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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故礼宾副使时公夫人张氏墓志铭》再考释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冯利营

  【关键词】张氏墓志;时氏家族;时丰;金代
  【摘要】1958年,大金故礼宾副使时公夫人张氏墓志出土于河北新城县,墓主张氏为金初重臣时立爱季子时丰之妻。时氏家族为辽金之际涿州世家大族,是典型的由辽入金的汉人官僚家族,张氏为时氏家族重要成员。墓志详细记载了张氏的生平以及家庭成员的情况,不仅为研究时氏家族史提供了资料,同时还涉及金代地理、官职、签军、削爵等相关史实,对于研究辽金历史有着很高的史料价值。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碑刻文献与金朝史事研究”(项目批准号:18CZS016)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大金故礼宾副使时公夫人张氏墓志(以下简称《张氏墓志》)于1958年秋出土于河北新城县北场村时氏家族墓地[1]646—649。志石呈正方形,边长71厘米,厚11.6厘米。志盖长73厘米,宽70.5厘米,厚15厘米。志文正书,31行,满行35字,共989字,现藏于河北省文物研究所[2]441—442。
  张氏墓志与时立爱、时丰墓一起被发现,当时报告整理者未对张氏墓志录文。王新英《全金石刻文辑校》[3]71—72和《金代时立爱家族成员时丰妻张氏墓志铭考释》[4]70—73(以下简称“王文”)对墓志录文均有识读及考释,但仍有可商榷之处。王玉亭、孙绵《〈全金石刻文辑校〉疑校百二十例》[5]校正了该墓志录文中影响文意的六处文字与标点,但由于其未见原始拓片,还有一些错误未能指出。今笔者以《河北金石辑录》中张氏墓志拓片(图一)[2]442为据,在王新英考释,王玉亭、孙绵校正的基础上,对墓志重新进行录文和考释。
  一、墓志录文
  大金故礼宾副使时公夫人张氏墓志铭」苏门李芝撰,族孙瑜书」
  为妇能守节,为母能训子,闺阃之善道也。古有其一,尚传名万世,况兼之者,不其伟欤!夫人」张氏,遵化人也。曾祖确,大理少卿、枢密副都承旨。祖少微,天城军节度使。父无忌,未仕而卒。」母岐国夫人王氏,故相经之孙。夫人少孤,养于舅家。岐国再适□□□□王,继而以夫人」配王之季子礼宾副使丰,年十八归于时氏。夫人性禀纯静,不喜华饰,而尤好礼。时氏巨」族,内外数百口,夫人奉上接下,靡不和悦。天会五年,礼宾公从元帅南征而卒,夫人年方」二十五,一男五岁,一女三岁。自服阙,亦去脂粉之饰,岁时绝游赏。□□□居相位,夫人处」新城,奉事岐国,育养二孤。其子五六岁便令诵书,逮总角,辟馆舍,重金币礼延当代名儒以」训诱之。严厉督责,未尝懈怠。惟买书史、待宾客,用虽多无少吝,至于浮费,一钱不与。每中夜」潜遣人伺其子,如尚习读未寝则喜,如或倦睡则亲往叱责之,其严训类皆如此。天眷三年,」复兴军役,其子当行。夫人叹曰:“吾教此孤儿,冀其有成,以绍家声,中道如此,天乎其不遂吾」志乎!”遂不暇安车,躬驱马径往,泣告于有司,以恩得直赴试礼部例,乃免。后或谓夫人」曰:“□□王荫旁宗皆就职阁门,不数年迁诸司副使,况夫人子,王之长孙,幸今脱军签,」可速图之,何必读书方仕宦为?”夫人闻之笑曰:“吾必欲使此子自取功名,世禄之荣非所愿」也。”皇统二年,子年方弱冠,果登进士第。夫人以□□□寿逾八十,不可远宦,乃令乞侍养。」既而王薨,上遣使护葬,其子乃毕后事。五年,方授蓟州军事判官,遂迎侍赴任。夫」人勤勤教之:“汝方初仕,尤当清慎。”于是,命仆夫车运其粟、牧馈其牲,以补阙用。