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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家庭教育与青少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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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家庭是人生中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父母的言行举止和教育方法对孩子的成长有着重大影响。父母的行为不检点或采取不正确的教育方法,都会给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带来不良后果,为将来的违法犯罪行为埋下隐患。因此,家长应从自身入手,树立良好形象,重视孩子思想启蒙及道德教育,培养孩子健康积极向上的心态,避免孩子走上犯罪之路。
  关键词:家庭教育青少年犯罪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但是,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一直呈上升趋势,并呈现不断低龄化的特征。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对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探讨,已不是什么新鲜的课题,过去的研究更多地归结于社会的,环境的因素。据我们调研了解 ,家庭因素在青少年犯罪诸多因素中起着第一位的作用。因为,青少年活动的场所主要是家庭,社会的、自然的环境影响都是通过家庭发生的。对人性格最易发生影响、而且影响最深刻的是家庭。
  一、影响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家庭因素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学校,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启蒙教师, 亲密和谐的家庭关系、正常良好的家庭教育, 是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的首要条件。然而现实中, 一些家庭的教育不当导致孩子个性发展不健全, 从而引发犯罪。
  (一) 家庭结构问题
  由于我国社会的急剧变化, 出现了家庭结构重大失衡。一是离异家庭, 由于离异, 使孩子原有的生活状态发生变故, 甚至对孩子有不同程度的伤害。首先是家庭从不和到离异的整个过程家庭环境恶化, 不可能发挥正面的家庭教育功能, 因此造成孩子心灵的创伤; 其次是父爱或母爱的失去, 还有社会舆论的压力, 使孩子觉得丢人, 抬不起头。孩子健全个性的养成受到影响。二是带养( 包括寄养) 家庭。有的父母或感情不和、或在外地工作、或由于其本身就是独生子女不会带小孩, 而将孩子交给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带养, 或者是寄养在其他家庭中。带养由于祖辈间隔代亲和感情代沟的存在, 虽能保证孩子基本生活, 却很难对孩子的学习和课余生活进行有效管教。寄养则由于寄养家庭与孩子没有血缘关系, 和孩子不能形成一定的亲和性, 家庭教育功能不能得到良好发挥。三是单亲家庭, 由于丧偶或离异所致的单亲家庭中, 父亲或母亲在遭受丧偶或离婚之后, 心灵留有创伤, 加上生活重负, 往往处于压抑状态, 这无形中就带给孩子生活的阴影。生活中有的家长觉得欠孩子太多, 过度溺爱; 有的想在孩子身上寻求补偿, 对孩子要求过于严格; 有的离婚后, 双方都对孩子不管不顾, 让孩子有遭遗弃的感觉; 有的离婚后又再婚, 孩子可能会受忽视或排斥。这些都极易形成孩子冷漠、怨恨、漠视社会法律与道德规范的个性, 很容易在外界诱因下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不和睦的家庭问题
  不和睦的家庭是指家庭中的主要成员之间不能友好相处的家庭。在以相互仇视、冷漠或不关心、缺乏内聚力的未破裂家庭中,少年违法的可能性,比具有内聚力、互相钟爱、互相支持的破裂家庭(通常只有母亲)还要高。
  (三)父母的行为形象问题
  父母形象不佳的家庭 由于父母行为不庄重、不检点,没有建立正常的权威形象,使得青少年形成不良的性格而导致异常行为〈包括违法犯罪〉的发生。如某校一初二年级的学生,伙同他人多次盗窃某建筑工地装潢用的金属材料,并且公然放家里再联系销赃给某废品收购站,其父不仅不及时制止和教育,反而将其儿子身上搜出销赃得来未用尽的钱供自己喝酒赌博用。这类家庭父母的不良行为,很容易对孩子产生极坏的影响,导致这种家庭的子女犯罪率偏高。
  二、正确的家庭教育措施
  针对以上探讨的几个方面,青少年家长应该从以下几点入手,以正确的家庭教育避免青少年走向犯罪之路。
  (一)强化家庭的教育功能
  父母要学习和掌握家庭教育的科学方法, 提高家庭教育的效率。首先应对子女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进行培养和引导。其次, 应引导子女将个人时间和精力入到追求远大的目标和未来的成功。再次, 应该了解孩子、帮助孩子, 注意培养孩子解决问题的技巧,增强承受压力和困难的能力, 使孩子顺利度过人生的“危险期”。
  (二)家长应树立良好形象,发挥积极导向作用
  家庭中的社会化很多都是在无形中进行的,父母的言谈举止、态度等对青少年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另外,青少年好奇心强,可塑性大,善于模仿,但其分辨是非、控制自己意志能力较弱。所以父母有赌博、酗酒、盗窃、卖淫、嫖娼等良行为,都会给子女以暗示的影响,并使他们模仿大人的不良行为行事,在心灵中孕育恶果。要使青少年养成良好的品行,作为家长的父母要以身作则,举止得体,言语文雅,给子女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
  (三)环境适应与社交和谐教育
  青少年的行为符合社会的共同规范,并能独立处理环境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便达到个体与环境、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平衡、和谐统一。当然,我们不能对孩子的环境适应问题提出过高的要求,应根据其心理发展的年龄特点,着重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指导孩子尽快适应学生角色;二是努力培养生活自理能力;三是逐步提高他们的应激反应能力;四是重视耐挫能力的训练。社交和谐教育就是要帮助青少年形成健康的人际交往态度,通过有意识的训练,使其掌握一定的交往技巧,在群体中能够与人和睦相处,善于在群体中发挥自己的才干,自我实现。但在实际生活中,不少孩子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社交不和谐现象。特别在与父母关系上,有的家长因具有不良的教育心态,也容易引起他们对父母的反感。
  (四)加强对青少年的家庭保护
  对青少年的家庭保护主要是指家庭对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保护,具体表现为父母对教育、保护青少年享有一定权利并承担一定的义务。我国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家庭在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中的主要责任为9 条,以及不履行职责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说明对孩子的教育已不只是道德的要求,更是每个父母应尽的法律责任。为了保证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在社会形形式式的诱惑面前不致走向歧途,父母必须行使法律赋予的某些保护青少年的特定权利并履行某些特定的义务。
  (五) 保证青少年受教育的权利
  让青少年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是法律规定父母必须履行的义务。在广大农村,由于父母自身认识上的原因或其他原因,很多父母不愿供子女上学,认为学不学都无所谓,倒不如把他们早点推进社会,为家庭赚钱。这实际上是父母不履行家庭保护的义务,侵犯了青少年的受教育的权利,对故意使青少年中途缀学,剥夺接受教育的父母,应依照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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