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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论”及其现实意义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张春颖

  摘要:“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论”是社会生物学的主要理论之一。威尔逊等社会生物学家提出的“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论”对于更好的理解人类的生物性和社会性,更好的理解人类的遗传行为和文化行为具有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论”;现实意义
  中图分类号:Q34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08)33(c)-0084-02
  
  社会生物学是一门兴起于本世纪四五十年代,全盛于六七十年代,至今一直在不断扩展、深化和完善的新兴综合学科。美国著名动物学家E•威尔逊是当代社会生物学的代表人物,其在1975年发表的《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也成为当代社会学的代表作。威尔逊等社会生物学家提出的“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论”对于我们更好的理解人类的生物性和社会性,更好的理解人类的遗传行为和文化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论”的主要内容
  
  为了解释人类精神的起源,威尔逊在《基因、精神与文化》一书中提出“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论”,即生物学影响着文化进化的方向,同时人类的生物学进化必然受到文化环境的深刻影响。为说明“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的性质和特点,威尔逊设想出两种实际并不存在的物种:艾地龙人(eidylon)和赞尼德林人(xenidrin)。艾地龙人的全部思想和行为都预先在大脑中被设计安排好了,甚至他们用来综合句子的单词都是先天固定好的。尽管艾地龙人也在教授和学习文化的每个细节,但这一切都是由遗传上预先决定的,所以,这是一种纯粹的遗传传递模式。另一种是赞尼德林人(xenidrin),与艾地龙人刚好相反,这个物种具有真正的白板式大脑,其精神完全是他们历史的产物,所有的文化可能性都向赞尼德林人敞开了大门。赞尼德林人的基因仅仅指导着他们身体和大脑的构造,但并不指导他们的行为,所以,这是一种纯粹的文化传递模式。威尔逊认为,人类的文化传递模式介乎两者之间,是“基因-文化”传递。一方面,文化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受到基因的制约和指导;另一方面,文化的压力又影响着基因的生存和变化。在他看来,“基因和文化由一条具有伸缩性而又不可断掉的纽带连接在一起。随着文化的汹涌向前――通过来自外部的发明、新思想和新人工产品的引入――它在某种程度上受到基因的制约和指导。与此同时,文化发明的压力,也影响着基因的生存,最终改变着纽带的强度和扭力。”[1]威尔逊认为,精神发育的“预成规则”将生物进化和文化进化紧密联结起来。精神发育的“预成规则”是理解“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理论的关键。社会生物学家认为基因用特殊的规则武装了人类的精神,使得人类的大脑不同于赞尼德林人白板式的大脑,人类的文化发展要受到基因的制约。“人类的基因影响着人类精神的形成方式――接受哪些刺激,忽略哪些刺激,如何处理信息,最容易唤起的回忆种类,最易于激起的情绪反应,诸如此类的精神活动方式。造成这种效应的那些过程,称之为预成规则。这些规则根植于人类生物学的特殊性之中,并且影响着文化的形成之路。”[1]预成规则主要在两个层次上起作用,“初级的预成规则是一种自动的过程,它的作用是自始至终过滤和编码感觉器官获得的刺激,并感受来自大脑的刺激。在整个过程中,仅在很小的程度上受到以前经验的影响。次级预成规则对大量信息的整合进行调节。”[1]它通过选择部分感觉、记忆和多彩的情感,导致内心选取一定的文化基因而舍弃另一些文化基因,这一过程即基因通过精神发育的预成规则作用于文化的过程。同时,文化也通过预成规则对基因施加影响。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某些预成规则会使得个人逐渐地适应于文化的选择。遗传了这些预成规则的人要比那些缺乏或是略微具备这些规则的人生存的更好,从而繁衍更多的后代。这样,许多世代之后,更为成功的预成规则就会伴随着指令这种规则的基因,在群体中传播开来。这样,文化环境就作为一种进化上的选择压力,通过对行为和心灵的选择,从群体水平上选择和改变着基因,这一过程可以表示为即文化通过精神发育的预成规则反作用于基因的过程。把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就获得了“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的完整图景:基因限定精神发育的预成规则,每个人携带的基因不同,指导其精神发育的预成规则也不同;初级预成规则调节感觉的接受和心理发育,次级预成规则推进和疏通文化的获得;通过全体社会成员的决策和发明,文化不断地被更新和创造;在当时的文化环境中,某些人具备的预成规则要使他们比哪些缺乏或是略微具备这些规则的人生存和繁殖得更好;许多代之后,成功的预成规则就会伴随着指令这种规则的基因在群体中传播开来。[1]
  
