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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国大学制度演变的思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路宝利

  摘 要:通过对美国大学制度变迁与创新的描述,以历史的眼光和动态的视角深刻揭示了美国大学制度演变的主要特征与核心精神,凸显了美国大学的多样性品质与发达状态,从而引发了对大学定位以及演变趋势的严肃思考。
  关键词:美国;大学制度;演变
  
  美国高等教育制度历经300多年的变迁,业已形成了世界上最有代表性、最发达、最丰富的高等教育体系,解剖其演变脉络、特征与内涵精神,对于理解高等教育内涵以及拓展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思路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美国大学制度演变脉络与创新
  
  (一)“社会服务”标志高等教育职能创新。高等教育的职能是一个历史的过程。从巴比伦的智慧之家、古希腊的学园,一直到中世界近代大学的诞生其基本职能在于知识传授。至于亚里士多德的吕克昂只是有了研究性质的萌芽,而德国柏林大学的创立标志着大学研究职能的崇高地位。可贵的是注重实用的美国精神没有把大学禁锢在经典的定位上。而是开启了大学“社会服务”职能。在塔藩、亚当姆斯等实践基础上,“威斯康辛观念”把“服务社会”职能推到极致。至此,高等教育的知识传授、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能得以形成。
  (二)“初级学院”标志高等教育层次创新。在审视大学与学院职能,美国大学与德国大学差距的历程中,初级学院的理念诞生。芝加哥大学“初级学院之父”哈帕首先将四年制学院分为“基础学院”与“大学学院”,后改称“初级学院”与“高级学院”。此制度不仅丰富了美国高等教育层次结构,更重要的是适应了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需求,凸显了大学的研究职能与学院的普通教育职能。
  (三)“副学士学位”标志高等教育学位创新。学位制度起源于中世纪欧洲两所最早的大学:波伦亚大学和巴黎大学。最初硕士、博士意思相同且通用,都表示为在大学具有任教资格,后博士学位高于硕士学位。学士是指学习了三四年“三艺”后具备担任教授的助手或实习教师者,经过一定时期的演变,学士、硕士、博士的含义从在大学任教资格逐步进化为一定学科的毕业标志。学位制度从欧洲传到美国后。又诞生了副学士学位。在美国实现了副学士学位、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四级体系。
  (四)“选修制度”标志高等教育课程创新。选修制度不是美国的发明,但是在美国发展到极致,杰斐逊在弗吉尼亚大学把“垂直”必修到“平行”选修是一个有意的尝试。而面对学院课程表现的古典性与社会严重脱节并且与学生的兴趣不相适应,布朗学院的院长韦兰德在演讲中就提出在北美的土地上“人的培养要朝向任何课可能的方向发展”。塔潘在密执安建立了在古典与科学之间可由文学学士、理学学士与满足特殊需要不受学位的三类选择性课程体系。埃里奥特在哈佛大学40年校长生涯把选修制推到极致,1895年,除一年级保留英文作文与修辞以外,其他年级和课程全部选修。后来,选修制在美国衍生成不同的类型。选修制与学分制在美国得以确立并被世界所借鉴。
  (五)“自治与分权”标志高等教育管理创新。大学自治是高等教育的核心理念,也是大学孜孜以求的追求目标。大学自治诞生于中世纪“学者行会”制度,后逐步成为高等教育制度性内涵,达特茅斯法案的判决表明。美国大学不应受到政府的意见的变化。尽管美国大学的“社会性”极强,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较他国更显著,但其显著的独立性源于经费来源的多样化,再加之宪法对言论自由的保护,使美国大学享有的自由比世界上任何主要国家的大学都要多。良性竞争与自治制度相互强化,形成了多样化的高等教育体系。
  
