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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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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解决“片面追求升學率”问题,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7年,教育部颁布修订后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以高考综合改革为突破口,以高中修订课程为抓手,在课程教学改革和考试招生改革等方面综合施策,努力形成全面培养学生、综合评价学生的人才培养体系。过去被虚化的综合素质评价开始着陆,有望成为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有力杠杆。
  综合素质评价的政策走向
  综合素质评价的政策演进。党和国家一直十分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进入新世纪后,国家开展新中国成立后的第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逐步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评价,力图解决“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这一顽瘴痼疾。2001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提出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2003年,《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要求“建立发展性评价制度。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2004年,教育部开始在初中阶段学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将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强调要“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随后,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对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全面部署,构建起系统、完整的评价体系。
  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高考综合改革旨在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明确的评价目的。“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考试评价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力求改变学生评价的生态,推进高中学校素质教育走向深入,推动高校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及其发展水平,使人才选拔标准更加全面,方式更加科学,从只看“冷冰冰的分”到关注“活生生的人”。
  全面的评价内容。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坚持方向性、指导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原则。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每个方面的评价内容由教育部依据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而确定,每个方面都明确了主要考察内容和考察重点。主要考察内容从质性角度提出要求,考察重点则对具体内容作出规定,并举例加以说明。
  简要的评价程序。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和材料使用等5个环节。写实记录要求对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逐一记录,将抽象的素质变为具体的、可考察的指标。整理遴选要求教师要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佐证材料。公示审核要求学校要对学生遴选出来、准备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证明材料在校内公示并签字确认,形成每个学生各自的综合素质档案。具体的材料使用要求高中学校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要求招生院校结合本校和相关专业对人才培养的特殊要求,提前制定具体使用办法并向社会公示,招生时对“综合素质档案”进行综合评议,作为录取的参考。
  清晰的职责分工。综合素质评价政策性强,敏感度高,需要各相关方面的通力合作。教育部从“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常态化实施、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等方面,对综合素质评价的组织管理做出明确规定,强化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中学校和招生院校的责任和权利。各省份对评价过程中的诚信管理、监督管理、网络管理等重要环节制定了具体措施,以确保常态化实施。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经历了从“一般概念”到“具体政策”、从“初中试水”到“高中攻坚”的演变过程,在评价目的、评价内容、评价程序、结果使用和职责分工等方面均有重大变化,具有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特征。学生负责自身行为表现的客观写实记录,高中学校负责对学生记录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招生院校负责对学生进行评价并将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凸显了客观评价,强调了结果有用。
  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建议
  细化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对教育行政部门来说,要进一步明确改革方向,坚持立德树人,破除唯分数论。不从根本上破除唯分数论的藩篱,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很难落实。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规划,健全体制机制,强化督导评估,提升相关各方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能力,在公示、申诉与复议、诚信责任追究等方面形成系统规范的制度,确保评价工作不走样。要进一步细化评价要求,建立质量标准体系,明确结果使用办法,将党和国家教育目标细化到对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及其管理评价的要求之中,促进综合素质评价与日常教育教学和高考招生录取的有机衔接,取得实效。
  对高中学校、招生院校来说,要准确把握国家要求,不断完善实施办法。高中学校要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评价内容,并结合实际予以细化。要强化写实记录,加强公示、监督,确保客观真实。要依据事实,注重评价过程育人,加强评价指导。要严格工作流程,加强监督管理,强调公开公平,确保社会公正。要用好管理平台,及时沟通反馈,提高评价效率,形成全面具体、科学易行的操作流程。高等院校要根据办学需求,科学制定综合素质档案使用的具体办法,将评价结果逐步运用到招生录取之中,正确引导普通高中教育。
  突破综合素质评价的难点。首先,要解决好诚信问题。通过加强教育、完善管理、强化监督、严肃追责等措施,为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保证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真实、可信可用。其次,要解决好常态化实施问题。综合素质评价涉及方方面面的内容,面广量大,耗时费力,社会关注度高。如何提高综合素质评价的效率,需要开展系统研究,充分运用现代技术,依托网络管理平台,简化评价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形成常态化实施的体制机制。再次,要解决好结果使用问题。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校招生录取中如何使用,使用到什么程度,在多大范围内使用,是综合素质评价成败的关键。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上,既要严防不使用评价结果,也要警惕过滥使用评价结果。
  综合素质评价是“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载体,需要协调好与课程教学改革和高考招生改革的关系,时刻牢记“为谁培养人”的历史使命,全面把握“培养什么人”的质量标准,加快构建“怎样培养人”的体制机制。只有科学有效地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合理使用综合素质档案,才能确保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在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实践中落细落地,真正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
  (作者单位: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责任编辑/鄢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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