至于薪刍蔬」果之属,皆取于家,未始烦郡民。每于公退,常问其决议,平允则曰:吾何忧焉;如或可疑,则为」之惨戚。遂见政声蔼然,佥曰□□□有后矣。七年六月八日卒于渔阳公廨,享年四十有」五。军判公名重国,承直郎。女适进士赵珣,先卒。三孙尚幼。夫人外柔顺而内刚直,举事能决」断,治家有法,惟尚勤俭。早岁孀居,所赖惟一子,人之常情,孰不姑息,独能严训,使之不坠儒」业,以至能政而成令名者,难矣。虽其子才力俊迈,亦夫人所教也。或诱以避患偷荣之计,复」恬然不顾,想其志远大,至于男子诚亦不及。军判公将以九年五月九日袝葬于新城县孝」悌乡版筑里之原,礼也。是年春,芝游燕都,军判公哽咽而告曰:“母氏之德,昊天罔极,一未能」报。重国自居丧,绝荤酒,祭祀以礼,哭泣尽哀,日饭数十僧讲经供佛,皆未知尽。所欲报者穷,」惟名教所重,無若扬亲之美,子为我铭,无让。”芝仰服夫人尽为妇、为母之道,足以垂范将来,」□□雄文以彰懿德,乃为长言,发扬遗恨,姑以慰孝子之心。辞曰:
  誓守其节兮已全贞纯,教子以严兮妙年搢绅。高堂日见兮训语谆谆,子之清白兮」复能治民。其德欲报兮志未及伸,未老而终兮天奚可询。哀之以铭兮流芳愈新,□」世而下兮曰贤夫人。
  范阳韩孝成刊。
  二、张氏家世背景及子女
  1.张氏家世背景
  墓志云:“曾祖确,大理少卿、枢密副都承旨。”王文称张氏曾祖张确未见于《辽史》[4]71,可谓失之眉睫。检《辽史·兴宗纪》,太平十一年(1031)“九月……甲戌,遣御史中丞耶律翥、司农卿张确、详稳耶律励、四方馆使高维翰谢宋吊慰”[6],可知辽代确有张确其人。又,张氏卒于皇统七年(1147),享年45,可知其生于辽乾统三年(1103)。张确任司农卿的时间距张氏出生72年,以年龄推算,张确符合张氏曾祖的条件。
  张确历任大理少卿、司农卿、枢密副都承旨等职,但是其出任这些官职的时间顺序不可考。《辽史·百官志》载“大理、司农有卿”[7]864。陈述《辽史补注》在大理寺下补充了大理少卿一官职[8]2189。《辽史·百官志》未载枢密副都承旨,但辽朝的南面官机构中有枢密都承旨、枢密副承旨[7]866。陈述在《辽史补注》中对枢密副承旨作出解释,认为枢密副承旨和枢密副都承旨官职无差异[8]2153。
  墓志云:“祖少微,天城军节度使”。王文称张氏祖少微不见于《辽史》[4]71。然而根据笔者的查阅,张少微出现在其他辽史史料中。《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熙宁四年(1071)“夏四月……辛酉,辽主遣利州观察使萧广、太常少卿张遵度,其母遣怀化节度使耶律翚,起居郎、知制诰张少微来贺同天节”[9];《王安裔墓志》记载:“(王安裔)妻故天城军节度使张少微之女,十七岁出嫁”,又“(王安裔妻)宣和六年(1124)正月十九日疾终于私寝,年稟八十”[10],由此推出张少微之女生于辽重熙十四年(1045)。按古代男子娶妻生子的正常年龄16至20岁推算,张少微在熙宁四年(1071)时应为40岁左右,符合起居郎、知制诰张少微的活动时间,所以此二则材料中的张少微当为同一人,即张氏祖。
  张少微历任天城军节度使、起居郎、知制诰。《辽史·太祖下》记载:天显二年(927)“八月丁酉,葬太祖皇帝于祖陵,置祖州天城军节度使以奉陵寝”[11]。《辽史·百官志》记起居郎为起居舍人院职官[7]869,知制诰为翰林院职官[7]873。
  张氏父无忌未仕而卒,不见于辽朝史料。
  墓志载张氏母王氏乃“故相经之孙”。王文仅简单提及“故相经”为辽南府宰相王经[4]71。经查阅,《辽史》载有王经三则史料,即大康九年(1083)“十一月丙午……三司使王经参知政事兼知枢密事”[12]、大安三年(1087)“冬十月庚辰,以参知政事王经为三司使”[13]334、大安八年(1092)“冬十月……壬申,南府宰相王经薨”[13]339。通过以上史料可以大致了解王经历任三司使、参知政事兼知枢密事和南府宰相等职。《辽史·百官志》载参知政事为中书省职官[7]867,三司使为南京三司使司职官[14]。
