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贵州省生态土地整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    本文采用文献分析法及总结归纳法,在总结贵州省生态土地整治探索历程的基础上,分析了贵州省生态土地整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建议,以期为推动贵州省生态性土地整治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    生态土地整治;问题;建议;贵州省
  中图分类号    F30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9)15-0244-02
  Problems  and  Suggestions  on  Ecological  Land  Remediation  in  Guizhou  Province
  LIU Sui    ZHU Hong-su    LIU Tao    SI Ze-kuan
  (Land Remediation Center of Guizhou Province,Guiyang Guizhou 550004)
  Abstract    Based on the literature analysis and induction,this paper analyzed the current problems of ecological land remediation in Guizhou Province on the basis of summarizing the exploration process of ecological land remediation in Guizhou Province,and put forward suggestions in order to provide referenc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ecological land remediation in Guizhou Province.
  Key words    ecological land remediation;problem;suggestion;Guizhou Province
  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高度重视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提出“五大发展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等一系列理念,要求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1],推行绿色发展,要求实现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当前,土地整治正处于转型升级期,传统土地整治已不能完全满足新时期人们的新要求,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修复、景观建设等融入生态土地综合整治已成为土地整治发展的必然趋势。
  贵州山多地少、喀斯特地貌典型发育[2],特殊的地质地貌导致了较严重的水土流失,石漠化分布广泛,生态环境脆弱,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实验区,更要走绿色发展道路。基于此,笔者总结了21世纪以来贵州省在生态土地整治方面的主要探索,分析了当前贵州省在生态土地整治方面存在的不足,并对今后贵州省开展生态土地整治提出了建议,以期为推动贵州省生态土地整治发展提供参考。
  1    贵州省生态土地整治探索
  1.1    探索土地整治与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早在2002年,为促进梵净山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为扶贫搬迁工程提供土地保障,貴州省开展了松桃县干串土地开发项目,提出了将土地开发整理与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相结合的思路。该项目得到原国土资源部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简称“UNDP”)的高度重视,分别被列为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和“中国国土整治与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项目示范区之一[3]。
  1.2    探索土地整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2008—2010年,贵州省选取荔波县洞塘乡板寨村河头、关岭县板贵乡木工村2个试点作为中国—欧盟“土地整理中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贵州示范项目。项目在前期调查、总体布局、单项工程设计方面均融入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环境保护理念。通过项目建设提出了“在贵州中西部生态薄弱地区通过土地整理为生物多样性恢复构建平台也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一个组成部分”的思路[4]。
  1.3    探索土地整治与耕作层剥离再利用
  2012年,贵州省在织金县三甲乡率先开展了耕作层剥离与再利用试点土地整治项目,拉开了土地整治与耕作层剥离与再利用的序幕。出台的《贵州省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12〕22号),要求非农建设项目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对耕作层实施剥离再利用,并对实施管理、工程技术等方面进行了规定[5]。通过示范项目的实施探索出了增土提质、移土造地、灾毁地与废弃矿区复垦、石漠化综合治理等剥离利用模式,成为加强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的一项重要举措。
  1.4    探索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土地综合整治
  为遵循自然规律,从根本上解决水土流失、生态修复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等问题,2015年贵州省提出了打破以行政界限划定项目整治区域,改为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的新思路[6]。通过全域、全要素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使项目充分体现自然区域的完整性、整治要素的齐全性、整治工程的系统性,凸显土地整治的综合成效。2017年,贵州省按照这一思路启动了典型小流域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开展基于小流域为单元的土地整治工程建设体系、标准及效益评价研究工作。   1.5    探索土地整治中的生態型工程
