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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课程标准下的语文阅读教学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罗文保

  语文教学改革如同雨后春笋,正朝气蓬勃地在全国开展,作为语文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阅读教学,该何去何从呢?我浅谈一下自己在教学中的几点体会。
  一、理解并贯彻语文课程目标中阅读目标的新理念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对阅读的目标在理念上有较大的变化。过去对“阅读”的界定是:“阅读是人们从书面语言中提取信息的一种基本的学习活动。”而新课标对“阅读”的理念是:“阅读是搜集处理信息、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要途径;阅读教学是学生、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两者比较,差异是明显的。阅读目标的新理念突出地表现在“对话”上。“对话”阅读行为也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确立一种对话与交流的关系。
  二、在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性心理素质,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
  学习语文非下苦工夫不可。而推动和维持这种学习和实践的就是自尊、自信、自律和自我激励的心理素质。它需要教师的激发和培养,从而转化为现实的学习动力。这就要求教师在日常的语文教学活动中,一般不对全体学生提出高度统一的要求,坚持“保底不封顶”,既激励冒尖,也允许暂时落后,挖掘每一位学生的潜能。哪怕是点滴进步,教师也要欢欣鼓舞,倍加爱护,抓住这种教育契机,让这些“星星之火”成为带动学生全面提高的起点。
  三、教材阅读欣赏与课外书阅读有机结合
  谈到阅读教学,人们往往会有种错误的认识,以为自由读书才叫阅读。其实构成阅读的材料,可以是课内的,也可以是课外的,可以是教材上的作品,也可以是非教材上的内容。课外阅读作为课内阅读的延伸和补充,不是主要的,但是非常必要。因此,我们应该既注重对教材的阅读欣赏,同时也应该放开视野,去了解些中外名著及散文。这样能有效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有效地提高学生的阅读水平和写作能力。
  四、明确阅读的目的性,掌握恰当的阅读方法
  目的性是阅读的前提。在阅读时,要寻找一个思维的突破口。这种突破口常在于作品的内容和形式两个基本角度。阅读时,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阅读需求,或从内容来理解作品感情,也可以从作品形式来理解作品,获取信息。总之,阅读的目的性明确,使不同层次的学生能够有所得,不至于使阅读变成一种散漫无边的行为活动。
  另外,还可以以读带说,提高学生口头表达能力。
  总之,新课标要求培养语文阅读能力的主要途径是具体的语文实践,即使涉及必要的语文知识,也应尽可能将它转化成能力要求来表述,注重知识实践运用中的价值。要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在实践中提高语文阅读能力。
  (作者单位 河南省镇平县彭营乡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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