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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杜甫七言律诗中的不合律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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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七言律诗在篇幅、句式、平仄、粘对等方面都有严格的限制。杜甫熟练地运用五古、七古、五律、七律等各种诗体,七言律诗成就尤高。但是杜甫的七律也并非都是严格遵循律诗规则的。在杜甫136首七言律诗当中,有25首是没有完全按照严格的律诗规则来写的。这些律诗或多或少存在不合律的现象,主要表现为失粘和失对两种情况。
  关键词:杜甫;七言律诗;失粘;失对
  中图分类号:I20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5)10-0153-03
  一、七言律诗的规则
  七言律诗无论在篇幅、句式、平仄、粘对等方面都有十分严格的规定,这些规定总起来说就是近体诗的格律问题。作为七言律诗,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每首诗共有八句构成,这八句又分为首联、颔联、颈联和尾联四联。首联指诗中的一、二句,颔联指诗中的三、四句,颈联指诗中的五、六句,尾联指诗中的最后两句。(2)每句七个字,每个字的声调平仄都有一定的规定,大体上一句之内平仄相间,一联的两句之间平仄相反,上联对句与下联出句平仄相粘。(3)颔联和颈联要求对偶。(4)偶句必须押韵,且只能押平声韵。如杜甫《闻官军收河南河北》:
  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
  仄平平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
  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
  仄平平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
  这首诗是严格符合诗律要求的。全诗八句,每句七字。就律诗而言,颔联必须对仗。从本诗来看,动词“看”对动词“卷”,名词“妻子”对名词“诗书”, “纵酒”与“还乡”相对。其中动词“纵”与动词“还”相对,名词“酒”与名词“乡”相对,形容词“愁”与形容词“喜”相对。这些是在词性上相对,从平仄方面来看,首联前面两个字“剑外”是仄声字,与对句前面的两个平声字“初闻”相反,形成对比,这是平仄相对。还有句式相对,如:“却看妻子愁何在”对“漫卷诗书喜欲狂”,可见这首诗对仗非常工整。而首联对句的第二字“闻”与颔联的第二字“看”同为平声字,这就是“粘”。此外,这首诗在句式、用韵方面也完全符合规范。
  关于七言律诗的规则问题,王力先生给出这样的界定:“第一是七言诗五十六个字;第二是对仗合律,中间两联必须讲对仗;第三是平仄合律,每个平仄须依一定的格式,并且讲究对偶。如果三个要素具备,就是纯粹的律诗;如果只具备前两个要素,就是古风式的律诗,亦称拗体。”[1]王力先生还说:“平仄,这是律诗中最重要的因素……我们讲诗词的格律,主要就是讲平仄。”[2]所以,要看一首律诗是否合律,首先就是看它的平仄。
  二、杜甫七律中的不合律现象
  杜甫的诗歌语言千锤百炼,风格沉郁顿挫。他能根据内容的要求选择恰当的形式,熟练地运用五古、七古、五律、七律等各种诗体,而且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各体诗中,七律的成就尤高。“他的律诗在句法变化、对仗、韵律上不但十分严格,而且富有独创性,对后世影响很大,为唐以后历来的文人作家所取法”[3]。但是,杜甫的七言律诗也并非都是严格遵循了律诗的规则的。在杜甫136首七言律诗当中,有25首是没有完全按照严格的律诗规则来写的。这些律诗或多或少存在不合律的现象,主要表现为失粘和失对两种情况,其中失粘之作占杜甫七言律诗的11.76%,失对之作占杜甫七言律诗的3.68%。
  (一)失粘
  杜甫七言律诗中存在失粘现象的诗有:三处失粘者1首:《十二月一日三首(其二)》;两处失粘者5首:《城西陂泛舟》、《所思》、《立春》、《即事》、《十二月一日三首(其一)》;一处失粘者10首:《宣政殿退朝晚出左掖》、《有客》、《严公仲夏枉驾草堂兼携酒馔》、《奉寄章十侍御》、《咏怀古迹五首》其二、《季夏送乡弟韶陪黄门从叔朝谒》、《曲江二首》(其二)、《望岳》、《拨闷》、《长沙送李十一》。下面我们将对这些存在不合律现象的诗歌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看三处失粘的《十二月一日三首(其二)》:
