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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价值的实践视角“何以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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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实践观从实践视角把握人与世界的关系,实现了世界观上的根本变革;把实践作为理论的立足点和归宿点,实现了思维视角的根本转换;揭示了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实践逻辑。在科学实践观视域下,价值必然是一个实践范畴,它反映了实践中人与世界、主体与客体之间的需要满足关系、目的实现关系,从而实现了对价值概念的合理解读。
  关键词:价值;实践;关系
  中图分类号:A8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672-1101(2019)06-0001-03
  收稿日期:2019-04-30
  基金项目:2019年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重点项目(gxyqZD2019024);四川省教育厅项目(18sb0463);安徽理工大学博士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视域下的生态价值研究”
  作者简介:王宏兴(1980-),男,安徽萧县人,讲师,博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
  Why Is It Possible?——on the Practical Perspective of Value
  WANG Hongxing,SUN Gong,ZHANG Lili
  (School of Marxism, Anhu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uainan, Anhui   232001, China)
  Abstract: The scientific practice view of Marxism grasp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n and the worl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ractice, realizing the fundamental change of the world view, regards practice as the foothold and destination of the theory, realizing the fundament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erspective of thinking, and reveals the practical logic of the unity of law and purpos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cientific practice, value is necessarily a practical category, which reflects the need to satisfy the relationship and the purpose between man and the world, the subject and the object in practice, thus realizing the reasonable interpretation of the concept of value.
  Key words:Value; Practice; Relationship
  多年来,价值到底是主体性的东西还是客体本身的属性,这个问题一直在学术界争论不休。从根本上說,价值问题和价值考察的视角紧密相关。只有站在合理的视角,才能正确地揭示价值的本质。马克思认为,“‘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1]406这一重要论述,正确地回答了价值的起源和发生问题,说明价值不是先天就有的,也不是抽象存在的,而是发生在人与世界的实践关系中。质言之,价值就是在实践中生成的人与世界(包括人自身)、主体与客体之间需要与需要的满足、目的与目的的实现关系。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实践观不仅是理解马克思主义思想变革的关键,也为解读价值问题提供了合理视角。
  一、科学实践观标志着世界观的彻底变革
   科学实践观实现了世界观上的深刻变革,因而使马克思主义成为唯一能够正确处理人与世界总体关系的科学理论。
   在包含着新世界观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献——《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把能动的方面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2]499这一阐述非常重要,它不仅指出了以往哲学在世界观上的根本缺陷,而且也直接表明马克思主义在世界观这个根本问题上,秉持的是科学实践观。    马克思主义从人与世界关系的角度去把握世界,在它看来,“人们决不是首先‘处在这种对外界物的理论关系中’”[1]405,而是首先处在人与世界的实践关系中。实际上,在人类诞生以前,世界上只发生着单纯的自然进化。人类的诞生是世界进化过程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分水岭,从此世界上同时发生着自然进化和社会进化,而且这两种进化之间有机交融、相互交织,极大地增加了世界的多样性、有机性和复杂性。“系统的这种叠加方式叫做递阶秩序。……这种递阶结构和合并为甚至更高阶的系统是整个客观现实的特征,在生物学、心理学、社会学方面有根本的重要性。”[3]62科学实践观并不否认自然界在时间和逻辑上的先在性,而是将自然的先在性和实践的能动性统一起来,从感性的对象化活动中理解人的主体性。这样,就既克服了旧的唯物主义不从实践去理解,因而丧失了主体性维度的局限,也克服了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人的“能动的方面”的弊端。这就既坚持了唯物主义立场,承认无论实践活动发展到什么程度,也依然改变不了世界的客观实在性和自然的先在性;同时也正确地说明了人类主体性的实践根源,以及这种主体性和客观世界的真实关系。总之,只有科学实践观才实现了对人与世界关系的正确理解和合理把握。
   可见,科学实践观对人与世界关系的正确揭秘,就为正确理解价值概念奠定了科学的世界观基础,提供了解决一切价值问题的“总开关”。它要求人们不能单纯地从世界或自然这一个方面去理解价值,自在世界本身不具备价值产生的全部要素;同时,也不能孤立地从主体或人这个方面来考察价值,因为价值活动本身就是一个实践系统,必须在人与世界关系生成发展的实践中考察价值的产生、发展、实现以及评价问题。
   二、科学实践观意味着思维视角的根本转换
   思维视角,简单地说就是观察和分析问题时所站的角度。角度不同,理论意蕴、视界以及诉求自然也就不同。只有科学实践观才为理解人与世界的关系提供了正确的思维视角,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它确立了新的理论立足点和归宿点。
