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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立医院医疗欠费问题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刘福祥

  【摘要】 随着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进程的加快和医疗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医疗欠费成为困扰医院发展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加强医疗欠费的管理和研究刻不容缓。文章就我国公立医院病人欠费的特点、成因进行分析,提出了解决医疗欠费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 医疗欠费; 管理与控制; 对策
  
  我国公立医院属于公益性的福利事业单位,占有全国90%以上医疗资源,尤其是优质医疗资源,与此相对应,它为社会提供的医疗服务占整个社会医疗需求的90%以上。非营利性医院的公益性质,决定了医院不能见死不救,但是解决医疗欠费的政策没有跟进,因而医疗欠费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各非营利性医院尤其是三甲医院的欠费逐年增加,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欠费超过100亿元。持续、快速增长的医疗欠费不仅直接影响医院日常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医疗技术的提高,而且导致医院财务状况恶化、资金周转困难,严重危及着医院的生存与发展。
  
  一、公立医院医疗欠费现状分析
  
  (一)总体情况
  据了解,由于我国许多公立医院对于急诊病人遵循“先救治后催款”的原则,公立医院每年医疗欠费总额、欠费人次以及人均欠费额从1990年以后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出院欠费通常都是出院病人未能及时结账而形成的医疗欠费,其中以急诊收住病人在住院时未交纳或预交金交纳不足形成的欠费居多,如无名氏、自杀自残、打架、斗殴、经济困难等急诊患者,医院在收回救治费用中存在很大的困难,欠费现象难以杜绝。
  (二)医疗欠费催收方式
  目前,公立医院对医疗欠费通常采用电话催收、信件催收等方式。对于本地患者,也有部分医院采取上门催交的方式,但仅从成本收益、收回可能性等方面考虑,认为收回的把握较大时才采取该方式。外地患者欠费数额较大时,可采取到欠费患者住所或工作单位催收,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
  (三)医疗欠费处理方式
  公立医院对于绝大部分的医疗欠费采取挂账处理的方式,如2009年末,北京市财政对各市属三甲医院的医疗欠费进行了部分核销。如果属于医疗事故形成的欠费,则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四)医疗欠费的特点
  公立医院的欠费存在两大特点:一是自费患者欠费比重大,通常急诊担保的公费医疗、医疗保险类的患者均能结清费用,出院欠费以自费患者为主;二是恶意欠费越来越多,部分患者就诊时留虚假的电话号码、用假地址、假身份证登记住院,或者交纳空头支票或密码不符,采用拖延战术,企图达到少交或不交医疗费用的目的;三是“医闹”欠费不断出现,部分患者抱有一种“只要采取‘医闹’手段,就能获得免费治疗”的想法,由此引起的欠费额也不断增加。
  
  二、医疗欠费主要成因分析
  
  (一)突发事件
  由于自然灾害、重大事故、传染病流行等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或其他具有重大政治或社会影响的事件引发的伤残人员需要紧急抢救时,医院责无旁贷、竭尽全力抢救病人,但抢救费用很难落实。突发事件造成的欠费在医疗欠费中占很大的比重。
  (二)经济困难
  城乡低保边缘对象、外来务工人员等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由于医疗费用超过其经济承受能力或者根本就没有经济能力支付医疗费用而造成的欠费,该部分欠费收回的可能性较小。
  (三)医疗纠纷拒付
  因媒体对医患纠纷的负面报道,致使各种“医闹”层出不穷。2006年以来,“医患关系紧张”已逐步上升为“暴力行为”。据农工党调查,某大城市每年医疗损害纠纷多达6 000-7 000件,86.5%的医院经常发生各类医疗损害纠纷,70%以上的医院遭到过聚众围攻,医务人员中有62%被骂过、17%被打过,机关、滞留过夜、群访群闹的事件多达100余次,滞留过夜最长达四五十天。一些医疗损害纠纷虽已进入司法程序或已司法审结,但当事人依然以各种理由进行上访或信访。
  (四)恶意拒付
  目前,医疗机构存在的恶意欠费具有普遍性。医院在医治患者的过程中,都会遇到一些“挑刺”的患者。恶意欠费通常有如下几种形式。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到医院就诊时将假身份证或手机、暂住证、户口本,甚至还有结婚证抵押在医院。用假证件、假地址和假电话号码和空头支票骗取医院的悉心治疗。一些由派出所及急救中心送来的伤病员,拒不告知其真实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病愈后欠费逃跑或在病情稍有好转即强行离去。一些因酗酒滋事或打架斗殴致伤的社会闲杂人员,威胁、恐吓医务人员以期达到不缴费即治疗的目的。
  