  《张氏墓志》及《时立爱三夫人墓志铭》[2]442均记载张氏母为王经之孙,而《时立爱墓志铭》[1]648《时立爱神道碑》[15]597《时丰墓志铭》[2]283则皆记载张氏母为王经之侄孙,为何出现“孙”和“侄孙”两种不同情况?检索《辽史》,王经仅出现在以上三则史料中,且未言及王经的家庭,所以到底是“孙”还是“侄孙”,无法确定,还有待史料的进一步发现,笔者更倾向于《张氏墓志》记载的“孙”。
  2.张氏子女
  据墓志,张氏少孤,养于舅家,其母岐国夫人王氏改嫁时立爱,故张氏18岁嫁给时立爱季子时丰。天会五年(1127)时丰死后,张氏与母亲和一儿一女独居新城,皇统七年(1147)六月八日卒于渔阳公廨。王文对张氏的生平已有较为详细的考证,故不赘述,以下介绍张氏子时重国。
  按金天会五年(1127)时丰卒,此时重国为五岁,那么重国出生于天会元年(1123),皇统二年(1142)登进士第。《时立爱墓志铭》[1]648和《时丰墓志铭》[2]283皆记载时重国登进士第后授承事郎。承事郎,金代文散官,阶正八品下[16]1221。《金史》记载“凡进士必授文散官”[17]1157,但并未记载具体授予何官。《三朝北盟会编》引张棣《金虏图经》云:“是年(天会十年),赵洞为诗赋第一人,孙九鼎为经义第一人,并补承议郎,第二人承德郎,第三人承奉郎,余不限甲次尽补承事郎,科举由是而定”[18],可知进士登第第三名以下尽授承事郎,墓志可与传世文献互证。皇统五年(1145),重国除蓟州军事判官。《金史·百官志》载“判官、推官……为‘幕职官’”[16]1230,军事判官的职责应为军事幕僚。《张氏墓志》撰于皇统九年(1149),时重国任承直郎。承直郎,金代文散官,阶正七品下[16]1221。《时立爱神道碑》云:“重国累官奉直”[15]597。奉直大夫,金代文散官,阶从六品上[16]1221。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整理出时重国的仕履情况,即皇统二年(1142)登第后授承事郎,皇统五年(1145)除蓟州军事判官,皇统九年(1149)为承直郎,最后累官奉直大夫。
  王文认为,金制五品以下文武散官母妻不能封乡君,《张氏墓志》撰写于皇统九年(1149),墓志里没有涉及张氏受封命妇封号,所以至少截止到皇统九年(1149)时重国的官阶未能达到五品。又考《时立爱神道碑》撰写于明昌六年(1195),记重国为奉直大夫,所以他认为明昌六年(1195)重国已72岁,而官至奉直大夫,可见仕履不达[4]72。笔者认为此种观点不妥。第一,神道碑撰于明昌六年(1195),重国是否在世尚未可知,则其何时官至奉直大夫亦难确定。第二,作为时立爱的长孙,若当时重国还健在,则理应由他出面主持其祖父神道碑的撰写,但实际上神道碑是由时立爱的曾孙时璠等人请李晏撰写,所以当时他很可能已经去世。第三,上文提到时重国在皇统九年(1149)时散官阶为承直郎,最后的品阶为奉直大夫,两者相差两阶。按金制“凡官资以三十月为考”[17]1158,即每30个月散官迁一阶,如按正常的时间迁转,那么时重国从承直郎迁至奉直大夫,大概五年就可以完成,而从皇统九年(1149)到明昌六年(1195)的40余年间,其官阶不太可能只升了两阶,所以时重国很可能是因早亡才导致官阶终于奉直大夫。
  墓志载“(张氏)女适进士赵珣”。《时立爱三夫人墓志铭》记载“(张氏)女择名家以归,遂适燕京路都转运使赵公温讯之次子珣”[2]442,《时丰墓志铭》记载“(张氏)女适燕京路转运使、崇德大夫赵温讯次男珣”[2]283。通过以上三方墓志铭可以确定,张氏女儿嫁给了赵温讯的次子赵珣。王文根据《时丰墓志铭》认为“张氏女嫁給了崇德大夫赵温评之子赵珣”[4]72,把“赵温讯”误读成了“赵温评”。
