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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论“打架”“打降”与“打行”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汤传扬

   《文史知识》2016年第6期刊有郭润涛《打架、打降与打行》一文(以下简称“郭文”)。郭文结合历史文献及现代方言梳理了“打架”“打降”“打行”三者的关系。郭文的主要观点有: 1. “打降”本作“打行”。这首先在清人的笔记中有记述。另外,在今天江浙等地的方言中,“打行”的“行”与“投降”的“降”,读音相同。明清时期亦是如此。把“打行”写成“打降”是同音关系。2. 同意郝懿行《证俗文》“打降”条的论述,认为“打架”是“打降”的音转。郭文的论述给人以启发,但我们认为有些问题还可以再讨论。下面结合《汉语大词典》(以下简称《汉大》)、《近代汉语词典》(以下简称《近汉》)对相关问题做一总结。
  
  一、 “打行”与“打降”
  (一) “打行”的用例及词义
  《汉大》《近汉》“打行”条均仅收一义。前者的释义为“明清之际一种替人充当保
  镖、打手的行帮”;后者的释义为“替人充当打手的行业”。那么,这两个释义哪个更符合实际?“打行”还有没有其他义项?为此笔者运用《汉籍检索》第4版及中国基本古籍库对“打行”展开了调查。“打行”的用例举出数则以做分析:
  (1) 夷患时有,而纪纲必不可紊。若遂欲用打行、百子会、响马以拒敌,是率天下而夷也。不唯不可行,亦不可言。不唯不可言,并不可名。(明陈仁锡《无梦园初集》劳集一“正名遏乱”)
  (2) 八曰“剪民害以靖地方”,访得苏松、常镇、淮扬之间有等喇虎、天罡结党立盟名曰“打行”。又有一等镟棍、蹉棍把持衙门,绰风捕影,伙告伙证,名曰“扎火囤”。(明高汝栻《皇明续纪三朝法传全录》卷十四)
  (3) 此辈如城狐社鼠不可攻发,又如吴中之打行、齐燕之响马贼、江淮楚越之豪侠巨盗,有司以激变为虞,多遗于耳目之外,其何贵于宪访也。(明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三百九十九)
  (4) 厅壁忽开,诸打行齐执棍出。陆奋臂格之,仆二人乃群拥痛捶,几死。(明张世伟《自广斋集》卷十五)
  结合上下文意,不难看出例(1)、例(2)是“行帮”义,例(3)、例(4)为“打手”义。据郝秉键(2001)分析:“打行活动具有雇佣性与非雇佣性双重特点。当其受雇于人时,它是职业打手组织;当其不为人雇佣时,又具有一般流氓群体的特性,举凡诈骗抢打等靡所不为。”这反映在义项上,就是有上述两义。《汉大》《近汉》均未收“打手”义。另外,《近汉》将“打行”看作是一种行业也是欠妥的。
  (二) “打降”的用例及词义
  《汉大》“打降”条列有两个义项: ① 以武力降服对方。② 犹打行。《近汉》“打降”条也列有两个义项: ① 打架斗殴。② 指打手。上文我们提到“打行”有两个义项。因此,《汉大》“打降”条义项②是不明晰的。相比而言,《近汉》对“打降”义项的归纳则很精省。“打降”在历史文献中的使用情况如何?笔者运用《汉籍检索》第4版及中国基本古籍库对“打降”进行了调查。现举数例以做分析:
  (5) 凡天罡、地煞、打降、把棍之类,访其首恶重治。(明高攀龙《高子遗书》卷七)
  (6) 人人做自家该做的事,各有过活,非为是不该做的。若做不该做的事,各有罪名,但看世间盗贼那有不破的,但看世间嫖赌、打降、告状、诈人的那有善终的。(明高攀龙《高子遗书》卷十二)
  例(5)中的“打降”是名词,义为“打手”。例(6)中的“打降”为动词,义为“打架”。
  (三) “打行”“打降”在义项、使用时段、地域上有异  郭文结合清人笔记中的相关阐述及江浙等地的方言认为“打降”本作“打行”,把“打行”写成“打降”是因为两者在这些地方同音。这一观点是很有见地的。但根据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两者在意义上不尽一致。“打行”有“以暴力活动为业的行帮”“打手”两个名词义项;“打降”则有“打手”“打架”一名一动两个义项。
  此外,两者在使用时段、地域上有差异。郝秉键(2001)云:“‘打行’是晚明清初活动于江南地区的打手组织”。这一社会现实反映在文献中则是“打行”集中使用在晚明清初反映江南地区风土民情的文献之中,如《(万历)嘉定县志》、《江南经略》等。与“打行”相比,“打降”在使用时段和地域上更宽些。从使用时段上看,“打降”直到清中期仍有用例;从使用地域上,不限于江南,大有成为通语词之势。如:
  (7) 又奉上谕: 向来外间常有演习拳棒武艺之人,自号教师,召诱徒众,甚有害于民生风俗。此等多系游手好闲,不务本业之流诱惑愚民,而强悍少年從之学习,废弛营生之道,群居终日,尚气角胜,以致赌博、酗酒、斗狠、打降之类往往由此而起。(清胤祯《雍正上谕内阁》卷六十三)
  (8) 乾隆元年谕: 朕闻奸宄不锄不可以安善良,风俗不正不可以兴教化,闾阎之大恶有四: 一曰盗贼。三代圣王所不待教而诛者也;二曰赌博。干犯公令,贻害父兄……三曰打降。即周之所谓乱民,孟子所谓贼民也。四曰娼妓。则自周以前,人类中未尝有此。(清乾隆《大清会典则例》卷一百二十四刑部)
  (9) 原来这倪二是个泼皮,专放重利债,在赌博场吃闲钱,专管打降吃酒。(《红楼梦》第二十四回)
  例(7)、例(9)中的“打降”义为“打架”,分别用于“雍正”的谕旨、清中期小说《红楼梦》中,这表明“打降”已不限于江南地区使用,通行范围较广;例(8)中的“打降”义为“打手”,用于“乾隆”的谕旨。这些用例都充分表明,“打降”在清中期还在行用。
  (四) “打行”“打降”差异形成的原因  “打行”与“打降”在义项上之所以有如此区别,我们认为关键在“行”“降”这两个语素。“行”是名词性语素,而“降”则是动词性语素。清郝懿行《证俗文》释“打降”一语云:“俗谓手搏械斗为打降。降,下也。打之使降服也。”“打之使降服”可谓解释了“打降”动词义项“打架”产生的理据。郭文认为“打降”与“打行”有渊源关系,这完全是有可能的。但“打降”也绝非是“打行”的简单替代品。两者除了在“打手”这一义项上有交集外,在“行帮”“打架”一名一动两个义项上可以说是并行不悖的。   “打行”的使用时段、地域之所以不及“打降”长、广,我们认为这与时代风气有关。在语言三要素中,词汇对反映社会的变动最为敏感。“打行”作为一种组织盛行于晚明。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当这种组织不再流行时,记录此的词汇也就退出了历史舞台。加之“打降”亦可表“打手”义,而语言具有经济性,因此,“打行”的消亡也就显得自然而然了。
  
