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浅析境内外币支付系统运行中值得关注的几个问题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诏惠

  摘要:境内外币支付系统是我国第一个全国性、支持多币种支付清算的系统,为商业银行提供了安全、高效、公平的外币支付清算服务,已成为我国境内外币支付清算的重要渠道。但是,系统在推广、运行中还存在的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如境内银行间互联互通,系统功能的运用和拓展,代理结算银行的结算服务,系统监管以及系统与国际主要支付系统的连接等,本文就此展开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外币支付清算;存在问题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2-0-03
  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以下简称外币支付系统)自2008年7月全面建成以来,为商业银行提供了安全、高效、公平的外币支付结算服务,已成为我国境内外币支付清算的重要渠道。它是我国第一个全国性、支持多币种支付清算的系统,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支付清算体系,是我国金融基础建设的又一重大成就。随着外币支付系统的推广、运行,我们发现其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系统运行效率,为了外币支付系统的健康持续发展,本文将就此展开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外币支付系统运行取得的成就
  (一)中央银行统一监管外币支付系统
  为保障外币支付系统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人民银行发布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系统相关各方在准入规则、风险管理、结算安排、收费策略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全面的规定。一是包括《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代理结算银行管理规定(试行)》、《境内外币支付系统运行管理规定(试行)》和《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业务处理规定(试行)》等。二是人民银行依法对外币支付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对参与者、特许参与者、代理结算银行和外币清算处理中心进行监督检查。三是人民银行遵循有关国际标准,积极与相关发钞国(地区)中央银行进行跨境监管合作。
  (二)消除以往境内外币支付清算的弊端
  外币支付系统的运行,消除了以往境内没有统一的银行间外币清算系统,清算安排存在的诸多弊端:一是外币清算效率低、成本高;二是外币清算风险隐患大;三是缺乏公平的银行间外币清算环境;四是不利于监管部门的监测。
  二、外币支付系统运行中值得关注的问题
  外币支付系统在我国外币支清算现代化进程中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是随着外币支付系统的推广、运行,我们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系统运行效率的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
  (一)尚未实现外币支付系统在境内银行间的互联互通
  外币支付系统清算环节少,速度快,外币资金清算时间由以往T+1日至T+3日缩短到T+0日。跨行贷记业务到账迅速,在“两头在内”,即收付款双方均为境内参与者的情况下,清算效率非常高,最快的1小时内资金到账。
  然而,外币支付系统至今在境内商业银行间尚未实现互联互通,一是部分商业银行,尤其是城市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未加入系统;二是已加入系统的商业银行未参加全部8个结算币种的清算,只选择参与部分结算币种。这不仅造成清算资金分散于各外币清算渠道,而且使得外币支付系统清算功能不能充分发挥,降低了清算效率。
  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是:
  1.自愿加入原则使商业银行拥有自主决定权
  外币支付系统依据市场化原则和国际惯例,由商业银行自愿加入系统,成为系统参与者。商业银行可根据自身外币清算业务量、行内系统、境内、外代理结算银行、成本费用等因素,综合考虑后自主决定是否加入外币支付系统。
  2.系统支持多币种清算,商业银行拥有自主选择权
  外币支付系统支持多币种支付清算,已开通美元、港元、日元、欧元、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英镑和瑞士法郎8个币种作为结算币种,覆盖主要国际结算币种。商业银行在自愿加入的原则下,可根据自身国际结算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结算币种。
  3.系统接入成本制约中小金融机构加入进来
  系统接入成本是制约部分中小金融机构,主要是城市商业银行和个别股份制商业银行加入的重要因素。这部分金融机构依靠自身技术力量开发系统接口难度较大、成本较高,加之外币清算业务量较小,导致加入外币系统的意愿较低。
  (二)外币支付系统功能的运用与拓展亟待加强
  1.参与者对外币支付系统功能的运用不充分
  外币支付系统的运行解决了国外节假日与我国清算日安排相互冲突的问题。系统处理“两头在内”支付业务也不存在时差等问题,清算便捷性大为提高。然而,至今部分参与者遇到国外假日或紧急调款时,仍然习惯性地选择境外清算渠道,这反映出部分参与者对外币支付系统功能认识欠缺,运用不充分,系统功能不能充分发挥,降低了外币资金的清算效率。
  2.外币支付系统跨境清算功能需进一步拓展
  外币支付系统通过“转汇业务”功能处理跨境外币支付清算业务时,仍需提交境内代理结算银行、境外业务代理行完成,不能在系统内一次性完成资金清算,清算效率不高,这也成为制约外币支付系统业务量进一步增长的因素之一。
  (三)代理结算银行的服务直接影响系统运行效率
  外币支付系统由外币清算系统和各币种代理结算银行共同组成,代理结算银行提供的结算服务直接关系到外币支付系统的高效运转。
  1.个别代理结算银行的服务意识欠缺
  代理结算银行是承担外币支付系统结算职责的商业银行,同时又是外币支付系统的参与者。其在外币支付结算业务中的优势地位和商业银行间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个别代理结算银行的服务意识欠缺,注重自身利益,如收费水平较境外代理结算银行提供的直至免费的优惠幅度存在较大差距,虽然视业务量给予优惠,但不区分来账和往账。甚至出现压票、擅自从其行内系统处理业务的现象。
