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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语法在文言文中的作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李园

  《全日制高中语文教学大纲》中要求:诵读古典诗词和浅易文言文,背诵一定数量的名篇。掌握课文中常见的文言文实词、文言文虚词和文言句式,能理解词句含义,读懂课文,学习用现代观念审视作品的内容和思想倾向。
  可见,要让一个刚刚步入高中的学生读懂文言课文,首先要理解和掌握课文中重要的文言实词、文言虚词、古今异义及一词多义的意义和用法,还有词类活用和倒装句式的类型。学生只有搞懂了文言文的字词句的意义和用法,才能慢慢地读懂浅易文言文,才能发掘隐藏在文本之内作者的观点和态度,才能领略到中华文化之瑰宝。在授课过程中,老师都有同感:如何将纷繁复杂的文言现象解释清楚?以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以我粗浅的认为,运用现代汉语语法这一法宝来解释文言现象,就会觉得轻松自如,清清楚楚。
  针对学生的基础差异(有些学生在初中阶段接触过一些简单的语法,有些学生几乎是一无所知),教师可以安排6-8课时进行现代汉语语法知识的讲解。其实这个教学课时的安排并不多余,因为现代汉语语法不仅在文言文中作用尤为重要,而且在辨析修改病句及写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绝对不可忽视。另外,在高二的选修教材中也有相应的内容(《语言文字语言文字应用》)。必修一第二单元是古代记叙散文。这个单元的《荆轲刺秦王》、《鸿门宴》节选自我国经典作品《战国策》、《史记》。要让学生对经典名著产生浓厚的阅读兴趣,提高对古诗文语言的感受能力,体会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还是要扎扎实实的做好文言词句的理解和掌握。下面是我在教学中运用现代汉语语法来帮助学生分析和理解文言现象的例子。
  词类活用是古代汉语的一种重要的语法现象,不了解词类活用的道理,就不能正确理解和解释备货用的词义,阅读古文就会遇到困难。所谓词类活用,就是某些类型得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临时改变原来的一般性质和语法功能的灵活用法,离开这种语言环境就失去了这种功能。如《鸿门宴》中“项伯杀人,臣活之”
  这个“活”是形容词兼属动词,如果带宾语有使令的意思。因此,这句话翻译为“项伯杀了人,我(张良)使他(项伯)活了下来”,“活”译为“使……活下来”。再如,《荆轲刺秦王》“群臣怪之”的“怪”本意是奇怪,应是一个形容词。现代汉语语法中规定,形容词不能带宾语,可原文中的的“怪”带了宾语“之(代武阳色变振恐这件事)”,失去了形容词的语法功能,因此“怪”就译为“认为……奇怪”或“以……为怪”,词性发生改变为能带宾语的动词谓语,这样就符合语法规则(主+谓+宾)。又如《鸿门宴》中“范增数目项王”的“目”本意是眼睛,是名词,现代汉语语法中规定名词经常充当主语,宾语和定语。如果我们划分句子成分“范增(主)+数(状)+目(谓)+项王(宾)”,我们会发现“目”充当谓语,这是不复合名词的功能,因此这个“目”的词性已发生变化,变为动词,译为“用眼睛看”。诸如此类的现象很多,但我们都可以用相应的现代汉语语法解释既方便又清晰。
  下面以文言文倒装句为例来谈谈,运用现代汉语语法知识进行古今句式比较,正确理解句意。
  现代汉语中常式句一般表达形式:
  (状)定语+主语+(状)+谓语+(定)+定语+(补)
  如“沛公安在?”是宾语前置的形式,正常语序为“沛公在安?”这是古人语言表达的习惯之一,是为了强调宾语。不管那一种形式,都可以运用现代汉语语法知识来判断。可见,利用现代汉语语法知识认识文言的特殊句式,从而正确理解句意,快速翻译句子,是一种极简洁又实用的方法。又如,“李氏子蟠……不拘于时,学于余”,“于(以)+名词”构成的介宾短语(介词结构),均置于谓语动词的后面。用现代汉语的句法知识分析,他们处于谓语后面,既不能作宾语(介宾短语不能作宾语),也不能作补语,而现代汉语中介宾短语一般作状语。再如,“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让学生划分此句的句子成分可以发现“蚓(主)+无(谓语)+爪牙(宾语)”,主谓宾完整,“利”似乎多出来,但依据词类知识,“利”是形容词,意思为“锋利”,在剧中应作定语或谓语,“什么锋利呢?”,在句中该词语修饰的对象只能是“蚓”或“爪牙”,而“锋利的蚓(蚯蚓)”是将不通的,只能修饰“爪牙”,因此,“利”是“爪牙”的定语,应该在“爪牙”的前面,该句是把定语后置了,这是定语后置句,翻译时,学生只需把定于踢到中心与前面即可。
  现代汉语语法在文言文中的作用还很多,在这里我就不一一例举,我只是抛砖引玉,希望同仁们能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会虚心接受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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