  寒轻市上山烟碧,日满楼前江雾黄。
  负盐出井此溪女,打鼓发船何郡郎。
  新亭举目风景切,茂陵著书消渴长。
  春花不愁不烂漫,楚客唯听棹相将。
  此诗首联对句的第二个字“满”为仄声字,颔联出句的第二字“盐”为平声字,平仄相反,根据律诗“粘”的规则,此处失粘。颔联对句的第二字“鼓”为仄声字,颈联出句的第二字“亭”为平声字,平仄相反,也失粘。此外,颈联对句中“茂陵”(仄平)和尾联出句中“春花”(平平)也是失粘的。即使按照简单方法把前两个字去掉,只看每句诗的后面五个字,此诗也存在失粘现象:首联对句的“楼前”为平声字,而颔联出句的“出井”为仄声字,平仄相反。
  接下来我们看一首两处失粘的例子《十二月一日三首(其一)》:
  今朝腊月春意动,云安县前江可怜。
  一声何处送书雁,百丈谁家上水船。
  未将梅蕊惊愁眼,要取楸花媚远夫。
  明光起早人所羡,肺病几时朝日边。
  这首诗颔联对句的前面两个字“百丈”(仄仄)与颈联出句的前面两个字“未将”(仄平)平仄相反,按照律诗的规则,即为失粘。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未将”中的“未”字虽然是仄声字,不过,按照“一三五不论”[3]的律诗规则及其对句前面两个字“要取”的平仄,可知这个位置应该是平声字。再看颈联对句与尾联出句,颈联对句中“要取”(仄仄)与尾联出句中“明光”(平平)平仄相反,同样没有做到律诗所要求的“粘”。
  又如两处失粘的《城西陂泛舟》:
  青蛾皓齿在楼船,横笛短箫悲远天。   春风自信牙墙动,迟日徐看锦缆牵。
  鱼吹细浪摇歌扇,燕蹴飞花落舞筵。
  不有小舟能荡桨,百壶那送酒如泉。
  首联对句“横笛短箫悲远天”的平仄为“平平仄平平仄平”;如果严格按照律诗规则,根据出句的平仄,此句的平仄应该是“仄仄平平仄仄平”,第三个字应该是平声,而此处用了仄声,第五个字应该是仄声,此处用了平声,这是救了第三个字的拗,叫做拗救。虽然这中情况并不符合严格的七言律诗的规则,但是这种形式是合理的。颔联对句“迟日徐看锦缆牵”的第二字“日”为仄声字,颈联出句“鱼吹细浪摇歌扇”的第二字“吹”字为平声字,根据“出句第二字要跟前联对句第二字相一致”的规则,此处失粘。
  再看《立春》:
  春日春盘细生菜,忽忆两京梅发时。
  盘出高门行白玉,菜传纤手送青丝。
  巫峡寒江那对眼,杜陵远客不胜悲。
  此身未知归定处,呼儿觅纸一题诗。
  此诗首联两句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不符合严格的律诗规则的。出句“春日春盘细生菜”后面五个字的平仄是“平平仄平仄”。这个句式初看不符合五言律诗的平仄格式,但它是由五言律诗的基本格式“平平平仄仄”变化而来的。根据张岳琦在《诗词格律简捷入门》中所说的“五言诗基本格式的第三句,平平平仄仄的第三个字和第四个字的平仄可以互换位置”[4],这个句式是可以的,所以“春日春盘细生菜”这句诗中的第三四两个字的平仄应该是仄仄。对句“忽忆两京梅发时”后面五个字的平仄为“仄平平仄平”,根据“一三五不论”的规则,这个句式是由基本句式“平平仄仄平”变化而来的。由此可知此诗首联出句与对句的平仄相同,这就没有做到我们所说的“对”。即使还原成七言来看,也是失对的,因为出句中的“日”字与对句“忆”字平仄相同。除了失对之外,这首诗还存在失粘。颔联对句“菜传纤手送青丝”与颈联出句“巫峡寒江那对眼”,无论是去掉前两个字还是不去掉前两个字,都不符合律诗“粘”的规则。如果去掉前两个字,“纤手送青丝”的平仄为“平仄仄平平”,还原为标准格式为“仄仄仄平平”,而“寒江那对眼”的平仄为“平平仄仄仄”,两句平仄相反,明显失粘。还原为七言同样是失粘的。以此类推,颈联和尾联同样没有做到粘。
  一处失粘的例子如《咏怀古迹五首(其二)》:
  摇落深知宋玉悲,风流儒雅亦吾师。
  怅望千秋一洒泪,萧条异代不同时。
  江山故宅空文藻,云雨荒台岂梦思。
  最是楚宫俱泯灭,舟人指点到今疑。
  首联对句前面二字“风流”是平声,而颔联出句前面两个字“怅望”则是仄声,按照律诗的规则,没有做到“粘”,即“失粘”。又如《严公仲夏枉驾草堂兼携酒馔》颔联对句“自识将军礼数宽”中“自识”的平仄是“仄仄”,而颈联出句“百年地辟柴门迥”中“百年”的平仄是“仄平”,同样“失粘”。
  (二)失对
  在杜甫的七言律诗中存在失对现象的有5首,即《十二月一日三首》其一、《立春》、《曲江二首》其一、《望岳》、《卜居》。
  我们来看前举《十二月一日三首(其一)》:
  今朝腊月春意动,云安县前江可怜。
  一声何处送书雁,百丈谁家上水船。
  未将梅蕊惊愁眼,要取楸花媚远夫。
