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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背景下少数民族地区电商扶贫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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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2019年全国两会首次提出“智能+”,为实现“互联网+”连接到赋能,数字技术、智能技术助力少数民族地区精准脱贫提供了新思路、新路径。本文以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为研究对象,分析少数民族地区电商扶贫的作用途径以及电商扶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数字化智能化全面提升扶贫工作的效率和精准性、互联网为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提供创新开放平台、“互联网+农业”帮助贫困地区产销对接、信息基础设施和数字化商业服务帮助贫困地区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赋能;少数民族地区;电商扶贫
   引言
   互联网+背景下,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给少数民族地区提供了跨越空间发展的重要机遇。2016年11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提出“电商扶贫”是产业发展脱贫的一种重要渠道,印发《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要求大力推进电子商务与农产品销售有效衔接;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精准脱贫”是未来三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之一,要把脱贫工作上升到治国理政和国家战略的高度;2018年8月20日發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指出,必须清醒地把握打赢脱贫攻坚战所面临的困难及挑战。目前,我国2.2万公里边境线中有86%为少数民族地区,这些地区由于贫困规模大、贫困程度深、经济发展滞后等,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如何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事关未来两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单列提出了“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培育壮大新动能;2019年3月,全国两会首次提出“智能+”,为实现“互联网+农业”连接到赋能,数字技术、智能技术助力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提供了新思路、新路径。“互联网+”向“智能+”演进背景下,数字经济将全面向农村地区渗透,在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战的实践进程中,通过“智能+”战略精准识别贫困人群,有针对性的提供帮扶措施,通过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全面提升扶贫工作效率与协同效果,有效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电商扶贫工作。
   1、少数民族地区电商扶贫的作用途径
   1.1搭建少数民族地区电商扶贫平台
   “互联网+农业”模式下将农村电商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的重要手段,通过招商引资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等引导电商企业开设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地方特色优质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采取政府政策引导、电商龙头企业参与、社会资本介入的方式,大力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电商入驻工程,创建少数民族地区电商创业示范中心,打造少数民族地区电商集聚区,推动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群众电商创业热潮,培育少数民族地区电商平台“领头羊”。激发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群众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实现脱贫的内在动力,有效营造电商扶贫良好环境。
   1.2订单农业助力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群众增收
   订单农业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在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推广应用,能够稳定农产品价格、确保农民受益稳定,推动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产品及时销售给城市居民,实现农产品进城,理顺农产品生产端与需求端之间的市场通道。基于农业全产业链视角,采取订单农业方式,将市场需求的品种和数量等信息以订单形式链接到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把最终消费与生产联系起来,既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也带动少数民族地区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与农民增收。
   1.3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提升扶贫服务水平
