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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入税对企业负担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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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2019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会各界对改革议论不絕,部分企业充满担忧。本文基于对株洲部分企业成本负担、社保缴费现状展开调查研究发现,相当一部分企业成本负担持续偏重,经营压力居高不下,部分企业社保缴费规范性较差。本文尝试通过分析社会保险费征缴方式改革对企业负担预计造成的影响,提出相关对策与建议,希望帮助企业规避风险、提质增收。
  关键词:社会保险费 征缴方式改革 缴费基数 制度性交易成本 就业
  一、研究背景与相关文献综述
  2019年1月1日开始,税务部门成为社保费征缴的唯一主体,负责包括缴费数额核定、征收在内的全部征缴环节。但由于前期我国企业社保缴费“偷、逃、少、漏”问题较为严重,改革对企业税费缴纳影响显著,学界对本次社保征缴方式改革效果看法不一。彭雪梅(2015)[1]等学者认为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有利于促进参保人数的快速增长,提高社保覆盖面。胡继晔(2019)[2]、陈颖(2019)[3]等学者认为,改革后税务部门可借助其强有力的数据系统与稽核力量,通过对比分析企业各税种缴款信息,实现对企业社会保险费的精准计算,继而实现对企业违规行为的准确查实与有效打击。杨翠迎、程昱(2019)[4]认为,虽然本次改革是机构职能优化,提高工作效率的必然趋势,但也将在短期内造成企业社保费负担加重,进而提高小、弱、微企业生存压力,缴费群体在短期内难以适应政策变化。
  社保征缴方式改革短期内虽将造成企业劳动力成本激增与心态变化,但也将带来企业部分税费负担的有效降低,对促进公平竞争意义重大,有利于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从长期看,改革也将对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产生巨大正面影响。
  二、株洲市社保征缴方式改革前后变化情况
  改革前,株洲市企业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能履行以社保部门为主。社保部门通过在商业银行开立的社保经办机构收入户进行社保资金收缴,月底将收入户当月累计结存资金悉数划入财政社保资金专户;税务部门负责代征家乐福、时代电子等部分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费,方式类同缴税。
  改革后,社保缴费流程类同税务征收的其他税费,相关资金通过电子或手工方式缴入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开立的待划转社会保险费账户,由人民银行按期将账户资金拨至社保基金支出专户。截至目前,株洲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由税务机关征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含灵活就业人员),暂按原征收体制。
  三、样本企业经营及成本负担情况概述
  为了解社保征缴方式改革对企业负担的影响,笔者对株洲市57家企业进行了调研,包括制造业、批发与零售业等行业大、中、小微型企业。调研结果显示,样本企业成本负担普遍较重,社保负担居高不下,大中型企业、国有企业社保缴费相对规范,小微企业不缴、少缴问题明显。
  一是原材料成本、劳动力成本持续偏高,招工难度大。调研结果显示,近八成样本企业原材料成本占比超30%。如某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2018年及2019年1季度营业成本同比分别上升4.8%、5.8%,利润总额持续走低,2019年1季度跌零;样本企业中,近五成企业劳动力成本占比超20%,超七成企业认为招工难度中等偏大。如某新材料研发制造企业反映,因企业发展势头良好,业务扩展致使用工需求大幅增长,但目前劳动力市场工资水平逐年提高,企业招工难度渐增。
  二是企业社保负担居高不下。样本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偏重。如某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2018年、2019年1季度实缴社会保险费分别超同期利润总额10.7万元、85.6万元;某轨道交通行业企业社保增速已超部分税种增速,2018年该企业实缴社保费2.61亿元,同比增长12.9%,而实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同比分别降低20.5%、50.5%。
  三是企业缴费规范性相对较差,选择性参保情况严重。调研结果显示,样本小微型企业少缴、不缴问题严重,41.1%的样本企业存在未缴社会保险费情况,以小微企业为主;部分中小微企业经营稳定性较差,实际工资水平无法准确核定,普遍按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基数下限缴费。如某教辅机构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企业因员工流动性较大,实际用工情况难以确定,存在漏缴现象。如样本企业中,某陶瓷生产企业仅为员工缴纳了养老保险费及工伤保险费,5家企业仅为员工缴纳了养老保险费。
  四、社保费征缴方式改革预计为企业带来的主要影响
  (一)社保缴费刚性提高,企业劳动力成本增长,严征管带来的缴费规范痛感明显
  征缴方式改革对缴费规范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影响不大。据某国有小微企业反映,企业一直按照实际工资总额计算缴费基数,改革后劳动力成本将因社保减费降率政策而减少;但对缴费欠规范企业而言,若按员工实际应发工资全员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增负”将是大概率事件,或在一定程度上冲抵减费降率政策带来的获得感。据调查,超八成样本企业预计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显增。如某私营企业反映,征管新政将使企业用工成本增长30%左右。
  (二)部分企业计划通过裁员、灵活用工等方式减负,或影响稳定就业