  二、“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论”的消极之处和积极意义
  
  威尔逊的“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论”曾遭到反对者激烈的批判。但是,其中的一些批评,特别是早期的很多批评,过于政治化,把他的理论完全当作种族主义、“大男子主义”或者为资本主义现行制度辩护的意识形态去批判是不公正的。这种理论的不完善之处主要体现于以下两点:首先,“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论”的唯心主义倾向显而易见。“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论”的不少结论实证性还不够,主观臆断性很强。现在没有足够的科学证据能够表明人的基因与他们的社会行为或文化习俗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分子生物学现在仅仅能够证明基因与人的生理结构和遗传性疾病有因果联系。“如果要证明基因与文化也有这种联系,那么就要进一步证明人的生理结构的基因型与表现型、表现型与个体行为、与个体间的社会行为、与社会行为的固定模式之间都存在着因果关系!”[2]这是一个递进的证明过程,而现在连第一步即基因型与表现型之间的因果关系都还没有得到证明。所以,在基因与文化之间的众多的复杂环节之间的关系尚不清楚的情况下,现在还不能对基因与文化有无因果联系作出科学的判断。另外,“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论”片面地夸大了人类与动物的统一性,把基因对一般生物的决定支配作用,几乎全部直接移用到了对人类文化行为属性的分析上,从而模糊了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弱化了人类社会性的本质,从而导致对人类本质及其天性的片面理解。“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论”虽存在明显不足,但对我们更好地理解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更好地理解人类文化具有巨大的积极意义。1、“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论”尝试打造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桥梁。人类社会一直存在着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争:人文主义把人文看成是世界之本,而科学主义认为科学是人类社会之本,从而造成了当代社会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相互脱节。法国社会科学家J・P・布蒂内认为,近二十多年来,“社会科学――尽管怀着实用主义的,甚至是富有战斗性的抱负――不得不承认现在的情况是一种失败。”他认为当今世界的种种难局,就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者而言,原因不在于自然科学不发达,而是社会科学的落后。社会生物学的创立,恰恰就是在力图架起一座将科学联为一体的桥梁。正如威尔逊在《论人的天性》一书中所写:“社会生物学是一种桥梁学科,桥的这一边是自然科学,桥的另一边是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3]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存在着共同的科学规律。社会生物主义还主张把自然科学的理论方法同社会科学的理论方法有机结合,把自然和社会作为有机整体来把握,试图填补这两大文化领域之间的鸿沟,这既符合当代科学发展的潮流和特征,也符合现实对人类文明提出的要求。2、“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论”尝试打造人类文化学与社会文化学的桥梁。社会生物学试图将社会的复杂性、人类的复杂性、生物群体与个体的复杂性一直还原到生物性最简单的单位――基因,再按照分子生物学的思路则最终还原为DNA分子中原子、基本粒子的相互作用。反对社会生物学的人们强烈反对将复杂的社会性归结为相对较简单的生物性,将复杂的生物性归结为简单的原子、粒子的物理、化学性质。但是,“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论”是建立在批判文化人类学和前期的社会生物学基础上提出来的,从这个意义而言,它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首先,“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论”是建立在批判文化人类学基础上提出来的。文化人类学具有文化决定论的倾向。20世纪的文化人类学理论的贡献在于使文化进化的观念得以重新确立,但是它忽视了生物因素对文化发展的作用。在人类文化学者看来,文化是独立的体系,具有自身的特定法则,应该独立研究。如怀特认为“人类的生物因素同文化进程的解释问题是无关的。文化进程必须从文化学的角度,而不是从生物学或心理学的角度加以阐述。”[4]在他们看来,“是文化决定着人类的行为,而不是人类控制着文化。”[6]他们并不认为生物与文化在个人的构成上扮演着同样的角色,而是认为文化是人类行动的决定因素。但是,我们知道,人类毕竟是生物进化的产物,在某种程度上,人类的遗传进化影响着文化发展,而且人类某些文化现象可以从生物学角度加以解释。“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论”正是对文化人类学理论的怀疑,它从生物学的角度重新审视人类的文化现象,对于人类进一步理解文化行为提出了全新的视角,为人类全面的理解文化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其次,“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论”是建立在前期的社会生物学基础上提出来的。前期的社会生物主义具有明显的基因决定论倾向。早期的社会生物学家主要是运用社会生物学的一般性原理来解释人类的行为,他们认为整个生物学的基础是基因,任何生物行为必须建立在基因遗传规律的基础之上。他们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过于强调人类与动物的同源,认为文化的进化最终是通过生物进化产生的。虽然他们意识到了文化进化的存在和作用,但在对待遗传与后天经验对人类行为有何种影响的问题上,更为倾向遗传因素的先决作用,这是一种强烈的基因决定论观点。威尔逊等学者逐渐意识到了过强的生物决定论带来的问题,他们修改补充了原来的观点,提出了“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论”,试图通过研究人类精神发育的预成规则,把握生物进化和文化进化相互作用的具体机制。威尔逊构建的“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论”,招致了许多社会科学家和人文学者的反对,他们认为威尔逊的做法是将自然科学简单地外延,缺乏坚定的依据和推理。威尔逊从生物学角度研究和解释人类社会的努力也许并不成功,但他的“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论”毕竟是探索“连锁环节”的大胆尝试。随着人类认识能力的提高,随着科学自身的发展,这种追求真理的尝试会一次一次地进行下去,就像不灭的普罗米修斯之火,伴随这一探索过程始终的正是以威尔逊为代表的社会生物学家所具备的探索、创新精神。
  
