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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合并报表所遇到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贾磊

  【摘 要】 随着企业之间竞争的加剧,不断进行分化、重组与合并,合并会计报表就成了企业财务工作的重点。文章结合当前我国企业合并报表的现状,进一步深刻分析了我国企业合并报表所遇到的问题及局限性,并进一步针对性提出了几点改进对策与建议,以便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信息使用者。
  【关键词】 企业合并; 合并报表; 问题; 对策
  
  长期以来,合并财务报表一直是世界各国会计学界所普遍认同的财务会计四大难题之一,其编制问题极其复杂,合并会计报表就成了企业财务工作的重点。合并会计报表能对整个企业集团的利益相关者提供有助于决策的会计信息,在综合反映整个企业集团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方面起重要的作用,为投资者决策作出了有益的贡献。
  
  一、我国企业合并报表的现状
  
  就我国而言,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所处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关于合并会计报表的一些新问题不断涌现。而一直以来,如何进行正确进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也成为我国企业集团在会计核算处理业务中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与难点之一。由国家财政部2006年颁布、2007年开始实施的新会计准则是我国会计改革的重大历史突破,与以往的会计标准相比,在很多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和进步。但是新会计准则在合并会计报表方面存却还在一定的局限性,最明显的是在提供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实用性的要求上,与实际企业中个别会计报表是存在一些差别的。同时,由于目前我国具体国情及会计环境的特殊性,使得我国会计准则在国际趋同中存在一定的差异,跟国际惯例相比较,合并会计报表也还存在着许多问题。目前来看,在我国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编制中,在其理论、方法和信息披露机制等方面都有其固有的局限性和不足,亟待进一步完善与改进。这对于更好地服务于信息使用者,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
  
  二、我国企业合并报表编制中所遇到的问题
  
  (一)合并范围不明确问题
  在当前实施的新会计准则下,关于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方面,目前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
  1.复杂持股合并的问题。新会计准则规定,母公司能够直接或间接控制被投资单位,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但是它对间接拥有比例的计算方法却没有明确规定,这样就很容易造成对同一持股关系的合并业务,由于不同财会人员的理解不同,往往会做出不同的合并处理,结论不相同,从而导致最终形成的合并财务信息也不同。
  2.暂时性控制的问题。新准则中明确规定,应该以控制为基础界定合并范围,但对暂时控制尚未详细具体说明。由于有关时间的规定不清晰、操作性较弱,这就给上市公司留下了利润操纵的空间,它们常常以暂时控制而非实质控制为借口,而将某些子公司排除在合并范围之外。
  3.实质控制的判断标准问题。新准则强调应当以控制为标准对合并范围加以确定,且列出了母公司应当纳入合并范围的几种情形,但是它并未给出实质控制的判断标准。
  (二)信息揭示真实性不高
  1.受传统会计理论模式的理论方法等的制约,个别会计所揭示的部分信息难免有些失真,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都是由这些个别的会计信息整合而成的,所以合并会计报表所揭示的信息也会直接受其影响,导致真实性不高。
  2.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除了包含纳入合并范围的个别会计报表,即子公司报表外,还包含母公司本部的报表编制与纳入,但是受子母公司环境等差异的影响,会计计入的政策和方法也各有差异,所以同一企业集团的合并报表中,受会计计量和处理方法差异的影响,信息的真实性也很受影响。
  (三)企业采用的不同会计政策
  尽管新会计准则中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要求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必须与母公司统一,若存在不一致时子公司就应当进行相应调整或者另行编报财务报表。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要实现这一点还有一定的难度。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母公司拥有的子公司一般处在不同行业,之前可能都执行着各自行业的会计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母公司不可能要求其子公司采用统一的会计政策,并且在不统一时如果对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按照母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这样做不仅工作量大,而且可能使合并财务报表披露的会计信息“失真”。
  (四)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当前我国合并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是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两种。由于我国并没有针对两种方法作出明确的规定和限制使用范围,具体的方法选用就要根据自身的经济业务的性质及其所产生的企业形式来决定。同时也因为缺乏相关的规定,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比如有部分企业滥用权益结合法,虚报经营成果,粉饰财务状况的情况,使得会计信息的失真;比如受我国合并会计报表没有区别收购企业的收购日止的盈余和收购日后的盈余的影响,采用合并报表编制的购买法时,就可以将子公司的全部盈余用来抵减母公司长期投资项目,重复了会计计入和影响了企业的商誉。
  