  三、解决医疗欠费问题的建议
  
  为解决欠费问题,各医疗机构都采取了一些针对性的管理措施,但效果并不十分理想。以北京市某大型三甲医院为例,每年的欠费平均在百万元左右,只要管理稍一放松,年度欠费就会突破百万。究竟如何才能有效根治医疗欠费问题,本文提出五点建议。
  (一)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力度
  现阶段,我国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严重不足。2006年,我国政府预算卫生支出1 778.86亿元,占GDP(211 923.5亿元) 的比重仅为0.84%,占财政收入(38 760.20亿元)的比例为 4.59%,占财政支出(40 422.73亿元)的比例为4.40%。政府对公立医院财政补助不足,导致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日益淡化,“看病难、 看病贵”的现象日益突出。因此,为了保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社会福利性,必须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力度。
  (二)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
  建立和完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是解决医疗欠费的根本途径。只有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起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险体系,才能保障每个公民获得基本医疗服务。同时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及财政补助标准。
  政府应加快建立经济补偿机制,设立解决医疗欠费的专项资金,结合医院特色并制定相应的使用、管理、调控、审计办法。对确因无支付能力而拖欠的及一些特殊的医疗欠费,如罕见病、重大的意外事故欠费、自然灾害医疗欠费和特困病人医疗欠费,政府应拨出专款给予解决;对异地实施医疗救助,民政部门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救助拨款方式,不能形成“两不管”。
  加快设立医疗救助基金,对城镇特困人员实施基本医疗救助制度。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数,按一定比例安排基本医疗救助金。基金主要是通过社会福利基金和社会募捐来解决。提高对城乡低保边缘者的救助标准,变事后救助为事前救助。
  (三)改革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机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改革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机制,完善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积极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解决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医患沟通,防范医疗纠纷,加快医疗过失鉴定机构化,优化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促进医疗事故鉴定的公开、公正和医疗纠纷司法诉讼的规范化、法制化。实行医疗工作“首诉负责制”,积极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完善“大调解”,与司法、医疗责任保险等部门紧密配合,在县(市、区)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培训专职人民调解员。
  (四)全面建立医疗责任保险
  临床医学是一项高科技、高风险的工作。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建立合理的风险社会分担机制,有利于提高单个医疗机构和单个医务人员的抗风险能力。医院虽普遍认同设立医疗损害风险保险的必要性,但又普遍抱有“不入保险的赔付金额有可能低于保险成本”的侥幸心理。因此,要科学设计理赔制度,并积极引导公立医院购买,责任保险费用由财政资金支付。
  (五)加快制定和完善解决医疗欠费的政策和办法
  卫生行政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要加快医疗欠费管理的制度建设,逐步规范医疗欠费管理。制定《医疗机构欠费管理办法》,就医院的欠费核销、欠费补偿机制以及欠费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使医院在处理欠费问题时有章可循。
  总之,对医疗欠费问题,要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并要综合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才能得到有效控制。新医改方案的试点运行将会给医院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环境以及内部机制带来全新的挑战。政府将逐步从财政资金上保证公立医院的服务公益性,也为医疗欠费的彻底根治带来了新的希望。公立医院也要积极吸纳先进的管理理念,强化财务管理功能,通过管理手段切实降低那些可以避免的医疗欠费,以适应中国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
  
  【参考文献】
  [1] 王薇,蔡维生,王洪婧,王树华.潍坊市医疗机构医疗欠费处理存在问题及对策[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09(11).
  [2] 王海磬.优化医疗执业环境[N].光明日报,2007-02-04.
  [3] 卫生部.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卫医管发〔2010〕14号[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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