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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监审下的城镇燃气企业财务管理优化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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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后,随着国家价格机制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为加强垄断行业监管,政府对地方城镇燃气等重要公用事业行业大力推进成本监审,逐步改变了以前消费者被动接受垄断行业成本费用的局面。本文以浙江省城镇燃气行业为例,着重从财务管理方面分析在成本监审的形势下的影响及对策,以期能更好的服务企业经营发展。
  关键词:成本监审;城镇燃气行业;财务管理
  一、成本监审相关政策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是对纳入政府管理范围的商品和服务,定价机关通过审核经营者成本,核定定价成本的行为,是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的重要程序。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强以自然垄断环节为重点的成本监审,国家发改委在2017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意见》;另于2018年发布修编后的《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办法更加注重加强垄断行业监管,要求所有垄断行业定价项目均纳入定价目录,规范成本监审行为,标志着政府成本监管进入科学监管、制度监管的新阶段。目前除西藏以外,30个省份都修订出台了本省的成本监审目录。各地也纷纷出台城镇燃气行业成本监审办法,其中浙江省在2018年8月31日发布了《浙江省城镇燃气价格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城镇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对城镇燃气行业价格管理与配气成本核算提出了更细致的要求。
  二、成本监审对燃气企业的影响
  (一)企业盈利水平受到控制
  传统城镇燃气企业主要盈利模式是通过销售燃气这一行为实现的,目前各地价格成本监审规定其准许收益率按配气管网负荷率(实际配送气量除以设计配送能力)不低于50%税后全投资收益率6%的原则确定,同时居民用气第一档气价仅按照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并明确规定了定价成本核定的具体原则,与城镇燃气配气业务无关的费用或虽与配气业务有关,但有专项资金来源予以补偿的费用均不得计入成本,需要企业自行消化。从根本上限制了燃气价格无序上涨和燃企通过垄断地位获取不合理利润。
  (二)企业影响程度不同
  在政府统一的成本监审条件下,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核定成本区别较大,如具有管网覆盖程度低、融资成本大、无序投资多、外部债务多、人员冗余、规模较小、初创型等特点的企业来说,其核定出的成本会超过社会平均成本,此类企业将难以获得定价优势,部分企业甚至会出现燃气销售价格的倒挂现象,对其再投资、更新、扩大经营规模与扭亏为盈带来负面影响,直至主动或被动的退出行业。而对于不具有以上特征的企业来说,成本监审结论与社会平均成本之间的负差越大,即代表着获取更大的定价优势,也形成了行业内的两极分化,事实上也促进了行业的良性发展。
  (三)促进企业提升管理
  成本监审未实施之前,传统的城镇燃气企业管理较为粗放,城镇燃气是典型的重资产型行业,需要大量资金进行基础建设投资,而从国内来看,大量的尤其是各地方县内民营燃企注册资本金只有千万,甚至是百万级的水平。在获取地方特许经营权,形成自然垄断后,燃企向用户收取高额的初装费和配套建设费来维持自身运营与发展,成本压力较小。这说明部分燃企利用其垄断地位和与用户信息不对称的优势,转嫁了不合理费用,提高用户用气成本。成本监审逐步改变了以前消费者被动接受垄断行业成本费用的局面,剔除企业无效资产,这使得企业开始从投资、资产管理、成本管理,还是会计核算、预算管控等诸多方面加强内部管理,否则就会被淘汰。
  三、企业财务管理优化策略
  (一)提升财务人员管理能力
  传统的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围绕填制凭证、记账、结账、编制报表这几个环节来进行,认为仅仅是上报了财务报表就完成任务,也没有通过财务报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是适应不了新形势的。成本监审给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配气价格校核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涉及企业经营各个方面,所以财务人员不仅要懂财务知识,也要了解企业生产与投资情况,并有成本管控意识,要有更高的站位,将理论知识和实际进行有效结合。具体来说就是财务不能只管财务部门自己,要着眼于公司治理,把财务意识、成本意识灌输到全体企业员工,确保入耳入心。提升执行力,可以对企业各类经营决策进行分析与评价,以成本监审的规则为准绳,用数据说话,然后从中选择最优方案。真正把财务作为公司的一个内部总控系统来做,建议定期的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进行审计、技术、法律、金融等方面的再教育,并进行定期检测培训成果,拓展财务人员的知识面,以提升管理能力。
  (二)提高财务基础性工作水平
  财务的基础性工作是财务工作做好做强的基本前提,成本监审所涉及的定价成本是企业经营产生的会计成本的一部分,根据规定,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与城镇燃气配送服务直接相关或者间接相关。所以财务要从基础性的财务科目的设置和财务数据的真实性着手,合理的根据成本监审要求将费用分类,尤其是一些特殊的、细节的监审要求要在财务基础数据中得到有效体现,如成本监审办法中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处理,特许经营期满后资产无偿或有偿移交的,其具体的折旧年限有所不同,且对特许经营权计不计入定价成本也是根据地方政府的要求来定。都必须按照具体情况如实反映,这才能达到所要求真实、合法、完整的成本基礎资料,也才能为后续财务管理提升的有序开展做保障,具体工作中建议采取信息化手段,如建设ERP系统,在企业内形成全范围应用的高度集成系统。让数据在各业务系统之间高度共享,所有源数据只需在某一个系统中输入一次,保证了数据的一致性。
  (三)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城镇燃气企业应根据各地发布的燃气价格管理办法及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修订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形成管理链,特别对于定价成本要重点管理,有效把控。如在费用管理制度中要对涉及配气成本的费用组成进行专项单列,对容易交叉混淆的相关费用要详细说明,如列明管理费用中为组织和管理配气服务所发生的有哪些费用明细,便于各职能部门在源头将费用分项记入,对于特殊时期如燃气保供期内购入价明显高于往期的,应注意收集保留社会同期市场价格证明;在资金计划报送制度中要将涉及配气成本的资金使用计划标注,制定资金使用优先级,合理利用计划主导资金配额;在会计管理制度中关于存货的核算、工程建设项目核算、职工薪酬核算、主要收入的确认方法等均应体现配气成本的核算,并对实际投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要求及时进行核销转固,合理计提折旧。通过这些制度的完善,力求通过制度的规定提升运营效能,也便于企业完整准确记录并单独核算配气业务的生产经营成本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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