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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观念下的赵武形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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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作为一部享誉世界的文学作品,元杂剧《赵氏孤儿》演绎了一场艰苦卓绝的复仇行动。在这场以血肉铸就的复仇行动中,作为悲剧最初受害者的赵武既置身事外,又参与其中,其形象有着深刻的复杂性,与作品所要传达的伦理观念密不可分。
  关键词:悲剧性;工具性;冷酷性;伦理观念
  中图分类号:I237.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7836(2019)04-0102-03
  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中曾评价道:“最有悲剧之性质者,则如关汉卿之《窦娥冤》,纪君祥之《赵氏孤儿》,剧中虽有恶人交构其间,而其赴汤蹈火者,仍出于其主人翁之意志,即列之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也。”[1]作为一部杰出的悲剧作品,《赵氏孤儿》不仅在事件叙述上引人入胜,于人物形象的塑造上也颇见功力,因之,理解悲剧主人公赵武的形象,对于认识这部伟大的悲剧有着深刻的意义。
  一、纪君祥与作品《赵氏孤儿》
  纪君祥,一作纪天祥。钟嗣成《录鬼薄》记其为前辈才人,与剧作家李寿卿、郑廷玉同时,为元代前期剧作家。他所创作杂剧共有六种,即《驴皮记》《曹伯明错刊赃》《李元真松阴记》《赵氏孤儿》《韩湘子三度韩退之》《信安王断复贩茶船》,这些剧作除《赵氏孤儿》外均散佚,只有《松阴梦》残曲流传。明代贾仲明为纪君祥补写挽词《凌波仙·吊纪君祥》说:“寿卿,廷玉在同时,三度蓝关韩退之,松阴梦里三生事,《驴皮记》,情义资,《冤报冤赵氏孤儿》。编成成传写上纸,表表于斯。”明代朱权《太和正音谱》评价道:“纪君祥之词,如雪里梅花。”[2]
  《赵氏孤儿》是纪君祥唯一流传完整的一部元杂剧,讲述了晋国赵盾家族复仇的故事。其事虽取材于正史,却又与正史颇多出入。最早记述赵氏家族故事的当属《春秋》,所记“晋赵盾弑其君夷皋”为故事之渊源,“同,括之杀”即赵氏灭门之惨案,“赵武之会”即故事之尾声兴复赵氏家族,在时间线上大致与《赵氏孤儿》情节发展同步,但故事情节上则有较大出入。相对《赵氏孤儿》,这里的矛盾冲突复杂,且君臣之间的矛盾占据主要地位。其后《左传》又有记述,内容更为完备,但大体不超出《春秋》。于其人物事件,后《国语》又有所补充。至《史记》,情节上于以上史书无太大出入,细节上稍有改动和补充,与《赵氏孤儿》在文本内容上最为接近,可见其为《赵氏孤儿》剧本改编的重要来源。之所以说《史记》与《赵氏孤儿》关系更为密切,首先在于《史记》当中一些细节的变动对于赵氏孤儿故事的重要意义。如《史记·赵世家》记:“晋景公之三年……杀赵朔,赵同,赵括,赵婴齐,皆灭其族。”[3]首次明确提及其灭族之事,这一点前面史书中均未言明,如《春秋左传·成公八年》载:“赵庄姬为赵婴之亡故,谮于诸侯,曰:‘原(同),屏(括)将为乱。’栾,郤为证。六月,晋讨赵同,赵括,武从姬氏畜于公宫。以其田于祁溪。”但也正是灭族的悲壮才使得“赵孤”之存更显得惊心动魄,悲剧也因之更有感染力。此外,《史记》当中所记提弥明等旁系人物的故事也使得《赵氏孤儿》的故事更为丰满。西汉刘向《说苑》《新序》也有记载这个故事,不过是在《史记》基础上转述而成。总之,《赵氏孤儿》这一剧本取材历史,在杂糅各种史书故事的基础上又与民间流行的“忠义”观念相融合。《赵氏孤儿》虽取材于《左传》《史记》等所记赵氏兴衰故事,但其时间跨度大,矛盾复杂,戏剧冲突难以集中,所以纪君祥大力删去历史的细枝末节,将冲突定义为正邪分明的双方,将时间极大地压缩至十几年,从而创作出《赵氏孤儿》这一出震撼人心的悲剧。
