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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分账制核算的三种账务处理方法例介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刘芳芳

  [案例]20×9年年初新建的上市公司A银行以人民币为注册资本,采用外币分账制记账方法,选定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账和列报财务报表。假定A银行账务期初无余额。20×9年1月,该行发生以下交易:(1)1月5日收到美元资本投入10万美元,当日汇率为1美元=6.8元人民币;(2)1月10日,以2 000美元购入一台取款机(固定资产),当日汇率为1美元=6.75元人民币;(3)1月15日,以3.41万元人民币卖出5 000美元,当日美元卖出价为1美元=6.82元人民币;(4)1月20日,发放短期抵押贷款2万美元,当日汇率为1美元=6.85元人民币;(5)1月25日,向其他银行拆借资金20万欧元,当日汇率为1欧元=9.2元人民币;(6)1月26日,以10万欧元换入105.2万港元,当日汇率为1欧元=9.26元人民币,1港元=0.88元人民币;(7)1月30日,汇率为1美元=6.70元人民币,1欧元=9.24元人民币,1港元=0.90元人民币。试分别采用即期折算法、期末折算法和分次折算法三种记账方法作A银行外币分账制账务处理。
  
  一、即期折算法
  1.编制会计分录(见表一):
  
  2.期末,折算、计算和转销货币兑换账户:“货币兑换(美元)”账户余额为贷9.30万美元,按月末汇率折算为人民币贷62.31万元(9.30×6.70);“货币兑换(欧元)”账户余额为借1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借92.40万元(10×9.24);“货币兑换(港元)”余额为贷105.20万港元,折合人民币贷94.68万元(105.2×0.90),“货币兑换(人民币)”账户余额为借63.24万元(68-1.35-3.41)。以上余额用反向分录结平时,发生额的借方大于贷方1.35万元(156.99-155.64),应确认为汇兑差额并计入汇兑收益:
  (1)假定只转销总账科目余额、不转销“货币兑换”各明细账户人民币余额:
  借:货币兑换――人民币13 500
   贷:汇兑损益13 500
  (2)假定同时转销“货币兑换”总账和明细账户人民币余额:
  借:货币兑换――美元623 100
  借:货币兑换――港元946 800
   贷:货币兑换――欧元924 000
   贷:货币兑换――人民币632 400
   贷:汇兑损益13 500
  
  二、期末折算法
  1.编制会计分录(见表二):
  
  3.确认汇兑差额:将表三中汇兑损益直接计入本位币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项目和本位币利润表的“汇兑收益”项目,不另编制会计分录和登记总账及明细账。
  
  三、分次折算法
  1.编制会计分录。分次折算法与期末折算法的主要不同点,在于外币交易发生时,涉及非货币性项目的不是直接以发生的币种和外币金额入账,而是以交易日汇率折算成本位币入账。因此,以分次折算法编制的A银行1月份外币交易分录,只有两道分录即收到外币资本和购买固定资产的分录与表二的分录不同,应分别为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美元)”科目10万、贷记“实收资本(人民币)”科目68万和借记“固定资产”科目(人民币)1.35万、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美元)”0.20万,其他分录均与表二相同。
  2.期末,编制账户余额(人民币)调节表。表中,实收资本和固定资产项目“币种”栏应填写“人民币”,“外币余额”、“汇率”两栏均不填写,在“人民币余额”栏分别填写“68.00”和“1.35”;其他栏目、项目及金额与表三均相同。
  3.确认汇兑差额的会计处理,也与期末折算法相同。
  
  (作者单位:江苏淮阴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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