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科技扶贫视角下的“三变”改革探索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贵州省作为农村“三变”改革(即“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模式的发源地拥有大量改革经验。科技扶贫可以为农村“三变”改革提供较大助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新思路和新路径。文章以科技扶贫的视角出发,探讨“三变”模式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加快推进“三变”改革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全国其他地方正在推进的“三变”改革提供经验借鉴与实施参考。
  关键词:科技扶贫;“三变”改革;实践;思考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扶贫开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就是科技扶贫。2014年,六盘水市就在全国创造性地提出农村“三变”改革,即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这一新的农村集体管理模式,揭开了我国农村新一轮改革的序幕,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在贵州、安徽、重庆等省市示范推广。围绕农村“三变”改革的一系列问题,包括价值意涵、成效肯定、经验启示、风险防控、未来发展等方面开展了系列研究,取得大量的研究成果,但暴露的问题也逐渐增多。本文从科技扶贫的视角出发,对“三变”改革进行深度解读,探讨“三变”改革模式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为“三变”改革的顺利实施并取得成效提供理论依据。
  二、科技扶贫视角下“三变”改革的深度解读
  1.“资源变资产”模式
  “资源变资产”,是村集体将可经营性资产的使用权,通过协商或评估后,投资入股,村集体取得股份权利。科技扶贫视角下,闲置的房屋、设备、土地、荒山、滩涂等等均可以变成拥有升值空间的资产,而且增加科技附加值后,资产的上升潜力优势明显。
  2.“资金变股金”模式
  “资金变股金”,指的是在特定前提(不改变使用性质和用途)下,将下拨的发展类扶持类资金(应急类、救济类及补贴类除外),量化成股金,集中投入到經营主体,村集体或贫困户享有股份权利。科技扶贫视角下,这些相对零散资金集中后通过土地流转等模式可以带动土地租金、劳动力收入等系列增收,盘活农村资金短缺困境,股金收入也可以改善村集体和贫困户的生产生活状况。
  3. “农民变股东”模式
  “农民变股东”,是在农民自愿的情况下,将耕地、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等资金、技术要素通过协商或评估后,投资入股到经营主体,农民享有股份权利。科技扶贫视角下,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的集中可以凝聚成一股强有力的力量,辅以科技要素,提升增值空间。
  三、“三变”改革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 股份分红收益低,农户积极性不高
  荒山、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因地理位置偏远、开发成本高等问题造成折价较低,致使农户股份持有率低,分红时每户年均收益不足千元甚至更低,远低于同比条件下的务工收入,难以调动农户积极性。
  2. 股份收益缓慢,农户参与性低
  农业资源的经济效益见效慢,入股到获得收益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等待期,农户习惯于看得见摸得到的收益,这就造成农民参与后获得感不强,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3. 经营主体的接受性差
  入股的资源、资金因其零散性造成折价不高,工作量大,又因财政扶贫资金的种种限制,造成经营主体承接意愿不强,在年租年付一次性结清的对比下,经营主体总体的接受性差。
  4. 资源、资金的整合难度大
  现阶段,农民用于入股的资源质量参差不齐,资金零散,来源纷繁复杂,这就造成对资源、资金的整合难度增大,专款专用的扶贫资金又有严格的管理使用程序,一系列的问题造成资源、资金难以量化成股份,农民获益较难。
  5. 缺乏相应的风险防控机制
  “三变”改革才刚刚起步,对应的风险机制处于缺失或不健全状态。一方面,农业生产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较强的风险不可预知性造成农民的权益很难保障;另一方面,承接的经营性主体规模小,缺乏一定的管理,市场竞争力不强,对行业的带动力较低,且大多处于低端发展和探索阶段,抗风险的能力弱。
  四、“三变”改革的建议
  1.梳理农村自然资源,搭建融资平台,多渠道拓宽农民增收途径
  农村拥有大量的自然资源,土地、荒地、林地、山岭、草地、湿地、滩涂、水面等等,但是对资源的核查滞后,清查、核实、登记备案及评估等工作需要逐步展开,进一步落实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三权”分置,进一步明确农村资源资产的权属。同时,搭建规范的投资融资平台,将集体资金、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形成三环联动,农村信用工程、特惠贷等资本担保新模式的参与,盘活农村资本。
  2.选择优势产业和主体,整合资源资本,搭建农村资本流转新平台
  梳理优势较高的产业,特别是产业带动强、生产效益好、信誉高的企业作为承载资本的经营主体,加大培育力度,构建“三变+特色”的多种模式。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中心等配套单位,规范资金流转交易,切实保障农民权益。进一步完善政策性保险、财政补贴、信用担保等风险防范体系,切实维护集体和农户的权益。
  参考文献:
  [1]夏勇,田弋夫,余德顺,唐从国,王竑晟,韩永滨.科技助推“三变”改革 建立科技扶贫长效机制[J].中国科学院院刊,2018,33(12):1374-1380.
  [2]六盘水“三变”改革[M].人民出版社,六盘水市委.2016.
  [3]张绪清.农村“三变”改革助推精准扶贫的政治经济学解析[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1)89-99.
  [4]桑瑜.六盘水“三变”改革的经济学逻辑[J].改革,2017(07):70-77.
  [5]张延明.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试点 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N].安徽日报,2017-02-27(7)
  [6]刘惠.科技扶贫工作机制创新研究综述[J].纳税,2018(30)174+176.
  [7]吴明军,李颖,冯浪.贵州省黔东南地区水产科技扶贫经验及对策建议[J].中国水产,2018(08):45-47.
  [8]窦祥铭.乡村振兴战略视角下农村“三变”改革的实践与思考[J].安徽行政学院学报,2018(06):59-65.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480670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