  “互联网+”赋能政府,建立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对象大数据中心,不仅可以及时有效获得扶贫对象信息,而且可以根据实时信息更新情况采取精准帮扶措施。更好地实现扶贫工作动态调整,达到脱贫标准的居民及时实现摘帽,防止“等靠要”现象出现。“互联网+”推进电子政务、电子农务等网上办事大厅,不仅可以让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居民享受便民服务,而且可以为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提供更高效精准的服务。政府借力互联网整合各方资源,可以通过搭建“互联网相互帮扶”平台等,鼓励社会资本、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方力量为少数民族地区扶贫提供资助,实现脱贫致富。
   2、少数民族地区电商扶贫存在的问题
   2.1网络通信等基础设施不完善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贫困人口点多面广,而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不完善,贫困地区物流配送服务网点覆盖率较低,一些地区宽带网络仍未覆盖或者不能实现全覆盖,一些区域交通设施仍不完善,农村电商发展时效性难以保证,严重制约了“互联网+扶贫工作”的开展,制约了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进程。
   2.2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缺乏产业基础
   少数民族地区采取易地扶贫搬迁方式,面临后续产业发展、就业安置难题。比如广西有近一半贫困人口居住在大石山区,这些地区土地贫瘠、耕地面积少,干旱、水土流失、石漠化严重,缺企业、缺合作社带动,很多地方不具备发展产业的基本条件。这些地区贫困群众易地扶贫搬迁后,大多只能进行“无土安置”,缺乏产业用地,产业配套设施建设也非常滞后,很难保证搬迁对象“搬得出”之后,能“留得住,有出路”。
   2.3缺乏电商人才
   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教育基础薄弱,硬件设施不完备,这些地区农民受教育程度较低,观念落后,同时缺少优秀的教师资源,造成了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水平的有限性。由此发现,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目前电商人才匮乏,再加上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农民缺乏电商意识,导致电商扶贫存在一定难度。同时,少数民族地区自身经济发展水平低,很难引进高质量电商人才。由于地区教育水平有限以及对电子商务人才吸引力较弱,导致少数民族地区电商发展受到较大限制,“互联网+农业”助力少数民族地区精准脱贫存在一定难度。
   3、少数民族地区电商扶贫对策建议
   3.1创新电商扶贫模式持续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少数民族贫困地区需要大胆创新电商扶贫模式,分阶段分步骤搭建少数民族贫困地区镇村电商服务网点,优化整合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物流配送资源,完善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电商服务体系,推动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创新电商扶贫模式,不仅为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而且为少数民族地区特色农产品销售拓展了更广阔市场空间,从而实现了持续增加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群众收入的初衷。    3.2数字化智能化全面提升扶贫工作的效率和精准性
   为确保各地区对资源的分配协调,需要建立贫困人口精准识别、贫困退出和脱贫摘帽相应体制机制,确保脱贫目标的如期实现。首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建立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中心,对扶贫建档立卡信息实行“季度小更新、半年大更新、年度全更新”,确保贫困人口的完整性和存在性以及已经脱贫的贫困户及时退出;其次,各少数民族地区结合自身实际,灵活化的对国家“两不愁、三保障”标准进行细化、量化,制定关于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退出标准;最后,利用互联网,智能化的将不同类型贫困县、贫困村划分等级,按照正常脱贫速度规划出不同脱贫时限,督促贫困地区如期完成脱贫进程,对于刚脱贫地区在一定期限內保证扶贫政策不变,寿助其度过过渡期,对于如期或者提前脱贫的地区给予适当的奖励,从而使得精准扶贫资源真正惠及贫困人口,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大大提高。
   3.3互联网为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提供创新开放平台
   精准扶贫力度的加大,需要通过互联网,增强与其它贫困地区的经验交流和项目合作,打破对商品、服务、资本和知识跨地区的流通限制,从而促进人口、土地和资金的流动,进而带来贫困地区生产结构、就业结构、消费模式以及居住方式的转变,实现地区精准脱贫。少数民族地区可以通过互联网发布贫困地区相关信息,融合社会资本、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方力量,共同为少数民族地区精准脱贫赋能,实现多元主体参与精准扶贫,切实有效推进精准脱贫工作。
   3.4“互联网+农业”帮助贫困地区产销对接
   少数民族地区在发展中应考虑部分生态脆弱的地区由于土地贫瘠、耕地面积少、生存条件恶劣而造成农业发展困难的问题,需从自身实际出发,启动一批特色种养、乡村旅游、林下经济等产业扶贫项目,各级政府应大力扶持产业发展,引导各地面向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例如打造少数民族地区“互联网+农业“、“少数民族风情”小镇,以村为单位,开展“一镇一业”特色经济模式,通过电商平台的谋划和宣传使得特色产品、特色旅游形成品牌,有效帮助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连接市场,实现产销对接。
   3.5信息基础设施和数字化商业服务帮助贫困地区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应积极推进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借力“互联网+”,打通贫困地区与相对富裕地区的交流,及时有效获知各方资源和各种市场信息,使得贫困地区居民能够获得更多的就业岗位信息及产业发展机会,提升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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