  对于悲剧,鲁迅先生《再论雷峰塔的倒掉》中有一个经典性的定义:“不过在戏台上罢了,悲剧将人生中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与其说《赵氏孤儿》是一出悲剧,莫不如说它是一出中国传统“苦剧”。《赵氏孤儿》讲述了晋国大夫屠岸贾因记恨文臣赵盾,几次三番要将其置于死地,并最终得逞,将赵家三百多口灭门。为了留住赵氏遗脉报仇雪冤,公主、韩厥、公孙杵臼先后死去,程婴忍辱负重寄身屠岸贾门下,二十年后,赵氏孤儿终于长大成人,最终得报家族大仇。正如公孙杵臼所说,赵武“未生时绝了亲戚,怀着时灭了祖宗,便长成人也是凶多吉少。他父亲斩首在云阳,他娘呵死在冷宫,那里是有血腥的白衣相?则是个无思念的黑头虫”。赵武的身世的确悲惨,不禁让人动容。但这种悲是身世的凄惨,背负的是家族血海深仇,这种悲痛是由血亲生命丧失所带来的,而这种仇恨是与生俱来的,与后天人生价值的美好被毁灭并不完全雷同,因而,纵观复仇主题的文学,这种悲无疑是具有典型性的,与其说是人生悲剧,更近似于“苦剧”。
  二、伦理观念支配下的赵武形象
  作为复仇主人公,赵武果敢坚毅,在家族大义面前取舍果断而迅捷,确是中国传统伦理下的复仇典范。但是赵武在复仇中也同样展示了其性格当中冷酷而残忍的一面,这一性格中的负面就如同阳光下的阴影,使得赵武这一人物更加真实而复杂。这种深刻的复杂性,使赵武这一形象成于伦理,却也败于伦理。作为悲剧主人公,赵氏孤儿身上背负着双重使命,其一是延續赵家血脉,其二则是复仇,或者换句话说,作为一个工具,赵武有两个用途,其一延续赵家血脉,其二复仇。之所以要用“工具”这个词语,与作品本身呈现出来的赵武形象特征——冷酷性密切相关。
  中国历来是家天下的宗法制社会,由血缘关系所凝结的社会形态无比关注血脉的延续及血缘的亲疏。此外,重视复仇,尤其认为唯有血亲手刃仇人才能真正达到复仇的目的,这种对于血亲复仇的体认也使得血脉延续显得无比重要。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赵氏血脉延续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而这同样也是程婴、韩厥等不惜牺牲性命也要存下赵氏遗孤的原因之一。程婴在救孤的过程中也说“久以后长立成人,与赵家看守坟墓”“若再剪除了这点萌芽,可不断送他灭门绝户”。公主在求程婴救孤时也一再强调:“你若是救出亲生子,便是俺赵家留得这条根”“程婴,你则可怜见俺赵家三百口,都在这孩儿身上哩。”可见作为赵氏唯一血脉,赵武身份之重要性非同一般。延续家族血脉是赵武存活的首要意义,唯其如此,其报仇雪恨,手刃仇敌的家族使命才得以接续。   作为一部复仇主题的文学,复仇才是这部剧的关键,也是其引人入胜的魅力所在。《礼记·曲礼上》云:“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中国历来重视礼法,因之,惩治破坏社会秩序,扰乱礼法的作恶之人一向被看作是正义的而且是维持社会和谐所必需的。作为赵氏唯一的遗孤,在极其强调血亲复仇的社会伦理背景下,赵武的复仇势在必行,这也是其存在的最重要意义。他的身上寄托了太多人的复仇愿望,这种愿望一遍遍地被强化,最终成了赵武一生必达的使命。父亲赵朔临终前嘱托公主:“若是个小厮儿啊,我就腹中与他个小名,唤作赵氏孤儿。待他长立成人,与俺父母雪冤报仇也。”【幺篇】“待孩儿他年长后,着与俺这三百口,可兀地报冤仇。”而在救孤过程中,为存孤而死的韩厥、公孙杵臼也嘱托程婴,“直等待他年长进,才说与从前话本,是必教报仇人,休忘了我这大恩人。”【煞尾】“凭着赵家枝叶千年永,晋国山河百二雄。显耀英材统军众,威压诸邦尽伏拱;遍拜公卿诉苦衷。祸难当初起下宫,可怜三百口亲丁饮剑锋;刚留得孤苦伶仃一小童。巴到今朝袭父封,提起冤仇泪如涌,要请甚棋牌下九重,早拿出奸臣帅府中,断首分骸祭祖宗,九族全诛不宽纵。恁时节才不负你冒死存孤报主公,便是我也甘心儿葬近要离路旁冢。”在这样一遍遍通过不同身份的强化,赵武复仇的使命不可谓不沉重,但是这一使命由不得他选择,更由不得他抗拒。他唯一能做的,便是接受自己的使命,并且不计代价地去完成它。至于完成的过程中需要付出什么,牺牲什么,这些一开始便不是赵武能够选择的。
