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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存在问题及建议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董平章

  1 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现状
   2010年底全县共建成集中供水工程50处,经并网整合后工程数为42处;其中村管理3处:李哈拉、马儿岔泉改及李山人畜饮水工程;其他单位管理2处:县城隆关及庄浪通便。并网改造3处:冯碑、杨河的串河及奠安的旧街;对供水规模大于5 000人的集中饮水工程成立相应的专业化管理所,小于5 000人的集中饮水工程由附近水库管理所兼管,专业化管理所共4处,兼管单位8处,均为准公益性单位,投入管理人员45人,负责工程的日常维护和水费收缴等。工程覆盖13个乡镇,122个行政村,344个自然村。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管理力量薄弱
  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是一个日常的、繁杂的经常性工作,需要大量的维护养护技术力量,随着大规模饮水工程建设的开展,各管理单位普遍感到专业人员不足,村级管理员费用高,专业水平低劣,长此以往形成粗放式经营、救火式被动管理,不能满足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需要。
  2.2 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管理水平良莠不齐
  维修养护、水表查抄、水费收缴等管理措施不到位,加之部分农户水表计量设施失灵造成吃大锅水,形成人为管理被动,人为缺水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新庄、星火等工程,造成工程运行管理困难,工程难以正常运行。
  2.3 供水量与水费收入差距大,管护维修经费没有保障
  2008年,根据供水规模,年计划应收水费32.40万元,年底实收25.40万元,按目前运行状况统计:入户供水2.40万户计算,年保底水费为86.40万元,水量损失巨大。
  2.4 工程的常规检查和定期检查维护没有得到落实
  工程故障率加大,老化失修严重,导致工程运行没有安全保障,形成粗放式经营管理,长此以往,放松了管理,积累了矛盾,严重影响饮水安全工程的正常运行。
  2.5 重建轻管思想依然存在
  长期沿袭“国家建、集体管、群众用”的管理体制,使得工程管理责任难以落实到位,加大了运行管理难度,导致工程不能正常运行。
  3 解决我县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建议
  3.1 必须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县政府已经批转了《隆德县“全国农村饮水安全示范县”的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和重点,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在实施的过程中,尽可能与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相协调,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严格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整体规划。解决全县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一个长期过程,不能急功近利,必须按照规划分布实施,稳步推进。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优先解决对群众身体健康危害最严重地区的饮水安全问题,重点解决饮用水高氟、污染水等饮用水水质不达标,以及局部地区的严重缺水问题,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
  3.2 必须因地制宜,合理布局
  一是采取以城带乡,城镇辐射农村。在城镇周边地区,通过对城镇现有自来水管网进行延伸改造,发展农村自来水,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是新建、改建、扩建集中供水工程。对水源便利并且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利用水库等现有水源工程兴建、扩建、改建适度规模的中心水厂或进行水质净化处理后采取联村联户建高位水池等方式进行供水。三是建设小型供水工程。在山区等人口居住分散的地区,采取引山泉、集蓄雨水、建水池水窖等方式,进行小型集中供水或者分散供水方式。
  3.3 必须创新机制,加强管理
  建议由国家补助,群众筹资投劳兴建的单村供水工程,所有权归受益村集体所有;由个体户独资和企业实体兴建的,所有权归个体户和企业实体所有;由联股兴建的,所有权归股东所有,但必须接受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于由国家补助,群众筹资投劳兴建的单村供水工程,要逐步成立农民饮水户协会,由协会(管水小组)对工程进行管理,村委会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和协调。以用水者协会为平台参与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坚持“一事一议”的原则,组织和引导好受益群众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进行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
  3.4 必须建管结合,确保实效
  要按照国家和行业的要求,建立和落实管理制度,完善和强化制度落实,细化和考核管理内容、指标。继续大力推广“规划建卡、社会公示、资金报账、集中采购、工程监理、落实管理责任”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等一套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业主经营、依法定价、计量收费、群众参与的运营管理机制,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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