监测结果显示, 2001-2005年在蔬菜中检出禁用农药比例远远高于非禁用农药,不合理使用禁用农药是该阶段蔬菜农药超标的主要问题。自2005年后,检出禁用农药超标比例明显下降,表明我市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了柳州市政府《通告》精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禁止使用销售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13号,以下简称《通知》), “限高”和“禁高”成效显著,在蔬菜生产中使用农药更加科学合理。
  2.4 甲胺磷等禁用农药的超标比例明显下降
   按我国农药毒性分级标准,甲胺磷属高毒光谱性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其作用机理是抑制胆碱酯酶,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并有一定内吸传导作用,残效期长[2]。
   图3显示,2001-2004年,甲胺磷位列我市蔬菜农药超标第一位,甲基异柳磷、三唑磷、马拉硫磷、甲基对硫磷、氧化乐果、水胺硫磷分别位列第五至第十位,说明不合理使用禁用农药的问题尤为突出。2005-2007年,甲胺磷等禁用农药检出率有所下降,图4的结果表明,检出甲胺磷的概率明显下降,位列第七位,甲胺磷、甲基对硫磷、氧化乐果的检出率均低于5%。
   图4显示,2008-2010年,未检出甲胺磷和甲基对硫磷,但是甲基异柳磷、三唑磷和水胺硫磷的超标问题仍值得注意。
  2.5 甲基异柳磷、三唑磷等农药超标问题值得注意
   甲基异柳磷是我国农业部第199号公告中明确指出在蔬菜上限制使用的19种农药之一,其作为一种土壤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2001-2004年,甲基异柳磷检出超标占4.66%,2005-2007年占7.25%,自2008-2010年后,检出甲基异柳磷超标占24.24%(图5)。三唑磷作为一种广谱有机磷杀虫剂的中等毒性农药[3],近年来检出超标情况也不容忽视,超标比例高达8.08%(图5)。甲基异柳磷、三唑磷成为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蔬菜农药监控的重点和难点工作。
  2.6 毒死蜱、氯氟氰菊酯等非禁用农药超标日益突出
   2005年10月1日起,我国开始执行GB 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新标准,毒死蜱
  最大残留限量MRL(mg・kg-1)在原国家标准
  GB 16333-1996中规定为:叶菜1.0,而新标准中则改为:叶菜类、韭菜 0.1,甘蓝类 1.0,番茄 0.5,茎类蔬菜 0.05[4]。除甘蓝类没有变之外,叶菜类和韭菜中毒死蜱的残留限量比以前严格了10倍,其他最高残留限量也降低了2~20倍。
   毒死蜱连续几年位于我市蔬菜农药超标的前列,特别是2005年新标准刚刚实施,检出毒死蜱超标率高达35.51%(图4),2008年后有所下降。此外,氯氟氰菊酯呈现连续上升的趋势,超标比例由1.04%跃升至22.22%,位居第二位(图5)。毒死蜱、氯氟氰菊酯等非禁用农药的不合理使用还需进一步加强监管,引导其在蔬菜生产中的科学使用。
  3 对策
  3.1 开展无公害蔬菜标准和认证工作
   柳州市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建立了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初步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模式,带动了柳州市蔬菜创立区域名优特色品牌。打造出了柳江白玉牌双季玉藕、 桂乐牌子姜、太阳村上等村牌韭黄、贝柳头菜、冠泉牌头菜、香糯淮山、慈姑、黄花菜、柳城香芋、节瓜、大肉芥菜、紫长茄、甜竹笋等20多个名优蔬菜品种。在农业龙头企业和相关农业协会组织的带动下,通过市场的宏观调控,正确反映优质优价,引导农民积极投入无公害蔬菜的生产。

  3.2 加大蔬菜农药残留监测的投入力度
   从柳州市对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的任务安排来看,除柳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柳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配有人员对蔬菜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检测外,其他县(区)和乡镇的检测中心(站)检测仪器条件和人员不足,只是通过酶抑制法进行快速检测。酶抑制法利用有机磷与活性酶的反应原理,仅对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检测有效,且只能进行定性分析,不能进行定量分析,在实际的检测工作中不能达到准确快速检测的要求。面对巨大的蔬菜生产基地和庞大的消费市场,县、乡、镇的监控力量显得十分微薄。因此,只有完善对基层检测技术和人员的配备,才能更好地从源头监管好蔬菜的生产。
  3.3 加强综合执法
   在投入品环节方面,通过农业、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对蔬菜生产基地销售,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进行查处,杜绝其在基地使用;在产品环节方面,加大对即将上市和已上市蔬菜的检测力度,检出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蔬菜,由工商、农业等行政执法部门进行销毁,杜绝超标蔬菜上市流通,保障市民食用安全。
  3.4 加强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的推广
   由相关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对生产基地农民进行宣传培训,推广诱虫灯、黄板、性诱剂等杀虫技术,推广生物农药等高毒、高残留农药替代产品,降低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的风险。
  3.5 加强农民质量安全意识培训
   加强农民质量安全意识培训,控制污染源是防止污染的有效途径,加强对农民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知识培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禁止滥用、乱施农药,严格限制农药使用范围。为消灭病虫害而必须使用农药时,应严格遵守农药的使用方法、使用次数和使用量。对不按有关规定乱使、滥用农药,造成环境为害的, 要依法惩处。
  参考文献
  [1]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T 19648-2006水果和蔬菜中50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7.
  [2] 新编农药手册[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1989:33-34.
  [3] 新编农药手册(续集)[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1998:11-13.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 2760-2005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5.
  Pesticide Residues of Vegetables and Countermeasures in Liuzhou City
  HU Zhixiang, HUANG Yangcheng, WENG Chunying, LI Xiang,WEI Jiangfeng
  ( Liuzhou Quality and Security Testing Center of Agricultural Produce, Liuzhou, Guangxi 545002 )
  Abstract: To fully understand and grasp the status of pesticide residues in vegetables in Liuzhou, Guangxi, provide reliable and relevant functional departments of management basis for Liuzhou Government, Liuzhou quality and safety testing center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carried out the work of pesticide residues in 3 674 vegetables samples from 2001-2010. The result showed that the overall pass rate increased year by year. It indicated that safety control measures were taken by the obvious effect of vegetables, vegetables and food safety for the public to provide security.
  Key words: Liuzhou; Vegetable; Pesticide residue; Countermea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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