  倘若单纯从结果来看,赵武的确是完美地履行了这两重使命。但是,赵武在履行使命这一过程中,完全是无意识的甚至于冷酷的。赵武的悲惨命运的确触动心弦,不禁让人为之动容,但是在复仇过程中展现出来的他性格当中冷酷的一面也同样让人震惊。在作品的前2/3中,赵武始终是置身事外的,这种置身事外不单包括其在悲剧发生时生理上的无法参与,也包括在被屠岸贾养育过程中对于父子之间恩情的置身事外。而这,使得赵武这一人物一开始就带有疏离感以及非人性的意味,使得其在履行使命时近乎脱离人性,而更近乎工具。
  就整部剧而言,赵武无疑是中心轴,整个故事因之而存在,无论是庄姬之死还是公孙杵臼之死,皆是为了“存孤”“救孤”,故事之高潮结局也是赵武之复仇成功,一雪前恨。但是,故事前2/3,作为一个没有任何能力的婴儿,赵武几乎是完全置身悲剧之外的,或者说是仅仅作为血脉符号的一个象征。作为没有意识与能力的血脉符号的象征,赵武一开始与悲剧便是疏离的,无论其存活下来的意义如何,这当中绝不包含赵武本人的意志,对于自己的命运,他既无法决定,更无从选择。因之,其形象一开始便不自觉地染上了客观的色彩,他的人生是一出划定好的剧本,毫不犹疑地执行家族使命便是他存在的意义。这种与家族悲剧在情感上的疏离,使得赵武这一复仇工具在复仇时先天地存在感情的缺陷。因之,在其复仇过程中对屠岸贾越是狠毒,其性格中的冷酷一面越是强烈。
  面对抚养其长大并倾注了无限爱意的屠岸贾,赵武仿佛对这些年的恩情全然置身事外。其复仇之坚决,手段之雷厉残忍,鲜明地展现了其性格中冷酷的一面。细读文本,不难发现屠岸贾对赵武用情可谓至深。“教的他十八般武艺,无有不粘,无有不会。这孩儿弓马倒强似我。就着我这孩儿的威力,早晚定计,弑了灵公,夺了晋国,可将我的官位都与孩儿做了,方是平生愿足。”这一番话俨然出于一位慈父之口。尽心尽力地为自己的爱子谋划将来,将一切荣华富贵都留与他。倘暂且不论屠岸贾的善恶,单看他对干儿子的一片赤诚之爱,端的是情真意切。而彼时赵武也着实沉浸于这种父爱之中,意气风发,“凭着我能文善武万人敌,俺父亲将来我许,许,可不道马壮人强,父慈子孝,怕什么主忧臣辱。”但是在得知身世真相之后,赵武态度转变之快令人咋舌:“我和他一不做二不休”“到明日我……亲自杀那贼去”“将那厮定木驴推上云阳,休便要断首开膛,直剁得他作一锅肉酱,也消不得俺满怀惆怅。”这番狠毒,全然不见当初父慈子孝的痕迹,他用无比冷酷而强力的行动,向世人宣告自己完美地执行了复仇使命。大仇最终得报,但赵武的冷酷性格也彰显无遗。
  三、《赵氏孤儿》背后的伦理观念
  钱穆先生在《中国文学论丛》中说:“中国文化环境阔而疏,故一切宗教,政治,文学,法律,凡所以维系民族文化而推进之者,皆求能向心而上行,否则国族精神散驰不收。然而,未尝不深根宁极于社会下层,新源之汲取,新生之培养,无时不于社会下层是资是赖。文学亦莫能逃此。‘文以载道’,正为此发。及于交通日变,流布尔日广,印刷术发明,中国文学向下散布活动亦日易。故自唐以来小说骤盛,并有语体纪录,始乎方外,果及儒林。宋元以来,说部流行,脍炙人口。”[4]“文以载道”是中国文学始终绕不开的一个话题,无论诗歌、小说、戏曲,其创作皆有所抒发或有所教化。尤其是戏曲,作为最接近市民大众的通俗文学,戏曲在教化民众,端正风俗中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
  “于赵孤故事而言,自《史记》以来,传统社会的最大认同始终以节义忠烈为基点,而故事得以不断重述的核心价值亦在于此,千百年来,基于道德认同的文化心理成为赵孤故事最为庞大厚重的接受基础。无论是经史领域的求真解析,还是赵氏皇家的有意表彰,或抑或扬的文化影响固然存在,但核心价值的基本认同却不因之改变。”[5]赵氏孤儿故事之所以流传下来,与其背后的文化伦理价值观念密不可分。而纪君祥的《赵氏孤儿》同样也绕不开伦理观念的宣扬,其人物亦难免沦为伦理观念的传声筒。
