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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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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通过对《政府会计制度》进行解读,了解到《政府会计制度》和公立医院原来执行的制度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为了更好的执行这种新制度,本文从执行新制度应该遵循的原则、新增内容和规定、等方面进行了分析,避免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失误,或者阻碍《制度》的实施。最后,依据《政府会计制度》和医院现行会计制度存在的差异,对于实施《政府会计制度》会对公立医院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公立医院;政府会计制度;建议
  近年来政府不断对各个机构进行改革,对政府会计改革的也呼之欲出。财政部门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为《制度》),这是自政府进行会计制度改革以来的又一个重要的成果。同时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制度体系的构建。公立医院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制度》。虽然公立医院是一种特殊行业的事业单位组织,但是也纳入了需要改革的会计主体中。根据国家的相关要求,公立医院应该积极推进会计制度改革,进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一、《制度》和现行公立医院会计制度的比较
  公立医院现行的会计制度和《制度》相比较而言,很多地方存在差异。两者存在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核算方式不同
  一是:《制度》采用平行记账的方式,利用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这两种核算方式进行核算。这种核算方式具有双重功能: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而公立医院仅仅采用财务会计这种核算方式,核算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二是:在《制度》中,财务会计的构成要素主要由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等构成,预算会计等由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等构成;在医院现行制度中,财务会计的构成要素和《制度》中财务会计的构成要素相同。我们可以了解到,在《制度》的新规定下,在同一个会计核算系统中,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要素相互支持和协调,两种预算方式下形成的报告相互补充,能够更加清晰和明确的反映单位的会计信息。
  (二)财务处理方式的不同
  《制度》对公立医院现行会计制度的内容作了以下几点补充规定。第一,对于“资产”这个会计要素,在很多会计科目下增加了很多新的规定。比如“应收账目”这个会计科目,在《制度》中,包括住院病人的医疗费用,但是在医院会计制度中,“应收账款”科目不包括在医院的病人的医疗款项,同时也不要计提坏账准备。“无形资产”科目下,在《制度》新的规定下,医院进行自行研发的支出费用能够进行资本化,然而在医院会计制度下,无形资产仅仅包括注册费用等等。对于“负债”这个会计要素中的“长期投资”会计科目,在《制度》中运用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才使用成本这种方法。而在医院会计制度中,“长期投资”这个科目仅仅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核算。第二,医院应该按照《制度》规定的在“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科目下按照形成无形资产的经费性质(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通过以上的描述,可以了解到,《制度》和公立医院现行会计制度相比较,《制度》对很多会计要素进行了更为详细和具体的规定,更方便医院对会计业务活动进行处理,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执行《制度》应该遵循的原则
  公立医院执行《制度》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统一原则
  通过对《制度》进行解读,在有关很多会计业务核算的要求中,对如何设置会计科目、如何编制会计报表和对一些特殊业务如何处理等都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和《制度》中的规定保持一致。这样做的目的是保证了不同事业单位之间的会计报告信息能够进行比较。
  (二)创新原则
  由于很多行业具有很大的特殊性,所以对一些特殊行业中的特殊业务的处理方式《制度》并没有进行特殊的规定。在进行补充规定时,应该继承某些特殊事业单位对特殊事项的会计处理方式,同时,根据《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可以在一定的框架内进行创新。使得这些特殊事项的处理能够融入《制度》。
  (三)服务改革原则
  公立医院是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事业单位。因此内部存在很多新生的业务和事项,但是《制度》中并没有对其会计处理方式进行相应的规定,通常需要《制度》中作补充规定对这些特殊事项或者业务进行规范。例如,在对公立医院的补充规定中,进一步明确了采购药品运输费用的会计处理方式,以此适应公立医院对药品取消加成的改革目标。同时也对医院医师服务费用等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规定,这里不再过多介绍。总之,公立医院应该严格按照《制度》中的规定和补充规定进行执行并处理会计业务。
  三、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对公立医院产生的影响
  通过对《制度》和医院现行会计制度进行比较,我们可以简单了解到两者之间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哪里。因此本文对如何更好地执行《制度》提出了几个应该遵循的原则。通过对以上内容进行总结,本文认为执行《制度》会对医院产生如下几方面的影响。
  (一)医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设计科目
  根据《制度》中的规定:会计科目的设置应该明确清晰、简单扼要,而且在对会计处理不会产生影响的前提下,事业单位可以依据单位内部的实际情况自主性地增加或者减少科目,使得《制度》能够的服务于单位。同时,在《制度》中还对很多事项进行了特殊规定,比如医院自制制剂的会计处理核算方式:对于自主进行定价的自制制剂,在制造完成之后同时验收入库,借记“库存物品--药品”,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贷记“加工物品”。按照借方和贷方之间存在的差额,贷记或者借记“库存物品--成本差异”。因此,通过对以上内容的分析,虽然《制度》中对很多业务活动的处理方式进行 了详细的规定,但是给事业单位提供了很大的自主权利,在一定的权限范围内,医院可以结合实际的业务特点自主设置科目。例如在“事业单位”科目下属的“医疗收入”科目,医疗收入主要包括“门急诊收入”和“住院收入”,因此医院可以在“门急诊收入科目”下设置“挂号收入”和“檢查收入”等等。在“住院收入”科目下可以设置“护理收入”和“化验收入”等等。通过自行设置会计科目,能够更符合医院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
  (二)对于医院的工作人员来说,所掌握的会计知识也会发生变化
  新《制度》在医院内部顺利开展,离不开会计处理人员的努力。会计人员的业务熟练程度和能力水平会对执行《制度》产生重要的影响,执行《制度》需要会计人员具备更高的知识水平,同时也应该了解双核算这种形式运作的原理。在医院层面上来说,应该通过组织会计人员参加培训或者开展讲座的形式,将《制度》中的规定解读给会计处理人员,使得他们能够更好的理解新制度的内容。也可以加大对《制度》的宣传,使得会计人员在潜移默化中熟悉《制度》。对于会计人员自身来说,应该不断进行学习,提高自身的知识能力水平和业务处理水平。因此,《制度》的实施不仅会对医院内部的核算方式产生影响,同时也会内部的工作人员产生影响。
  (三)信息系统需要升级以此来应对《制度》中的变化
  根据《制度》中的新要求,业务处理的方式和工作量更急复杂和繁琐,因此需要对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比如,以前医院的医疗收入是根据权责发生制进行确认,但是现在按照《制度》中的规定,应该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确认。这就意味着财务信息系统作出一定的功能调整,才能适应《制度》的要求。在大数据技术广泛发展和运用的背景下,医院可以充分利用这种优势条件对信息系统进行更新和升级。
  四、结论和展望
  对于公立医院来说,《政府会计制度》既是帮助医院提高业务处理水平的一种机会,也是医院面对的一种挑战。公立医院作为一种特殊的个体,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医院内部的工作有更高的要求,因此,公立医院应该对《制度》更加重视,根据自身业务活动存在的问题及时财务措施进行解决。同时医院内部也应该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培训力度,财务处理人员准确把握《制度》中的新要求,保障政府会计制度能够顺利在医院开展,使得在医院内部推行《制度》能够发挥其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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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李淑挺.新《政府会计制度》背景下公立医院强化成本管理的研究[J].中国总会计师,2018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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