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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视角下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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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其本质是在“以人为本,服务对象自决”的基础上服务于流浪乞讨人员。近年来,我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方式逐渐从生硬的收容遣送转变为引入社会工作机制,发挥社会工作“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功能,进一步完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关键词: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社会工作
  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多项相关政策不断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各级救助管理站除了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之外,还为其提供文化和法制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技能培训、安置评估等服务工作。有条件的救助管理站专门设立社工工作室、情感宣泄室、心理治疗室等,满足不同层次受助人员的需要,有效改善了救助环境,进一步提升了救助管理规模和服务水平。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已逐渐走出生硬的收容遣送,但服务对象的需求不能满足等问题依然存在。目前,社会工作介入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以“社工+流浪救助”、“社工+志愿者”等模式,开展社工干预。积极发动广泛的社会力量,化解街面流动救助工作压力,满足多元化救助服务需求,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的重要作用,实现高质量社会救助。
  流浪乞讨人员属于弱势群体,指因天灾人祸、经济收入、家庭环境、身体健康等原因造成个人无力维持基本生活,被迫以流浪或者乞讨的方式获取生存资料的人群。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已成为一个广受关注的社会问题。
  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中存在的困境
  目前,我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和救助政策在执行中正处于磨合期,在政策范围内执行救助工作仍存在如下困难亟待解决:
  (一)流浪乞讨人员的共通性问题
  流浪乞讨人员作为一个群体具有很高的同质性。他们学历普遍偏低;多来自于不完整的家庭,或者是缺失温暖关爱的家庭;有明显的偏差行为;部分流浪乞讨人员还有越轨行为。
  (二)长期滞留在救助管理站的人员安置困难
  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规定,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属于临时性救助,解决救助对象临时的生活困难,并使其返回家庭,救助期限不超过10天。但在实际救助中,由于部分救助对象流浪原因的复杂性(例如,因智障、精神病等特殊原因而无法查清身份和家庭地址的人员;遭受家庭的虐待和遗弃,因害怕被送回家而不愿说出真实家庭地址的人员等),在救助期限内,救助管理站难以查清他们的身份和家庭地址。这部分流浪乞讨人员只能滞留在救助站,或者长期滞留在救助管理站,等待身份的进一步甄别。
  (三)救助工作仍停留于表面问题的解决
  很多流浪乞讨人员宁愿在街面流浪乞讨或拾荒,也不愿意向救助管理站求助,甚至故意躲避救助管理人员。笔者調查发现,流浪乞讨人员认为即使跟随工作人员到当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也只能暂时性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救助期限一到,就会被立即遣送回原籍。遣送回原籍之后,流浪乞讨人员又陷入生存困境,出现“流浪乞讨——遣送——继续流浪乞讨”的恶性循环。
  (四)救助管理人员存在较大的职业风险
  救助人员在实施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的过程中,需要零距离接触救助对象。绝大多数流浪乞讨人员衣服肮脏,身上有气味,甚至还患有传染性疾病。如果救助对象患有精神疾病、心理疾病等,救助人员还面临人身安全问题。
  二、社会工作介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义
  (一)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
  社会工作者坚持专业理念(助人自助),运用专业手法(个案。小组),链接社会资源,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建立以多元流动救助为平台。以“社工+流浪救助”、“社工+志愿者”等模式形成相互融合、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流动救助工作局面。
  (二)社工协助流动救助服务队开展街面巡查与救助工作
  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拓宽流动救助服务途径和方式。对重点受助人员进行情绪疏导、返乡教育、法律援助等服务,帮助受助人员疏解心结、重塑信心,回归社会和家庭。完善流动救助过程中信息收集、心理辅导、政策咨询等功能,以及源头帮扶、就业辅导等服务,精准回应流浪乞讨人员的实际需求,探索街面流动救助服务工作新局面。
  三、社会工作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中的介入策略
  社会工作介入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社会工作介入机构内救助和外展社会工作救助两方面。
