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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孵化器的国际合作与国际孵化器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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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本文回顾了孵化器国际合作和国际孵化器的发展趋势,论述了发达国家和我国孵化器国际合作和国际孵化器的发展现状,提出了我国孵化器国际合作和国际孵化器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关键词:孵化器 国际合作 国际孵化器 发展模式
  
  企业孵化器是20世纪中叶兴起的一种特殊的组织,其主要目的是为创业型企业的诞生提供全面的服务,并适时地促成创业型企业的创立和发展。一般来说,企业孵化器接纳的是来自大学、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和其他科研人员提出的具有商业价值潜力的创新技术商业化项目,孵化器为这些项目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创业经费、经济金融和法律的咨询服务以及政府关系、市场开发等各方面的社会和商业资源,最终将技术创新形成的创业意向变成一个创业型的企业。创业型企业创立和稳定以后,将从孵化器中“毕业”,进入一般的高新科技园区进行经营活动。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特别是经过80年代以来创业企业的浪潮,孵化器在全球范围内有了较大的发展。孵化器的组织形式愈加多样,而业务范围也日益扩展。孵化器在它的最初发展期基本上是非盈利组织,很多都是政府创办的机构。现在的孵化器大多是营利性的企业,完全按照企业运作的方式提供孵化服务。很多大学和企业也创办了自己的孵化器,用于培养和商业化运作自己的科技创新项目,把内部人员的创业意向转变为企业。孵化器过去的业务只涉及企业成型前的步骤,即从科技创新项目到企业成立这个过程,现在孵化器也引入了风险投资,把项目孵化和创业企业投资乃至创业型企业的经营上市都整合起来,形成一条龙服务。而发展到新世纪,国际合作、建设国际孵化器,成为孵化器事业发展的未来主流方向。国际孵化器是通过各种国际合作的方式(如培训、讲习、资助),引入国外科技企业和资金技术,并把本国的企业培养到国际市场竞争的一种孵化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技术扩散和跨国投资的加速,国际孵化器必然成为未来主流的孵化模式。
  我国对孵化器也非常重视,早在1987年就设立了第一个孵化器,即武汉东湖创业中心。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孵化器的建设和运营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不过,我国孵化器在经营方式和经营理念方面,和国外还有较大差距。总体上看,发达国家孵化器以企业化经营为主,采用市场化导向,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而我国更多的是以事业单位和半官方组织的方式运营,行政性色彩浓厚,管理和盈利水平方面存在欠缺,孵化器的投资主体和经营方式还较为单调。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程度的加深,孵化器的建设和运行也越来越与国际同步,这不仅表现在孵化器企业的稳步发展上,还表现在孵化器国际合作以及建设国际孵化器的成就上。目前我国指定了深圳、成都、上海、重庆、苏州等八家孵化器作为国际孵化器的试点,各国际孵化器日渐成功地探索出了自己独特的国际化之路。总结我国和国外的国际孵化器建设经验,探索如何进行国际合作、创办运行良好的国际孵化器,成为我国孵化器研究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对孵化器国际合作模式和国际孵化器的发展问题进行了探索。
  
