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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模式能够解决中美贸易失衡问题么?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袁永娜

  当一国持续逆差,另一国持续顺差,或一国的贸易活动触及并伤害另一国的产业的发展时,赤字国会通过政治经济手段对盈余国进行制裁。70年代中期以来,日本对美国的双边贸易顺差开始快速增长,美国对日本的贸易制裁也在逐步升级,贸易制裁的手段也从单一产品制裁升级到汇率等制度冲突。进入90年代,随着美日贸易逆差占美国贸易收支的比例逐步下降,日美贸易关系也在逐步改善。相反,中美贸易逆差占美国贸易收支的比例逐步上升,中国成为美国贸易制裁和报复的头号受害国。因此,一些学者对日本缓解日美贸易的经验进行了研究,并认为中国应该借鉴日本的经验来缓解中美贸易失衡状况。
  然而,我们看到任何模式的实施都需要一定的条件支撑。日本模式能缓解中美贸易问题么?本文旨在对日本模式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进行分析,并进一步分析其在中国的可行性,以期得到一些启示。
  
  一、日本缓解日美贸易失衡的经验
  
  二战后到60年代末期,日本贸易连年逆差,经常项目大多数年份为逆差,或者存在小额的顺差,因此并没有多余的资金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更为重要的是,在日本经济四、五十年代初的复苏期,日本的比较优势产业为劳动密集型产业,此时日美贸易摩擦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如纺织业),而劳动密集型产业最主要的优势就是本国低廉的劳动力成本,不适合对外直接投资。进入六十年代,日本经济迅速发展,产业结构不断升级,重化工业发展迅速,美日贸易逆差主要集中在钢铁原材料重化工业产业,而重化工业的固定成本巨大,工厂固定成本较高,如果一旦在国内建立工厂也不适合对外直接投资,最佳的途径仍然是通过贸易的方式服务国外市场。战后到六十年代末期,日本长期资本输入输出由几百万、几千万上升到几亿美元,绝对规模很小。而此时日本为了缓和日美贸易摩擦,主要实施了自愿出口限制。
  60年代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日本贸易竞争力不断提高,经历了逆差减少到60年代末期顺差的阶段,为日本资本输出积累了一定的条件。到70年代日本已经成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美国经济的依附性几乎不存在,产业结构由60年代的纤维、石化、钢铁等资本密集型产业转向机床、彩电、汽车等技术密集型产业,与此同时贸易摩擦也主要集中在以彩电、汽车、机床为代表的加工组装产业。伴随着日美顺差的增大以及日美贸易摩擦的加剧,日本对外直接投资也在逐年增大。尤其是在七十年代后期,日本对美国贸易顺差迅速增加,纤维、钢铁、机床、电视机的贸易摩擦接连不断发生,与之相对应日本的对外直接投资发展迅速。一方面,对美国的直接投资替代了对美国的出口,另一方面对其他国家的直接投资对美国出口替代日本对美国出口,日美贸易失衡就转化为其他国家与美国的贸易失衡。也正是由于这种对外直接投资对于出口贸易的替代效应和转移效应,到了80年代初期,日本一些产品(如电视机)的自愿出口限制基本失效。
  80年代,日美贸易摩擦的行业也不断扩大,VTR、DAD、半导体等成为日美贸易摩擦的新的领域。这一时期,日本的贸易顺差与美国持续增长的逆差形成了巨大的反差,日美经济摩擦开始由微观转向宏观。1985年,日本、美国、德国、法国、英国五国签署的《广场协议》要求日元对美元升值。日元升值为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了回避与美国的贸易摩擦,降低生产成本,日本企业开始大量对外直接投资。而结果也表明,日元对美元升值,并没有降低日本企业产品的竞争力,反而更有利于日本企业实施其国际化战略。事实也证明,日元对美元虽然升值,但是美国对日本的贸易逆差却没有得到多大的改善。日美也共同意识到两国的经济结构问题是导致双方经济摩擦的重要原因,并开始就经济结构问题进行谈判。
  90年代以来的日美贸易摩擦由货物贸易领域逐步扩大服务贸易领域,日美宏观经济摩擦扩大到制度摩擦。但是,随着日本企业全球化战略以及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美日贸易逆差占美国贸易收支的比例逐步下降,日美贸易关系也在逐步改善,因此90年代的美日贸易摩擦的激烈程度远远小于80年代。而与此同时,美中贸易逆差占美国贸易逆差的比重却不断上升,中国也成为了美国贸易报复的主要攻击对象。
  