  (一)社会工作介入机构内救助
  社会工作坚持“助人自助”的专业理念和人本主义取向的社会工作模式,能平等、尊重、接纳、理解流浪乞讨人员。专业理念使社会工作者不把受助者(流浪乞讨人员)看成被动的接受者,而是在帮助受助者(流浪乞讨人员)的助人过程中,结合内外资源帮助其发挥潜能,乃至增能,从而尽快适应社会,实现自我超越。通过专业方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服务。挖掘其潜能,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确立生活目标,使其恢复社会功能,并最终重新融入社会。
  (1)个案工作。社会工作者接案之后根据流浪乞讨人员的情况为其设计合适的救助方案。一是个人建档。根据街头需长期跟进的流浪乞讨人员情况,建立重点流浪乞讨人员个人信息档案,并根据服务进度及时补充完善,做到一人一档。二是个案帮扶。根据个人档案资料情况,深入现场寻找发现服务对象,先行对其进行情绪疏导、感情抚慰、心理辅导等服务,摸清其真实情况及需求,视情况进行针对性关爱帮扶,提高其生存能力,继而转为返乡教育,逐渐改变认知,树立信心,最终放弃乞讨,返回家乡。三是转介援助。根据流浪乞讨人员需求,按照相关政策法规,有针对性将其向司法、就业等部门转介。四是跟踪回访。对劝导帮扶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跟踪回访。对于那些无家可回或无法回家的为其提供良好的教育,学习一技之能,为将来的独立生活创造条件。
  (2)小组工作。社会工作者运用小组工作专业方法,通过情景感染、角色模拟等使流浪乞讨人员在活动进程中学习情绪的自我管理,提升控制自我不良行为的信心,增强法律保护意识,掌握利用法律武器保障合法权益的方法,并在良好的氛围中获得归属感。   (3)社区工作。社会工作者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鼓励、支持社会各阶层、爱心人士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积极组建稳定常效的流浪乞讨人员志愿服务队伍,通过发放宣传页,留存爱心热线、建立微信群、QQ群等沟通源,获得朋辈支持与协助,提高救助质量,促进社会参与救助的良性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在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原籍,返家安置后,社会工作者要及时进行跟踪回访。了解其回归后的生活现状,巩固其融入社会的效果。
  (二)外展社会工作救助
  实施外展社会工作救助的过程中,需要个案、小组、社区工作等专业方法的综合运用。
  (1)与流浪乞讨人员沟通和交流中,通过专注倾听流浪乞讨人员对自己状况的描述使之感受到被关注,同时站在流浪乞讨人员的立场来思考他们面对的问题,让他们感受到被理解;其次,引导流浪乞讨人员重新整理模糊不清的经验和感受,形成他们自己解决问题的方法,使其有能力解决将来遇到的问题;再次,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必要的信息或建议,促使其真正实现独立自主。
  (2)社会工作者为流浪乞讨人员构建良好的社会支持网络,整合志愿力量开展志愿服务。例如,依托高校建立志愿者队伍,组建社区志愿者服务力量,设立救助分站、咨询点等,共同参与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3)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营造良好氛圍。通过传统媒介(发放宣传页、册子等)、新媒体(微信公众号、QQ群等)进行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和咨询,使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引导社会多方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形成良好的氛围。
  (4)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对社会工作的认知较缺乏,救助服务方式也比较单一。因此,救助管理的工作人员需要学习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的理念和专业助人方法,增加救助管理站的服务内容。同时,为促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正常运行,提高服务质量,还需引入社工督导和评估制度。在专业督导的指导下,促进工作人员转变服务理念,扩展工作范围,提高救助管理规范程度,提升救助对象和社会公众对救助工作的满意度。
  除此之外,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涉及到民生、医疗、公安等多个方面,需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共同解决救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综上所述,社会工作介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用专业的理念和方法为救助对象提供增能服务。社会工作的介入,有效填补临时救助管理工作的空白,人性化处理救助管理工作的临界问题。社会工作有助于救助对象挖掘自身潜能,恢复社会功能,重新融入社会,减少救助对象反复流浪的几率,构建和谐社会。因此,社会工作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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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魏丽丽.社会工作介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基本策略探析[J].现代交际,2018-07-30.
  [3] 赵琪.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社会工作介入策略探究[J].法制与社会,2017-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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