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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狱逃犯被判无期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丁力辛

  2008年7月23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保定市监狱服刑犯谢万礼越狱脱逃案件。
  1980年8月出生的谢万礼,因犯抢劫罪和绑架罪于2006年3月被判处18年有期徒刑。谢万礼在保定监狱服刑期间,产生脱逃之念。2008年3月12日晚10时许,谢万礼在狱内干活时,借口上厕所逃至监区存放吊车的仓库,用事先自制的撬锁工具撬开车库门锁,尔后驾驶一辆吊车撞开监狱防暴门、A门、B门及围墙逃离监狱,将值班狱警高斌撞成轻微伤。谢万礼逃离监狱后,驾吊车连续撞击四辆汽车后弃车逃跑。造成公私财产损失40万余元。
  谢万礼逃至河北省廊坊市与其兄谢万春取得联系,谢万春明知谢万礼系监狱逃犯,与谢万礼见面后仍替谢万礼支付出租车费90元,并将谢万礼藏匿于一煤场后面的荒地。赵亚军也明知谢万礼系监狱逃犯,仍与谢万春一起驾车载谢万礼从廊坊市出逃至河北省宣化县。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万礼的行为已构成脱逃罪;被告人谢万礼脱逃司法部门有效监管后,继续驾驶因撞击导致刹车失灵、方向跑偏的吊车闯入保定市七一路、军校广场等公共区域,并连续撞击四辆汽车,给不特定人人身安全造成危险,并使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谢万礼曾因犯抢劫罪、绑架罪被判处刑罚,在此刑罚未执行完毕之前又犯脱逃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依法对其数罪并罚。被告人谢万春与赵亚军明知被告人谢万礼系重大罪犯,但仍共同帮助谢万礼逃匿,其行为均已构成窝藏罪,且情节严重。据此,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谢万礼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与所犯抢劫罪、绑架罪未执行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谢万春与赵亚军犯窝藏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与有期徒刑一年。
  
  编辑:盛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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