  一、孵化器国际合作和国际孵化器发展的国外经验
  
  孵化器最早是在美国开始建设的。1956年,美国人约瑟夫・曼库索首次提出了建设孵化器的设想,并建设了世界上首个孵化器――巴塔维亚工业中心。从此以后,科技企业孵化器就在世界各国发展起来,尤其是进入80年代以后,孵化器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以美国为例,1980年孵化器总数为120家,到2008年发展到1400多家。两德统一以后,德国的孵化器发展也非常迅速,入园企业超过10000家。在加拿大,到2005年就拥有了83个孵化器,在其中的企业数量达1000家以上。不独西欧和北美,亚洲新兴的孵化器发展也引人瞩目,例如以色列虽然国土面积狭小,但也拥有完善的科技企业孵化园区,其运营绩效和管理水平居于世界一流。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孵化器逐渐越出了一国范畴,开始了广泛的国际合作,其最高形式就是各国合作兴办的国际孵化器。西方各国孵化器的国际合作方式有多种,例如引进外国技术、引进外国投资者、吸引外国科技创业项目乃至合办国际企业孵化器等。兴办国际企业孵化器的主要方式是一个国家建立孵化器,然后与合作国保持特定联系,特别注意从合作国引入科技项目和技术,并促成本国的企业开拓合作国的市场,同时也欢迎其他国家有潜力的项目来本国孵化,当然要求这些项目立足于本地经营。世界上第一个国际企业孵化器于1996年在美国加利福尼亚的硅谷创立,这也是目前世界最成熟、规模和影响力最大的国际孵化器。欧洲的一些国家也建立了国际孵化器,如捷克建立的A-GRIEN孵化器,就孵化来自国外的企业。波兰、匈牙利等国在转轨过程中引入了大量的国外资本,外国投资者在这些国家建立了与西欧发达国家有着深厚关系的孵化器,它们可以孵化来自国外的企业,但更主要的是把波兰、匈牙利等东欧国家的有潜质的创业型企业孵化出来、推向西欧的产品和资本市场。芬兰、法国、德国和日本等国家的孵化器虽然不是典型的国际孵化器,但它们和国外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有着密切的国际化合作,主要是为这些国家提供咨询和培训服务,为它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寻找合适的科技创业项目,并进行孵化方面的支持和指导。对于可以顺利毕业的企业,也会帮助它们进入欧美国家市场寻求风险投资方面的合作。发达国家之间的孵化器国际合作也很频繁,一般通过一国企业在另一国的重要孵化器或高新技术中心设立分支机构,合作进行市场开拓和直接投资;也有的是一国孵化中间机构在另一国的孵化器设立办事处,经办跨国的孵化项目或者促成本国企业打入另一国市场。例如美国和日本之间就通过硅谷的国际孵化器进行合作交流,日本甚至借助斯坦福大学美日技术管理中心参与到国际孵化器的管理中来。
  发达国家企业孵化器国际合作的模式以及管理营运国际孵化器的模式,体现出较高的水平。其国际合作模式着眼于外国市场,体现出双向的开放性,既要把本国孵化出的企业推向外国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也要引入外国企业进入本国市场或在本国孵化。在合作业务方面,注重引入技术和人才,引入优质的企业和项目,同时注意参与到别国的孵化器项目中去,通过参股别国国际孵化器、进入别国国际孵化器的管理层,来达到共同治理孵化器、规避壁垒、赢得更多话语权和保护力的目的。而在输出方面,不仅对发达国家的市场输出企业和项目,而且向新兴市场国家提供服务,借此发现和引导新兴市场国家有潜质的科技创业项目,并与本国风险投资结合,及时抢占外国的优质创业企

业及其潜在产品市场。
  在对国际孵化器的管理方面,发达国家一般采用市场化导向、现代企业治理结构,政府在其中仅发挥牵头作用,仅仅是提供合作的契机,并创造适宜于国际合作和国际孵化器生存发展的政策环境。例如,优化法律环境,建立良好的创业投资环境、鼓励资本投入高新技术产业,实行税收优惠、提供地产等方面的支持、提供国际融资与国际交流方面的便利、关税减免、签证便利等等。真正在孵化器国际合作和国际孵化器管理中起主导作用的是企业。在股权结构方面,有国际化运作需求的创业企业和孵化器运营商、大学、创业投资机构以及社区联合在一起,以合作参股的方式,发起设立孵化器,国外有意加入孵化器的机构可以通过参股、派遣管理者、派驻代表机构等方式参与到国际孵化器的设立和管理中。在日常营运管理方面,设立董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不干涉具体的经营和财务事宜,但审核孵化器的发展战略以及经理层业绩;董事会的成员是国际化的,可能是外国投资或研发机构的代表。而经理层按照国际孵化器设立的理念,进行国际化运作。国际孵化器对进入园区的企业也保持严格的审核态度,主要偏向国外的创业项目,从广泛的国际联系中吸引优秀的国外投资项目,对项目保持严格的甄别。一旦入选,就进行大力资助,把它们推向本国和其他国家的市场。
  以美国硅谷国际孵化器为例,该孵化器由圣何塞市政府、斯坦福大学、专业服务机构以及跨国公司等16家组织合作建立,建立的目的就是吸引外国有潜力的企业进入硅谷的孵化器中,这将为硅谷赢得明日之星,为硅谷将来在高新技术产业中的地位奠定基础。各个组织在其中都拥有股权和发言权,共同建立董事会。董事会不仅包括股东代表,还吸纳了国际上与硅谷国际孵化器密切相关的组织的代表,例如匈牙利驻美国商业协会的董事长、美国和日本在硅谷地区和大学区科技交流机构的主管等。这些人的加盟确保了硅谷国际孵化器的国际化水平和引资项目的质量。硅谷国际化孵化器的管理团队非常精炼而专业化,全职团队仅有8人,但还有一个27名专家参加的顾问委员会以及大量的大学实习生。该国际孵化器的盈利渠道非常广泛,包括政府投资、企业投资、租金和咨询服务的收费等。硅谷国际孵化器的主要孵化业务包括三项:首先,为入驻孵化器的企业提供优惠的地产和服务,为他们提供法律、经济等咨询,利用自身与当地业界广泛的联系帮助孵化项目熟悉环境、开拓市场;其次,设立了一项独特的“虚拟办公室”服务,利用网络技术,为那些希望入驻硅谷孵化器的国际企业提供远程的办公服务;最后,为日本、韩国、匈牙利、捷克等国提供孵化器运作和企业运作方面的培训。到2009年为止,硅谷国际孵化器已有入驻企业78家,其中包括一些常驻服务机构。另外还有一些跨国企业在园区的代表处。硅谷国际孵化器的发展取得了重大的成就。
  