  二、外商直接投资与中美贸易发展概况
  
  自1979年中美建交及《中美贸易关系协定》签署以来,中美经贸往来日趋频繁,中美贸易规模增长迅速。据中国海关统计,1979年到2006年,中美进出口以平均每年20.3%的速度增长,中方出口平均每年增长24.7%,而进口则只有15.6%。与此伴随的是中美贸易顺差不断扩大,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加剧。80年代,按照中方统计,中方一直为逆差;而美方统计,中方自1983年起就为顺差,但是此时的差额较小,中美贸易摩擦仍然集中在微观的某些商品,如纺织品、化工材料以及轻工产品等劳动密集型的初级大宗商品。进入90年代,尤其是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中方顺差快速增长,中美贸易摩擦也逐步升级,中美贸易摩擦发生频度和范围都在不断的扩大,手段和方式不断多样化。纺织品、农产品、化工原材料、彩电、机电产品都成为中美的焦点,与此同时经济制裁、技术壁垒、反倾销也都成为美方贸易制裁的手段。据美国商务部统计,2000年以来,中国超过日本成为美国第一大逆差来源国,尤其是入世以来,中方顺差更是增长迅速,由2001年的831亿增长到2006年的2362亿美元,五年时间增长了将近1500亿美元,年均增长500亿美元。中美经济贸易摩擦也从纺织品、机电等微观层面摩擦转向以人民币汇率、市场经济体制等宏观经济层面。
  
  按照中方的统计,直到1993年中方对美方出现顺差。此时,中国境内外商直接投资存量已经具有一定规模,并且发展迅速。三资企业进出口是中美贸易的主体。1993年以来,外商直接投资企业进出口占中美贸易的比重逐年上升,尤其是近年来占到中美贸易的50%以上。而直接投资企业对于中美贸易的影响具有不对称性,倾向于更多的从美国进口并出口美国市场。从表一可以看出,三资企业对于中美贸易的进口和出口的贡献度差异很大,对于出口的贡献度大于进口贡献度将近10个百分点。如果进一步考虑到中美贸易出口额远大于进口额的话,三资企业对于中美贸易收支顺差的贡献度将更大,而事实也确实如此,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对美国贸易顺差占到中美贸易顺差的一半以上,1993-2006年年平均为64.2%,而2003年以来更是达到最高,七成多的中美贸易顺差来源于外商投资企业。考虑到中国直接投资的巨大规模以及其对中美贸易和中国对外贸易的重要性,要研究中美贸易问题就不能不考虑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尤其是美国在华直接投资造成的中美贸易替代问题以及第三国外资向中国的贸易转移问题。
  
  三、日本模式难以缓解中美贸易失衡
  
  (一)日本模式成功的背景以及必要条件
  日本缓解日美贸易失衡的经验主要有两点,第一是早期的自愿出口限制,第二是对外直接投资战略。在日本经济发展的初期,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自愿出口限制成为日本缓解日美贸易的主要方式。随着日本经济发展以及国际竞争力的提高,第二种战略的重要性逐步提高,并有替代第一种战略的趋势。
  日本这两种战略实施的企业主体都是日本内资企业,也即日本对美国出口的企业主体是日本的内资企业,日本境内直接投资存量很低。1950-1990年,日本境内直接投资累计184.31亿美元,而1951-1990年日本对外直接投资累计3108.08亿美元,1950-1990年日本境内直接投资仅仅为1951-1990年日本对外直接投资的0.58%;进入90年代后,日本境内直接投资发展迅速,1990-2004年累计达到1836.35亿美元,而同期日本对外直接投资为6047.48亿美元,境内投资仅仅占到对外直接投资的30%。