  《赵氏孤儿》在宣扬“忠孝节义”的伦理观念上固然是有力的,“程婴”“公孙杵臼”“韩厥”这些忠义之士用鲜血捍卫了正义,达成了存孤之使命,符合了社会伦理的预期,在教化民众上起到了积极作用。他们不仅将传统儒家思想中的“仁”发挥到极致,更是将处于民间话语中心地位的“义”也彰显得淋漓尽致。程婴不惜舍弃亲生儿子的性命来存赵氏遗脉,以此保全大义。公孙杵臼和韩厥在存婴、救婴中义无反顾地牺牲,这些义举都是对中国传统伦理观念的践行。尤其赵氏孤儿在复仇后,伸张正义,洗刷冤屈,正义最终战胜邪恶,在宣扬中国传统“忠义”观,教化百姓上,《赵氏孤儿》无疑是成功的。它不仅得到了时人的体认,达成了文人集团,市井百姓对于善和正义的心理预期,也吸引后人不断地对其故事进行叙述和再创造。《赵氏孤儿》以戏剧和小说的形式不断搬演流传,如明代徐元创作传奇《八义记》,清代秦腔和京剧《八义图》等。但是,极端光明的背后则是极端的黑暗。《赵氏孤儿》在伦理上达成的程度越高,其在人性上的阴暗面也就越大。如前所说,血亲复仇是备受推崇的。伦理孝悌观念下,这种铲奸除恶为家族复仇的行为更是被广受赞誉,甚至是一面倒地支持“好人向坏人复仇”的行动。无论这些复仇行动带来的毁灭性有多大,或者是其复仇的惨烈程度如何,在“礼”的照射下,都会被完美地合理化。“古代中国多血亲复仇,士报知己描写,主体常将报仇雪友(主)恨同个体价值实现于社会系于一处,在偏重家族伦理中突出复仇的群体性——雪私怨也恰恰在正教化,敦人伦,美风俗,诸鬼灵雪怨也在个别性中宣示着惩恶扬善的普遍教化之旨。”[6]在这种强烈的复仇伦理观念下,赵武注定是不能有任何犹疑的,报仇雪冤是他必须履行的最重要的使命,而这种使命支配下的赵武是不存在意志和思考的,所有的犹疑几乎都会被冠上违背忠孝节义的罪名。尽孝尽忠,往往归结为恪守人伦义务和社会使命,社会对复仇者便有了角色期待,被绑在伦理枷锁上的赵武,最终只是一个复仇的工具。
  倘若从义的角度来关照赵武,其形象同样另有一番解释。“恩义”一词最早见于《淮南子》和《汉书》。在中国文化中,“因为恩义并称,所以后来中国人就有了‘忘恩负义’,‘背义望恩’和‘恩断义绝’这三句成语,其中‘恩’与‘义’显然具有互文性。”[7]作为赵氏孤儿的义父,屠岸贾在20多年的时间里对赵孤悉心照料,并且尽己所能地为他谋划将来,“教的他十八般武艺,无有不粘,无有不会。这孩儿弓马倒强似我。就着我这孩儿的威力,早晚定计,弑了灵公,夺了晋国,可将我的官位都与孩儿做了,方是平生愿足。”这些不能说不是对于赵氏孤儿的恩。如果从恩义的角度来看,面对对自己有大恩的屠岸贾,赵氏孤儿应当做的是倾尽自己的全力来报答屠岸贾的恩惠,绝不是如现在这般用极尽残忍的方式复仇,“将那厮定木驴推上云阳,休便要断首开膛,直剁得他作一锅肉酱,也消不得俺满怀惆怅。”不仅如此,《荀子·大略》中有言:“尊尊,贵贵,贤贤,老老,长长,义之伦也。”如果照此“义”的概念来看待赵氏孤儿的复仇行为,则其对于屠岸贾的所作所为,不仅是“恩将仇报”,而且还是破坏礼法秩序的以下犯上。因之,即便是从传统伦理的角度来看赵武,其形象也是极具矛盾性的,既有对于传统伦理的尊崇,对于报仇雪冤使命的忠诚,同时又有着冷酷性和非义的一面。
  参考文献:
  [1]王国维.宋元戏曲史[M].北京:中华书局,2015:116.
  [2]朱权.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M].北京:中国戏曲出版社,1959.
  [3]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63:1783.
  [4]钱穆.中国文学论丛[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
  [5]趙寅君.“赵氏孤儿”研究[A].山西大学,2017.
  [6]王立.中西复仇文学主题比较[J].外国文学研究,1996(3):103—109.
  [7]王云五.正义与义:《赵氏孤儿》的跨文化阐释[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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