   第一,科学实践观以实践为理论立足点。科学实践观从实践去理解主观和客观、主体和客体的关系。这样,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之间就不再是一方消解另一方的问题,它们本身就是实践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而实践就是联接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的桥梁和纽带。实践的能动性来源于实践主体的能动性,实践的受动性则来自于客观世界及其规律对实践活动的制约性。人通过实践改造世界,从而把主观性的东西变成客观世界中实实在在的东西,这就是所谓的“精神变物质”。反过来,客观世界的面貌、属性和规律通过实践进入人的认识领域,或者变成人类道德关注和审美活动的对象,这也就是所谓的“物质变精神”。可见,“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2]500。只有以实践为理论立足点,才能正确解释人和世界之间联系、运动、变化的根本规律。
   第二,科学实践观以实践为理论归宿点。所谓理论归宿点,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理论依归、理论诉求、终极关怀等等。“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2]502马克思主义超越于以往所有思想派别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它不仅要合理地解释世界,更要通过实践改变世界。换句话说,马克思主义不满足于对世界进行理论批判,更重要的是要对世界进行实践批判,把真理的力量转化为物质的力量,在实践中不断地反对并改变事物的现状。这是唯独马克思主义才具有的理论品格。在这一点上,其它任何社会理论都不能像马克思主义那样,合理地反映人与世界的关系,正确揭示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于是,也就更谈不上能有效地指导人类的实践活动。在这个意义上说,也只有马克思主义才真正有资格把实践作为理论归宿点。
   总之,科学实践观确立了一种崭新的思维视角,它把实践作为理论的立足点,也把实践作为理论的归宿点。在这样的思维范式下,价值问题必须且只能从实践去理解,从造成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发生现实关联的“关节点”去理解。只有这样,才能把价值问题放在一个具体的、合理的理论区位。而且,科学实践观不是就价值研究价值,而是要以实践为指向,从促进实践发展,从而提升实践活动的整体效益的维度来思考价值问题。合理的理论区位,再加上正确的理论指向,是科学地进行价值研究的基本前提和必要保证。
  三、科学实践观对实践逻辑的正确揭示
   科学实践观揭示了人类实践活动发生、发展的内在逻辑——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并把它作为思考和分析问题的根本法则。
   第一,合规律性是人类实践活动的根本尺度。世界(包括人自身)是客观存在的,世界运动发展的规律也是客观的。在人类诞生以前,客观世界的规律就在自发地发挥作用。“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自从有了人类,除了自然规律之外,世界上又多了一种规律——社会规律。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共同发挥作用,表现为世界或历史的必然性,这就是实践活动的规律基础。那么,人们应该持何种态度对待世界的必然性呢?作为一种能动的存在物,人要通过实践活动满足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从而不断提高人类发展的程度,必须做到两点。一是不能违背规律。人不能无视规律、挑战规律、践踏规律、甚至斗胆地和规律对着干,那样吃亏的只能是人类自己。不违背规律,这是规律对人的最低要求。二是从积极的方面来看,人还要发现规律、利用規律、驾驭规律、趋利避害。只有这样,才能把规律和必然性内化为实践的力量,把世界运动、变化的能量有序地纳入人类实践系统,从而大大地提高人类改造世界的能力。只有这样,人才能够在充斥着各种必然性的世界里,获得真正的自由。在这个意义上说,实践活动就是人们利用世界自身的力量去改造世界。
   第二,合目的性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另一个根本尺度。人类实践活动是一种目的性活动,这也是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之一。在文明诞生以前,世界上只有自发的自然运动。在极其漫长的岁月里,世界也表现出一种进化、上升的趋势,但是,这都是在自然无意识的状态下进行的。而人的活动则完全不同,实践是在人的意识指导、支配和控制下发生的自觉性活动。“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4]208实践目的反应了人对世界本然状态的不满,并试图改变或超越这种状态,使该事物达到对人而言的应然状态。可见,目的是发起实践活动的动力之源。在实践中,目的调控着实践的进程,并对偏离实践方向的行为进行适当的约束和纠正,从而保证实践活动沿着预定的方向发展。在这个意义上说,目的虽然只是观念形态的存在,但它却具有从观念转化为现实的潜能和资格,并在一定程度上预设了实践活动的结果和成效。这样,通过实践活动,就在世界的自发演化中注入了使其自觉进化的“目的因”,这就必然使世界在某些方面实现一定程度的“人化”。可以说,这也是实践活动中人的主体力量和能力的重要表征。
   第三,实践逻辑就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从总体上看,任何一项成功的实践活动,必然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物的尺度和人的尺度的统一,这是人类最根本的实践逻辑和行动法则。如果忽视或排斥世界的规律性,空凭主观方面的一厢情愿去办事,不仅不会取得成功,还往往会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反过来,如果任凭客观规律发挥作用,而不从主体方面对客观规律发生作用的方向和效果加以适当的调控和引导,也就不能使世界更好地满足人的需要、实现人的目的。只有将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在实践中统一起来,才能在世界的演化运动和人的实践之间架起桥梁,使世界的运动和变化更加有益于人类,从而更好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可见,科学实践观揭示了人类实践活动的根本逻辑——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物的尺度和人的尺度的统一,这就为分析和研究价值问题提供了基本的思维法则。实践逻辑启发人们,一定要遵从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统一的原则思考价值问题,必须把价值理解为人与世界、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范畴。
   总之,通过对科学实践观的完整内涵及其价值论意义的深入探讨,可以得出一个总的结论,那就是价值问题本质上是一个实践问题。只有从实践去理解,才能真正弄清价值的本质。当前,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实际上也是人民群众创造价值、提升价值的伟大进程。只有在价值的不断创造和提升中,才能实现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有机统一。可见,只有从哲学的维度揭示价值的内涵、澄清价值的意义,才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并最终实现共产主义树立正确的价值方向,提供不竭的价值动力。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 L 贝塔兰菲.一般系统论(基础·发展·应用)[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7.
  [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责任编辑:范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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