  对外直接投资战略对一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竞争力的要求都很高。首先,该国必须具有一定量的外汇储备,该国内资企业必须拥有对外直接投资的资金。其次,该国境内具有相对完善的产业链条,或者说该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或子产业链条适合对外直接投资。重工业一旦建立,由于其巨大的固定成本和沉没成本,也不适合对外直接投资;劳动密集型产业利用的是一国廉价的劳动力优势,不适合对外直接投资。最后,该国国内企业必须具有对外直接投资的竞争力,具有跨国经营、抵御跨国经营风险的能力。
  
  (二)中国不具有日本模式成功的必要条件
  与日本不同,中美贸易收支中方顺差却发生在中国大量引进外商直接投资之后,中国对外贸易主体主要为三资企业,而不是内资企业,中国不可能鼓励境内直接投资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同样,如果我们实施自愿出口限制,那么对美国出口的外资企业可能会选择撤资,这必将会对我国国内就业产生影响,就业和贸易摩擦就成为中国所面临的两难选择。
  且不论内资企业对美出口的比重高低,内资企业对外投资能在多大程度上缓解中美贸易失衡问题,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企业竞争力状况使得对外直接投资战略难以实施。首先,中国国际收支双顺差持续十多年,因此,从整体上看中国应该具有对外直接投资的资金。但是,中国双顺差与境内大量的直接投资存在巨大的关联,此外,由于中国储蓄―投资转化机制的不畅通,中国内资企业真正具有对外直接投资的资金的并不多。其次,中国内资企业对美国的出口多为劳动密集型产品,或者从事加工贸易中的劳动密集型阶段,这些部门的最大的优势就在于我国丰腴的非熟练劳动,并不适合对外直接投资。最后,相对出口来讲,直接投资将面对跨国经营和管理的复杂性以及随之而来的诸多不确定性和风险,这也就要求企业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而我国大量的中小企业还需要从出口中不断学习这种跨国经营风险的能力,之后才能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走出去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就可以实现,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运用直接投资缓解中美贸易失衡状况在短期内很难实现。
  
  (三)中美贸易的特殊性以及中美贸易失衡的缓解
  日本对美国贸易顺差发生在日本国内产业链条逐步完善、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的背景下,日本对美贸易的企业主体为日本内资企业。与日美贸易不同,中美贸易收支中方顺差却发生在中国大量引进外商直接投资之后,中国国内的产业链条并不完整,中国对美国贸易主体主要为三资企业,对美贸易方式为加工贸易,直接投资的贸易替代效应和转移效应就成为中美贸易失衡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一方面,美方向中方的出口一部分由美方在中国的直接投资所替代;另外,中美贸易具有互补性,而美方高新技术出口管制的约束也恶化了中美贸易收支的不平衡性。另一方面,中国是一个非熟练劳动丰腴的国家,大量的跨国公司将其劳动加工生产过程在中国进行,建立生产基地,这种贸易方式是大进大出,而这些在华跨国公司主要从韩国、日本、台湾等东亚地区进口,从美国进口较少、出口较多,使得东亚国家对美国的贸易失衡向中国转移。此外,即使在中国发生的附加值部分,也将会有一部分成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利润,这部分利润也将会以各种形式归其母国支配。因此,中美贸易顺差并不能代表中方在中美贸易中获得的贸易利益,中国国内产业竞争力并不能对美国构成威胁。
  综上所述,日本贸易模式不适合中国,中国应该根据中美贸易的特征采取适合中国经济发展阶段的缓解中美贸易的策略。当然,这仅仅为笔者的浅见,中国如何根据中美贸易的特征制定怎样的适合中国经济发展阶段的缓解中美贸易的策略,仍然是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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