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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力度 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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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种子作为农业生产最基础最为特殊的生产资料,具有不可替代性,也是科技兴农的重要方式。种子将直接决定着农作物的产量。种子质量安全将关系到农村生产生活的发展,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更是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本文将针对目前农村种子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重点就如何强化种子市场监管,提升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提出了自己分析和举措。
  关键词:种子市场;监管力度;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伴随着种子市场开放力度的加大,给种业带来了新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农民自主化购买种子,种子企业实现自主经营,种业将实现完全的市场化和法制化。种子市场能否得到健康发展,农民能够安全使用种子这是衡量种子管理工作的唯一标准。
  一、强化依法治种意识,为种子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舆论氛围
  《种子法》的实施作为种子产业发展进程中的里程碑事件,要强化对《种子法》的学习宣传力度,使得农民能够都熟知和掌握《种子法》有关条款内容,知道自身的权利,灵活高效地使用《种子法》。同时强化对种子市场的规范力度,加大力度維护种子市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对各种种子违法经营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杜绝出现假冒伪劣种子坑害农民的事件,让农民安全地用上高质量的种子。因此,要努力让农民对《种子法》有深入性的了解,强化对《种子法》的宣传力度,使得《种子法》能够入脑入心,农民都能够做到知法用法,坚决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政府农业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坚决贯彻执行《种子法》。作为《种子法》的执法主体,农业部门在《种子法》的实施过程中,要拿出责任心,以维护农业权益为重,坚决执行《种子法》,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这样才能为种子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所以,要依法强化种子质量管理工作,农业部门要认真开展种子市场的清理工作,对种子市场各种违法行为严格整顿坚决打击,努力为种子质量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理论关系,明确职责,依法开展种子质量管理。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一段时间来地方种子管理体系政企不分的现象比较严重。随着政府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这一管理体系的不良影响越来越严重,严重地影响到农业的正常发展。根据新颁布的《种子法》规定,种子管理和经营人员在财务上实施分离,理顺关系,明确职责。种子管理者和经营者将无利益关系,这将有利于种子管理工作依法依规执行,提升执法的权威性,确保《种子法》公平、公正、合理地执行。
  提升执法水平,强化打击力度,使得种子管理工作再创新水平。种子执法所受到的制约性因素比较法,所以执法水平一般比较低,打击力度不大。种子执法受各种因素的制约,执法水平较低,打击力度较小。《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就为种子管理工作提供的法律支持,有助于实现种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种子法》在执行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探索,不断提升执法水平,有效保持打击力度。同时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水平尤为关键,将直接决定到一个地区的种子质量管理水平。种子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有接受和学习新技能的动力和水平,能不断地使用最新的技术法对种子质量实施监测管理,特别是杂交作物的种子的真实性实施检测,为种子执法提供强有力的证据。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用种活动
  违法生产经营种子的行为可谓是层出不穷,原因也是多种的,为了让农民都能够安全放心地用种,促进种子产业的健康发展,必须依法对种子的产生经营使用管理各个环节加大规范力度,这样才能保证农民安全用种。
  安全供种。种子安全生产和经营者安全出售种子这是农民安全使用种子的前提和基础,所以种子企业向经销商所提供的种子必须是合法的,并在销售地区重新作出审定,及时建立销售档案。以打品牌、供给良种和创建品牌等多种形式,促进种业的健康发展,保证农民用种安全。
  慎重购种。农民在购买种子的时候要保持一定慎重性,所以,要选择最佳种植的品种,必须保障所购买的种子品种是农业部门审定过的,购买包装规范的种子。
  科学种植。良种的农业效益是以科学种植为基础,农民在种植的时候要有科学性,实现科学种植。有不懂的地方及时请教农业专家。
  自我保护。为确保农民安全使用种子,农民首先要具有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买种子的时候要收取发票。一旦今后出现种子质量问题,发票将作为最重要的索赔依据。对于农业生产中出现的减产问题要做到冷静思考,认真分析原因,农业减产的原因也很复杂的,不一定是种子质量的问题,更多的时候有可能是栽培技术和气候因素,所以要做到正确看待。同时,要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怀疑是种子质量所造成的农业减产,可以向农业部门及时投诉,依法依规以正当途径谋求解决。
  三、结语
  以多种举措强化种子市场的质量管理工作,保证农民安全用种,让农民用上“放心种”,这是农业丰收的关键举措,政府农业部门要高度负责。
  参考文献:
  [1]何建永;吕青燕;高风树;赵海龙;孙华乔;;种子市场管理存在问题的调查报告[J];中国种业;2005年12期:40-42.
  [2]段修安;刘体靖;和平;;浅谈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种子管理工作[J];种子世界;2011年04期: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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