  二、孵化器国际合作和国际孵化器发展的中国实践
  
  我国孵化器的国际合作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开始了;而我国建设国际孵化器的实践,则始于1996年。90年代中期,随着孵化器国际化交流的开展,联合国开始关注新兴市场国家的孵化器建设和创业投资问题。1995年,联合国开发署和科技部联合召开了国际创业投资中心研讨会,该研讨会在天津确定了我国建设国际创业投资中心的决心。次年,我国正式批准成都、苏州、重庆、北京、上海、天津、西安、武汉等8个国家级的国际创业投资中心试点,到2006年,又新增了广州,这样,我国拥有了9个国际孵化器,这在国际上,也是处于领先水平的。
  以这些国际孵化器为龙头,我国孵化器开展了广泛的国际合作,并依据本孵化器的实际情况,发展出了不同的合作模式。上海国际孵化器是我国发展水平较高的国际孵化器之一,上海是我国国际金融中心,同时也是高新技术产业最集中的地区之一,拥有大量的大学和科研院所,可以说上海的孵化器具有国际联系、资金、技术、人才等多重优势。上海市政府对国际孵化器也给予了高度重视,主要通过两个方面来支持国际孵化器的发展:首先是税收优惠,即对孵化器和其中的创业型企业进行全面的税收优惠;其次,发挥协调功能,上海本地就拥有35个孵化器,其中16个国家级创业服务中心(漕河泾和张江科技企业创业服务中心),上海最需要的是把这些孵化器以某种方式整合起来,政府正好发挥了协调牵头的作用。由于孵化器众多且实力都很强大,上海国际孵化器采用了多个孵化器联合的方式,资源优化组合、实现优势互补。上海国际孵化器的总部设在上海科技创业中心内,同时拥有6个孵化基地,即上海科技创业中心基地以及漕河泾、张江、杨浦、慧谷以及上大科技园等基地。总部是市直属的,直接管理上海科技创业中心的孵化项目,其他5个孵化器则各自按自己的优势进行国际合作和孵化运作。总部所在的上海科技创业中心是专门按照国际孵化器的要求设计的,拥有近3万平米的面积,园内企业近百家,目前拥有两期孵化大楼,一流的现代化办公、通讯、物流、会展以及休闲设施。该中心获得ISO质量体系认证,同时和美国、法国、韩国、日本、俄罗斯等十几个国家的企业与孵化器有着密切的联系。上海国际孵化器提供全面的孵化服务,包括基础设施服务、创业服务、MBA课程培训和其他培训以及国际市场开拓服务等,重点是信息、政务、法律等方面的服务以及各种培训项目,特别是针对外国在华经营管理层的培训。上海国际孵化器是比较接近发达国家国际孵化器理念的,它不仅孵化本土的企业并促进其国际化,而且重视孵化外国企业,积极引进国际孵化项目入驻,引进知名跨国企业在园区设立研发中心。在引进项目方面各个基地有所侧重,如总部侧重通讯和光电技术,留学生创业家主要来自美国;而张江等侧重微电子和生物技术,留学生创业家来自日韩等国。由于上海采用了一个中心、多个基地的发展策略,因此整体实力十分强大。2004年以来,上海国际孵化器取得的一个重大的突破,是和法国建立了牢固的孵化器合作。通过与法国蒙彼利埃大区孵化器的合作,上海得以引进法国的技术、管理和资金,让本土的创业人员受资助到法国进行交流访问,并把本土企业推介到法国孵化器。这种实质性合作已经形成模式化,促进上海与其他国家如日本、俄罗斯也建立了类似的关系。
  北京的国际孵化器发展主要以中关村科技园区为依托。北京同样具有深厚的科研能力、强大的金融集聚以及广泛的国际联系,其孵化器的建设具有自己的特点。北京国际孵化器主要由北京市科技创业中心和丰台科技创业中心等构成,也类似于上海的一中心多基地的设计。其中丰台科技创业中心承担了许多国际合

