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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休闲农业发展现状及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龙晶晶 黄超艳

  摘要:文章总结桂林市休闲农业发展现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发展对策:完善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整合部门力量,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水平;提升休闲农业产品层次,打造休闲农业品牌;加大宣传,开拓休闲农业旅游市场,为做大做强桂林市休闲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提供参考。
  关键词:休闲农业;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175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374(2013)04-0073-03
  休闲农业是在经济发达的条件下为满足城里人休闲需求,利用农业自然环境、田园景观、农业设施、农耕文化等旅游资源,发展观光、休闲、旅游、娱乐等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形态。休闲农业在统筹城乡发展、改善旅游产品结构、发展农村特色经济、丰富城镇居民休闲生活、拓宽农民致富门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近年来休闲农业逐步成为旅游业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之一。
  1桂林市休闲农业发展现状
  桂林市是广西的农业大市,农业资源丰富,气候条件优越,具有发展现代农业的良好基础。近年来,依托独特的旅游资源优势,以特色农业优势产业为基础,以产业发展、综合效益和农民收入“三个提升”为目标,全市休闲农业旅游得到了长足发展。
  1.1起步早,精品多
  早在2000年,桂林市编制了《桂林市观光农业总体规划》,规划构建桂林市“一个中心(桂林市区),两个次中心(兴安、阳朔两县城),‘一江三路’黄金观光农业带,东西部两大环”的农业旅游网络。规划实施后,全市休闲旅游农业产业发展取得良好成效。2012年,桂林市已创建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11个、自治区级农业旅游示范点31个,创建现代农业科技园、休闲农庄、农业观光采摘园、农家乐568个;阳朔、恭城、灌阳获得“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称号,是广西仅有的3个示范县;恭城瑶家菌业生态博览园被评为“全国五星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创建园(区)”;创建了兴安县兴安镇、龙胜县和平乡龙脊村、阳朔县兴坪镇、恭城红岩村等4个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竹山村被认定为"2012年中国10个最有魅力休闲乡村”。
  1.2构建了发展格局,形成了精品路线
  桂林市休闲农业发展已形成了具有当地特色的基本格局,在空间上,基本形成了“一核三区”发展框架。即以雁山区为核心,以阳朔、兴安、龙胜为副中心构建桂南、桂北、桂西3个休闲农业旅游发展区;在时间上,基本形成了以“春之花、夏之凉、秋之实、冬之雪”为主题的“魅力桂林乡村农业四季游"26条休闲农业旅游精品线路,涵盖了全市农业生态旅游产业的主要景点、景区,为市民及中外游客的休闲、旅游、度假、娱乐提供了丰富的旅游产品。以龙胜一临桂,桂林市城区一灵川一阳朔一恭城为重点的“桂林休闲农业四季游精品线路”,被中国旅游协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分会列为“2012中国体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十大精品线路”向全国、全世界推荐。
  1.3农业与旅游结合,实现互促双赢
  桂林市注重把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与休闲农业旅游的景区景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分别在阳朔县白沙镇古板村建设万亩金桔“三避”栽培技术示范;在兴安县溶江镇、灵川县大圩镇建设万亩葡萄“三避”栽培技术示范;在阳朔县遇龙河景区、桂阳公路沿线、草坪乡等地种植冬油菜、红花草示范100hm2,在桂黄公路全州段建立油菜示范133.3hm2、建立柑桔、葡萄、食用菌等作物示范206.67hm2等。这些农业特色产业都分布在桂林市布局的26条休闲农业旅游精品线路上,形成农业特色产业与休闲农业旅游良性互动,进一步拓展了农业功能,实现了农业与旅游的互促双赢。
  2桂林市休闲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2.1资金投入不足,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在资金支持上,还没有设立专项扶持基金,对农村交通、饮水、电力、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对休闲农业旅游的经营农户在改厕、改厨、改浴、通网络等方面支持力度不够;在政策制定上,休闲农业发展的规章制度、管理机制、建设标准等尚不健全,经营过程中的税收、贷款、用地、工商管理、食品、卫生等方面优惠政策尚无明确规范。
  2.2缺乏统筹安排和协调。管理不够规范
  休闲农业旅游涉及旅游、农业、建设、交通、环保等多个部门,由于各部门各自为政、分工不明,导致某些职能相互重叠而另些职能无人承担。在发展规模上,休闲农业旅游规模还比较小,整体建设水平比较低,尚缺乏统筹安排。除了特殊自然风景或人文风貌外,其余多大同小异。各旅游点间的沟通与合作比较松散,农业生态旅游景点和农家乐的经营各行其是,各显神通,未能体现整合效应。游客在餐饮、住宿、娱乐等方面的安全、卫生问题有待规范。