  尽管政府提出改革将“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但出于对税务部门征管、稽查能力的畏惧,以及对企业经营形势的预判,部分企业存在较大顾虑,计划通过裁员、降薪、灵活用工等方式减负增效,或对长期就业稳定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如某私营企业表示,为保证现有员工收入不受影响,企业将提高招工要求,预计2019年招工人数将下降50%;为规避改革带来的成本激增问题,部分企业充分研究政策要求、深挖政策优惠纾困,如样本企业中有3家出口型商贸企业目前通过招收社保已足额缴纳人员以节约劳动力成本、有3家小微企业计划招收残疾人、退伍士兵等人员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受严征管及降费率政策双重刺激,部分企业转型提质压力增大
  部分企业由于不具备稳定的现金流、经济利润较薄,盈利能力、议价能力较差,劳动力负担无法转嫁至上、下游供销方,员工乃至企业替代风险较大,若不想刚性吸收上升的成本负担,企业就必须提升自身实力。据统计,约六成样本企业计划通过技术改造、流程优化及成本管控等方式提升企业价值,通过转型升级提高劳动力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当然,也有部分受益于税费优惠政策的样本企业表示,企业已通过各项改革政策成功实现“减负”,拟利用盈余资金继续推进技术改造与业务流程更新。
  (四)企业间缴费公平性有效提升,企业成本负担将持续走低
  由于数据繁杂、技术落后、监管缺位等原因,社会保险制度实施处于“法外”生态均衡的环境,相当一部分企业逃缴、少缴却“代价”极低,而据实、规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却未因此获得更多收益与奖励。改革从强征管方面发力,提高了企业违规成本,从制度约束角度营造了一个相对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同时,社会保险费作为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计税基数的重要扣除部分,缴费金额的增长将直接导致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应缴、实缴金额的减少。
  改革有助于企业走出“离职潮”困境。据统计,约四成样本企业认为职工离职率中等偏高。部分企业陷入“企业员工流动性强、离职率高~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职工离职率提高”的恶性循环。据某受访者反映,其本人及家庭对未来生活保障的要求随年龄增长逐步提升,但由于供职企业持续按照当地最低标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该受访者计划谋求其他社保缴费水平更高的工作。企业合规缴费有利于稳定劳动力供需关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有助于提升企业员工对现有工作的归属感与使命感,进而降低企业招聘成本、管理成本与重复培训成本。
  (五)多头管理带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将有效降低,营商环境得以稳步改善
  社保征缴体制改革将显著降低因多部门管理带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助于推动企业营商环境不断改善。改革前,企业需缴纳的税费由税务、社保、财政等多部门共同管理。据某肉制品生产厂等多家企业反映,因需对口多个部门,企业所需付出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偏高。改革后,企业缴费时所直接对口的政府部门及操作系统直接减少,有效降低了政出多门、多头管理造成的资源浪费与隐性负担,简政放权有效推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五、对策及建议
  (一)研究阶梯状制度,简化办理流程,促进主体间缴费公平与企业社保负担的持续降低
  一是结合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不同行业发展现状情况进行分类研究,从增加福利、推动人才培育、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角度出发进行社保基数、费率的制度设计;二是相关部门应简化社保缴费流程、完善缴费渠道、优化缴费服务。
  (二)不断促进地方就业水平,提升社会保险的有效缴费水平
  为促进就业水平的不断增长,提升社会保险的有效缴费水平,相关部门应在人员招聘、人才引进、技能培训等方面形成相关帮扶、激励办法。增加就业机会,不断提升本地区劳动人口的就业积极性、就业能力,将社保征缴对劳动就业的挤出效应降至最低。
  (三)政企合力,逐步形成形成政府引導、企业主动作为的双轮驱动机制
  一是加大对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在企业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市场拓展等方面提供充分的法制保障与资金支持;二是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拓展多元增信渠道;三是企业自身应着力于提质增效、优化组织结构。
  (四)强化合作、监督,优化完善社保管理体系
  加强部门、地区之间的信息共享,建好安全可靠的信息交换平台。着重建立完善结合税收征管、社保基金使用、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的社保管理体系。
  (五)落实宣传、调研,形成政府支持、部门配合以及参保群体理解的共赢局面
  一是相关部门应深入企业、社区及乡村调研,真实了解缴费群体的困难与意见;二是应加大对社保知识和政策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政策宣传解释,让参保群体充分了解到缴纳社保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
  参考文献:
  [1]彭雪梅,刘阳,林辉.征收机构是否会影响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效果?——基于社保经办和地方税务征收效果的实证研究[J].管理世界,2015(6):63-71.
  [2]胡继晔.社保制度改革如何更加公平可持续[N].学习时报,2019-1-16(002).
  [3]陈颖.社保税征,企业突围之路[J].纳税,2019(01):36.
  [4]杨翠迎,程昱.理性看待社保征缴体制改革的政策效果[J].社会保障研究,2019(01):58-66.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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