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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现状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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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介绍了近年来湖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治理的建议。通过完善治理标准,统一管理体系,构建长效机制,开拓筹资渠道,增强全民参与等方面,形成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新局面。
  关键词:乡村振兴;湖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中图分类号:X799.3 文献标识码:A
  农村污水主要分为三类:农业面源污染、养殖污水和农村生活污水,对于农业面污染和养殖污水的治理,目前湖南省己有较为成熟的方法,也取得了较大的实效。但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尚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农村生活污水包括生活洗涤污水、厨房和冲厕污水以及养殖禽污水等。由于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农村生活污染越来越严重,如果不加以控制,农村的生活环境尤其是水源质量将会受到大大的影响。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规模日渐增大,逐渐成为农村可持续健康发展的一块绊脚石。农村生活污水排放严重阻碍着农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极大降低了农民的幸福指数,不利于加快城镇化发展的步伐及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
  1湖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的成效
  湖南省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生态文明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明了新方向、新要求、新任务。
  2015年湖南省被国家确定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省。全省126个县市区(含管理区)全面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前,全省农村己完成两格化粪池1099239个,三格化粪池946243个,四格化粪池261246个,联户污水处理设施9190套,集中式污水处理设备4867套,共保护饮用水源地21036处。先后提供了4个批次共244个镇366个供排水专项规划,设计了75%的集镇优化管网,优化了43%的污水处理工艺,投资近50亿元。到2017年底己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31个县市区;33个县市区己基本完成整治;62个县市区正在进行中,2017年湖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为61%,污水处理建设农户数7296525户,全省受益人口达1000万以上。
  通过建立村镇垃圾收运管理体系控制生活垃圾对水环境的污染。截至2017年底,全省已经购买垃圾清运机动车9216辆,建设垃圾池289556个,垃圾屋24164个,垃圾中转站1534个,垃圾分类中转站91214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57%,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合理、清运有序;建立了沼气池136322个,畜禽养殖污水治理设施9175套,有机肥厂93个,有效的遏制了生活垃圾对水环境的污染。
  2湖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的问题
  2.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标准不明确
  湖南省尚未确立统一的治理标准,一是污水治理的技术标准尚未明晰,二是污水处理的评价标准较为模糊。技术标准的确立将直接关联到污水处理设备的工艺选择和投资规模,评价标准将间接与污水处理运行费用及设备管理费用挂钩。目前湖南省农村地区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也未明确,且还存在乡镇污水站接入工业污水的现象。工业污水与生活污水成分不同,处理方式自然也不同。这一标准的缺失导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处于止步不前状态。
  2.2组织管理部门权责不明确
  长期以来,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上,存在多头管理的现状,多方牵涉、空方担责导致建设、运行、监督主体责任不清晰。目前湖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部门职权过于分散,如排污口建设由水利部门管辖;饮用水源地保护由环保部门管辖;城镇污水厂由住建厅管辖;工业污水由环保厅管辖;养殖污水和农业生产产生的污水由农委管辖。加上各地政府之间“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对于污染源上下游的认责相互推诿扯皮,導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迟缓,在具体牵头担责方面一直难有起色。
  2.3尚未建立长效的运行维护机制