  《金史》未载赵珣,但其他史料记载了其父赵温讯。《三朝北盟会编》载宣和五年(1123)“夏四月……杨璞云计议事已定,但日近有燕京界职官赵温讯、李处能、王硕儒、韩昉等逃去南界,请先遣回,然后可议交割月日……七日庚寅,金人既得赵温讯,遂交赏军银绢并定交割燕山日”[19],即赵温讯在辽末逃入宋,后遭金人索要入金。
  三、墓志所涉金代地名及签军、削爵制度考
  1.新城
  《张氏墓志》载“□□□居相位,夫人处新城,奉事岐国,育养二孤”“军判公将以九年五月九日袝葬于新城县孝悌乡版筑里之原”,可知张氏孀居于新城,死后也葬于新城。又根据《时立爱墓志铭》记载“时氏得姓甚远……其后世次谱牒不可稽考。今占涿州之新城县”[1]647,可得出时氏祖籍亦在涿州新城县。《金史·地理志》中都路下涿州所辖县有新城[20]575,所以《张氏墓志》中出现的新城,即金代涿州下的新城县(今河北省高碑店市)。
  2.蓟州、渔阳   《张氏墓志》载皇统五年(1145)时重国除蓟州军事判官。张氏皇统七年(1147)“卒于渔阳公廨”。《金史·地理志》载渔阳县属中都路蓟州[20]574,所以张氏卒于时重国出任军事判官的蓟州渔阳。蓟州,本隋渔阳郡,唐分幽州三县别置蓟州,治渔阳县,辽属南京道析津府,金属中都路[21],今为天津市蓟州区。
  3.签军
  墓志云:天眷三年(1140)“复兴军役,其子当行。……以恩得直赴试礼部例,乃免”,此事件的背景应为金宋战争。《金史》记载:“(天眷三年)五月丙子,诏元帅府复取河南、陕西地。”[22]因战争需要,时重国须参军,这反映的是金代的签军制度。
  王曾瑜《金朝军制》一书中总结签军是女真旧俗,壮者皆兵,战时可以签发为军(17岁以上的男子),在灭辽破宋的过程中,统治者将女真族的签军之制推广到汉族[23]107—109。墓志中所反映的就是宋金战役时的签军汉人。《金史》中没有明确记载汉人签军之制具体始于何年。郝治清等著《中国兵制史》中论及“海陵天德元年(1149)开始,又强迫汉人当兵,并制定了征集汉人当兵的制度,这就是所谓‘签军’,签军即征兵”[24],现在看来这一观点需要修正。根据墓志所载可知,天眷三年(1140)金朝就已有强迫汉人签军出战的情况,另《金朝军制》中论述了在天会二年(1124)时即有签军汉人的史实[23]108。金人刘祁认为“金之兵制最弊,每有征伐及边衅,辄下令签军,使远近骚动。民家丁男若皆强壮,或尽取无遗,号泣动乎邻里,嗟怨盈于道路,驱此使战,欲其胜敌,难矣”[25]。墓志中张氏得知重国将随军出征,遂骑马前往相关部门哭诉,才得以豁免,与刘祁所说签军的弊端是相符的。故《张氏墓志》中所载“天眷三年,复兴军役,其子当行”为签军之制重要资料。
  4.海陵削爵
  《张氏墓志》中有多处三字或四字的缺字,如“岐国再适□□□□王”“夫人以□□□寿逾八十”等。根据拓片痕迹和时氏家族其他人员的墓志铭,可知缺字处应为“钜鹿忠厚”或是“钜鹿王”。墓志缺字是人为抹毁,这与正隆二年(1157)削爵事件有关。《金史》记载:正隆二年“命置局追取存亡告身,存者二品以上,死者一品,参酌削降。公私文书,但有王爵字者,皆立限毁抹,虽坟墓碑志并发而毁之”[26]。《金史》没有提及时立爱被削爵一事,由《时立爱神道碑》可知他也在削爵之列,由钜鹿郡王降授为崇进荣国公。“正隆之际,例削异姓之封,降授崇进荣国公”[15]594,文散官从一品下曰崇进[16]1220,爵位正从一品曰国公[16]1222。墓志铭与史料相互印证,并补史料之缺。王文对《张氏墓志》中海陵削爵事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4]72,此不赘述。
  四、墓志题署者考
