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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音乐教育教学改革探索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谢云秀

  摘 要: 改革高校音乐教育教学,加强音乐素质教育已成为各高校音乐教师们的共识。未来教师不仅应是知识传授者,而且应是融专业知识与创造能力于一体、集科学精神与人文气质于一身的新型知识技能型人才。
  关键词: 高职音乐专业 音乐教育教学改革 改革思路
  
  衡量高职音乐专业人才是否合格,标准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标准是:毕业生具有的知识结构是否合理和优化,是否适应社会的需求和发展。随着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化的实施,研究音乐教育教学,培养具有合理知识结构的新型知识技能型人才,成为了广大音乐教师的紧迫任务。本文旨在剖析音乐专业知识结构尚存在的不合理、不完善的现状,提出音乐教育教学改革应着力于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加强课程的建设和整合,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建立完善的评估体系。
  一、现状探析
  “高等师范院校长期以来由于受计划经济思想和苏联教育体系影响;分类过细,人为地割裂了教育的整体性,我们培养的学生学科知识系统化、专业化过多,而综合性、融合性较少,各学科分类太细,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陈旧单一,信息含量低,重技能、轻理论研究”[1]。随着中小学音乐教学的新课程的实施,社会对高校培养的职业音乐专业人才的知识结构提出了新的要求,即所学的知识具有显著的时代特征,能反映新观念、新思想、新信息、新知识,能适应市场经济对音乐知识水平的需求,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学生掌握的各类知识及其组合,必须是能转化为适应学校(基础)音乐教学改革发展所需的知识结构,必须是能转化为适应展示音乐学科在提高民族素质、人的文化素质的本质功能所需的知识结构,必须是能转化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音乐人才提出专一性和多样性的知识结构,必须是能转化为适应不断更新知识,具有开拓创新所需的知识结构。
  当前在国际、国内教育、教学改革的新形势下,从素质观来审视高职音乐教育教学的方方面面,值得探索的问题还很多,也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改革思路
  随着素质教育的推进,改革高职音乐教育教学,加强音乐素质教育已成为各高职音乐教师们的共识。素质教育对高职音乐教学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高职音乐教学不仅要在教学过程中提高学生的音乐素质,而且要培养学生成为合格音乐教师的综合素质。未来教师不仅是知识传授者,而且是融专业知识与创造能力于一体、集科学精神与人文气质于一身的新型知识技能型人才。
  1.更新教育观念
  高职音乐教育教学的观念必须服从党的教育方针,必须适应大学、中、小学音乐专业教学和一般学生素质教育的需要。高职音乐教学改革应当充分体现素质教育个性教育的观念,突出音乐师范性职业特征,使音乐教育的师范职业性特征和表演特征有机结合起来,向综合性、跨学科教育的方向发展。在保持音乐本身所具有的表演特征的基础上,大力促进学生作为教师的综合素质的提高。
  2.强化课程建设
  课程建设作为深化教学改革的核心,应紧扣高职音乐专业的培养目标,依据各院校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大学生的身心特点、智力优势和认识规律,从增强师范意识、培养师范品质、提高师范能力出发,真正使学生通过音乐专业学习过程,学会做人,学会为师,全面、综合地提高学生素质和能力。
  DaviaJ.Elliot在《意识文化与课程》一文中提出:“音乐课程应该致力于深刻地认识音乐的教与学的意义。”[2]音乐专业课程所授知识的主体应该是:获取科学先进、实用的音乐理论、知识和技能,并在音乐教学中与生活、娱乐、趣味,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各种音乐表演形式结合起来,遵循实效性、普及性、适应性、教育性原则,繁衍滋生出丰富多彩的音乐方法和手段。这些知识的获取有益于在未来的学校音乐教育及其他音乐实践工作。
  教育知识是音乐专业学生知识结构中的薄弱环节,其中文化知识、人文知识、现代教育科学知识贫乏尤为突出。究其原因,既有学生重专业、轻理论,重专业课、轻公共课的因素,又有教育类知识的学习没摆到重要位置上的问题,这是加强音乐专业教育应予以纠正和解决的问题。