  明光起早人所羡,肺病几时朝日边。
  这首诗首联中存在失对现象。首联出句前面两个字“今朝”的平仄为“平平”,而对句前面两个字“云安”的平仄也是“平平”,根据律诗的规则“两句之间平仄相对”,明显失对。
  又如《曲江二首》其一,颔联出句“且看欲尽花经眼”的最前面个两字“且看”是仄声字,对句“莫厌伤多酒入唇”开头两字“莫厌”也是仄声字,没有做到律诗规则的“对”。再如《卜居》的首联,出句“浣花流水水西头”的平仄是“仄平平仄仄平平”,对句“主人为卜林塘幽”的平仄是“仄平仄仄平平平”,两句诗不止一处失对。
  (三)因为地名用字而不拘平仄
  这样的诗有3首:《题郑县亭子》、《黄草》、《白帝》。诗人在进行诗歌创作的时候,经常会遇到不得不用某个地名的情况,而用了这个地名有时会导致格律上不合规则。在这种情况下,诗人往往会为了表达的需要而选择放弃“规则”。
  试看这首《白帝》:
  白帝城中云出门,白帝城下雨翻盆。
  高江急峡雷霆收,古墓苍藤日月昏。
  戎马不如归马逸,千家今有百家存。
  哀哀寡妇诛米尽,恸器秋原何处村。
  此诗首联“白帝城中云出门,白帝城下雨翻盆”,其平仄为“仄仄平平平仄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出句和对句的前两字都是地名“白帝”,其平仄自然相同,因而“失对”。但这显然不是作者不知道犯了“错误”而有意这样安排的,因为“白帝”是一个地名,不可能换成别的词语。在杜甫的七言律诗中,这样的情况不止这一首,例如《黄草》一诗也是为了安排地名而不拘平仄的,其首联“黄草峡西船不归,赤甲山下行人稀”,“赤甲”指的是“赤甲山”,是个地名,无可替换,所以作者为了表达的需要而不管平仄的限制。《题郑县亭子》首联“郑县亭子涧之滨,户牖凭高发兴新”也是如此。
  三、如何对待近体诗的规则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就算是杜甫这样的大诗人,也并不都是严格按照律诗的规则来进行诗歌创作的。那么,对于律诗的规则,我们该如何看待呢?在学习和研究近体诗时,要不要因为它有几处不合“规则”就否定它,甚至因此而怀疑诗人的创作水平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杜甫的诗歌创作,包括近体诗的创作,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崇高地位。所以,进行近体诗的创作,在尽可能合符规则的同时,也没有必要盲目遵守,而应该有所变通。比如进行诗歌创作时,我们想到了一个词语,这个词语可以准确地表达出我们的情感,或者对整首诗来说它能够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即使用了这个词语会导致诗歌不合规则,我们也没有必要为了“合律”而放弃使用这个词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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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王力.诗词格律[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79.12.
  〔3〕蓝少成,陈振寰.诗词曲格律与欣赏[M].桂林:桂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14.
  〔4〕张岳琦,张昕.诗词格律简捷入门[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版社,2010.17,18.
  〔5〕贺巍.诗词格律浅说[M].北京:北京人名出版社,1978.
  〔6〕杜甫.杜工部集[M].中州古籍出版社,2009.
  〔7〕王树芳.杜甫七律之声律[J].湖州师范学院学报,1998,(3).
  〔8〕许世荣.杜甫与七言律诗[J].杜甫研究学刊,1994,(3).
  〔9〕方牧.论杜甫的七律[J].浙江海洋学院人文学院(人文科学版),2005,(1).
  〔10〕孟向荣.论杜甫七律的抒情特征[J].郑州: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2).
  〔11〕金启华.论杜甫的拗体七律[J].杜甫研究学刊, 1998,(1).
  (责任编辑 王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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