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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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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本文探讨全国唯一省会与省内主要城市同名的吉林省与吉林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旨在从文化视角来思考其实践层面的问题,阐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特殊性。
  [关键词] 吉林省 吉林市 省市同名 文化遗产 保护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不仅有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而且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党和国家历来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增强,经济和社会的急剧变迁,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保护和发展遇到很多新的情况和问题,如吉林省与吉林市地名相同,这样的情况在国内没有第二例,这个现象的发生有其历史原因,诸多部门和学者经常从如何不便,影响了吉林省市经济、文化的发展,影响了吉林市的城市知名度,甚至造成工作中的混乱等理由,提出对吉林省或吉林市改名的说法。可以说,这个问题被关注由来已久,由于在行政区划上,市隶属省,改市名,留省名的观点一直占上风。可是很少有人考虑和论证改名后带来的不便与负面效应。很少有人从地名的文化渊源、语言和文字学的角度去深入探讨这一问题。更缺乏没有把全国唯一的省市同名看成是宝贵的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从地名学、东北历史、语言文化的角度看吉林省、吉林市省市同名的地理文化价值
  从地名学、东北历史、语言文化的角度,阐述吉林省、吉林市省市同名的地理文化价值,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事求是的态度。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祖先留给吉林人民的宝贵文化遗产,它有很高的保护和挖掘的文化价值,无论更改省市任何名称都不仅仅是文化上的损失。尽管不同时代的吉林指代的地理区域有别,吉林这一地理名称的文化价值涵盖了300多年东北的历史文化,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由宁古塔将军到吉林将军,又到吉林省,吉林省、市已经是一个有机的文化整体,是不可分割的,二者有差异性,也有相同性,是吉林省包括现在省会长春市和其他城市都无法取代的。
  吉林是满语,是吉林乌拉的缩写,吉林市是满族文化的发祥地之一,而近在咫尺的长春则不是,历史上它处于蒙古文化的边缘白城、松原早期不属于吉林省,属于黑龙江省。清代后期、民国时的吉林的辖区包括吉林、长春、哈尔滨、牡丹江和佳木斯的松花江、乌苏里江地区,道光年前包括库页岛和黑龙江下游地区。吉林有着及其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它与东北亚的古夫余、高句丽、金的历史有着密切联系,俄罗斯远东滨海地区的历史文化与吉林一脉相承,确切地说,没有吉林,就没有吉林省的历史,就割断了吉林历史文化的文脉。那么,吉林省市的易名就绝对不只是文字和视听方面的问题。
  二、从地理、历史和文化知识的普及来消除省市同名这个麻烦
  说吉林省与吉林市地名相同会给我们带来一些麻烦是因为吉林省会不在吉林,在长春,许多冠以吉林名称的单位分布在吉林、长春等吉林省许多城市。吉林大学(长春),吉林石化(吉林),吉林油田(松原),吉林敖东(延边)吉林师范大学(四平)等等。这冠以吉林的名字我们要从地理、历史和文化知识的普及来消除这个麻烦。随着国民教育的普及,人们的城市地理知识的普及和丰富,地名混淆的现象将原来越少,我们注意到过于强调地名冲突、不便的呼吁主要来自官方和学者,而不是社会和民间,有很大的主观性。
  近半个世纪中国的省级和大城市的地名改动的不多,多是一些中小城市为了突出旅游的“卖点”更改地名的,也有的是因为国家行政区划发生变化而易名的。吉林省是我国行政区划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吉林市是在国内有影响的大城市,有着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最易建厂城市、中国魅力城市等诸多桂冠的――吉林市有着妻子生的特质,更改地名只能是弊多利少,很难被人们接受,尤其是不能被大众接受。300多年的省市重名人们都不嫌麻烦,都无人提出改名,现在有许多人站在省会在长春的角度来思考城市改名问题,认为省名就不应与吉林市相同,这样的考虑无疑是狭隘的。面对吉林市人提出要更改自己家园城市的名字就更让人无法理解了。所有人都应该切记:地名是公共资源、信息和文化,给公众带来麻烦和不被接受是得不偿失的。
  三、更改吉林市地名是对吉林历史文化的践踏。
  一些人主张保留吉林省名,更改吉林市名,这是一个错上加错的想法。这种想法从地名语言和起源上就出来大错,是违背地名规律的。
  吉林是城的意思,乌拉是满语江的意思,本来吉林满语全称是吉林乌拉,只是省略后才有了吉林,从满语的语法和地名的词语构成上吉林地名的研究包含着吉林乌拉,把吉林城变成“江”,把省变成“城”自然就荒唐了。永吉是吉林市辖的一个县,而且撤县设区只是时间的事,把市改成县或区名,有如“父从子姓”之意。松花江是江名不是城市名,是中国著名的河流之一,全长1940千米,流域面积54万平方千米。沿江有吉林、松原、哈尔滨、佳木斯等城市,支流嫩江上有齐齐哈尔、牡丹江上有牡丹江市,流域中还有长春、大庆等城市,吉林成为松花江市违背地名学,也违反地名法。如:有人提出吉林市可以改为江城市、乌拉市、永吉市或松花江市,这些想法不仅没道理,更是违背地名规律的。中国有很多沿江的城市可以称得上是江城,毫无个性特点。历史上吉林省市驻地是统一的,只是1954年省会迁移长春才出现了这个看似别扭的现象。吉林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吉林地名的权属首先是吉林市的,不是吉林省的,更改吉林市地名无疑是对吉林历史文化的践踏。
  四、在信息发达的时代,省和特大城市间的地名已经不是盲区
  吉林省和吉林市同名有其历史渊源,是吉林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吉林省比起关内一些文化大省,我们的文化显得匮乏,甚至苍白,吉林省的古代文化主要集中在吉林和集安,尤其是吉林。许多文化遗产都是仅有的、唯一的,宝贵的文化财富我们不知道珍惜是非常可悲的。明晰吉林的历史文化,主要是吉林市的历史文化,只有西团山、夫余、高句丽、肃慎、渤海、金、后金文化才能展示吉林丰富的历史文化,只有与吉林密切相关的夫余古国的都城,船厂、乌拉扈伦部才能成为吉林历史文化的代表。可以说更改吉林省、市地名从历史文化上也是说不通的。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严肃性
  为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规定,通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建立国家四级名录保护体系、加强传承人保护等一系列重要举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现代化进程中,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急剧的变迁,非物质文化遗产依存的社会环境日益狭窄,许多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消亡,大量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珍贵实物流失。同时,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建设特别是立法滞后,保护工作无法可依。为此,我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于2011年2月25日出台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这部法律是文化立法取得的突破性进展,对全面促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我们要认证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在深刻认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眼熟性基础上,思考吉林省和吉林市的易名问题。在市级工作中,用吉林地名文化、历史文化来宣传吉林,营销吉林,要站在保护和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这份文化遗产,要让海内外更多的人了解吉林,认识吉林,走进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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