作的业务,该中心提供完善的政策、法律、培训服务,例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同时提供了实验设备租赁业务和实验室。在引进项目方面倾向于生物技术的项目。北京国际孵化器有两个重要的特点和优势。首先,其管理机制完善、理念先进、人才国际化而且专业化。北京孵化器设立了孵化器行业和企业的协会一创业孵育协会,由科委和该协会共同认定科技创业型企业,这样的企业才能入驻园区,这就提高了行业协会的权威,减轻了行政干预,避免了孵化器变成招商写字楼的尴尬局面。同时,还建立了专业化的孵化器管理团队,建立了共享的实验室平台,孵化组织的参与者都必须是科技创业人员,大部分是有海外背景的成员,实验室和企业也与国外有着密切联系。其次,北京国际孵化器的企业化运作走在了全国前列,拥有一批具有深厚行业背景和专业精神的国际孵化器企业,如中关村国际孵化器有限公司。孵化器企业化使得其内部管理团队的激励更强烈、竞争意识更强,这些企业积极寻找确实有潜力的科技创业项目,并为之提供周到的服务,大大提高了国际孵化工作的效率。
  重庆国际孵化器深处内地,但这并没有妨碍它的国际化道路。重庆的成功主要在于它通过国际交流、借鉴了西方人力资本参与分配的经验,创立出峡光模式。所谓峡光模式,是重庆高科技创业中心设立了峡光科技有限公司,由该企业吸收那些愿意进行创业但又不能辞去原有单位职务的专家、学者主持的创业项目,首先对这些项目的科技水平、知识产权和商业潜力进行细致的评估,然后有针对性地予以资助,并特别强调引入国际先进技术,把这些企业按照国际市场标准进行打造,为它们争取高新技术认定、法律、出口等方面的优惠,促进这些企业打入国际市场。所以,重庆的国际孵化器是实行“走出去”为主的国际化战略,并高度强调了以人为本、重视人力资源、为人才解决现实难题的思路。与重庆相类似的是西安和苏州的国际孵化器运作模式。西安国际孵化器主要通过与外国行业协会建立长期联系、组织出国考察交流、资助国际合作研发项目、引进国外风险投资、聘请外国专家讲学培训、创办国际论坛等方式来实现国际化联系。到2006年已经和英国的BESO、法国的ECTI、美国硅谷工程师协会等18个海外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建立了广泛联系,举办国际交流、项目洽谈会107场、签署国际技术合作协议203份,为17家在孵企业引进了2277万美元的风险投资,并且三次成功举办APEC国际研讨论坛。到2009年,已经吸收了留学人员728人创业,拥有565家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园区成功毕业企业达到345家,年度吸引投资达4亿元。苏州则通过引进德国、美国、法国、日本及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跨国企业进入园区设立研发中心的方式,来促进园区企业和世界先进技术的交流融合。同时,苏州国际孵化器成功引进了德国、法国等发达国家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来园区孵化,这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此外,成都、广州、武汉等地的国际孵化器都通过引进留学人员创业、引进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和专业的孵化器服务机构以及帮助本区企业进行国际化运作、打入国际市场等方式实现孵化器国际合作。
  
