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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村留守儿童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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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留守儿童最突出的问题是父母远离家乡,导致不少孩子的情感变得脆弱,对衣食住行照料不周让孩子情感淡化;缺乏家庭和学校教育导致他们缺少亲情关怀,还有社会关照链不足等问题,这些都可能为他们日后成长埋下悲剧的种子。如果处理失当,留守儿童问题或将成为社会重大隐患。
  关键词:留守儿童;犯罪;防治措施
  1概述留守儿童
  1.1留守儿童的概念
  中国经济的发展促生了大量的外出务工人员,而由于户籍以及入学等条件的约束,许多务工者只能把自己的孩子留在家中,就是所谓的“留守儿童”。
  留守儿童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到城市打工,而自己留在农村生活。他们一般与自己的父亲或母亲中的一人,或者与上辈亲人,甚至父母亲的其他亲戚、朋友一起生活。
  1.2留守儿童的规模
  据权威调查,中国农村“留守儿童”人数已超过5800万。57.2%的留守儿童不在父母一方,42.8%的留守儿童是同时外出的父母。79.7%的留守儿童由祖父,祖母或外祖父,祖母抚养,13%的儿童被委托给亲戚和朋友,7.3%的人不确定或无人监督。
  根据2000年五所流行学校的数据,中国农村有近2000万留守儿童。一些专家估计并保守估计,近年来,至少有4390万名14岁以下的留守儿童。在一些农村劳务输出省份,留守儿童占总数的18~22%。当地的孩子。父母双方都不在家,孩子不能与父母住在一半以上的留守儿童中,比例为56.17%。
  2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现象
  2.1留守儿童犯罪趋势
  据《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2011》披露,目前我国18岁以下的人口数量为2.78亿,其中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就有5800万,约占全国儿童总数的20%。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邵文虹指出,近年来,我国各级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人犯罪平均每年上升13%左右,其中留守儿童犯罪率约占未成年人犯罪的70%,而且还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最发人深省、并令人震惊的有两个数字:一是留守儿童5800万;二是留守儿童犯罪率约占未成年人犯罪70%。留守儿童,是我国近些年来随着大批农民进城务工而衍生出的一个新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关乎一代人健康成长、乃至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大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可导致后患无穷。
  2.2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原因
  首先,家人对孩子的照顾不够。农民工外出工作后,孩子们通常会在祖先或亲戚中养育。监护人的受教育程度较低,不能很好地履行监护职责。一些单身父母,再婚家庭甚至孩子都不允许离开自己。这些因素直接导致农村地区的儿童无法完成学业,他们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因此他们辍学并流入社会。
  第二,缺乏学校教育。由于大多数学校仍然存在不重视道德教育的现象,在法律教育,道德修养和心理咨询方面做得还不够。农村地区的留守儿童缺乏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他们的心理防御很脆弱。如果没有正确的指导,留守儿童很可能不小心陷入极端甚至导致刑事犯罪。
  第三,对社会上的一些信息不能做出准确判断。留守儿童的主观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较低,自我控制能力较差,行为意识较强。由于社会不健康趋势的过早影响,一些网吧和网站暴力游戏猖獗,电影和电视出版物中充满血腥场面,一些留守儿童自我控制能力差,无法解脱他们自己。“子弹只能射一个人,一个黄色的画报可以击倒一群未成年人。这并不夸张。留守儿童处于成长阶段,好奇心重,容易被暗示。这很容易在强烈的外部刺激下产生犯罪动机。许多留守儿童被黄毒引起的犯罪入侵。
  第四,留守儿童所在农村疏忽纪律规范。由于组织建设和经济条件等因素,大多数农村社区处于“三无”状态,没有留守儿童管理教育的人员,没有相关设施和场所。留守儿童基本上是农村社区的“自由放养”。“农村地区缺乏健康的娱乐活动。留守儿童在家中闲着无所事事,很容易与社会分离。
  2.3留守儿童犯罪的特点
  首先是犯罪的暴力性质。农村经济相对落后,生活艰难。改革开放以来,有的人变富了,贫富差距扩大了。农村留守儿童往往受物质利益驱使,以满足对金钱的渴望。因此,基于财产的犯罪更多,暴力倾向是显而易见的。
  其次,激情犯罪占重要比例。留守儿童缺乏区分事物的能力,同时他们处于盲目模仿和心理不稳定的特殊成长和发展时期。
  第三,还有更多的帮派刑事案件。因为留守儿童的思想不太成熟,社会经验不足,所以他们经常聚集几个人一起犯罪。
  3控制和预防留守儿童犯罪的对策建议
  留守儿童犯罪直接来源于农民工问题,农民工的出现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模式,从城乡一体化的角度来看。农村地区的发展最终取决于农村剩余劳动力成功转移到非农产业。因此,作为农民工副产品出现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将继续存在很长一段时间。为有效控制和预防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应实行全面管理。从建设和谐家庭开始,家庭,学校和社会应共同管理留守儿童,使他们能够真正关心和关心教育。
  一是加強家庭教育的引导和沟通。这个家庭是防止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门。农民工父母应尽可能树立正确的育种观念,与子女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从受益儿童的角度寻求和建立监护人;及时,充分地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努力与学校教育形成协同效应。
  二是学校应更加重视“留守儿童”的身心教育。学校教育的质量直接决定了留守儿童犯罪预防的成败。学校应平等对待学生,关心留守儿童。我们应该建立一个留守儿童档案,及时帮助有不良行为和不良行为的孩子,使他们能够有意识地纠正不良行为,远离犯罪。
  三是采取各种措施,确保“留守儿童”成长的外部环境。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保护在城市工作的流动儿童与父母同工的权利;加大行政执法,文化,工商业公安部门要形成合力,搞好校园周边的治理,整顿文化市场。
  四是实施有效的司法预防。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机关必须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管理,形成“一站式”拘留,审前,起诉,审判等工作制度;加强与家庭,学校,各界的联系与合作,以惩罚为辅,以教育为重点,重点关注缓刑,以救赎为基础,特别是在案件审判中,最大限度地加强对农村地区非法儿童的司法保护;执法机关应建立后续访问制度建立帮助和教育制度,并设立专门人员帮助被判处死刑的留守儿童。定期检查,联合工作,青年,妇女和其他单位和学校或村(居)委员会,家庭帮助,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对违法犯罪的留守儿童进行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
  留守儿童问题不是农村的事,更不是农民工的家庭“私事”,是全社会的事。因此,我们应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舆论氛围,并充分发挥政府及各社会组织的作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他们进行教育与管理,为农村留守儿童撑起一片爱的蓝天。
  参考文献:
  [1]许亚绒. 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社会保障问题的探讨[J].经济研究导刊,2017(19).
  [2]杨传兰.农村留守儿童发展权探析[J]. 经济研究导刊,20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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