  2.3专业人才不足,整体素质偏低
  目前,桂林市休闲农业经营管理人员大多是原来从事农业生产、加工、营销工作的人员,缺乏旅游业管理经验,组织能力及管理技能不足,缺少从事开发、经营、管理和公关礼仪的专业人才。服务人员以当地村民为主,多数未受过正规的教育和培训,知识水平、文化素质不高,有的虽然参加过短期培训,但时间短、不够规范,整体素质偏低,服务质量和水平仍有待提高。
  2.4形式内容单一,经济效益较低
  桂林市休闲农业旅游主要停留在吃农家饭的层次,活动内容以棋牌、钓鱼为主,形式较单一,可供游客参与的农业生产活动和娱乐活动少,不能满足游客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游客停留时间多为一日,经济效益低下;农业科普教育开发不够,仍在“春天看花、秋天收果”的传统低层次经营上,缺乏特色,知识性和趣味性不强;体现文化品位和内涵以及各地乡村民俗、乡村生活、农耕文化等的休闲产品较少。
  3桂林市休闲农业发展对策   3.1完善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将休闲旅游农业纳入各级政府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布局之中,积极利用规划、扶贫、环保、培训、基建等专项支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设立专项资金,将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乡村旅游的规划编制、重点项目扶持、宣传促销、人才培训、表彰奖励等开支;推动休闲农业旅游开发项目和各种支农资金挂钩,把支持农村发展的小额贷款按照有关规定用于支持农村旅游户;推动重点地区农村旅游项目集中招商,吸引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引导大型旅游企业参与开发和经营。
  3.2整合部门力量,建立协调机制
  建立政府牵头,旅游、发改委、财政、农业、建设、交通、环保、国土、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管理体系,协调各种关系,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桂林农业产业特点和旅游资源,编制《桂林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科学指导全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发展;出台休闲农业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标准和评定办法,从从业资格、服务环境、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接待设施等方面对休闲农业旅游市场进行规范和管理;以生态农业、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为基础,以新农村建设为主线,以漓江、湘江流域生态优势为依托,大力推进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工作。
  3.3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水平
  农民是休闲农业的开发建设主体和受益主体,应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激发农民参与休闲农业旅游开发的积极性。因此,应制定休闲农业旅游人才培训方案,重点对农业旅游项目策划开发、景区管理、家庭旅馆的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市场促销、语言、传统技艺、民俗文化讲解等各类人才进行培训;引导休闲农业旅游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县乡村各级管理者更新发展观念,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从业人员在乡土文化、民俗风情、农业技术、接待礼仪、游客服务等方面相关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其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此外,还应鼓励各类农业和旅游院校、职业院校开设相关培训课程或增设相关专业,加强休闲农业旅游专门人才培养工作。
  3.4提升休闲农业产品层次。打造休闲农业品牌
  大力提高休闲农业的可参与性,尽可能多地综合粮、果、蔬、畜、渔、草、花等农业资源要素,通过让游客参与农业生产过程、根据个人喜好设计个性化的游憩活动、开展农业科普知识普及等活动,使游客珍惜农村自然文化资源;加大科学技术在休闲农业项目上的应用,让同品种的水果、蔬菜有不同的外形和品质,同样的农业过程以不同的手段实现,开阔游客的视野;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潜在的可供利用的农业景点、农耕文化资源,强力打造一批如龙脊风光、恭城生态家园、兴安溶江“南方吐鲁番”、阳朔古板金桔世界等展示传统农耕文化、生态循环农业、现代设施农业等为代表的各具特色的休闲农业品牌。
  3.5加大宣传,开拓休闲农业旅游市场
  借助电视、报纸、网站、手机短信等媒介,对桂林市休闲农业旅游进行全面、立体宣传,大力推出精品线路、重点景点景区;充分利用桂林市旅游的品牌优势,加强休闲农业景区(点)与桂林经典景区(点)的联合协作,增强影响力;继续举办休闲农业各类节庆活动,让广大游客、市民关注了解休闲农业旅游的精品内容、路线等,开拓市场;要组织到经济发达地区特别是粤、港、澳地区以及湖南、湖北、江西等近距离省、市,举办专题推介活动,与当地知名旅行社建立长期友好关系,双方共赢,推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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