  2.代理结算银行的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在履行资金结算职责时,代理结算银行存在服务不到位的现象,表现在:未及时公布代理结算银行处理外币支付系统业务的主管和业务人员联系名单,未有效督促交易方银行及时入账,对查询答复不及时等方面。
  (四)外币支付系统监管单一,需进一步加强
  外币支付系统的监管由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负责,在我国现行外汇管理体制下,境内外币支付清算业务亦会涉及外汇管理范畴,支付结算管理部门以往的监管范围基本上以本币为主,在当前复杂的国内外金融形势下,单一的支付结算监管不利于维护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外汇管理部门在外币支付系统监管中应发挥更大作用。
  (五)尚未成为国际支付清算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三、进一步提高外币支付系统运行效率的建议
  (一)尽快实现外币支付系统在境内银行间的互联互通
  外币支付系统为银行间外币支付清算搭建了统一的平台,尽快实现系统在境内银行间的互联互通,不仅能充分发挥系统的清算效率,大幅提高银行间外币资金流转的速度和安全性,更对我国金融战略、金融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在自愿加入的原则下,系统监管部门和系统运行维护部门可从准入规则、风险管理、结算安排、收费策略等方面向商业银行充分展示系统的安全、高效与公平。二是为中小金融机构,尤其是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在系统接入等方面的提供技术支持,适当降低其系统接入成本,吸引更多的中小金融机构加入进来。三是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这一银行间外币支付清算平台,避免资金分散于多个清算渠道,降低资金运用效率,增加支付风险。
  (二)充分运用系统现有功能与系统功能的进一步拓展
  1.系统参与者应充分运用系统现有功能
  一方面,商业银行资金集中管理后,由资金计划部门统筹安排行内资金,资金运营部门执行具体操作。因此不仅科技部门,资金计划部门和资金运营部门都应对外币支付系统的功能有深刻认识,充分运用系统现有功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系统监管部门和外币清算处理中心可采取多种形式,如举行相关研讨会、论坛等,加大对外币支付系统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系统高效、便捷、安全的清算特点。
  2.拓展外币支付系统功能,提高跨境外币支付清算效率
  鉴于跨境支付清算在外币支付清算中的重要地位,目前外币支付系统提供的“转汇功能”功能不能满足商业银行跨境支付对安全、高效的需求,人民银行应适时拓展外币支付系统在跨境支付业务方面的功能,提高跨境支付清算效率,使外币支付系统成为我国覆盖境内和跨境外币支付清算的主渠道。
  (三)代理结算银行应强化服务水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第一,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代理结算银行公开评议和考核力度,敦促其强化服务水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第二,代理结算银行应落实服务精细化、人性化,及时了解参与者的结算需求,切实履行代理结算银行职责。第三,考虑到参与者均在代理结算银行开立外币结算账户,有一定规模的沉淀资金滞留在账户上,代理结算银行在结算收费上应有降低空间,建议代理结算银行着眼长远,降低收费水平,如取消来账收费等,避免外币清算业务流失到境外代理结算银行。
  (四)进一步加强外币支付系统监管
  随着欧债危机的发展,国内外金融形势更为复杂,人民币升值预期弱化,2011年四季度我国外汇占款四年来首现负增长,人民币兑美元即期汇价屡触跌停,资金流向由大量流入转为资本流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全方位监测的需求日益迫切,从我国金融安全与金融稳定出发,建议支付结算管理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共同建立对外币支付系统的监管协调机制,加快监管部门间信息共享步伐,科学构建外币资金流动联合监管机制。
  (五)稳步推进,使外币支付系统成为国际支付清算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1.与国际支付清算体系连接是外币支付系统发展的必然趋势
  外币支付结算具有跨境支付、跨时区支付以及多币种支付的特点,由于结算货币不是本国货币,资金的最终结算发生在发钞国中央银行,因此,必须为跨境支付提供安全、高效的通道。与此相对应的,在日趋复杂的国际金融形势下,跨境外币资金流动的监测关系到国家金融安全。因此,改变目前外币支付系统的封闭状态,与国际支付清算体系连接是未来外币支付系统发展的必然趋势。
  2.国际成熟经验对外币支付系统发展的借鉴意义
  (1)持续连接结算(CLS)消除“赫尔斯塔风险”
  持续连接结算(CLS)利用有关结算币种发钞国国家支付系统运行时间交叉的优势,支持多边轧差,最大限度地降低跨国支付中由于时差和支付系统运行时间的差异产生的“赫尔斯塔风险”,主要运作地在英国伦敦和美国,受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监管。从2002年九月开始正式运作,为17种货币提供跨境实时支付服务。CLS为我国外币支付系统未来实现跨时区不间断清算提供了渠道选择,应推动更多的商业银行加入持续连接结算银行(CLS),规避外汇交易的结算风险并减少头寸的占用。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2008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北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服务报告,2009.
  [2]中国人民银行.2009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北京:金融时报,2010.02.13.
  [3]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北京:金融时报,2011.02.01.
  [4]中国人民银行.2011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支付结算司,2012.03.19.
  [5] 苏宁编.发达经济体支付结算体系[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6-1.
  作者简介:王诏惠,会计师,从事外币支付清算。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3/view-71028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