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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师音乐教育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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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高师音乐教育担负着为中小学培养音乐师资的重任,高师音乐教育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基础音乐教育的质量。长期以来高师音乐教育都沿用音乐学院的教学模式,缺乏自身的特点,导致许多学生毕业后不能很快适应中小学音乐教师的工作岗位。本文分析了高师音乐教育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改革措施。
  【关键词】高师音乐教育;改革措施
  【中图分类号】G623.3                         【文献标识码】A
  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承担着为中小学音乐教育培养和输送师资的重任。高师音乐教育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中小学音乐教育质量的优劣,影响到我国基础音乐教育质量的优劣。近几年,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中小学音乐课程不断地在改革,如2001年颁布了《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在2001年《音乐课程标准》基础上又颁布了新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小学對音乐师资的要求越来越高。音乐教师不仅要具备全面、过硬的专业能力,教学能力、还要具备组织活动、演出、比赛的能力。中小学需要高素质的复合型音乐人才。许多高师音乐学院在教学模式、评价机制、课程设置、培养目标等方面都模仿专业音乐学院,学生“重技能,轻师范”,出现了培养模式和培养需求间的矛盾。高师音乐教育应该根据自身的培养目标设立自己的教学模式,评价机制……,培养出适应中小学音乐教育的音乐教师。
  一、高师音乐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高师音乐教育课程设置不合理
  高师音乐教育的课程设置长期以来都是沿用和模仿专业音乐院校的课程模式。专业音乐院校培养的是专业型技能人才,在课程的设置上比较注重技能的培养,追求某一种技能的高、精、深。师范院校音乐教育培养的是中小学音乐教师,中小学需要的是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所以在培养模式上我们要注意学生各专业技能知识的全面均衡发展。如果沿用音乐学院重技能的课程设置,会使得学生只注重某一单一技能的发展,而忽略其它师范技能的学习,导致学生在踏入工作岗位后难以找到自己的立足点,工作后需要较长时间的“岗位适应期”。所以高师音乐教育必须根据自己的培养目标设计一套适合自身特点的课程体系,才能使培养的学生毕业后更好地适应中小学音乐教师的岗位需求。
  (二)高师音乐教育以西方音乐为主线,忽略中国传统音乐的教学
  高师音乐教育长期以来在课程的设置上多以学习西方的音乐为主线。理论课程的开设乐理、和声、配器、作曲、欣赏、视唱练耳、西方音乐史、外国民族民间音乐等,基本都是学习西方音乐,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课程的开设基本只有中国音乐史、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以及在欣赏课中涉及的传统音乐。技能课中西洋乐器钢琴是必修课,中国传统器乐二胡、竹笛、古筝、扬琴等民族乐器也只是在选修课中有所涉及,学习时间也不会像钢琴课占据整个本科学习阶段。声乐课也以教授西方的美声唱法为主,而中国的传统戏曲唱法在高师的声乐课中基本没有涉及。这种以西方音乐为主线的课程设置容易使培养的学生对中国传统音乐的了解不够深厚,这必将影响中国传统音乐在基础教育中的传播和弘扬。
  (三)高师音乐教育容易闭门造车,忽略和地方民族音乐的结合
  中国的传统地方民族音乐博大精深、种类繁多,是我国音乐的珍宝。许多师范院校所在的地域有着很丰富的地方音乐资源,但由于缺乏专业的机构和人员收集整理使得许多民族民间音乐散落在民间,甚至消失。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如果能成立专门的机构,组织专门的人员将自己学校所在地的地方音乐资源加以收集整理、开发研究并融入到自己的高师音乐课程中,不仅可以将这些地方民族音乐加以传承和发展,还能突出地方师范音乐教育的特点。但实际许多高师音乐教育往往忽略和地方音乐资源的结合,教学上只是按照传统的教学模式、闭门造车,并没有将地方音乐融入到高师音乐教育中来,使得许多优秀的地方传统音乐没能很好地得到传承与发展。
  二、高师音乐教育改革的措施
  (一)根据高师音乐教育特点设置课程
  高师音乐教育是为中小学音乐教育培养音乐教育人才,所以在课程设置上应以基础音乐教育需要为出发点,突出师范性,注重学生各专业技能知识的全面均衡发展。改革不适应中小学音乐教育的教学内容和形式,改变以技能为主的教学模式和评价机制,突出学生学习领域内容的整合性和综合性。高师音乐教育应为学生多增加实践课程,如合唱编排、乐队编配、舞蹈编导等,以丰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课外艺术活动的组织能力。
  (二)加大中国传统音乐教育
  中国传统音乐博大精深,传承、弘扬中国传统音乐,是我们高师音乐院校理应承担的责任。在几次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改革中,传统音乐的比重不断地扩大。所以高师音乐教育在课程设置中应加大传统音乐的比例,重视传统音乐的教学。除开设和传统音乐有关的课程如《中国音乐史》《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欣赏》外,还可以和文化馆等地方音乐机构合作,专门聘请一些传统音乐艺人为校外专家,定期到高校为学生进行传统音乐的讲授。在技能课的学习中可以让每位学生选修一门民族乐器,并成立民乐团。既提高了学生民族器乐的演奏能力,又提高了学生组织艺术活动的实践能力,加深了学生对中国传统音乐的了解和热爱。
  (三)高师音乐教育应和地方民族民间音乐结合
  高师音乐教育作为培养音乐教育人才的基地,对保护、传承、弘扬地方民族音乐有责无旁的责任。我国许多优秀的地方民族民间音乐因为缺乏系统、专业、规范地机构和人才对其进行收集、整理而散落在民间,甚至随着民间艺人的逝世而永远地消失。高师音乐教育作为专业的音乐机构具有系统的教学、科研体系,以及专业的音乐人才,有能力将这些散落在地方的民族民间音乐加以系统化、规范化地采集整理。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可以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或教研室,组织专门的人员负责收集地方民族民间音乐,并对其进行研究整理,编写成教材。并在高师音乐课程中开设地方民族民间音乐课程,把研究成果传授给学生,也可以聘请当地的艺人给学生们亲自授课,让学生们系统化地学习和了解地方民族民间音乐。高师利用自己优势将所在地的民族民间音乐加以收集整理,并把这些成果运用于自己的教学中,不仅可以使地方民族民间音乐得以保护、弘扬和传承,还能丰富高师的音乐课程,增强地方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的办学特色。在收集、整理地方音乐的过程中,还能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可见,在高师音乐教育中引进地方民族民间音乐既可以完善高等师范院校的音乐教育,又能保护地方民族音乐资源,从而达到双赢的目的。
  高师音乐教育肩负着为我国基础音乐教育培养师资的重任。音乐师资的培养方向和质量将直接影响我国的基础音乐教育。所以,高师音乐教育应以基础音乐教育需求为培养目标,逐渐形成一套适合自身的教学模式,为我国基础音乐教育培养出更多优秀的音乐师资。
  参考文献
  [1]王耀华.关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目标与课程结构体系的思考[J].中国音乐教育,2003(2).
  [2]卢斌玉,朱咏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师音乐教师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研究概况[J].音乐创作,2016.
  作者简介:王岱超(1979—),汉族,西华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声乐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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