  三、“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论”对我国学术界的影响
  
  社会生物学在中国可谓波澜不惊,“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论”也是如此。威尔逊和他的前辈达尔文在中国遭遇了相似的命运。“人们宣扬他们的学说并不是科学发展的必然结果,而是试图借助科学的力量推动社会变革的进程。虽然学术界大多表示了肯定的意见,但社会生物学的理论和方法无法与科学研究的实践结合起来,种种称赞因而就成了空洞的标签。”[4]对威尔逊的理论在中国刚刚开始起步;至今没有专门的学术刊物和研究团体,对“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论”的研究更加稀少,但是其在中国仍然具有一定的影响。社会生物学在西方社会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之时,我国刚刚走出文化大革命的阴影,百废俱兴,学术界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改革与保守、开放与封闭,两种思想和行为在社会的各个领域正激烈交锋。中国的青年一代在思想上也在进行着关于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的激烈较量。“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论”作为社会生物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独特的“科学实证”特征,为中国青年一代带来了科学、务实的学术春风。威尔逊等社会生物学家本身既是生物学家,又是社会学家,所以他们兼具自然科学家的科学态度和社会科学家的批判精神。虽然“基因-文化协同进化论”在理论上有不完善之处,但是,其思考方法、研究角度对于社会各界,尤其是青年一代,冲破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形而上学、人云亦云的思想陋习起到了积极作用。
  作者单位: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
  作者简介:
  张春颖,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
  
  参考文献:
  [1]爱德华・奥斯本・威尔逊、查理斯・拉姆斯登:《普罗米修斯之火:对人类精神起源的沉思》.李昆峰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0年.第83页.第27页.第214-215页第149-150页
  [2]赵敦华.文化与基因有无联系――现代达尔文主义进军社会领域的思想轨迹[J].文史哲. 2004.4
  [3]爱德华・奥斯本・威尔逊:《论人的天性》.林和生等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89页.
  [4]]怀特著.曹锦清等译.文化科学:[M].浙江: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58页.
  [5]E・哈奇著.黄应贵、郑美能编译.人与文化的理论:[M].黑龙江: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88年.第135页.
  [6]洪帆.社会生物学在中国[J].自然科学史研究.2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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