  自湖南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防治工作以来,多地设备设施已经配套完毕。但在许多地区出现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后常常存在“重建设、轻维护”的现象,如在长沙县己建成17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3.44万吨/日,污水处理设备总投资约2.7亿元。但建成后投入的后续力度不足。主要原因,一是费用支出问题并未得到长期稳定的支持投入,包括运行费用、处理费用、维护费用,各个环节都需要专款专用资金予以扶持;二是治理工作小组人员搭配系统不健全,往往是由相关办事处人员参与协作,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农村环保人才的专业技能、专业水平不高,对于环保工作的理解和落实往往不到位,效果差强人意。因缺乏对设备设施进行长期维护、监管,导致生活污水治理效果得不到持续保障,甚至出现二次污染。以此形成的恶性循环往往加剧生活污水的危害程度和扩大危害范围。
  2.4治理资金投入来源单一且匮乏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公共工程,长期以来湖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开展一直是以财政兜底为主。对于辐射范围广、整治任务重的地区,部分财政薄弱的政府可谓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自2015年以来,湖南省多县市采取PPP模式推进县域农村公共设施的统筹治理。但自2017年下半年以来,全国叫停2000多个PPP项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l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的通知》,对于PPP模式的规范和要求,使得PPP发展在未来出现“两减一降”(减量、减速和降温)的现象不可避免。那么在县市区财政困难的情况下,PPP模式又难以为继,运行费用不足导致相当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无法正常运行,成为“晒太阳工程”。资金问题是当地政府亟需解决的问题。
  2.5群众参与生活污水治理意识淡薄
  农村地区的民众受小农经济社会的思想观念限制,加上受教育背景参差不齐,大部分村民只关心家庭收入、土地资源。至于环境保护问题,群众更多地把它归于国家的责任和义务,不参与不关心,觉得是公共事业应由政府买单。不少农民宁愿花钱把房屋主体工程建得壮观漂亮,却在花钱建好排水沟渠、化粪池等配套设施等方面不屑。生活污水外泄或渗透,使个别区域受到严重污染,水体富营养化,导致滋生大量水葫芦等漂浮物,又没有及时清理,形成恶性循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往往涉及到土地、基建等问题,在这样的保守观念下,推进工作有较大的阻力。   3湖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对策与建议
  3.1建立并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标准
  第一,依据不同地区环境敏感度来制定排放标准。标准的存在与意义是指导实际生产生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根据农村居民实际生活水平与经济状况,按排量、分区域、依层次来有序进行计划安排推进工作,要避免“一刀切”,实施单一、固定的污水治理方案或策略。唯有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之间的发展差异、环境敏感度等变量条件,才能凸显对症下药的成效。如长沙望城区经济条件较好,对环境的敏感度较高,居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完备,可以依据出水来源与排放去向为基准,灵活调整、选择相应的排放标准;而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汉寿、沅江等地,可适当放宽排放标准,降低处理要求,鼓励和引导污水处理利用。
  第二,依据多方因素因地制宜地制定技术标准。湖南省农村村落分布范围广、分散程度较大,因此要综合考虑污水排量、农村地形、村落地貌、人口分布、集体经济等状况因素,在充分评估各地生态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遴选几种效果稳定、方便维护、监管可行的处理模式,从明确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目标出发,有规划地权衡水环境质量要求和建设投资及运行费用。
  3.2建立统一的农村生活污水管理体系
  鉴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联单位与部门较多,建议由某一个具体部门承担牵头组织和综合监督工作,其他部门参与协调开展具体工作。可参考浙江省的经验,设立一个联合办公室对农村污水治理过程中涉及的属地管理、标准设立、资金调度、法规起草等问题进行商榷、磨合及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单位的协同效应,实现“1+1>2”的效果,具体可参考:省、市平台侧重于政策、信息、技术等管理、咨询指导;县(区)平台侧重条例起草、运行监督;企业平台致力于机电设备、仪表仪器、水质数据等运行体系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行政村负责落实污水治理工作,包括生活污水管道建设、居民排放情况监督。
  3.3构建农村生活污水长效运行维护机制
