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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合同承运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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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归责原则是确定当事人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准则,使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必须遵循一定的归责原则。而民事责任有侵权和违约之别。就违约责任而言,归责原则分为过错责任与严格责任两类,其归责原则的确定,对违约责任制度的基本内容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故明晰货运合同承运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对解决货运合同承运人如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这一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货运合同承运人 损失赔偿责任 归责原则
  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码:A
  1我国有关货运合同的法律规定
  (1) 《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 《民用航空法》第125条第4款规定:“因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的事件,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或者损坏完全是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不承担责任:①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者缺陷;②承运人或者其他受雇人,代理人以外的人包装货物的,货物包装不良;③战争或者武装冲突;④政府有关部门实施的与货物入境,出境或者过关有关的行为。”
  (3)《铁路法》第17条和第18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承运的货物、包裹、行李自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毁坏,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包裹,行李损失的,铁路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①不可抗力;②货物或者包裹,行李中的物品本身的自然属性,或者合理损耗;③托运人,收货人或者旅客的过错。
  (4)《海商法》第51条规定: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是损毁是由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①船长,船员,引船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②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身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③天灾:等综上规定,可以看出除海上运输合同承运人承担不完全过错责任外,其他运输方式承运人均对运输合同承担严格责任。
  2损毁事项
  2.1损毁
  损毁即毁坏,破损之意。其形式不限一种,包括物品质量方面的损毁和数量方面的减少,需要说明的是,单纯的由于市场等因素引起的价格的低落不构成损毁。
  2.2灭失
  灭失又称丧失,指不能将运送物交付给收货人或托运人的一切情况。丧失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物理灭失,即事实上的不复存在,第二类是法律上的灭失,即承运人不可能将运送物交付托运人或收货人,但该物在自然科学上可能尚在的情形,如运送物被盗或被第三人善意取得。
  2.3运送物的迟到
  运送物的迟到是否属于承运人应负责的损害事项,我国《合同法》311条未作明确规定,但《合同法》第117条和第112条规定了赔偿损失这一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具体事件可参看。
  承运人不仅应对运送物的损毁,灭失和迟到负责,依照相同原理,承运人尚需对其他违规行为对托运人和收货人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3免责事由
  免责事由是指免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因和理由,包括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在我国合同法第311条规定的免责事由有三:
  3.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如各种自然灾害,社会原因等。不可抗力不可避免,为公平起见,为承运人的免责事由,但如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14条规定,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
  3.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消耗
  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如有些货物自然的破裂,溶解或干枯等。合理损耗指货物在运输中发生的损耗在有关部门规定标准之内。因货物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所致货物的损失,系因货物本身的原因造成的,与承运人实无关系,理应由货物所有人承担。
  3.3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过错所发生货物损毁、灭失的情形,如在托运人负责货物包装义务时的包装不善,托运人将危险品夹带在货物之中而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等。
  4特殊情况下承运人的责任承担
  (1)混合过错下承运人能否免责。在许多情况下,纠纷十分复杂,则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在承托双方均有过失的情况下,承运人应否承担责任,《合同法》在运输合同章节并未明确规定。
  (2)意外事件能否免责。意外事件指非由当事人故意或过失而偶发的事故,其具有不可预见性,但若预见到,则可避免其发生。在运输实务中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业务上的意外事件,一类是非业务上的,如第三人失火等。按照我国的严格责任制,意外事件不能成为免责事由。
  (3)托运人申报不实或遗漏重要情况造成运送物损毁,灭失时承运人的责任。托运人有义务告知所托运货物的性质,如若因未履行而导致货物的损毁灭失的,承运人可免责。
  参考文献
  [1] 刘承汉.陆空运输法摘要.三民全书印行[M],1978.25.
  [3] 史尚宽.债法总论[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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