  有关社科、人文知识、教育学、哲学、伦理道德、外语、计算机、写作、语文表达、逻辑学、方法学等方面知识对音乐专业学生来说尤显重要,要予以足够重视。
  音乐专业课程的改革应以技术类、理论类、文化公共课类相互整合,融入特色教学,促进课外实践的大力开展,从而共同构建一个较为完善的课程体系。具体课程应该有以下几类。
  (1)文化公共课类:教育学、心理学、哲学、外语、计算机、大学语文(包括阅读、写作、普通话等)。
  (2)专业理论类:乐理、基础和声学、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歌曲创作(少儿歌曲创作)、音乐教育课程理论、美学基础等。
  (3)专业技术类(实践类):声乐、钢琴(包括即兴配奏)、视唱练耳、合唱指挥、舞蹈、影视与戏剧表演、美术、选修等。
  (4)特色教学类:MID制作、通俗音乐配器、舞台造型等。
  (5)课外实践:每期安排一定课时数结合教学进行。
  教材体系的构建是课程建设重要的一环,必须遵循教学规律和科学规律,切合学校实情,从学生实际出发,从培养新世纪高素质人才的战略去审视。例如音乐技能实践性教材应与理论性教材结合,中外音乐史和音乐欣赏结合,乐理和视唱练耳结合,和声和即兴配奏结合,等等。合理安排公共文化课和技术实践课、技术理论课的教学时数,每期能安排一定课时的社会实践活动,这样更有利于老师调整授课内容,调动学生主观学习的能动性、需求性,提高教学质量,增强学生的适应社会性。
  3.改革教学方法
  卡尔・奥尔夫说:“音乐教育是人的教育。”教学方法的运用应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3]教师对学生要有开放意识,探索、创造和引进多种形式的音乐教学方法,如培养学生创造性和即兴才能的奥尔夫教学法,强调感知和分析、旋律、韵律的达尔柯罗兹教学法等,积极利用现代化教学设备,进行多媒体直观教学,提高教学效果。
  教学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教学改革能否深入,教学质量能否提高,以及课程目标能否实现。音乐教学专用场地,专用教室、琴房、音响资料和音响设备器材等物质条件,应在音乐教学改革中得到保证。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学校要加强音乐教育专业的师资队伍建设,注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增强忧患意识,提高教师的教学和科研能力,要努力为教师提供进修的机会,鼓励和引导青年教师利用学校的有利条件,了解相关学科的研究方向、发展动态,探究教学与社会需求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学校要加强音乐教学和音乐理论的科学研究,使广大职业音乐教师积极投身到音乐教学改革的浪潮中去,使自己成为“一名聪明的顾问,一名机敏的指导,一名具有批判性但又有教养的参谋,一名能鼓励学生成为更有音乐独立性的人”[4]。
  5.健全评估体系
  在实际的教学中,“光有良好的愿望和教学法仍然是不够的,必须有一个科学的评估体系,将教学目的具体化,教师应非常明确对学生的具体要求,通过评估可以促进音乐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完善,通过对学生培养质量的评估,可以促进学生的学习主动性”[5]。建立健全音乐专业课程和学生培养质量的评估体系,关键在于评估指标的科学性、评价方法的可行性方面,坚持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以评估结果作为奖惩的依据,使评估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以评促改、以改达标的良好局面。
  总之,我国高职院校的音乐教学改革应围绕育人和成才的大目标,进行各方面的创新,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成为“广博其知识,完美其专业,高尚其志趣,澄清其品格”的新型知识技能型人才,我们培养出来的学生才能够真正迎接21世纪的挑战。
  
  参考文献:
  [1]高果宁.对高师音乐专业学生应具备的知识结构的思考.中国音乐教育,2002.6:7.
  [2]David.Elliott著.祁萍萍译.意识・文化与课程.云南艺术学报:33.
  [3]李妲娜,杨立梅.走向未来的音乐教育[M].海口:海南出版社,2000.4:185.
  [4][美]本耐特・雷默著.林军译.二十一世纪音乐教育面临的挑战.云南艺术学报:55.
  [5]谢嘉幸.走向音乐.四川人民音乐出版社,1999.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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