  第一,加大对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各级财政应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努力增加投入。一是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收费制度,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可随自来水费收取的标准,参考不同地区经济发展适应能力而设立。二是国家资金和省级资金要向不发达地区和环保压力大的地区倾斜,如沅江,汇聚“湘资沅澧”四水。需整治方面多、任务重,且当地财政收入并不乐观。要重点扶持贫困村、贫困县、贫困区,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治理理念,缩小与发达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差距。
  第二,建立县、乡镇、村、农户、第三方运营维护单位“五位一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营管理体系。县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街道)为管理主体、行政村为运营维护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和付费主体、第三方为服务主体。人才是事业的活水,要加快农村环保人才队伍的建设,配备专业技术人才,通过与高校合作、科研单位引进等方式,有计划地开展业务培训、专题研讨会等,切实提高污水治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在技术方面可考虑物联网、大数据的应用,并重视用“互联网+农村污水处理”等现代管理手段,加强对处理设施运行状况的适时监测,确保己建环保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第三,构建监督机制、奖惩机制、考评机制。一是要把农村污水治理结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每月例会分析、双月督查通报、季度现场推进的监督工作机制,通过严格的考核,切实为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保驾护航。二是加大对积极参与生态建设、献计献策、敢为人先的个人、村集体的奖励力度,做到奖罚分明,构建积极正向的良性激励机制。三是将污水治理结果与污水处理费相挂钩。污水治理通过设立的地方标准来检验,通过达标的正向反馈,促进污水治理的良性循环。真正做到持续长久投入治理、公正有力保障成效。
  3.4开拓多种支持建设的筹措资金渠道
  基于国家对农村环境整治的重视,近年来财政部在资金方面给予较大力度的支持。但是对于农村人口基数大、基础建设压力较重的地区仍是杯水车薪。仅靠财政“兜底”作为公共事业扶持,农村生活污水防治的未来踽踽难行。因此要积极挖掘市场潜力,探索多种形式的融资渠道,实现多渠道的资金筹措。建议考虑以下几种模式。
  建立生態保护基金库。具体可以参照美国滚动基金的运行模式,即资金作为低息或者无息贷款存放在滚动基金中,作为关联重要环境保护项目的专项款用于惠及民生的生态建设,通常情况下贷款的期限偿还期最长不超过20年,并将所偿还的贷款及利息再次纳入滚动基金以实现新项目的可支持化。我国可从当地企业的污染管理费中进行相应的抽成,费率可根据当地经济的发展水平制定在合理范围内,将这部分的资金纳入生态保护基金库中。重点针对长期稳定的环境保护项目,用于维护生态建设和维护。
  积极推进市场化运作格局。探索引进民营资本,在现有PPP模式的基础上,不断试行BOT、BT、OM、DBO、EPC等适宜该地的模式。一方面既要做好现有PPP模式叫停之后的总结、反思,以探索出一条适宜湖南省长久发展的路子;另一方面也要注重湖南省内一些具有社会效益的民营资本对公共事业的引入和支持。通过民营资本与农村合作,借助“环境治理+生态旅游”,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生态旅游相结合打造地域特色旅游景区,以民俗风貌吸引游客促进农村增收、企业增效;或搭建“环境治理+资源再生”,通过引进再生资源利用公司等平台,将污水处理之后的资源收集为公司生产所用,达到节约运输费用、降低制造成本的目的。
  构建多元化投入形式。通过群众投工投劳、鼓励引导能人捐资等形式,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有效化解资金难、资金荒的难题。农村环境整治是一项得民心的工作,应该重视社会民众的力量。因此,应激励广大村民自觉投工投劳和社会人士回乡募捐。如嘉禾县2014年通过发动在外的嘉禾老板回乡投资农村环境治理,就获得民间捐款1.6亿元,桂阳县、望城区2016年民间集资、能人捐款捐助达1亿元以上。可见,多元化资金投入格局的构建,在于积少成多,其成效凸显,不可小觑。
  3.5提高民众意识并健全全民参与机制
  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宣传教育工作对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不可或缺。湖南省境内有41个少数民族,村庄分布广、村落分散度高,生活习惯差别较大。因此,要结合不同地区的习俗和文化,选择适宜的宣传方式。通过宣传模式的创新,如通过较为热门的网络媒体渠道,传播农村环保观念及农村环境整治意识,以农村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农民转被动接受为主动认同,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观念深入人心。让保护农村环境,注重生活污水合理排放,成为农民的自觉行为。
  创新全民参与机制。村民的事情村民最能做主也最具发言权,可推荐村里有威望、有特殊地位的人组成“环境管理保护小组”,赋予一定的权力,开展村民自治和监督。另外,可通过开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明星家庭评选、突出贡献者正能量主题专访、千家万户献计献策有奖竞选等,不拘泥于固有形式,通过创新全民参与载体,丰富公众参与渠道,建立村民参与、村民自治、村民建设、村民监督的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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