  《张氏墓志》的题署为“苏门李芝撰”“族孙瑜书”“范阳韩孝成刊”。
  1.李芝
  李芝是撰写时氏家族墓志的重要人物,分别撰写了《时丰墓志铭》[2]283、《时立爱三夫人墓志铭》[2]442和本文所讨论的《张氏墓志》,以及《时立爱行状》。《时立爱墓志铭》记载“又命学士承旨臣虚中为墓志铭,臣谨按行状”[1]647,后又说“右乡贡进士李芝状公行实如此”[1]648,可以看出宇文虚中撰写的《时立爱墓志铭》是根据李芝《时立爱行状》所写。
  《张氏墓志》的作者题署为“苏门李芝”,王文认为“苏门”是北宋最为重要的文学团体之一,其在创作上受苏轼影响,据墓志可知李芝无疑是苏门文人群体中的一员[4]73。但笔者认为苏门指的不是苏门文人团体,而是山名。证据有二:
  第一,苏门四学士有黄庭坚、晁补之、秦观、张耒[27],他们的题署分别为:豫章黄庭坚[28],吏部员外郎钜野晁补之无咎[29]510,秘书省正字高邮秦观少游[29]510,起居舍人谯国张耒文潜[29]509,可见他们的题署都和自己的籍贯或是官名有关。史料中并未见到苏门文人以“苏门”题署。另查和苏门文人有关的人物如陈师道题署为“秘书省正字彭城陈师道无己”[29]509,“彭城”也是籍贯。故苏门李芝的题署并不是苏门文人的意思。
  第二,墓志铭前题苏门李芝撰,文尾题范阳韩孝成刊,《金史》记载范阳属涿州[20]575。出于前后对仗关系,苏门应该和范阳对应,都属地名。考苏门,《金史》记载:“(河北西路)浚州有卫县,卫县有苏门山”[30],那么很可能李芝是以苏门山题署。此外,检索史料发现,金代有以山名为题署的情况,如《泺庄创修佛堂记碑》记载:“岱宗杨好古书丹篆额”[3]164,《金史》记载:“泰山五岳之宗,故曰岱宗”[31],所以杨好古是以山名“岱宗”题署。综上,笔者认为“苏门”指当时的河北西路浚州卫县的苏门山,李芝是以山名为题署。
  《时立爱三夫人墓志铭》文尾题“乡贡进士李芝谨记”[2]442,《時丰墓志铭》[2]283和《张氏墓志》首题均为“苏门李芝撰”,李芝仅有两条信息,一为“苏门李芝”,二为“乡贡进士李芝”。由以上考证“苏门”为苏门山,可知李芝很可能为河北西路浚州卫县一带人。前文已提及,宇文虚中根据乡贡进士李芝所写的行状为时立爱撰写了墓志铭,时立爱死于皇统三年(1143),时李芝已是乡贡进士。考时氏家族的墓志内容,时立爱和时丰两辈人的丧葬事宜都由时重国主持,且时立爱三夫人、时丰、张氏多人的墓志铭都由李芝撰写。由《张氏墓志》可知,李芝游燕都时,时重国请求他为母亲撰写墓志铭,所以其他人的墓志铭应也是由时重国请李芝撰写,可见二人关系匪浅,笔者推测时重国与李芝极有可能为同窗好友。
  2.时瑜
  关于“族孙瑜书”,王文认为时瑜和《时昌国墓志铭》中出现的侄“元瑜”为同一人[4]73。笔者对这一观点并不认同。时昌国下一代男性名均为单字,所以《时昌国墓志铭》中出现的侄“元瑜”二字有可能是时瑜同辈人中任何一个人的字,不能简单地把时瑜和时元瑜混为一谈,所以时瑜究竟是谁,目前史料无法考证,此处存疑。   3.韩孝成
  目前所见史料,韩孝成仅出现在《张氏墓志》中,文尾题“范阳韩孝成刊”。范阳隶属中都路涿州[20]575,所以只知韩孝成是涿州范阳人,其他无法考证,有待日后史料的进一步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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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谷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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