  二、 “打降”与“打架”
  (一) “打架”的早期用例
  “打架”是个单义词,义为“互相殴打”。《汉大》《近汉》“打架”条下分别首引《红楼梦》、清雍正五年八月七日直隶总督宜兆熊奏折中的例证。郭文首举康熙年间的用例。但据笔者所考察的语料,“打架”在明代已見,如:
  (10) 高帅将入庙被雷霹之事,说了一遍,天尊曰:“庙中五人者,乃是五雷神,要自己相打,才有雷声。既师被害,不省人事,你可火速去东天,请五雷的主人来,方收得此怪。”……高帅曰:“某随我师降妖,去到一处,有一庙内,有五位神,一时间自相打架,雷声一起,我师走出庙门,不省人事,便问天尊。天尊说是天君管下部将,乞天君发下令,可即收降五雷神,救醒我师。”(明余象斗《北游记》卷三)(明刻本)
  (二) “打架”之“架”应为“招架;抵挡”义  关于“打架”一词,郭文同意郝懿行《证俗文》“打降”条的论述,认为“打架”是“打降”的音转。郭文指出:“我们在‘打架’‘吵架’‘劝架’等词语中,尤其是‘劝架’一词中,对‘架’字作争斗解。其实,这个‘架’字原本并无此义。”
  为后文论述方便,笔者在此征引郝懿行《证俗文》卷六“打降”条的相关论述:“俗谓手搏械斗为打降。降,下也,打之使降服也。方语不同,字音遂变。或读为打架,盖降声之转也。一读为打将,去声。亦降之讹语耳……今东齐人呼虹若酱,即绛声之讹。又呼相打为打将,去声,亦即降声之误耳。”
  与郝懿行的观点不同,曾良(2009)188189认为:“‘降’是‘架’字的阴阳对转……手械斗总是有打和被打的双方,盖一方打,则一方招架。故双方打斗为‘打架’。”关于“打架”一词的结构方式,曾良(2009)14分析道:“‘打’是取实义,打击义,不是对一切动作的泛称(如‘打伞’的‘打’),‘架’就是对打的架住动作,故‘打架’是并列式。”
  首先,我们赞同曾良对“打架”结构及语素义的分析。郭润涛认为“架”作“争斗”解。《汉大》“架”条义项殴打;争吵。无独有偶,《汉语大字典》第2版“架”条义项⑥争斗。如: 吵架;打架;劝架。“二典”在“架”条下均列有“争斗”这一义项,但所举只是“吵架、打架、劝架”这些词。我们认为将“架”作“争斗”解实是受到“打架”等词词义的影响。“吵架”应是在“打架”的影响下经过类推而产生。《汉大》首引现代文学作品中的例证。但据笔者考察,“吵架”在清末小说《孽海花》第十九回中已见:“雯青看这店还宽敞,就叫把车赶进去,一进门还没下车,就听金升高声粗气,倒在那里给一个胖白面的少年人吵架。”“劝架”义为“劝人停止争吵或打架”。“架”在“劝架”一词中使用的是以之为构成成员的“打架”“吵架”的词义。“劝架”属于“意义支点词”[1]。
  其次,无论是郝懿行,还是曾良都从语音相关这一角度将“打架”与“打降”联系起来。郝懿行认为“打降”之“降”本读为[i],音变之后读为[tiA]或[ti]。又指出东齐人呼相打为打降,去声。我们认为东齐人口中的“打降”实乃“打仗”。如据《牟平方言词典》(李荣1997)“打仗”[t213 ti131]条[2]义项二即为“打架”。上文分别分析了“打降”“打架”各自产生的理据,我们认为不存在一方因受另一方影响而产生的情况。
  (三) “打架”“打降”是一组地域同义词,不存在衍生关系  曾良从语源上对“打架”进行分析,认为“架”乃“招架,抵挡”义,甚是。值得注意的是,表示“招架,抵挡”义的“架”在明代小说《水浒传》《西游记》《三宝太监西洋记》等具有江淮官话色彩的文献中常见,但在《型世言》《初刻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鼓掌绝尘》等具有吴方言色彩的文献中却未见单用用例。表示相同意义,《型世言》《鼓掌绝尘》用“抵当”。到了清代,山东方言作品《醒世姻缘传》中出现有“架”单用表“招架,抵挡”义的用例。“打架”在清代逐渐成为官话通语词。与“打架”相比,“打降”本源于“打行”,出自江浙一带。因此,“打架”与“打降”是一组因方言差异而形成的同义词。
  综上所述,“打降”与“打行”虽有渊源关系,但亦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打降”与“打架”则不存在衍生关系。
  