  二、美国大学制度演变特征与核心精神
  
  (一)自“哈佛诞生”至“九大学院”凸显早期大学双重特征。1638年“哈佛学院”命名标志着殖民地时期美国高等教育的初步发展。继哈佛学院创办以后,相继创办了耶鲁、新泽西等“九大学院”。其表现出美国独有的出世与人世的双重特征。其首先继承了欧洲大陆尤其是英国学院的传统,强调为宗教利益服务,表现出浓厚的出世特征。然而,美国土壤很快就造就出大学浓厚的世俗精神。即关注社会的现实的发展,把学院的发展与社会现实的需要紧密联系起来。
  (二)自“达特茅斯法案”至“国立大学命运”贯穿民主精神。在美国高等教育体系中,一直没有形成私立大学、州立大学、国立大学的体系。尽管美国最初的六任总统均同意设立美国国立大学,况且华盛顿为此还遗留了一笔赠款。但由于州权主义者担心其可能成为国家权力无限扩大的起点,最终没有成功。与之相比,美国私立大学一直保持不衰的势头。其不同办学主体的平等地位显示其民主精神。达特茅斯法案是一个鲜明的例子。达特茅斯法案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私立大学不容变更的存在地位,重申与确认了私人团体拥有办学许可权。
  (三)自“耶鲁报告”至“康奈尔计划”标志多元融合精神。多元融合精神是美国高等教育的核心特征。从耶鲁报告与康奈尔计划并行不悖的事实中得以体现。耶鲁报告面对功力主义和职业主义的浪潮,旗帜鲜明地举起捍卫自由教育的大旗。但其很快与美国的现实精神融合――康奈尔计划诞生了。耶鲁报告与康奈尔计划并存,显示了美国高等教育的多元融合精神,其直接导致了多样化的美国高等教育体系的诞生。
  (四)自“德国模式”至“霍普金斯大学”诠释学术自由精神。学术自由精神诞生于中世纪的欧洲大学,19世纪德国柏林大学的建立使学术自由精神得以彰显。学术自由的哲学基础为大学研究高深学问的特殊性和学者身份的特殊性。美国独特的政治、经济与哲学背景又加之德国模式的影响,导致美国研究型大学诞生,1876年吉尔曼创立的霍普金斯大学是美国研究型大学的楷模。
  (五)自“僧侣的村庄”至“多元巨型大学”的民族独创精神,美国大学的发展彰显了其特有的独创精神,其依托于对欧洲教育强国的学习,没有固守其中。在长期的演变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美国特点的高等教育体系。很好地把自由教育与专业教育进行了结合,很好地把个性发展与服务国家进行了结合,创造了社会服务职能,使大学现代职能逐步成熟。独创精神,使美国大学跨越了传统大学“一个居住僧侣的村庄”‘现代大学“一座城镇――一座知识分子垄断的城镇“,创造了“多元化巨型大学”,一座充满无穷变化的城市。
  (六)自(摩里尔法案)至“威斯康辛观念”的服务社会精神。尽管美国宪法将教育权留与各州,但是联邦政府对教育一直高度关注。“赠地兴学”成为优秀的传统。1862年《摩里尔法案》的签署导致了赠地学院的诞生,赠地学院需着重实施农业、机械以及其他与工农业生产实际关系密切的知识与技术教育,应教授“任何部分的美国人民所需要的任何知识”,至此,所有赠地学院都把服务社区作为生死存亡的大事。为地方服务最著名的莫过于美国“威斯康星观念”。其主题是“大学为州服务”,“大学必须向全州公民及其子女提供学习语言、文学……绘画及音乐的机会……”。
  
  三、美国大学制度演变的思考
  
  (一)大学从社会边缘到社会中心。大学从中世纪“学者行会”的边缘组织已经演变为社会核心角色。其从大学的现代职能可见一斑。作为人类“知识传承”的基地是不可替代的;大学把握着政府多项重要科研项目;大学的学者态度与见解对国策有极大的影响;大学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与社会发展密不可分;大学历届的校友组成了科学家、实业家、政治家社群。今天的大学已经与昨日“象牙塔”的状况截然不同。其影响已经浸入到社会的肌体之中。克拉克,克尔的“多元化巨型大学观”让我们重新认识大学。大学与社会良性发展是人们所追求的。
  (二)大学定位的演变走向。从中世纪起步的大学,主要沿袭了古希腊的博雅教育和古罗马的实用精神――为职业做准备。文艺复兴以后,尤其在英国自由教育的思想长久的笼罩在牛津与剑桥,尤其是纽曼《大学的理想》对捍卫自由教育具有深远的意义。19世纪,洪堡所创建的柏林大学以科学研究为第一职能是大学的革命。第二次革命发生在美国,大学担当其社会服务的职能。美国式大学遭到弗莱克斯纳所抱怨的,它们是“中学、职业学校……最糟糕的是它们成了“大众的服务站”。不可否认的是美国具有世界上最发达的高等教育。思考大学定位的演变走向是什么,似乎成为时代的一道难题。也可能会迎来大学的第三次革命。
  (三)关于评估大学主体与标准。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作为大学制度的灵魂,其一方面是大学自身斗争的结果,更是大学其本质所决定的。大学自治源于大学是研究高深学问的地方,只有学者才能自身处理知识领域的问题;学术自由具有三个支撑点,分别是学者职能服从真理,学者享受公民言论自由,学者为公众利益而追求的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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