  三、解决我国企业合并报表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合理确定合并范围
  要使合并会计报表能够更加准确、真实地反映出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首先就必须要合理确定合并范围,这是一个前提,尽量避免非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或子公司未被纳入合并范围的情况。因此,可以按照“控制”标准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合并范围进行科学合理的界定。在确定控制权时,关键是要看投资企业所拥有的表决权,而并非是纯粹法律意义上的权益性资本。同时,我国企业集团在实际工作中确定合并范围时,还应考虑“实质重于形式”这一重要原则与基本前提,特别是在实质上的控制权与形式上的持股比例这二者产生矛盾的情况下,应当首先考虑其实质上拥有的控制权,主要包括对企业经营、财务决策和获利的权利,以此为依据来确定是否该纳入合并范围。
  (二)坚持统一性原则与重要性原则
  1.坚持统一性主要指统一子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整合在同一条件下编制的合并报表,同时也包括实行统一会计结算的时间和日期,否则,没有统一性的会计报表,必然会存在数据的失真和真正的考核效果。2.坚持重要性原则,在合并报表的编制中,要根据项目或者考核对象的重要性进行筛选和取舍,借此简化会计报表,突出核心信息。
  (三)统一会计政策问题
  统一会计政策是保证企业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编制便于比较分析企业运营状况的合并会计报表一项基本前提。但是现实中,受行业差异等因素的影响,会计的统一政策在实现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关于可比性与可靠性的两难会计信息选择。尤其是当二者发生冲突,会计的可靠性要求必须得到最大满足,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与真实。因此,子母公司的统一政策会就客观实体的需要做出改动,比如,为保证会计的可靠性,可以在原则上调整子公司的会计核算政策,或者依照统一标准不计入母公司整体合并报表中或者单独作为母公司整体合并报表部分做评核。当然可比性的要求也是十分重要的,比如涉及到企业集团的特殊行业和特殊企业,就要求做出规定的可比性,类似的会计政策允许为满足可比性要求而在编制的合并报表中不被纳入或者单独披露,又或者允许纳入但是不允许做出调整等等。
  (四)对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的改进
  我国企业合并大多采用企业重组形式完成,缺少企业扩张、收买、交易等过程,受其成因的影响,缺乏公允市价,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关系的形成与资本市场高度发展不一致,因此权益结合法的采用更加适合我国的国情。
  但是当前情况下,权益结合法的会计编制方法过于简单,已经不能适应日益发展的经济和企业现状,因此由权益法来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应当得到完善和添加,变简单权益法为复杂的权益法,主要围绕两个核心展开:一是围绕母公司合并后公司业务是否实现损益或达到推定损益;二是核算子母公司的投资成本,尤其是账面净资产价值的差额。借此来反映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及其分享净收益的情况,完整分析子母公司的核心运营情况。
  总之,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间竞争的加剧,企业并购活动将日益频繁且更加规范,合并会计报表也将显得越来越重要,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完善和规范合并会计报表的工作,使合并会计报表能够能更好地满足企业相关利益者决策的需要,有力地保证我国企业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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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陈曾帅.合并会计报表编制中的问题及建议[J].财会研究,2007(1).
  [4] 夏丁.谈会计报表合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9(2).
  [5] 张辉.会计报表合并方法及发展趋势[J].辽宁经济,2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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