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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岂能“美轮美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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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奥运会期间,“央视”网上有这样一则新闻报道:
  在昨天的奥运赛场上,中国军团的巾帼英雄们发挥出色,再获两枚金牌。尤其是郭晶晶、吴敏霞这对姐妹花,在水立方以一场美轮美奂的表演为中国队摘得当天的第二枚金牌,从而保证了中国队独占金牌榜第一的宝座。
  在报道中,记者用“美轮美奂”来形容表演,这是错误的。
  “美轮美奂”也作“美奂美轮”,形容建筑物高大华美。轮:高大的样子;奂:鲜明,盛大的样子。这个成语出自《礼记・檀弓下》,原文是这样的:
   晋献文子成室,晋大夫发焉。张老曰 :“美哉轮焉!美哉奂焉!歌于斯,哭于斯,聚国族于斯。”
  晋献文子就是晋文子赵武,他死后,人们谥其为“献”“文”。晋献文子在晋平公时做过正卿,在晋悼公时做过相国。这样一个人新建了一所房屋,晋国的大夫们当然要纷纷“发礼”,前往祝贺了。“发礼”的意思就是“前往送礼祝贺”。但是一位被称为张老的士大夫却不买账,他写的贺词为“美哉轮焉!美哉奂焉!歌于斯,哭于斯,聚国族于斯”。
  贺词的意思是:真高大啊,真鲜明漂亮啊!以后祭祀的时候,就在这里奏乐;遇到丧事,就在这里哭泣;遇到宴请国宾、宗族聚会等活动,也在这里举行。显然,张老的贺词是在讽刺晋献文子太过奢侈:又不在这里举行盛大的集体活动,你建造这么大的房屋干什么呢?
  晋献文子也品出了张老贺词中的讽刺意味,但他并没有勃然大怒,而是采取了一种聪明的做法。他接着张老的贺词祝祷道:
  武也,得歌于斯,哭于斯,聚国族于斯,是全要领以从先大夫于九原也!
  大意是:我赵氏能始终“歌于斯,哭于斯,聚国族于斯”,也就能保全我的腰和头颈,无灾无难直到跟祖先同居九原了。古时重罪为腰斩,轻罪为颈刑,晋文子所谓的“全要领”,就是指一生平安、没有灾祸的意思。九原,是当时鲁国卿大夫的墓地,在今山西绛县北;后人就用“九原”来指埋葬死人的地下,与“九泉”同义。
  晋献文子的祝祷改变了张老贺词的原意,使自己摆脱了尴尬的处境,被后人称为“善祷”。
  “美哉轮焉!美哉奂焉!”后来演变为成语“美轮美奂”,简称为“轮奂”。由这个成语的来历我们可以看出,它只能用于形容建筑物,如“我们经过一个美轮美奂的宏丽华厦的区域,开车的告诉我们说这是西人和本地富翁的住宅区域”(邹韬奋《萍踪寄语》);“学生中有人痛恨曹汝霖卖国自肥,生活奢侈,就放了一把火,想把这个美轮美奂的汉奸住宅付之一炬”(《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第43章)。
  但是语言符号所指代的意义是可以变化的,语言符号的音义之间的联系并非是必然的,而是由社会成员共同约定的,一种意义为什么要用这种声音形式,而不用那种声音形式,这中间并没有什么道理可言,完全是偶然的。语言符号的语音形式和意义之间的这种偶然性联系,其根源就在于语言具有社会性,是社会的产物,是一种社会现象。在语言的长期发展过程中,“美轮美奂”的使用范围也发生了变化,《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是这样规定“美轮美奂”的使用范围的:形容新屋高大美观,也形容装饰、布置等美好漂亮。《现代汉语词典》是极为规范的词典,它的解释是可以作为纠错的依据的。
  我们可以看出,虽然《现代汉语词典》扩大了“美轮美奂”的使用范围,但还没扩大到用于形容“表演”的程度,所以报道中的“美轮美奂”是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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