  三、 结论
  以上我们对“打行”“打降”的词义及关系进行了考辨,探讨了“打架”的较早用例、“架”的意义及其与“打降”的关系。根据上述研究,我们对词典中“打行”“打降”“打架”三个词条提出以下修改意见。“打降”条可依《近汉》,只需将注音jiàng改为xiáng。“打架”条可依《近汉》,只需补充更早的用例,例证见上文。对“打行”条,我们试拟样条如下:
  打行 dǎ háng ① 明清之际一种替人充当保镖、打手的行帮。明陈仁锡《无梦园初集》劳集一“正名遏乱”:“夷患时有,而纪纲必不可紊。若遂欲用打行、百子会、响马以拒敌,是率天下而夷也。不唯不可行,亦不可言。不唯不可言,并不可名。”高汝栻《皇明续纪三朝法传全录》卷十四:“八曰‘剪民害以靖地方’,访得苏松、常镇、淮扬之间有等喇虎、天罡结党立盟名曰‘打行’。”康熙《苏州府志》卷二十一“风俗”:“市井恶少,恃其拳勇,死党相结,名曰‘打行’,言相聚如货物之有行也。”② 打手。明张世伟《自广斋集》卷十五:“厅壁忽开,诸打行齐执棍出。陆奋臂格之,仆二人乃群拥痛捶,几死。”清袁宫桂《洴澼百金方》卷十“虞诩三科募士”:“伤人者即今所谓天罡打行也。”
  附 注
  [1]据鲁甄(2001),有些复合词的某语素并未使用它自身的语素义,而是使用了以之为构成成员的另外一个复合词的词义,这类复合词可叫做“意义支点词”。
  [2]据《牟平方言词典》,牟平方言有四个声调,其调类与调值情况如下: 阴平51、阳平53、上声213、去声131。“仗”字即为去声。
  参考文献
  1. 白维国主编.近代汉语词典.上海: 上海教育出版社,2015.
  2. 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词典编纂处编.汉语大词典.上海: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1986—1994.
  3. 郝秉键.晚明清初江南“打行”研究.清史研究,2001(1).
  4. 李荣主编,罗福腾编纂.牟平方言词典.南京: 江苏教育出版社,1997.
  5. 鲁甄.意义支点词刍议.盐城师范学院学报,2001(1).
  6. 曾良.明清通俗小说语汇研究.南昌: 江西教育出版社,2009.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 北京 100084)
  
  (责任编辑 马 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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