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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子与防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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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生产和产品经销期间,会受到生产环节和市场环境中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子中的主观因子和客观因子,会在不同层面上损害产品的质量。因此,从发展机制和生产管理等多方面,提出农产品安全风险管理方法,加强风险防范十分必要。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子
  1、主观因子
  从利益层面出发,农产品成本、质量和安全都与生产者、经营者、监管部门以及相关代理人有关。不同类型农产品生产方对产品有自身利益追求,显现出较好的偏好秩序。所以,在实际经营中,主体因素可能会因为过度追求利益而偏离社会规范要求,或者受到其他主体偏好的影响,而诱发投其所好怂恿失范的行为。
  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农产品时,追求效用最大化。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不会不顾产品可能带来的未知损害仍旧选择购买该产品。而当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仍有购买问题农产品的倾向。对此,若政府监管部门、生产和经营方不能坚守原则,在现实中被动地对待这些问题,或者过于关注经济增长而对问题农产品采取容忍态度,都会极大地增加农产品安全风险因素。
  2、客观因子
  客观因子主要是农产品生产中,产地环境自然因素的影响。在生产期间,如果环境中的土壤、水和空气等因素都受到了破坏,则产品会从源头上面临质量安全威胁。例如,土壤中的污染成分仅通过动植物生理作用吸收和代谢,难以真正将有害成分降解到人类可接受程度,这种情况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
  近几年,国内农作物病虫还疫情频发,动物疫情也频繁出现。疫情疫病会影响到农产品的品质。例如,禽流感在A地爆发,虽然感染家禽仅为A地特定区域的少部分家禽,但是当消费者们知道了这一信息之后,周边地区甚至是远距离城市消费者也会减少此类产品的购买。
  二、构建农产品安全风险防范体系
  1、建立发展机制
  (1)建立追溯机制
  追溯机制是产品标准化生产链条中的关键部分。建立质量信息可追溯制度,能降低农产品生产风险,并为其提供安全保障。结合网络技术建立这种机制,能实现产品各主体责任的追溯,从而确保产品生产链条中,每个环节主体都能对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性负责,保证质量安全信息的真实性。
  (2)建立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有利于农业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完善。在农业标准化生产中,提供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并从传递机制、认证标准、分级管理标准等方面,提供产品质量类型可区分认证。在激励机制的作用下,生产者会更加重视农产品安全属性,生產绿色、环保、有机食品,实现从源头到餐桌的质量保障。
  2、杜绝生产污染
  (1)生产基地管理
  生产基地的管理工作主要是对生产企业、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大规模种植户和养殖户等进行分类管理。例如,某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环节中的生产基地管理,坚持本人自愿申请为原则,按照生产类别、地域范围、危害因子划分单元。原则上下属县级、乡级单位选点3至5个,经过审核后统一授予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评估风险观测点称号。根据农业部门的固化部署要求,生产基地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按照规定设置控制点,确保可以客观反映出当季农产品生产环境、过程、运输存储质量安全。
  (2)安全质量评估
  农产品生产安全质量评估工作主要是依托地市级农产品安全质量检测机构和省级下属农产品安全研究与控制中心展开的。安全质量评估工作的重点在于农产品主产区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摸底排查工作,并在检查过程中,提供动态监管评估工作。例如,每个省可选择3至5个优势区,农业生产大省可以扩大至8个,将选择出的优势区作为评估实验站,每个实验站安排3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名中级技术人员,参与日常检验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安全检测报告。
  3、完善管理体系
  (1)综合监管机制
  以大数据信息技术为契机,在现有模式中构建统一化综合管理机制,突破部门内部监管体系,并将其延伸到生产前、中和后期的每一个环节中。以完整的监管链条,借助各级政府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的职能,启动部门联动和上下联合的机制,以此提高对农产品监管工作的公信力度,以此达成农产品生产和安全监管的合理化和有效性。
  (2)生产源头监管
  落实农产品生产源头监管,并以此加强事生产、运输、存储和销售的全过程监管,确保产品进入到市场前,各类农药、兽药、化肥等农资产品的使用都能得到全面控制。对农产品生产经营网点的工作人员、种类、范围和场地等许可证进行定期审核,加强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教育,确保生产商经过资质认证后才能参与项目生产经营。农药和兽药等化学药品要以实名认证的方式购买和使用,要求经营者做好台账记录,为后续监管工作科学规范提供依据。
  (3)安全监管队伍
  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智慧监管体系,重点加强县级、乡级监管队伍的建设。组建基层管理工作队伍,做到监管体系延伸,获取来自基层监管队伍的一手数据。例如,某乡级农产品质量监管部门采用了“集中统一式”、“点对点式”的监管方法,落实区域以及种类管理模式,对于分散经营的农户,提供一对一单独管控,确保不会出现监管死角。
  (作者单位:150030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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