  三、我国企业孵化器国际合作和国际孵化器发展的问题与对策
  
  从我国企业孵化器国际合作和国际孵化器发展的现状可以看出,我国的孵化器国际化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到2008年,我国的孵化器拥有量在世界上位居前列,拥有国家级创业服务中心228家,累计入驻企业29146家,成功毕业17588多家,已成功毕业的企业占迁出企业的总数平均为60%,累计孵化基金25.4亿余元。其中,国家认定的国际孵化器有9个,留学人员创业园区有21个。在这9个国际孵化器中,引进国际合作研发项目在200项以上的有6个,累计引进外资超过1亿美元的有5个。这样高的投资成功率和国际合作规模,在世界各大国际孵化器中,也是位居前列的。
  但是,我国在国际合作模式方面仍存在较多的隐忧。首先,我国国际孵化器创立的一个深层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留学归国人员的创业和就业问题。因此各个国际孵化器的工作重点,就在于引进和安置留学人员的创业项目。这在一方面吸引了留学人员归国创业,使得他们能将所学转化为商业价值为祖国创造财富,也极大地强化了我国和发达国家技术前沿的联系;但是,这种国际化方式使得我国在引进国际真正的一流科技创业项目方面存在欠缺,错失了通过孵化带有国外先进技术的潜在明星企业的机会,最终仍然欠缺占领产业制高点的能力,成为另一种方式的外向型经济。其次,我国国际孵化器的另一个工作重点是招商引资,特别是引入跨国企业的研发中心。这当然有助于跨国企业的技术溢出,推动整个园区的技术进步和我国的体技术水平,也带来了更多的资金。但是,这种趋势发展开来,逐渐违背了国际孵化器建立的本意,孵化器没有去孵化科技创业项目,却变成了招商引资的项目,孵化大楼变成了写字楼。外国企业研发中心并不需要和孵化器抢夺地产、资金和政策优惠等资源,而且它的存在如果与园区整体的技术没有太大关联,对园区技术水平的提高也有限,甚至可能因为技术垄断和产品市场垄断,扼杀国内可能存在的技术创新。
  我国国际孵化器在其发展和运作模式方面,也存在一些特色。首先,我国国际孵化器的国际化程度较为低级,国际交流基本上是以派出人员交流、邀请外国学者或企业家访问讲学、举办洽谈会等方式为主,以引进外资和帮助企业打入国际市场为目的。真正主动走出去,主动吸收国外科技创业项目进行孵化的,还在少数。其次,我国国际孵化器的行政化色彩浓厚,大部分是在政府支持下开创的,受到大量行政型力量的干预。这种方式在我国政府经济调控能力和资源配置功能强大的背景下,是具有现实意义的,它确实可以为创业企业提供尽可能的优惠和保护。但是,这种模式也容易带来效率的扭曲,造成一定的企业筛选偏误,并且盈利能力低下。孵化器投资主体多元化、治理现代化,是将来国际孵化器发展的方向。最后,我国国际孵化器的盈利能力低下、服务模式有限、资源整合度低。在现代国际孵化器普遍整合创业投资资源、进行孵化――创业的系列服务的时代,我国国际孵化器大多仍采用有限的服务、咨询、培训等方式,对孵化企业的帮助和自身的盈利水平都是有待提高的。
  在对策方面,作者认为,我国孵化器的国际合作以及国际孵化器的运营模式可以做如下改进:首先,强化从国外吸引优质科技创业项目的能力,主动引进国外创业项目进行孵化;其次,改进引进项目的侧重点,更多地将资金和地产向真正需要孵化的企业倾斜,可以模仿北京

国际孵化器的创意,采用公平的行业协会进行资格认证;再次,提升国际交流的层次,继续扩大和国外的实质性合作,将更多的国内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升级,推向国际市场;最后,提升孵化业务的层次,打造研发、孵化、创业投资、正常经营直到上市的一条龙服务。
  创新是国家和民族的灵魂,创业企业就是创新活动的重要主体,而孵化器则是创业企业的“温床”。我国孵化器国际合作和国际孵化器发展既有合理的一面,也有需要改进之处。我国的孵化器模式能扎根于中国的背景和实际,切实解决本土孵化企业国际化的问题,实现招商引资功能;但在孵化器业务模式、盈利模式、经营主体、孵化对象选择等方面还值得改进。我们有理由期待,在不远的未来,我国孵化器一定能在国际合作中占据主导,孵化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产业,为我国抢占世界科技产业制高点、为全人类的科技事业做出贡献。
  (作者尹利锋为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徐登峰单位为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参考文献
  李毅弘、韩宝富:国际企业孵化器,《华东科技》,2000年第4期。
  乐文:从徘徊到盘旋:中国国际孵化器发展报告,《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7年第12期。
  钱平凡:孵化器运作的国际经验与我国孵化器产业的发展对策,《管理世界》,2000年第6期。
  王自更:西安国际企业孵化器国际化运作的核心机制与建设对策研究,《中国科技产业》,2006年第11期。
  项喜章:基于孵化器的风险投资:特点与优势,《统计与决策》,2002年第8期。
  张翠、冯德连:美国与德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比较及启示,《铜陵学院院报》,2009年第1期。
   Bearse P.A question of Evaluation:NBIA's Assessment of Business Incuba-tors[J].Economic Development Quarter-ly, 1998,12(4):322-333.
   Callegati E, Grandi S and Napier G.Business Incubation and Venture Capi-tal:An International Survey on Synergiesand Challenges [R],Joint IPI/IKEDWorking Paper.2005,Jan.
   Colombo M and Delmastro M. Howeffective are technology incubators? Evi-dence fi'om Italy [J]. Research Policy,2002, 31(7):1103-1122.
   Hackett S M and Dilts D M.A Sys-tematic Review of Business IncubationResearch.Journal of Technology Trans-fer.2004,29: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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