  为探索具有贵州特色的“绿色土地整治”模式,因地制宜地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与修复,实施绿色、低碳、生态土地综合整治,贵州省于2017年启动《贵州绿色土地整治工程研究》。课题基于生态保护与修复,对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灌排工程、农田防护工程等进行了系统研究及优化,提出了基于贵州省情的绿色土地整治工程体系及标准工程图集。
  2    生态土地整治存在的问题
  2.1    观念固化、宣传不足
  虽然贵州省开展了生态土地整治探索,但仅是以个别项目为试点的研究,多数土地整治项目仍然存在“为整治而整治,为建设而建设”的问题。多数群众,甚至是基层土地整治工作者对生态土地整治存在认识误区。一方面,由于贵州农村尤其是农田区域基础设施条件差,群众对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期望高,这种期望以混凝土道路、砼沟渠、砌石工程等刚性材料工程最为迫切;另一方面,群众及不少土地整治工作者对生态土地整治工程理解片面,认为生态型工程仅是种草种树、泥结石路、土质沟渠、土质田坎(埂)等,从而抵触生态土地整治,加之缺乏生态土地整治知识的系统宣传,传统的土地整治观念一时难以转变。
  2.2    缺乏技术标准指导
  当前,土地整治正处于转型升级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赋予土地整治更多的使命,以往的工程体系、技术标准不能完全满足新时期、新形势下人们对土地整治的要求。目前,国家尚未出台有关生态型土地整治工程建设的相关标准、规范及图集,省外开展相关研究和实践虽多,但是仅湖南省于2018年4月发布了地方技术规范及相关图集。在土地整治预算定额中也未能加入生态型工程、材料等方面的内容,导致编制预算时缺少依据。因此,国家、省亟需制定生态土地整治相关标准指导项目开展。
  2.3    新材料获取难,施工工艺要求高
  当前生态、环保材料在土地整治项目中运用不普遍且需要特殊的模具、生产设备,本地厂家不具备生产条件,甚至不能在本地购买到所需新材料,加之部分新材料受使用条件等因素局限,影响项目实施。生态型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种类多样,不同工程类型、设计用途、使用环境下的施工工艺均有所不同,其施工工艺更精细,施工技术要求更高,且较多工程不适宜机械化施工,对施工人员技术要求较高。
  2.4    对从业人员综合能力要求高
  长期以来,土地整治工程布局以提升生产、生活条件为主,而缺少生态考虑[7]。生态土地整治要求规划设计者或团队不仅具备土地整治方面的知识,还需要对环境学、动植物学、微生物学、景观学等方面的知识有一定的掌握。在工程设计上更注重区域协调性和生态稳定性以及工程之间的关联系、系统性。当前,生态土地整治正处于起步阶段,可借鉴内容少,加之缺少标准指导,设计人员缺少相关经验,虽对生态工程有所探索,如生物通道、菱形护坡,但其设计目的以景观性为主。在施工过程中如何做到低碳、节能减排以及新材料的运用、特殊的施工工艺都对施工人员有较高要求。
  3    建议
  3.1    树立正确的生态整治理念
  推行生态土地整治,既要转变传统观念,同时还需纠正狭隘、片面的生态整治观念,树立正确的生态土地整治理念。一方面要从专业、技术的角度对基层土地整治工作者加强宣传教育,从内部统一思想观念;另一方面还要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对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教育。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广大群众对生态土地整治政策和知识缺少了解、观念相对落后的实际情况,自上而下地通过政府行为来推动宣传教育,同时充分运用新媒体宣传生态土地整治,促进广大群众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生态整治观念。
  3.2    加快出台相关技术标准
  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加快制定围绕生态修复、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土地综合整治技术标准体系,修订、出台相关技术标准指导各地开展生态土地整治。全省各级政府、土地整治机构要结合已有的研究成果,进一步深入研究,加快制定、完善适合贵州省生态土地整治工程的相关文件、制度、标准,进一步指导规划设计、施工,使生态土地整治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有技可用。
  3.3    加强土地整治队伍建设
  生态土地整治尚处于起步阶段,可借鉴学习的内容相对较少,各级土地整治技术人员应加强生态型土地整治政策、技术等方面的学习,拓展思路、勇于创新。土地整治机构应积极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进行典型项目调研交流等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
  3.4    积极开展试点项目建设
  各级政府、土地整治机构要进行有效探索,积极开展生态土地整治试点项目,为全面推进生态土地整治工作提供示范样板及经验。在项目建设中应派规划设计人员实地指导工程建设,避免乡村景观城市化。相关机构要深入调查研究,开展有关生态土地整治的专题研究,积极探索生态整治新材料、新方法和新工艺。
  4    参考文献
  [1] 孙结才.我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法治化路径探究:兼评《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5(2):58-63.
  [2] 刘眭.美丽乡村视角下土地整治项目综合效益评价[D].贵阳:贵州大学,2016.
  [3] 朱红苏,蒋英.松桃县干串土地开发项目的问题和对策[J].贵州农业科学,2009,37(2):63-65.
  [4] 邱杰.贵州喀斯特山区土地整治中的生物多样性保护[M].贵阳:贵州科技出版社,2016:19-29.
  [5] 刘新卫.国内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研究与实践进展[J].贵州农业科学,2016,44(2):172-176.
  [6] 朱红苏,邱杰,谢元贵,等.贵州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新思路:以小流域为基本建设单元的思考[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7(1):35-38.
  [7] 谭少军,邵景安.基于生态适宜性评价的西南丘陵区土地整治工程布局研究[J].地理研究,2018,37(4):659-677.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8/view-1500764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